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往上城开去,我心里仍然想着艾莉——但我老觉得她是露丝——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生气。她是说了几个谎,但那又怎样?她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帮助一个大家认定的谋杀嫌疑人、一个她根本不认识的人。她的预感能力不是很强吗?她跟我在一起时有点保留难道不对吗?也许这就是她不肯说出真名的原因吧。留这么点退路不可以吗?法网恢恢,万一我被捕,就不会连累到她,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她是谁。
后来,在原始欲望翻搅的时候,她又痛恨这种伪装,于是对我说了她的真实姓名,这样不是就可以恢复正常了吗?
那我的问题到底在哪里?
一开始,我就对她太诚实了。对我来说,这还是头一遭。过去我跟女人交往,最注重的就是保密。别的女人只知道我早餐吃什么、穿什么样的睡衣、喜欢用怎样的姿势做爱、花生酱的颗粒是要粗一点还是细一点,她们永远不知道我是做哪一行的。我不是对她们说我正在转行、有点个人积蓄,就是说我是搞投资的。偶尔,如果我和她不是像黑夜中擦身而过的两艘船,我会给自己编个职业,维持一阵关系。有的时候我是帮杂志画插画,有的时候我是神经外科医生、古典音乐作曲家、体育老师、股票操作员或亚利桑那的土地发展规划师。
这些角色我都能扮演得很自如。我也总是对自己说,游戏就得这么玩,因为让对方知道我到底是干什么的,风险实在太大了,但如今,这话却面临了考验。我越是回想跟我交往的女性,越相信她们在知道我是个贼之后,反应会和艾莉一样。大家都以为小偷的日子很刺激,至于道德嘛,大部分女性对此的看法很有弹性。
我不能说出自己的行业,是因为干这行得行事隐秘,我不想让别人看穿我。
可是跟露丝——妈的,是艾莉,这女人的名字是艾莉,她刚告诉我说这两个名字是不一样的——跟艾莉在一起时,我却别无选择。结果,她几乎完全知道了伯纳德·罗登巴尔是怎样的人,而我也知道了对一个女人坦诚相见、没有保留是怎样的滋味。
自始至终,我都在喊她的假名。常骗人的人却被人骗了,这就是我难过的原因吧?对女人撒了这么多年的谎,一旦情势逆转,内心的难堪可想而知。
***
我叫出租车停在我家门口,不过不是正门,而是街角供服务人员出入的边门。我拿了一张皱巴巴的五美元钞票——从彼得·艾伦·马丁那儿偷来的——请司机离开。钱,来得轻松,去得容易。
我觉得在光天化日之下开边门的锁,和直接从前门警卫面前进房间一样危险。只可惜我全身的技艺没有施展之地——边门没锁。两个大汉搬了一架小钢琴,正从门里出来。我站在门旁,让他们先过,见他们把那东西搬进一辆没有牌照的小卡车里。不知道他们是地下搬家公司的员工,还是就这么光明正大地偷东西,这也不是不可能,纽约就是纽约。不过,他们在干什么我可管不着。我下到地下室,走进电梯上六楼。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注意到我。
还好,长长的回廊里没有人。我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自家门口,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准备享受用钥匙开门的奢侈。就在这时,一个念头闪过,不确定该不该按门铃。我把手指伸过去,却倏地又收回了。就算里面有人,听到门铃声也不会应门,只会屏气凝神,打开手铐等着我。
我迟疑了一会儿,低头看看我的手,那只拿钥匙开门的手的指头在发抖。我对自己说太没用了,就叫它别动,它就真的不动了。我不再看我的手,而是看着门锁,确切地说,是看它和我离家之前究竟有何不同。
那道雷布森门锁特有的圆孔,依旧很稳妥地在那里,房东给我的耶鲁弹簧锁也依然在原处,只是我的钥匙却插不进去。我单膝跪下仔细端详,那不是原来的锁。锁的周边有许多刮痕和小洞,那是拆旧锁留下的痕迹。不知道谁装了一道新锁,防止闲杂人等随意进出。
我从雷布森门锁的小孔朝里面望去——这道锁花了我六十美元。公寓里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我放弃先前的可笑姿势,开我自己的锁。刹那间,我确定了一件事:显然有很多人曾经造访寒舍。警察可能因为找不到会开锁的人,索性把门锁钻开了,不过他们却找来房东,把房东给我的锁打开了。后来的人可没这么客气,也懒得费劲,硬生生把门撞开了。想通了这一点,我便知道屋里好不到哪儿去。
但我还是没准备好,不知屋里究竟是何景象。我闪身进屋,又关上门、打开电灯。我定睛一看,仿佛看到了轰炸过后的德累斯顿。整个屋子被翻过来,又被翻了回去。经过这番折腾,我真不知道房东为什么要在门上加道新锁,就算再进来几个人也不会弄得更糟糕。
我所有的东西都堆在房间的地板上。椅垫也被割开,里面的棉花全都露出来了。书不在书架上,被拿下来抖得七零八落,他们想看看里面有没有东西,然后全部扔在了地板上。铺在地板上的单色地毯也被人移动过,大概是掀起来看看里面有没有夹层、地板和地毯之间有没有藏着什么。
天哪,真是一团糟。我是个挺讲究、爱整洁的小偷,说来也没什么了不起,但我很尊重别人的财物,不管是把它们留在原地还是转到自己手上,对它们的敬意都不曾有任何减少。我的访客却如此粗暴,这让我十分恼火。我想找个地方坐下,却没有安身之地。我把一把翻倒在地的椅子——它原来很好看,现在却被划得伤痕累累——翻过来,暂且休息一会儿。
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那些警察当然会来搜我的房间,但也只是想确定我有没有躲在这里,为的是图个心安。他们最多想找一本通讯录,看看我有哪些朋友、常和谁联络。就算我让他们出了很大的丑,他们也不会拿我的公寓出气。显然不知道是谁又进来过,才会把我家翻成这副德行。
为什么呢?
有人在找什么东西。如果来的是精力无处发泄的青少年,现场应该更惨不忍睹,他们也应该会用别的方法凸显“创意”。我非常想相信进来的这批人是以破坏为乐,但仔细一看,却不得不认为他们是来找东西的。
找什么呢?
我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看,想琢磨出他们到底要找什么。我最讨厌去的小厨房,现在也是满目疮痍。连意大利食品罐头都算上,这个小房间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他们没有理由浪费时间在这里翻箱倒柜。他们连冰箱里的东西都翻出来了,一塌糊涂是最恰当的形容词。
卧室当然不可能逃过这一劫。我尽可能不去注意屋内的惨状,迂回来到衣橱前。我在橱子里面做了一个夹层,大约有三英尺高、五英尺宽、十五英寸深。除非你很清楚衣橱里有这道机关,否则连建筑师亲自来查看,也不会发觉。我行窃得来的赃物在脱手之前,就放在这里。夹层里面的东西都待不久,但也很少有空着的时候。可是,在我出门的时候,里面没有赃物,只有一本护照、一些别人会收进保险柜的证件。我只想知道侵入的访客搜查得那么彻底,究竟有没有发现这个夹层。
他们当然没放过衣橱,除了把我的衣服全扔到床上,西装外套的衬里和口袋也全都翻了过来。但他们没发现这个夹层,这让我觉得好过一点。我把夹层的外壳揭下来,里面躺着我的护照、高中毕业证书,还有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我真希望这里面有很多宝贝,让那些搜我房间的人气得半死。
然后我回到客厅,打量我的那堆书。里面至少有一半被撕破或是全毁,我不忍再看,目光游移,最后停在三本书上。它们分别是读书俱乐部寄来的《八月枪手》、吉本三卷本《罗马帝国兴亡史》中的第二卷和《养蜂罗曼史》,我买最后一本是因为书名很有意思。这三本书的好日子好像都过完了,讲养蜂的那本书的封面和书心之间,只有几根线勉强连着,但没关系,我不在乎。我把这三本书拿回卧室,放在镜台上面。镜台空空的,因为我的客人们把上面的东西全扫到了地上,现在要放多少书都可以。
衣橱里有一个小帆布袋。我的皮箱不知道被哪个疯子割得乱七八糟,因为他们想知道里面有没有夹层。但这帆布袋很薄,根本连藏东西的可能性都没有,他们也懒得割了。我把三本书放了进去,从床上和地板上的衣物堆里捡了几件干净的衣服,又拿了接下来几天够用的袜子、衬衫和内衣,一股脑儿塞了进去,拉上拉链——接下来几天的换洗就全靠它们了。然后,我脱掉身上所有的衣服,往地板上的衣服堆里一扔,进浴室冲了个澡。
澡洗得很马虎,因为进门的不速之客把挂帘子的横杆都扯掉了。挂毛巾的横杆也被扯得松脱了。据说有的横杆是中空的,里面可以藏东西。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连屋主都不知道他自己到底藏了什么宝贝,警察或是不明人士把挂毛巾的横杆拔下来,难道就能找着?
没有帘子照样能洗澡,只是水会把地板溅得湿透。外面有很多衣服,只要铺在地上,就可以把水吸干。但我用不着理会地板、衣服甚至整套公寓,因为我不会再和它们有什么瓜葛了。就算我还想,也不能再住在这里了,更何况我根本不想,所以管他呢。
我洗完澡,踢了踢满地的衣物,找了两条干净的毛巾擦身体,然后穿上干净的衣服,再把脚套进最舒服的休闲鞋里。我又往帆布袋里装了些东西:刮胡刀、盥洗用具、一瓶抗花粉过敏的药丸——虽然现在根本不是花粉季节——还有一个我从来没用过、上面没有任何钥匙的兔脚钥匙圈。这玩意儿之前不知道缩在抽屉的哪个角落,闯进屋子里的人把抽屉里的东西全倒了出来,使得我跟它久别重逢。我对自己说,对别人没好处的事,不见得对我没好处。我暂时放下手上的事情,把它从帆布袋中拿出来,放进口袋里,想了想又把我身上的几把钥匙和开锁工具挂在上面。对被砍了腿的兔子来说,这个钥匙圈当然不是什么护身符,却可能为我带来好运。在这当口儿,任何捕风捉影的安慰都聊胜于无。离开之前,我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次,但自己也不明白究竟想要找什么东西。我拿起电话,琢磨着是否有人在窃听,想想又觉得不可能,但我要打电话给谁呢?我挂上电话,找到电话簿,它当然也免不了和公寓里的其他书籍一样被狂抖一阵扔在地上。我把它捡起来,想查伊莱恩·克里斯托弗的电话号码,却找不到。有好几个e.克里斯托弗,都不住在班克街。她究竟有没有登记,坦白说,对此我也懒得想,最近懒得想的事越来越多。
我拿起帆布袋,关了灯,开门走进走廊,赫施太太正在外面。
她身上套了一件邋遢变形的家居服,上面的花朵都退色了——是印在上面的花,不是别在身上的。脚上穿的是布拖鞋,灰白色的头发胡乱在脑后盘了一个松松的髻。她右嘴角叼了一根没有滤嘴的香烟,上面约有半英寸长的烟灰。她穿过这件衣服,要不就是穿着另外一件差不多的。我倒是见过她穿很好的衣服,却从没见过她的嘴角没有香烟。她讲话的时候,也是叼着香烟,我甚至怀疑她吃饭的时候肯不肯把香烟拿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