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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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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豪高登餐厅正值午餐时间,外头街上有个年轻的街头艺人口含手指吹了声口哨,开始表演。圣旻·拉森望着那街头艺人,心想这是一份孤单的工作。拉森听不见那街头艺人的表演,也不知道他演奏得好不好听。这份工作既孤单,又像隐形人。也许占领卡尔约翰街的老一辈街头艺人驱逐了他,他才会流落到打赏的人更少的教会街。

拉森抬头朝服务生看去。服务生像是挥舞旗帜般甩开绣有织锦缎的白色餐巾,铺在亚历山德拉·斯图尔扎的双腿上。

“我应该穿漂亮一点的。”亚历山德拉笑道。

“你已经穿得很漂亮了。”拉森微微一笑,靠上椅背,让服务生施展相同的手法替他打开餐巾。

“你说这身衣服?”亚历山德拉说,用双手比了比身上的紧身裙,“这是我上班穿的,我不习惯跟同事一样上班穿得很随便。你才穿得很正式呢,看起来像是要去参加婚礼。”

“我刚才去参加葬礼了。”拉森说,看见亚历山德拉脸色微变,仿佛挨了个巴掌。

“原来如此,”亚历山德拉低声说,“我感到很遗憾,是不是毕尔·侯勒姆的葬礼?”

“对,你认识他?”

“不算真的认识,他是鉴识员,所以我们通过几次电话。听说他是自杀的?”

“对。”拉森说。他只回答说“对”,而非“看来如此”,只因此事毫无悬念。侯勒姆的车子被发现停在一处山脊的碎石小径上,那里可以俯瞰托滕地区的农田,也距离他老家不远。车门反锁,钥匙插在车上。侯勒姆坐在后座,朝自己的太阳穴开枪,无法通过手枪的序列号追踪到任何人。这令许多人起了疑心。但遗孀卡翠娜·布莱特解释说,侯勒姆的偶像,那个叫什么威廉姆斯的,就是死在爱车的后座。此外侯勒姆本身是鉴识员,能够取得没被登记过的枪支并非没有可能。教堂里挤满参加葬礼的亲友,以及来自警局和克里波的同事,因为侯勒姆在这两个地方都工作过。卡翠娜看起来神情镇静,比上次在诺拉瀑布见到她时还要镇静。

卡翠娜在教堂里灵巧地穿过前来致哀的长长的队伍,走到拉森面前跟他说,听说你在这个位子上不太开心。她就是如此措辞,操着独特的卑尔根口音,强调“开心”这两个字。她说他们可以聊一聊,她那边有个空位需要填补。拉森愣了一会儿,才明白卡翠娜指的是哈利·霍勒留下的空位。他心想,丈夫的葬礼才刚结束,她马上就来谈公事,还找我去填补目前仍被列为失踪人口的警察的位子,这个举动算不算倍加不合宜?拉森转念又想,也许她需要把心思从那两个男人身上转移,找点别的事来做。拉森回答说他会考虑。

“希望克里波的预算付得起这一餐,”亚历山德拉说。服务生端上第一道菜,说明菜色是生干贝佐黑胡椒蛋黄酱、果亚水芹和大豆奶油酱汁。“我们法医学研究所可付不起。”

“哦,我会想办法搞定费用,只要你履行你在电话中的承诺就好。”

昨晚亚历山德拉打电话给拉森,开门见山就说她握有萝凯·樊科命案的情报,还说她之所以打给他,是因为牵涉之事颇为敏感,而她在第一次碰面后就觉得拉森值得信任,但她不想在电话上谈这件事。

拉森提议他们碰面吃顿午餐,然后就订了这家餐厅。亚历山德拉猜得没错,这家餐厅的价位远远超过克里波的餐费报账标准,拉森得自掏腰包。但他告诉自己,这是个明智的投资,可以培养一个在法医学研究所的专业人脉,日后可能派得上用场,例如,优先执行他所需要的dna检验之类的。他觉得自己心里似乎还有别的意图,不过是什么呢?他没时间多想。拉森瞥了那街头艺人一眼,只见他表演得正起劲,但路人匆匆走过,没多看他一眼。刚才拉森的同事告诉他说,侯勒姆的偶像是汉克·威廉姆斯。他回家得上网查一下汉克·威廉姆斯是何方神圣。

“我检验了哈利·霍勒在命案当晚所穿的沾血裤子,”亚历山德拉说,“血液中验出了氟硝安定的成分。”

拉森的目光从街上移开,回到亚历山德拉身上。

“浓度足以让成年男子昏迷四五个小时,”亚历山德拉说,“这让我联想到命案发生的时间。我们的法医说被害人的死亡时间介于晚上十点到凌晨两点之间,但那是根据尸温推测而来的。尸体上的其他迹象,例如,伤口周围的褪色,可能显示……”她伸出长长的食指往上一指,指甲上涂了鲜艳的粉红色指甲油,让手指看起来更加修长。“我必须强调‘可能’这两个字,可能显示死亡时间应该更早。”

拉森记得上次见到亚历山德拉时她没擦指甲油,难道是特地涂上的?

“于是我去查询提供电力给萝凯·樊科家的电力公司,结果发现当晚八点到零点之间,用电量飙升了七十千瓦。这些电力如果用在客厅的暖气上,可以让温度升高五度。我的医官说,如果是这样,她会推测死亡时间落在晚上八点到十点之间。”

拉森眨了眨眼。他曾读过人类大脑每秒只能处理六十千位的数据,因此只能算很差劲的电脑,此外大脑的处理速度取决于已储存的数据是如何配置的。我们大部分的推论仰赖的是回想记忆和模式,并加以利用,而不是靠思考新想法。这可能就是为什么拉森花了好一会儿才明白亚历山德拉的意思,因为他必须思考一套全新的思路,这段时间里亚历山德拉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来自非常遥远的地方:

“根据奥勒·温特尔的侦查报告,当晚有人看见哈利·霍勒在妒火酒吧,直到十点半才离开,对不对?”

拉森低头看着盘中的小龙虾,觉得小龙虾似乎正在跟他大眼瞪小眼。

“重点在于你的视野里是否还有其他人。这个人被忽略,是因为在萝凯的推定死亡时间里,他有不在场证明,但是在晚上六点到十点之间却没有。”

“很抱歉,亚历山德拉,”拉森站了起来,随即发现自己忘了腿上还铺着餐巾,餐巾掉在地上,“午餐你慢用,我……突然想到有件事得去处理,改天我们再……你跟我再……”

拉森看见亚历山德拉微微一笑,表示没有问题。

拉森离开餐桌,将信用卡递给餐厅领班结账,然后快步走到街上。那街头艺人正在表演一首拉森听过的歌曲,歌词叙述的是车祸、救护车和河边,但这时他对音乐完全没兴趣。不知何故,歌曲、歌词、歌名这些东西,都只会从他脑中轻轻滑过,但他清楚记得斯韦恩·芬内的侦讯记录中的每一个字和每一个时刻。芬内在晚上九点三十分抵达妇产科,换句话说,芬内有三个半小时的时间可以杀害萝凯·樊科。问题是芬内现在下落不明。

既然如此,拉森的双脚为何跑了起来?

他之所以奔跑,是因为这样比较快。

既然警方已经在搜寻芬内,那拉森走路和奔跑有何分别?

这是因为他想更加努力。他能力的确比较优秀,企图心也很强。

奥勒·温特尔那个只会抢人功劳的废物,很快就会被他所夸耀的团队胜利弄得颜面扫地。

戴格妮·延森在博根站下了地铁,站在原地片刻,凝视着西墓园。她并不想去西墓园,只是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再也不敢踏进墓园了。她踏上斯科延路,走到摩诺里特路,再向右转,经过一道尖桩篱笆,篱笆里矗立着一栋白色木造房屋。屋里看起来没人。这是工作日的下午时刻,大家都在上班、上学、忙东忙西,只有她无所事事。今天她请了病假。病假并不是她请的,而是她的心理医生和校长建议她休息几天,平复心情,好让她想清楚在经过女卫生间攻击事件后,她心里真正的感觉是什么,说得好像每个人都想知道自己心里真正的感觉一样!

至少现在她知道自己心里的感觉有多糟。

包里传来手机的振动声,她拿出手机,看见又是负责保护她的警员卡里·比尔打来的。警方一定正到处找她。她按下拒绝键,回了一则短信:抱歉,我没有危险,只是想一个人静一静,我会再跟你联络。

二十分钟前,戴格妮和比尔走在市中心,戴格妮说她想去买几朵郁金香,并坚持请比尔在花店门口等她。她知道那家花店还有另一扇门通往隔壁的街道。于是她从另一扇门离开花店,走进挪威议会后方的地铁站,搭上往西行驶的第一班列车。

她看了看时间。那人跟她说两点要抵达目的地,还指定她要坐在哪张长椅上,并穿上平常不常穿的衣服,因为这样比较难被认出来。那人还跟她说应该往哪个方向看。

这简直是太疯狂了。

除了疯狂还是疯狂。那人用未知的电话号码打电话给她,她一接起来就无法挂断,仿佛被催眠似的,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只能依照指示来行动。那人曾经利用她并欺骗她,她怎么可能还会听信那人的话?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心里一定有某些驱动力,是自己也不知道的,那就像是一种残忍的、兽性的冲动。看来也的确如此。她是个坏坯子,跟那人一样坏。现在她让那人牵着自己的鼻子走。她觉得心脏越跳越快。哦,她非常希望赶快到达目的地,好让自己被火焰净化。但他真的会出现吗?他最好出现!戴格妮听见自己的鞋子踏在柏油路面上,声音越来越响亮。

六分钟后,她到达目的地,坐在那人指定的长椅上。

这时是下午一点五十五分。她眼前是史美斯德湖,一只白天鹅游过湖面,长长的颈子形成一个问号,仿佛在问:为什么你非这么做不可呢?

斯韦恩·芬内走在路上,迈着沉着冷静、征服地形的大步。他可以用这个方式朝同一个方向走上数小时,过去他在狱中服刑时,可无法这样走路。哦,算了,反正都是过去的事了。

他花了不到两小时,就从他在索克达伦山谷发现的小屋走到了奥斯陆市中心,他猜想这段路程一般人可能要走上三小时。

小屋位于一座悬崖上。他在小屋里发现了绳索,还发现悬崖上钉有耳片,因此猜想那栋小屋应该是登山者的。地上仍有积雪。在太阳的照耀下,融化的雪水顺着红色和灰黑色花岗岩流下。他并未看见任何登山者。

不过他发现了熊出没的迹象,而且距离小屋很近,看来他得去购买绊索和火药来设置陷阱。当积雪融化殆尽,登山者开始出现时,他会更加深入森林,替自己搭一座圆锥形帐篷,然后四处打猎,在湖里钓鱼。他只会猎杀自己需要食用的分量。猎杀超过自己食量的动物叫作谋杀,他可不是谋杀犯。他已经开始期待在森林里猎食的生活。

他穿过史美斯德十字路口底下弥漫着尿臊味的灰色人行地下道,走进阳光,朝湖边走去。

一走进公园,他就看见了女子。他眼力虽好,但从这么远的距离看不见她的脸,只辨认得出她的身形,以及她坐在椅子上等候的体态。女子可能有点害怕,但兴奋之情应该占了绝大多数。

他并未直接朝长椅走去,而是稍微绕了一圈,查看附近有没有警察。每次他去造访瓦伦丁的坟墓,也是用这种方式。他很快就发现湖的这一侧并无其他人。湖对岸的长椅上有人坐着,但距离太远,对方无法看清或听清即将发生的事,也来不及干预。事情会发生得很快。一切都准备妥当,现场就跟计划中的一样,他已准备来个大喷发。

“哈喽。”芬内说,朝长椅走去。

“哈喽。”她说,微微一笑。她看起来没有他预期中那么害怕,不过,她当然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芬内环目四顾,再次确定四周无人。

“他迟到了,”艾丽莎说,“他有时会这样,你知道吧,毕竟他是个成功的律师。”

芬内露出微笑。这女孩看起来一派轻松,一定以为尤汉·孔恩马上就会到。孔恩应该是跟她约好,下午两点在史美斯德湖畔的长椅和芬内碰面,理由不外乎是这位客户目前被警方通缉,不方便前往事务所。这一切要从芬内在瓦伦丁的墓前发现一封信开始说起,那封信被一把刀插在地上,信上有孔恩的签名。孔恩用来插信的那把刀做工十分精巧。芬内把刀子收进口袋,作为收藏,在小屋里生活可以派上用场。接着他打开了信。看来孔恩计划得十分周延,事后芬内和孔恩都可以顺利脱身,但唯一要付出的代价是孔恩必须把情妇奉送给芬内。看来孔恩还不知道,日后他再也无法像过去那样爱着艾丽莎,而且他再也无法脱身。毕竟孔恩已经跟魔鬼签订了条约,众所皆知,魔鬼藏在细节里。未来芬内无论是在金钱上还是欲望上有什么需求,都不用再发愁了。

尤汉·孔恩坐在爱车上,车子停在赫格纳媒体公司的访客停车场内。他提前到达了停车场。在两点五分以前,他绝对不能出现在马路另一侧的湖滨公园里。他拿出一包未开封的万宝路香烟,开门下车,因为弗里达不喜欢车上有烟味。他试着点燃香烟,但双手抖个不停,只好作罢。反正也好,他已经决定要戒烟了。他又看了看表。计划是给对方两分钟的时间。他和对方没有直接联络,这是最安全的方式,对方的信息说只要两分钟就够了。

孔恩的目光跟随秒针移动。时间到了,两点钟了。

他闭上眼睛。这当然是很可怕的一件事,他的余生都将背负着这件事的阴影,但左思右想,这是唯一的解决方法。

孔恩想象艾丽莎此时此刻正在经历的事。艾丽莎会存活下来,但噩梦将永远纠缠她,这全是因为孔恩私自做了这个决定,瞒着她一个字也没说。他欺骗了艾丽莎。对艾丽莎做出这种事的人是他,而不是芬内。

孔恩又看了看表。再过一分半钟,他就要走进公园,装出只是迟到了一点的样子,然后安慰艾丽莎,打电话报警,装出惊慌失措的样子。不对,他一点也不需要假装。他会对警方述说百分之九十的实话,对艾丽莎述说百分之百的谎言。

孔恩在车窗上看见自己的倒影。

他憎厌恶眼前所见,但他唯一更憎厌的人,是斯韦恩·芬内。

艾丽莎看着斯韦恩·芬内在她身旁的长椅上坐下。

“你知道我们为何相约在此吗,艾丽莎?”芬内问道。

他头上扎着一条红色印花大手帕,留着一头黑发,当中夹杂着几根白发。

“只知道个大概。”艾丽莎说。孔恩只跟她说事情跟萝凯·樊科命案有关,她脑中冒出的第一个想法是他们要控告那个叫哈利·霍勒的警察,因为他曾在诺斯特朗的碉堡伤害了他们的客户。当她进一步追问,孔恩只是不耐烦地说这件事跟认罪有关,他没时间多做解释。这几天孔恩都是这样,态度冷淡而轻蔑。倘若艾丽莎不够了解孔恩,她可能会以为孔恩对她没兴趣了,但她十分了解孔恩。她以前也见过孔恩表现出这种态度,那段时间孔恩突然良心发现,提出说他们最好先暂时分开,他需要把重心放在家庭和事业上。没错,孔恩的确这样尝试过,却被她给攻破了。天啊,她其实没费太大力气。男人都这副德行,或者应该说,男孩都这副德行。她时常觉得她比孔恩还要年长,觉得孔恩只是个发育过早的童子军,身上配备敏锐的法律头脑,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虽然孔恩喜欢扮演主人对待奴隶的角色,但他们心里都知道角色其实正好相反。但她还是让孔恩扮演主人,就像儿子喜欢假装自己是巨人时,妈妈总会扮演害怕的公主。

孔恩也不是没有正面的人格特质,他的确有。例如,他为人和善、贴心、忠诚。他的确很忠诚。艾丽莎知道很多男人瞒着妻子在外偷吃,都不会像孔恩这么良心不安。不过,让艾丽莎开始担心的并不是孔恩对家庭的忠诚,而是自己可以从中获得什么。当初她和孔恩展开这段不伦恋情并未经过详细计划,这件事不是她预谋的。她只是个刚拿到执照的菜鸟律师,被孔恩看上就像中了乐透一样,因为孔恩很年轻就踏进了最高法院的殿堂,而且还成为奥斯陆顶尖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但艾丽莎也很清楚,凭自己在校的优异成绩能为公司贡献什么,以及凭自己的青春和美貌,能为男人贡献什么。只是到头来(孔恩已不再纠正她的英式用语,反而跟着一起用),你选择跟某人偷情的原因,通常是理性和不理性因素的结合。(孔恩会纠正说各种因素会导致某个结果,而不是因素的结合。)至于哪些是理性的,哪些是不理性的,其实很难区分开来,而且就算区分开来了可能也没多大用处。重点是她已不再确定这个结合是正向的。她的办公室也许比其他同层级的律师稍微大一点,她在孔恩底下工作时承接的案子也许稍微有趣一点,但她的年终奖金等级跟其他非合伙人律师一样,只有象征性的一点,而且没有任何迹象显示未来会有更多好处。艾丽莎虽然知道已婚男子承诺要离开妻子和家庭的话听听就好,但孔恩连这种话都懒得说。

“只知道个大概。”芬内说,露出微笑。

艾丽莎看见芬内有一口大黄牙,但也注意到芬内没抽烟,因为芬内离她如此之近,他的气息可说是扑鼻而来。

“二十五岁,”芬内说,“你知……知道你快要过了怀孕的黄金年龄了吗?”

艾丽莎瞪着芬内。他怎么会知道她多大?

“黄金年龄是十……十五岁到二十四岁。”芬内说,目光从她身上滑过。是的,滑过,艾丽莎心想。仿佛芬内的目光是实体的,就像蜗牛在爬行过的地方会留下黏液。

“过了这个年龄,健康问题就会增加,自然流产的概率也会提高。”芬内说,翻起法兰绒衬衫的一个袖口,按下计时腕表的一个按钮,“男人的精子则一辈子都会维持相同的质量。”

这不是事实,艾丽莎心想。她读过一篇报告,报告中对和她年龄相仿的男子以及四十一岁以上的男子做了比较,后者让女性怀孕的概率比前者低五倍,而让孩子罹患某种自闭症的概率高出五倍。她上网查过这件事。最近弗兰克邀请她和几个同学一起去山上玩。过去她和弗兰克交往的那段时间,他非常喜欢参加派对,对人生没有清晰的目标,学校成绩也不好。当时她认为弗兰克是个“爸宝”,没有自己的想法,于是跟他划清界限。后来证明她判断错误,现在弗兰克在他父亲的律师事务所上班,工作上的表现意外出色,但她依然尚未回复弗兰克的邀约。

“把这个视为我和尤汉·孔恩送给你的礼物吧。”芬内说,解开夹克扣子。

艾丽莎注视着芬内,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芬内要攻击她。但她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孔恩随时可能到达,他们又位于开放的公共环境。好吧,附近的确没人,但她看得见河对岸有人,可能距离两百米远,坐在另一张长椅上。

“你……”艾丽莎开口说,却没能再说下去。芬内的左手已锁住她的喉咙,右手拨开夹克。艾丽莎极力想呼吸,却吸不到空气。只见芬内勃起的生殖器官有个弧度,宛如天鹅的脖子。

“别害怕,我跟别人不一样,”芬内说,“我不会杀人。”

艾丽莎想从长椅上起身,也想把芬内的手臂推开,但芬内的手像爪子一样紧紧掐住她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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