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一辆当地分局的警察巡逻车慢慢驶过,密切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如果他们往我这里看,能看到什么?只不过是个看似无辜的家伙,体面地穿着卡其裤和一件休闲外套,有点困难地要把钥匙插入锁孔,这不过是在街角的酒吧喝了一两轮酒(或三四轮)会有的寻常反应。这个锁太简单了,我用根牙签就能打开,因此毫不费力地解决了。我进了前厅才又往街上看了一眼,那辆警车早已不见踪影。
不过知道警察恪尽职守,还真是让人欣慰。
我花了点时间戴上塑胶手套——这个举动就会引起警察的注意了,哪有人开自己家的门之前还要戴上手套的?然后我打开里面那扇门,不比打开外面那扇更难。我安静地关上门,站在那儿,除了街上透进来的灯光外,四周一片黑暗,我站着倾听整幢建筑里的声音。
要我说,这幢楼安静得像坟墓。
我爬了一层楼,停在菲尔德茅斯(feldmous)的公寓门口。这个姓氏我没听过,是德文,我懂一点,只知道可以翻译为田鼠(fieldmouse)。克里利(creeley)我想是个爱尔兰人的姓氏,或者是有苏格兰血统的爱尔兰人,我不知道这姓氏的意思是什么。creel是渔夫用来装捕到的鱼的编篮,但我实在想不出跟那个姓氏有什么关系。
克里利还是菲尔德茅斯?菲尔德茅斯还是克里利?
一切条件都相同时,最好是挑楼层较低的那户公寓。可以少爬一层楼梯,而且更重要的是,出去时可以少下一层楼。菲尔德茅斯家的门底下没有透出灯光。我贴在门上听了好一会儿,什么声音都没听到,然后我吸了口气,按下门铃。
接下来还是什么都没听到,只有门铃的声音,我耐心等待着,正打算再按一次门铃时,没错,我听到了脚步声,然后是那种绊到东西时会发出的诅咒声,或许是因为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所致。脚步声停了一下,然后又响起。
楼上住的是男的还是女的?我不知道,于是我把先生或小姐讲得很模糊。“是克里利吗?”我隔着门喊。
那个脚步声又停了,沉默了半晌。然后一个因睡意和恼怒而浊重的男声说:“住楼上。”
“哎呀,真是对不起。”出于某种原因,我装出了英国腔。
“操他妈的白痴。”菲尔德茅斯说,听起来有气无力。我走向楼梯,听到他走回去睡觉的脚步声。
上了楼,我面对着克里利家的门,把同样一套过程从头玩一遍。先确定门下或钥匙孔里都没有灯光透出,然后伸出手指按门铃。如果克里利走近的脚步声响起,我完全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我会说“菲尔德茅斯先生吗?”而且不必故意讲得很模糊,因为我已经确认了菲尔德茅斯是男的。(虽然我知道可能还会有个菲尔德茅斯太太,但反正我没碰到。)
然后克里利先生或女士会告诉我菲尔德茅斯住楼下,接着我会用地道的英国腔道歉告退。然后我会下楼,不是下一层而是下两层,最后我会离开这幢楼。接下来,上帝啊,我要拦住看到的第一辆出租车回家。
可是我没听到任何脚步声。
我又按了次门铃,仍然毫无反应。我把耳朵贴在门上,倾听着那片寂静。
门上有三道锁。我把三个全打开了,或至少我以为打开了,但其实中间那个没上锁,所以我挑动制栓的结果是把锁给锁上了,要开门时才发现。我又挑了一次锁,把我无意中上了锁的制栓给挑回去,这回门开了。
然后我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