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伺机下手的贼》小说信息

第17章(第1页,共2页)

字体:

我吃午餐花了不到一个小时,一点之前又回到书店柜台后面准备做生意了。后来回想的时候,我断定那个胖子一定是躲在隔壁或者街对面的哪家门口,等着我休息回来开门,因为我刚把约翰·桑德弗的小说拿起来看,门上的小铃铛就宣告了他的到来。

这不意味着我得放下手上正在看的书。我给了他一个欢迎的微笑,轻轻点了点头,让他自己去浏览书架,几乎每个人进门我都是这个反应,除非上门的人带着书要卖给我,或是来问圣恩堂该往哪个方向走。那个胖子空着手上门,所以即使他有书要让我收购,也没带在身上;而且我不觉得他是想在街角那个新教圣公会的教堂中寻求和平与宁静,所以我合上书,等着看看他想要什么。

我知道喊他胖子在政治上是不正确的,按照通常的政治原则,最不该做的事情就是所谓的“见铲子说铲子”,有话直说,毫不掩饰。或许有个比较容易被人接受的委婉说法来称呼胖子,不过我懒得花时间去查,所以我就继续称他为胖子,希望你们不会反对,反正他一定不会反对。

所以他是胖子,毫无疑问。有些人无法接受自己的肥胖,就好像这些多余的体重是趁他们没注意时忽然从身上长出来的一样,于是现在他们不知道该拿这些重量怎么办。而他则不是那样。只要看他一眼,看到那种自信的态度、那种移动的方式,你多少就会明白他一辈子都胖,从一个胖婴儿长成一个胖胖的小男孩,历经尴尬年纪长成一个胖胖的青少年,最后终于成为一个胖胖的成年人。他没有那种好似腹部藏了一个海滩球要走私过海关一般的大肚腩;也没有细瘦的四肢从肥胖的躯干伸展出来、活像一个戳着牙签的马铃薯。不,他全身都胖,而我能感觉到他对此怡然自得。

他穿了一套蓝色西装,如果不是量身定做的,那至少也特地修改过,而且是由一个很有想法的裁缝动手的。这套西装不会让他看起来比较瘦,反正什么衣服都不可能,但很合身,让他看起来清爽又得体。你还想要几码长的西装毛料达到什么效果呢?

他的衬衫是白的,宽领角,领带刚好是今年流行的宽度,上头整齐排列着海军蓝与深红色的条纹。我没法说出他穿什么样的鞋子,因为他走进来时我没注意,等到我仔细打量他的时候,他又站得离柜台太近,看不到脚。不过我打赌他穿的是好鞋子。我还没见过哪个胖子舍不得在鞋子上花大钱,而且他们都很愿意花时间慢慢挑。

“罗登巴尔先生。”他说,不太像是陈述句,但也不太像是问句。我点点头,确认他叫得没错,他给了我一个笑容,露出很多牙齿。那些牙齿很白很整齐,完美得让人不禁怀疑是不是真的。同样的话也可以用来形容他的那个笑容。

“非常荣幸。”他坚定地说,伸出手来,毫不意外,那只手胖乎乎的。我握了他的手。我还没想到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握住伸到面前的手,而且每次我还没想清自己到底想不想跟对方握手时,就已经握住对方的手了。不过这一次,我十分乐意跟这名男子握手。他或许是个顾客,而就算不是,他见到我既开心又荣幸,我为什么要让他站在那里白伸着手呢?

我们握手时,拉菲兹趁机从透着阳光的橱窗上跳下来,跑到柜台前,然后开始绕着那个胖子的脚走,一边走一边磨蹭着他的脚踝。我早上开门时,拉菲兹已经跟我进行过一次这个例行活动了,这是它希望我喂它的一种通知方式,好像以为如果不天天提醒的话,我就不会想到似的。可是我今天已经喂过它了,逻辑上它也不可能去期待一个陌生人担任这个荣誉任务,无论此人把自己喂得多么好。

我往下看拉菲兹摩擦他的双脚时,应该是趁机看他鞋子的好时机,但我忙着注意那只猫的异常行为,没留心它正抵着摩擦的东西。总之,我敢说那是一双昂贵的鞋子,而且他鞋柜里一定有一打同样好的鞋。

他松开我的手,往下看着拉菲兹。“一只猫!”他喊道,显然满怀喜悦,“我非常喜欢猫。可是它的尾巴怎么了?”

“它生来就没有尾巴,”我说,纳闷着自己讲的是不是事实,“它是马恩岛猫。”

“啊,当然了。来自马恩岛。”

“唔,并不是它本人——或我该说本猫?——是它的祖先来自马恩岛,但拉菲兹是在纽约出生的。”

“我非常喜欢猫。”他又说了一遍。然后为了证明这一点,他伸手搔了搔拉菲兹的耳后。那只小恶魔从喉咙里发出呼噜噜的声音,胖子又多搔了它几下,拉菲兹又多呼噜了几声,然后跑开,跳上烹饪书区的一个空位,从下往上数第四格。它从那里注视着我们,好像它的祖父或祖母是那种会笑的柴郡猫,我真的觉得它好像在微笑。

“有只猫一定很好,”胖子说,“如果我开了家书店,一定会在里面养只猫。我觉得你养猫是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谢谢。”

“现在呢,”他说,“我相信你有一件我要的东西,罗登巴尔先生。”

“是吗?”

“我相信是的。”

他又像之前那样微笑了,那些牙齿或许的确是真的。我很确定他挑牙医就像挑裁缝一样仔细,而且牙科技术在近年大有进步。只要定期去看个一流的牙医,你就可以拥有满口完美的好牙,完美到任何人都会以为是假牙。

可是我能有什么东西给他?

小说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