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她完全不会讲英语。我是说,即使我能设法让她听懂我的话,甚至如果她愿意隔着餐桌坐在一个圆眼睛外国佬对面,那顿晚餐会是什么样子?”
“不知道。你筷子用得怎么样?”
“我指的是交谈的部分,伯尼。我们甚至没法闲聊几句。我还在考虑学中文。”
“别闹了。”
“会很有用的。中国的人口一直在增长,其中某些人会需要律师。你不认为如果他们找个懂他们语言的律师,会觉得比较自在吗?”
“如果他们一开始就找个中国人律师,或许会更自在。”
“你说得没错,该死。我想学中文的唯一原因是,这样我就可以跟那个女服务员说话了。老实说,我觉得她喜欢我。”
“哦?”
“每次我来这里,”他说,“她都要把那一套冗长的废话从头讲一次,教我怎么泡茶。我一星期来这里三四次,所以显然已经知道该怎么泡茶了。那为什么她每次都要从头讲一遍?我猜想是她喜欢和我在一起。”
“有可能。”
“不然还会有什么解释?”
“也许她忘记你来过了,因为她觉得所有白人看起来都长得一样。”
“你这么想吗?”
“或者呢,”我说,“可能她觉得你没那么聪明,不会记得上回泡茶时教过你的那些。”
“你可真懂得鼓励人,”他说,“真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跟你提起这个话题。伯尼,我得问你一个问题。我知道你昨天晚上不在案发现场,你大概是我所能想到最不可能牵涉到这种事情里的人,可是你知道任何与此事有关的消息吗?”
“全是从雷那儿听来的。”
“没人来找过你吗?比如有人找你加入,你说不去,但保证不会说出去?”
“沃利,你为什么会这样想?”
“唔,这么一来,或许就可以解释你在那附近干什么,而且为什么不能告诉基希曼。或许你在那附近逗留,是为了看整件事情是怎么进行的。”
我摇摇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只能告诉你,我在默里山是有理由的,虽然我必须承认那个理由不是非常好,而且我不愿意告诉雷·基希曼,你也不需要知道。”
“明白了。”
“而且我在那附近的理由,无论如何都跟罗戈文家的窃案无关。顺便说一声,我希望大家不要再说那是一桩窃案了,因为根本就不是。那是入侵民宅打劫,而这种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参与的。”
“我首先就告诉他们。‘如果你稍稍了解这个人,就知道这不是他的作风。’”
“另外,也没有人来找我合作,我被捕时才第一次听说这个案子。而且如果有任何人曾经想过找我加入这个行动,我也会把他们给供出来——”
“我刚才就是这么说的。”
“而且这么一来我就根本不会去默里山,因为我希望他们犯案时,我离得越远越好,最好身边还陪着两个法官和一个红衣主教。”
“好让你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明。我懂你的意思了,伯尼,不过我这么说吧,你认识很多人,会听说很多事情。”
“沃利,我尽量不跟罪犯来往的。”
“我也是,”他说,“当然,除了现在我对面的这个人。可是做我这一行实在很难避免。你那行也是,所以有可能你哪天会碰到某个人知道一些事情,而如果真听说了什么的话——”
“我会告诉警方,这样对我会有好处。”
“好处可大了。当然我明白,这可能会违反你的荣誉信条,没有人想当告密的耗子。”
我摇摇头。“我才不在乎那些浑蛋呢,”我说,“我很乐于看警方抓到他们,而且不是因为警方因此就不会来烦我。上帝知道,他们杀了三个人。就是这种浑蛋败坏了小偷的名声。”
参见《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