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说真的,伯尼。如果你不在那儿,那个人渣就会把她的手表、吊饰、手链和钻石耳环全拿走了。”
“而不是被我拿走。”
“可是你放回去了,伯尼。”
“唉,我替她觉得难过。一个没良心的王八蛋在她的饮料里下了药,把她带回她家,然后强暴了她。现在我又偷了她的东西,对她造成更大的伤害。”
“不过是你先到的。”
“尽管如此。我原先已经拿了他留下的首饰,可又一想,如果我把比较好的东西放回去,她可能根本就不会注意到自己遭了窃。有几样东西搞丢了,但哪个低能小偷会偷走一枚高中毕业纪念戒指,却留下有一堆小金币吊饰的手链?”
“她会以为一定是自己把那个纪念戒指丢在哪了。”
“如果我有办法查出他是谁,”我说,“我会找一天夜里去拜访他,帮她把戒指拿回来。”
“除非到时候他已经把戒指卖掉了。”
“啊,他不会卖掉的。他根本不知道能卖给谁,而且反正他是想留着当个纪念,好记住她,那个王八蛋。”
“如果你能把戒指偷回来,那就太妙了。可你要怎么把戒指还给她?放进她的信箱吗?”
“或者想办法进她公寓,放回原来的抽屉里。”
“太完美了。她会以为她上次找的时候没看到,以为是藏在哪个人造宝石底下。”卡洛琳皱起眉头,“否则她就该担心自己疯了。但至少她的戒指又找到了。”
“我离开一个地方时,向来会尽量保持原状,”我说,“不过去他家时我或许会破个例。不过也只是说说罢了,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或住在哪里。”
“而且你扔掉了唯一能确认他身份的东西。”见我一脸茫然,她又说,“你把它冲进马桶了,记得吗?”
“哦,对。”
“你又不能到处跑来跑去,给每个声音低沉的男人验dna。伯尼,我知道你不是因为想做善事才闯进她家,但最后你做的是好事,而且她很幸运碰上了你。你不是告诉我,你甚至在她的皮夹里面塞了钱吗?”
“一点点而已。”
“多少?”
“呃,我根本不知道那里头原来有多少钱。我想她身上不会带太多现金,于是就塞了一张一百美元和一张二十美元在她放纸币的那个夹层里。”
“小偷会给你钱呢。这一定是史无前例的,伯尼。”
“你这么认为吗?”
“外加你把原先拿的每件东西都放回去了——手链、耳环和手表。”
“对。”
“还有那个冰箱里装满钱的信封。伯尼?你放回去了,对吧?”
“哦,不,”我说,“我没放回去。”
“哦。”
“我从里面抽出一百二十美元,”我说,“放到她的皮夹里,剩下的我拿走了。”
“哦。”
“骑士精神只能做到这个地步。”
“我想是吧。”
“你很惊讶?”我说。
“是啊,有点。我原本还真有点把你当成一个穿着闪亮盔甲的骑士了。”
“恐怕盔甲有点发暗了。我去那儿是为了偷东西,卡洛琳。我把偷来的东西大半放回去了,但我跑这趟还是想赚点钱。”
“所以你赚了……”
“一千一百二十美元,”我说,“还要扣掉出租车钱。”
“嗯,时薪比你卖书高。”
“那还用说。”
“可是考虑到其中的风险……”
我摇摇头。“我根本不想去那儿的。那样四处徘徊寻找下手机会真是疯了,而我只想把那种感觉驱赶走,至少暂时驱赶走。其实我知道这有多么不理智,又有多危险。”
“可你还是做了。”
“我还是做了。不夸张地说,我就是控制不了我自己,而且我真的没法不拿走那个棕色信封里的钱。我可以告诉自己我是个有教养又高尚的人。我不会失礼去冒犯别人,也绝对不会在女人的饮料里下药,但这还是不能为自己开脱。说到底,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贼。”
书店门上挂着一个铃铛,每逢门开时,就会发出怡人的叮当声。我最后一句话正说到一半,听到铃声响起,我本以为自己可以马上闭嘴,但是我没有。
“这可不是真理吗,”我的访客说,“再真实不过了,罗登巴尔太太的儿子伯纳德再没讲过比这更老实的话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贼,的确就是你,没错,而且如果你能活得比玛士撒拉还要老,你也同样只会是个贼。”
我感觉自己即使不能像《圣经》里的玛士撒拉那么高寿,但要超过他年轻的弟弟应该不难。“嗨,雷,”我说,“近来犯罪率怎么样?”
他叹了口气摇摇头,再开口说话时,那股轻快的戏谑劲儿全不见了。“装得好像不知道似的,”他说,“你这回真是两脚都踩进泥坑里了,伯尼。娄子捅大了,我不知道你这次到底该怎么脱身。”
卡洛琳指的是法语sacrebleu,意思是糟透了,发音同英语中的soccerbl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