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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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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知道才怪呢。一个白色的长方形木头。如果它再靠近地上些,我会说那是个让宠物进出的门,不过能跳到那个高度的只有袋鼠,可是那个门对袋鼠来说又太小了。见鬼,那到底是什么?”

“牛奶滑道。”我说。

“牛奶滑道?我还是不知道是什么。”

“是一种送货口,”我说,“长度就跟墙壁的厚度一样,两端各有一道门。送牛奶的人打开外头那道门,把牛奶放进去,然后屋主打开里头那道门,把牛奶拿出来。”

“现在还有人送牛奶吗?”

“据我所知没有了,”我说,“不过这些房子盖的时候是有的,牛奶滑道是当时的标准设施。那些增建了铝墙板的房子应该把牛奶滑道盖起来了。不过河谷区这一带不会有太多的铝墙板,那不适合石头搭建的房屋。即使你重新翻修房子,封起通往煤窖的滑道洞口,却不会没事去封牛奶滑道。留着不会有什么影响,那块空间还能拿来做什么?而且封上一定会把房屋内部的墙面搞得一团糟。你小时候家里有没有牛奶滑道?”

“在东方公园大道的二十楼的公寓上?除非牛奶商变成苍蝇人。”

“唔,我小时候住独幢的房子,”我说,“我们家就有个牛奶滑道。有天我放学回家,妈妈不在,大门锁住了。于是我就从牛奶滑道钻了进去。”

“伯尼,你当时几岁?”

“不知道,十一?还是十二?”

“你当时个子比较小。”

“所以呢?”

“你现在长大了,可是牛奶滑道没长大。你自己看看,那个洞你不可能钻过去的。”

“当然钻得过去,”我说,“我十二岁以后又长大了一些,不过我最后一次钻牛奶滑道可不是十二岁。我十七岁时又用这个办法进过屋,那时我已经发育完成了。而且即使在我十二岁的时候,大家也不相信我可以钻过去,因为滑道看起来好像太小了,但其实可以。”

“牛奶滑道的另一头是什么?”

“晚一点才能告诉你。不过通常会是一个壁橱。”

“假如橱子锁住了呢?”我看了她一眼,“对不起,伯尼,我忘了我是在跟谁说话。如果锁住了,你会打开。那假如,呃,假如你终究还是没法钻过去呢?”

“那我就出来,”我说,“再想别的办法,如果没有办法可想,那我们就回家,今天晚上就到此为止了。”

***

只要你的头能钻过一个洞,身体的其余部分就可以跟进。

这是基本的指导原则,不过显然不是放之四海皆准。如果你体重四百磅,你的头可以钻过一个洞,可是屁股会卡住。(我想到那个为了一本《秘密间谍》而大方地多付了那么多书款的胖子。骆驼要穿过针眼,我心想,都比他钻过牛奶滑道要容易。)

不过呢,这是个挺好的一般通则,每天都有新的例子可以证明这个通则适用。拉菲兹似乎天生就知道:要是它的胡须可以顺利通过一个洞,它的整个身体就都能钻过去;而如果胡须过不去,它就会后退,想另外一个办法,或决定反正它其实不那么想过去。

梅普斯家的牛奶滑道够大,足以容纳我的头,就算我有大胡子也绰绰有余。我戴上手套,开始认真干活儿。

那个牛奶滑道外头的小门上有一个搭扣。那不是锁,只是避免门被风吹开的小装置而已。不过那个搭扣不想被掀开,因此那扇小门也不想被打开。时光和油漆让门和搭扣都卡住了,不过只要稍微施加些压力(再加上一把刀子的刀刃),就会让它们改变态度。

滑道内侧那扇门上也有一个小搭扣,不过是在另外一面,设计要让取牛奶的人开的。我的工具就在手边,一片四英寸长、薄而有弹性的钢条就可以拨开那个搭扣,仿佛就是为此而设计的。内侧的门打开了,但我把门推开才几英寸就感受到前方有阻力。那是一种松软有弹性的阻力;我可以用力把门推得更开,但一放手,门就会弹回来。

我打开小手电筒,立刻看到了问题出在哪里。果然不出所料,牛奶滑道开向一个壁橱,而阻力的来源是一件大衣。

我伸出一只手探过去,把大衣拨开,让门可以完全打开。然后我把工具和手电筒塞回口袋里,手上仍戴着手套,把头探出洞口,整个身子也尽可能奋力跟进。我的肩膀挤过去了,接着尽量让自己变窄、尽量像条鳗鱼,急急向小偷的守护神圣狄司马斯念了段祷告词后,使出浑身解数,不断又扭又爬。

我必须说,所有的记忆全都回来了。不仅是年少时那第一次神奇时刻,被锁在门外的我发现了一个进屋方式,因而激动不已。第一次不涉及违法,也毫无危险之处,我被锁在外面纯粹是个意外,而且我有一切权利和理由进入屋里,但那种激动从一开始就存在了,之后这种激动则为我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

我立刻就开始玩锁,自学如何开锁,寄信到在《科技生活》杂志上登广告的函授学校报名锁匠训练课程,把我妈妈的大门钥匙按在肥皂上,锉磨出一把符合那个印模的复制钥匙。

如果我在那个命中注定的下午没被锁在门外,是否就能逃过犯罪的一生?不知为何我很怀疑。据我所知,没有罪犯会偷自家果树上的桃子。我母亲的格林姆斯家族和父亲的罗登巴尔家族都以世代清白而自豪,安分守己,奉公守法,老实工作赚取应得的老实钱。而相反地,我,却是个天生的贼,是那种应受谴责的角色,是一般人说的“宁可偷一块钱也不肯老实赚五块钱”的人。(其实这不完全是事实,我绝对没有那么坏,不过我肯定是宁可偷五块钱,而不愿老实赚一块钱。)而且对于进入那种专门设计出来把我挡在外头的地方,我确实天赋异禀。我研究锁,练习打开它们,但这些课程对我来说很简单。那——我真不好意思承认——是一种天赋。

我很少回想起那些早年时光,但要说起来,我也很少爬牛奶滑道。所以我让这一切在心中迅速掠过,这颗心最好还是专注于尽快通过牛奶滑道这个任务上。因为呢,应该很容易想象,一个人在既非屋内也非屋外的过渡地带,是最脆弱的。如果正当我的头在衣柜里而我的脚悬在车道上时刚好被人撞见,我就很难解释我在做什么,也没办法逃跑,再去偷别家了。

但我也不能迅速爬过去,因为我现在卡在一个点上,半进半出,达到了一种令人讨厌的平衡状态,一种让人不喜欢的停滞状态。挣扎和扭动都没有用,也没办法抓住什么东西把自己给拉出去,因为呢,该死,我把双臂置于身侧好让肩膀能通过,现在我的双臂被牛奶滑道两侧牢牢卡住了。

我告诉自己,只要用正确的方式扭动就行了。如果以一种符合人体工程学的方式扭动,就可以制造出一点点冲力,然后不一会儿,我就可以……

要命。

没有用。

上帝啊,事情就要这样收场吗?头在里身子在外地卡在别人的房子中间,无法向内也无法向外移动,无计可施,一直等到梅普斯和他太太回到家报警?如果这是我第一次耍这种特技,在我还没入行前发生这种事,我的整个小偷生涯可能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可如果当时没发生,为什么现在要发生?

我原可能继续想得更远,甚至可能享受其中的讽刺,但正当此时,一双手抓住了我的脚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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