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
他万万没料到,坐在他的马桶上、睡在他床上的不是别人,正是伯纳德·罗登巴尔,而且我连九十美元都不会付。
可他住在哪儿呢?
我只知道他住在格林尼治村附近。我坐在出租车里拼命想,也只想出了这一点信息。但我言行举止异常,司机可能已经记住我了,明后天的报纸上说不定就会有我的照片,而这也将是司机在他惨淡的生命中第一次进行逻辑推理。
“就在这里停车。”我说。
“这里?”
我们现在在第七大道,距离谢里丹广场两条街。“请在这里停车!”我说。
“你是老板。”他用最客气的态度和语气说了这句极具侮辱性的话。我掏出皮夹,付了车钱,还要加上与他那句侮辱相符的小费——这是故意的,我还在为付给雷和罗伦那一千美元心疼。如果有这笔钱在手上,我的机动性就会强得多。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我这辈子最赔钱的买卖。付了车费,我数了数身上所有的钱,只剩下七十美元跟一些零头。罗德尼不太可能在他的房间里放很多钱吧。
而且,他的公寓到底在哪里呢?
我在电话亭里找到了问题的答案。我一边翻电话簿,一边庆幸罗德尼是个演员。除了演员之外,好像其他行业的人都不喜欢登记电话号码,但演员是另外一种动物,他们夸张的时候还会把电话号码写在厕所的墙上呢,而我真的在公厕的墙上看到过几个人的电话号码。罗德尼真的登记了电话号码。罗德尼这个名字很普通,幸好哈特这个姓氏很罕见。谢天谢地,在这里,西村曲曲折折的深处——贝休恩街。那条街很僻静,离闹市区也比较远,观光客再怎样也不会溜达到那里去。还有比这更安全的地方吗?
电话簿上只有他的电话号码和住址。但是,既然查了电话簿,就应该有后续动作,我投了一毛钱,开始拨号。这是闯空门前必要的安全措施。电话响了七声,我想应该够了,不过还是任它继续响着。相中了目标,我会强迫自己让电话响到十二声。可是这部电话还没响到七声,就有人把它接起来了,一瞬间,我差点没吐了出来。
“七四一九。”是一个温柔的女声。我吞了口唾沫,冷静下来。演员登记了电话号码,当然也会请人代接电话,这女孩就是服务员,她说的四个数字是电话号码的最后四位。我清了清嗓子,问她罗德尼什么时候回来。声音柔顺悦耳的女服务员很有礼貌地跟我说起码在三个半月后,罗德尼此刻在圣路易斯,如果我有需要,她可以把旅馆的电话号码给我。我说不必了,抑制住了自己想要留一条可笑信息的幼稚冲动,然后把电话挂了。
我花了点工夫,终于找到了贝休恩街,向西走不远就看到了罗德尼的公寓。这里距离华盛顿街约有半条街,左右的房舍一半是褐砂石公寓,一半是仓库。我要潜入的公寓就是褐砂石建成的,要不是门口有生锈的门牌,还真会跟左邻右舍搞混。我在街上站了一会儿,确定没人注意我才溜进前廊。墙上是一排排的电铃,我想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大明星住在这里,可是海伦·海丝跟伦特的姓氏都不在其中。罗德尼·哈特的名字倒是端端正正地印在5r的上面。这幢建筑有五层,每层两户,5r看起来应该是最高一层的后面那户。深居简出,这算是最安全的了。
老习惯就是改不过来,我按了好一会儿门铃,以防里面有人会把我轰走。幸好没人。我突然有一种随意去按其他门铃的冲动。工作的时候,我就是这么做的。只要大门锁得好好的,里面的人会用对讲机跟你聊几句;如果他真的跑到楼下来看看你是谁,你只需要露出歉意的微笑,跟他说你忘了拿钥匙。工作中就是有这种迷人的挑战。但是罗德尼住在顶楼,换句话说,我必须经过其他楼层,而注意到我的人也可能会注意到我的照片出现在报纸上。我是要躲藏在这里,就算不是一辈子不出去,也会挨上好一阵……
好像不值得冒这个险——虽说风险不大,但也不值得。更何况,我只需要十五秒就能把门打开。这道锁根本不管用,风大一点,说不定都能把它吹开。
我爬了四层楼梯来到顶楼,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的心跳恢复正常,然后站在5r的门前,侧耳倾听。隔着走廊是五楼的另外一户公寓,从门缝里看不到灯光。我敲敲罗德尼的门,等了一会儿,再敲,接着便拿出了我的工具。
罗德尼在前门装了三道锁。先前有个外行人用凿子或起子挖过门框想开锁,但似乎无功而返。这三道锁分别是昂贵的麦迪可牌圆筒锁、西格尔警察锁——附带了一个可以从门里面扣起来的铁杆楔子——和一个没什么用的便宜玩意儿。我先解决第三道,然后再开西格尔警察锁。这种锁有很好的安全防护措施,可以防止歹徒破门而入,但我有工具在手,没过多久就把它给解决了。倒钩跳开,而里面可以反锁的铁棍并没有推出来。现在只剩那道麦迪可牌圆筒锁了。
广告说麦迪可牌圆筒锁百分之百防盗,这未免夸张,天底下没有开不了的锁。不过,这宣传也不算太过分。开这种锁时你得同时做两件事。如果你是一个解码高手,而有人给了你一组用塞尔维亚克罗埃西亚语编成的密码,并且这种文字你不认识,那么想要破解的话,就得同时学会塞尔维亚克罗埃西亚语和如何解码。开麦迪可牌圆筒锁就差不多是这个道理,我也只能这么解释给你听。
这种锁很滑,我试了好几次。其间我听到开门的声音,不禁全身一紧,但发现声音来自楼下,就轻松下来……至少轻松了一点。再试,不断地旋转试探。行了,锁传出了“芝麻开门”般的信息。我开门进去,把三道锁全部锁上,就像是看店的老妇人。
进门的第一件事便是四下查看,确定除了我这具皮囊之外,没有别的躯体。这件事倒不难。里面只有一个大房间,用书架隔成了卧室和客厅。厨房很小,让你根本不想进去;厕所更小,让你更不想进去,灯一打开,蟑螂就四处逃窜。我关掉灯,回到客厅去坐着。
这地方真像个家。家具很破旧,可能是二手货,但还算舒适。屋里颇有绿意,有棕榈植物、黄檗和一些我说不出名字的绿色盆栽。墙上挂的不是鲍嘉和切·格瓦拉之类的通俗海报,而是从艺廊找回来的预告海报。我只认识米罗和夏加尔画展的海报,其他对我来说就和那些绿色植物一样。不过总的来说,罗德尼算是相当有品位的演员。
地上铺的栗色地毯破破烂烂,现存的面积约有十二平方英尺,一边的绲边已经散了,另外一边则根本没有。地毯上的各色图案上全是抽出来的线头,总之很寒碜。我想,下一次我会把那块沾了血的布哈拉地毯带来,可能还好些。
我突然一震。
那块布哈拉地毯上并没有血迹。罗伦在上面发疯的那块地毯上没有血,而是我没见过的、卧室里的那块地毯上才有血。是的,有血迹。
是谁杀了卧室里的那个人呢?说到这里,卧室里的人到底是谁呢?真的是j.弗朗西斯·弗兰克斯福德吗?根据我得到的信息,他在八点半离开公寓之后,最早也要十二点才会回来。但是,如果有人就是要把我骗到现场,再把杀人凶手的标签往我身上贴,那么这信息就没多大意义。
一个人。死了。在卧室里。有人打烂了他的头,警察发现他的时候,体温犹存。
真是太巧了。
如果我小心一点,在动手之前先在公寓里转一圈,那就会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只要稍稍四处打量一下,我就会发现死者,肯定会溜之大吉。基希曼和克莱默这对搭档赶到时,我早就回到我那钢铁和玻璃搭成的顶楼房间里,啜饮着威士忌,对着世贸中心微笑了。可如今,我却成为司法追捕令上的逃犯,莫名其妙地谋杀了一个连见都没见过的人。我小心翼翼地溜进了别人家,却又因为心不在焉、莽撞行事,最终不得不采取暴力手段落荒而逃。就算曾经能够说服别人相信我从没杀过比蟑螂和蚊子更高级的生物,那么现在,这一丝机会也烟消云散了。
我在房间里踱步,然后打开柜子找酒,却一无所获。我又回到客厅,试试所有的椅子,看哪一把最舒服。结果证明我第一次坐的那把最好。我又坐回去,伸了个懒腰。
我开始回想那个让我卷入这场麻烦的臃肿男人。他的确有点蹊跷。
海伦·海丝(helenhayes,1900—1993),美国二十世纪最爱喜爱的演员之一,代表作有《维多利亚女王》等。
伦特(alfredlunt,1892—1977),美国舞台剧导演及演员。
鲍嘉(humphreybogart,1899—1957),美国著名硬汉派影星,代表作有《卡萨布兰卡》、《马耳他之鹰》等。
米罗(joanmiro,1893—1983),西班牙超现实主义画家和雕塑家。
夏加尔(marcchagall,1887—1985),俄罗斯出生的油画家、版画家和设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