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我说,“一直以为血是红色的。”
“干了之后就是褐色的了。”
“是啊。他被打的时候,一定是先摔在床上,然后才滑到地板上。”
“应该是。”
“报纸上说他是被烟灰缸打死的。烟灰缸在哪里?”
“我还以为是被灯砸死的。你确定是烟灰缸吗?”
“报纸是这么说的。”
“他们消息很灵通。不管是什么,反正一定是被挂上牌子,拿到别的地方去了。谋杀凶器一定会好好收起来的,不可能随便乱丢。它先被挂上牌子,再送到化验室里折腾个半晌,拍上两百多张照片之后,就锁到安全的地方去了。”他清了清喉咙,“就算有凶器在这里,伯尼,我也不可能让你动什么手脚。不能篡改证物。”
“我只想知道证物在哪里。”
“我想你也猜得到。”
我从他身边走过,从床边走到一幅画前面。画面上是一座破旧的农舍,画框看来很笨重。我心里明白,如果这画后面有个保险箱,谋杀案发生以来,起码也被人发现十几二十次了。但我还是移开了画框,画后面依旧是墙。
我说:“好笑,怎么说这个人也应该有个保险箱啊,他经常有现金在手上,怎么都不担心?”
“什么现金?他有不动产,有家戏院,伯尼,现金从哪里来?他可能有些戏院的收入,但现在谁会把钱带回家?直接送到夜间银行存起来了。小剧场又不是赚钱多的行业,他哪儿来的那么多现金?”
我想,这有什么好争执的呢?但我还是对他说:“这个家伙可不简单,他可能是那种专门出面替人摆平麻烦的人,和很多重量级的政治人物有来往,不过是固定合作还是按件计酬,我就不清楚了。此外,他可能还兼勒索和恐吓。”
“我还以为你不认识他呢。”
“我是不认识。”
“那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他的搭档知道,”我说,“迟早有那么一天,局里面也会知道这些才对。你有没有听说过弗兰克斯福德的秘密生活?”
“没听过,我想也没有人会去查。我们已经知道杀他的人是谁了。这个案子很简单,为什么要浪费时间查这些细节?有分红吗?”
“案子很简单?”我说,声音很空洞。
“伯尼,你能不能说说我们在找什么——”
“不是我们在找什么,是我在找。”
“对,找什么?”
“我知道我在找什么。”
“我能不能知道?”
我再度和他擦身而过,小心翼翼地沿着粉笔画过的痕迹走动,仿佛尸体还在那里似的,地毯上似乎有个不容侵犯的灵魂。我拐进过道,转到浴室里看看。和公寓的其他地方相比,浴室大得吓人。别忘了,在这幢建筑物里,还有成排出租的“鸽子笼”呢。浴缸也很大,四个角还有金属装饰,和新款的脸盆和马桶相比实在是古色古香。我在脸盆里放了点水,又冲了马桶,出去便看到雷的眉毛扬起来了。
“请记住,”我说,“如果罗伦冲水之后没有转错弯的话,我们全都不会在这里。”
“这倒是实话。谁会知道弗兰克斯福德的尸体什么时候会被谁发现?”
“恐怕会过很多天。”
“那就没你的事了,伯尼。就算我们知道你在哪里,又有什么用?我们总不能捏着自己的帽子对我们的长官说,我们抓到了你,但又放走了。更何况,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我们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不是在那个晚上被杀的,因为只要时机一过,就很难判断他准确的死亡时间。”
“但是罗伦偏巧冲着他的尸体走了过去。”
我站在浴室的门口,转向卧室,然后再转身退到客厅。我当然可以查查弗兰克斯福德的衣橱里有没有夹层、暗格,但我觉得这不像是他的行事风格。
那张桌子。
我走到桌子旁,轻轻地拍拍它的各个部分。达拉·桑多瓦尔看到弗兰克斯福德从桌子里拿出那个蓝盒子,给她看过里面装了什么东西之后,又把它放回桌子里面。弗兰克斯福德死的时候,桌子还是上锁的。我搜过这张桌子,但这个老古董里有很多夹层,抽屉后面还有抽屉,暗格后面还是暗格。我一开始就是依照人家的指示来查这张桌子,但我搜到一半的时候,雷和罗伦就进来了,现在我终于解开了心中的迷惑。
我拿出那串开锁工具。“坐着,”我对雷说,“要好一会儿呢。”
结果我花了将近一小时的时间,把每个抽屉都抽出来,看看后面到底有没有暗格,再把它们翻过来倒过去地检查。我把桌面卷起来,非常仔细地查看每个角落。结果,我发现的暗格比早餐谷物盒后面能印的小广告还要多。暗格大部分是空的,有一格里面放了一沓维多利亚时代的春宫画,显然是维多利亚时代某个色鬼的珍藏。我把五六本小册子交给雷,他之前一个劲地抱怨弗兰克斯福德书架上的书太严肃,最活色生香的竟然还是上下册皮装的莫特利的《荷兰共和国之崛起》。
“这好多了,”他说,“如果用当今的语言来写,就更好了。等你想明白这些人找女人到底做了什么,已经没什么趣味了。”
我依旧在细细解剖这张桌子。我拆掉了里面的夹板,心里很清楚是绝对装不回去的,因此觉得很抱歉,但还没有抱歉到要落泪的地步。最后我不得不承认,不管这张桌子里有多少暗格,弗兰克斯福德并没有用它们来放那个蓝盒子。很久以前,他就把盒子拿出来,不知放到哪儿去了。
我退开两步,低头看看桌子,心里却在想要把手洗干净。想要洗手的冲动让我想到了自来水,同时带着我的双腿朝浴室走去。站在那儿重温我的尼亚加拉瀑布印象的同时,我发现我的目光正在研究脚底的镶嵌瓷砖,它们多数是白色及浅蓝色的瓷砖拼成的几何图形,样式复古,每块约一英寸大小,是方形的。我的脑子现在已经想到了撬开瓷砖来看看,我确定我已经濒临崩溃边缘。我冲了马桶,洗了手,想找毛巾但没找到,于是在蓝裤子上抹干手,从钩子上取下罗伦的警棍,轻轻拍打手掌,走出厕所。
我没有右转反而左转,沿着罗伦当时的路线前进,走进弗兰克斯福德的卧室。我很快地翻了翻衣橱,结果不出所料,里面只有衣服。
离开卧室的同时,我眼角突然瞄到床柱和地板之间好像有什么小碎片夹在那里。
我跪了下来,仔细检查,脑子转了好几圈,确定它完全符合我的假设。于是我站起身来,不再理会它,慢慢踱回客厅。
在我把最后一个抽屉放回原位的时候,雷说:“他妈的,gamahouche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我请他拼出来,想了一会儿后索性把书拿过来自己看。“我想是舔女人那里的意思。”
“我也是这么想,但是有话直说不好吗?”
“时代不同,习惯就不同。”
“妈的。”
我让他沉迷在古代春宫画里,自己在客厅里散步,眼前是一张绿色的摇椅。在我搜查那张桌子之前,曾经坐在那里沉思了好一会儿。我一屁股坐进去,把脚放到脚蹬上,深吸了一口气,试图让自己融入情景。你的名字是j.弗朗西斯·弗兰克斯福德,我对自己说,你穿着睡袍——不过,你管它叫起居服——很舒服。你应该到剧场去了,但你的手边却放了一杯酒,膝盖上有本书,嘴里有根雪茄……
“奇怪。”我说。
“什么?”
“这里应该有两个烟灰缸才对。”
“啊?”
“上次这里有一个很重的切割玻璃烟灰缸。”
“他们不是在卧室里找到一个?弗兰克斯福德就是被它砸死的。”
“不是,还有一个烟灰缸,”我说,“在这张桌子这边,和那个谋杀凶器应该是一对。他们为什么把两个烟灰缸都拿走了?”
“谁知道?”
“效率未免过高了。”
“伯尼,我们没有时间了。”
“我知道。”
“你到底找到你要找的东西没有?”
“我找到了一点东西。”
“在桌子里?”
“在卧室。”
“什么?”我迟疑了一会儿,但他也没追究,“也不是你想要找的吧?你到底在找什么?说不定我见过。”
“不太可能。”
“你怎么会知道?”
“蓝盒子。”我说,“蓝皮裹住的盒子。”
“多大?”
“哦,行了,”我说,“不管是多大,你都没有看到过,尺寸对你来说有什么差别吗?”
“你只是说盒子,妈的,从香烟盒到皮箱那么大的都可能叫盒子。”
“大概这么大。”我比了比,“跟一本书差不多。”我想起达拉是怎么对我说的了,“精装书大小,有点像词典,哦,我的天哪。”
“怎么啦?”
“我真是个白痴,”我说,“除此之外,一切正常。”
这次只花了三分钟就找到了,又花了五分钟确定别的皮装书表里如一,真的是书。弗兰克斯福德的蓝盒子是本假书,制作精巧的木盒被伪装成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打开之后才知道个中玄机。这盒子其实和那种放在床头装领带夹、袖扣的小盒子差不多,合起来锁上,随手往书架上一放,周围全是真书,鱼目混珠,便没人分得出来。
如果那些笨蛋用搜我房间的手法搜查弗兰克斯福德的家,保证可以找到这本书。如果他们一本本地把书拿下来,再一本本地抖,他们就会知道有一本根本打不开,机关就在这里。但他们却轻易放过了弗兰克斯福德的公寓。
“你不把它打开吗,伯尼?”
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坐回绿色的摇椅上,他的目光从我的肩膀后面射过来。“你去看你的书,”我说,“我要专心想一想。”
“这样也好。”雷坐回椅子,继续看他的春宫画。我回头瞄了一眼,雷用春宫画遮脸,还是在偷看我,被我一瞪后才埋首苦读。
“再等一等。”我说,“上厕所。”
我拿着蓝盒子走回浴室,进到弗兰克斯福德的房间。这种小的家用保险盒,不管是不是伪装成书的模样,都是最棘手的东西,其难度跟进入一个性冷淡的女人不相上下。这只盒子的皮扣底下有一密码锁,你得对上三组十个数字的号码锁才打得开,否则只有用凿子硬撬了。
我倒没有那么急,而且我不想让它看起来像被强行打开过一样。在把锁打开之前,我把盒子仔细端详了一番,这里敲敲、那里戳戳,然后才打开盒子,看到里面的东西都在,于是把它们放到口袋里。我的警察制服口袋很大,全部放进去也不会凸出来。
盒子清干净了,我回到卧室,用力把床向外拉了一两英寸。那里有个长方形的小东西,之前吸引过我的目光,但我却没拿。移开床之后,看得更清楚了。我用罗伦的警棍把它挑出来,用拇指和食指很小心地夹住它的边缘,放进那个蓝盒子里面。
然后我关上盒子,锁好。
回到客厅的路上,我决定让历史重演一次,狠狠地冲了马桶一下。雷在我们分手的地方瞧着我。
“胃不舒服?”
“大概吧。”
“我自己也很紧张。”他说,“离开这里好不好?”
“好,到我的地方再开这个盒子。”
“我还以为你急着要打开。”
“也没有那么急,”我说,“我想离开这里。我们出来这么久,罗伦一定很不高兴。我们和他一起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吧。这里面是什么,我也知道个八九不离十。”
“里面的东西可以让你脱罪吗?”
“可以,”我说,“但有人就要惹上麻烦了。”
我们在离开之前,还大概检查了一下屋内的陈设,确定和我们进来的时候差不多。我对那张漂亮的木桌进行了肆意破坏,幸好损害不在表面上,书架上的书看来也和之前一样。基希曼在门口又加了一道封条,注上日期、时间,还签了名。然后,他故意对我笑了笑,用钥匙把锁死装置转上。
把这道锁锁好之后,我把心里的最后一块拼图也放到了它应该在的地方。
国王郡(king’scounty),布鲁克林的别称。
莫特利(johnlothropmotley,1814—1877),美国外交官、历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