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转过头去,看见一个肩膀宽阔、高大消瘦的男子。
“我们有好几款……”艾尔夫说。
“我知道,我上次来买过一台。这次我想买高级款的,就是拍到东西会发送短信到手机、可以隐藏起来的那种。”
“了解,我去拿你要的那种。”
老人的女婿朝野生动物摄像机的展示架走去,高个男子转过身来,和老人四目相接。老人记得男子的脸,不只是因为他曾在店里见过男子,更因为他一直无法判断出男子究竟属于食草动物还是食肉动物。但是奇怪,今天男子看起来毫无疑问是食肉动物,但他的神情中还有其他东西有点熟悉。老人仔细瞧过去。这时艾尔夫走了回来,高个男子转身面对柜台。
“这台摄像机只要感应到镜头前有动静就会立刻开始摄影,并发送短信到你设定的手机号码……”
“谢谢,我要这台。”
高个男子离开商店后,老人转回头看着电视屏幕。有一天那件蓝色裙子会被扯碎漂走,回忆也会放手并消失。他每天都在镜子里看见自己眼神中的失落伤疤和放弃,这就是刚才他在高个男子眼中看见的:失落,但不见放弃。男子尚未放弃。
哈利听见靴底踩着的碎石地发出嘎吱声响,心想人老了就是这样,越来越常来拜访墓园。既然有一天他会在这里长眠,那不妨先来认识一下未来的邻居。他在一块黑色小墓碑前停下脚步,蹲下身子,在雪地里挖了个洞,将插有白百合花的花瓶放进去,再把雪覆盖在周围,并整理花茎。他后退一步,确认一切都看起来十分妥当。他抬头看了看一排排的墓碑。如果规定一个人必须葬在离家最近的墓园,那哈利就会葬在这里,而不是葬在萝凯旁边,因为萝凯葬在福克森墓园。他从家里走过来花了七分钟,快一点的话,三分半钟就可以抵达,但今天他是慢慢走来的。一个人只能独自占有一块墓地二十年,之后同一块墓地会有新的棺材下葬,就葬在原本的棺材旁边。因此如果命运使然,他们死后有可能再度重逢。哈利穿着外套,浑身打了个冷战。他看了看时间,快步朝出口走去。
“你怎么样?”
“还好。”欧雷克说。
“还好?”
“起起伏伏吧。”
“嗯,”哈利将手机往耳朵边贴得更紧,仿佛要缩短两人之间的距离,缩短苏菲街这栋公寓和北方两千公里外欧雷克住处之间的距离。公寓沉浸在夜晚的黑暗中,里头播放着布鲁斯·史普林斯汀的《流弹》,欧雷克的住处可以眺望空军基地和波尔桑格峡湾。“我打电话来是想叫你小心一点。”
“小心?”
哈利告诉欧雷克关于斯韦恩·芬内的事。“如果芬内是要报杀子之仇,那表示你可能也会有危险。”
“我要回奥斯陆。”欧雷克语气坚定。
“不行!”
“不行?如果妈是他杀的,难道我要坐在这里——”
“第一,犯罪特警队绝对不会让你插手,你想想,你是被害人的儿子,如果你参与侦办工作,一定会被对方的辩护律师拿去做文章。第二,他挑选你母亲下手而不是你,很可能是因为你不在他通常活动的地盘。”
“我要回去。”
“听着!如果他把你当成目标,我要你待在拉克塞尔夫有两个原因。第一,他不可能自己开车开两千公里,一定得搭飞机前往小机场,你可以在机场里分发他的照片。斯韦恩·芬内在小城市里很容易被认出来,你待在那里反而可以增加我们逮到他的概率,好吗?”
“可是——”
“第二,你想想,他如果真的去了却找不到你,只发现海尔加一个人在家。”
一阵静默,只有史普林斯汀的歌声和钢琴的声音。
欧雷克清了清喉咙。“事情有什么进展你都会跟我说吧?”
“我都会跟你说,好吗?”
结束通话后,哈利坐在原地,看着他放在咖啡桌上的手机。“工人皇帝”史普林斯汀唱到了另一首歌,这首歌是《河流》这张专辑的遗珠,歌名叫作《逃跑的人》。
妈的,不可能,这次绝对不能让他逃跑。
手机躺在桌上,冰冷死寂。
到了晚上十一点半,他终于坐不住了。
他穿上靴子,拿起手机,走到玄关。车钥匙通常放在柜子上,这时却不在那里,于是他翻遍裤子和夹克口袋,最后在他丢进洗衣篮的沾血牛仔裤里找到。他走下楼,坐上他那辆福特护卫者,调整座椅,转动钥匙发动引擎,习惯性地伸手要去开收音机,却又改变主意。他车上的收音机平常都调到fm硬石电台,因为这个电台的节目没人说话,只会二十四小时播放无脑且能麻痹痛苦的硬摇滚乐。但他现在不需要麻痹痛苦,他需要痛苦。因此他没听音乐,只是静静地驾车,穿过奥斯陆市中心的昏沉街道,开上山坡。这条路会经过海员学校并通往诺斯特朗市。他在路边停下车子,从置物箱里拿出手电筒,开门下车,俯瞰奥斯陆峡湾。黑魆魆的峡湾躺在溶溶月色中,光滑得有如铜矿,朝南方的丹麦和公海延伸而去。他打开后备厢,拿出撬棒,站在原地看着撬棒出了一会儿神。似乎有件事不太对劲,那是一件不会令他多想的事,但它十分隐微,犹如从视网膜前飘过的细小碎片,刹那间就已从他的记忆中消失。他咬了一下义指,牙齿接触到钛合金,令他打个冷战。但这么做还是没用,它已消失不见,犹如梦境滑出记忆般消失无踪。
他步履艰难地穿过雪地,来到山坡边缘的老碉堡。以前他常跟爱斯坦和崔斯可来这里,喝到酩酊大醉,当时其他同学可能正在庆祝毕业、度国庆假日、仲夏节或其他狗屁节日。
自从奥斯陆的一份报纸刊登了一系列新闻报道之后,市议会就决定用挂锁锁上碉堡的门。他们早就知道毒虫和妓女会把碉堡拿去用,过去也经常有照片流出。照片中的年轻人将海洛因打在布满疤痕的手臂上,外国女子穿着暴露,躺在肮脏的床垫上。但这次让他们有所反应的是一张照片,照片并不是特别暴力,只是一名年轻男子坐在床垫上,用小狗般的眼神看着镜头,情趣用品摆在一旁。这其中的冲击要素在于,男子看起来就跟一般的挪威青年没有两样,一双眼珠是蓝色的,身穿传统毛衣和短裤,头发剪得很整齐,不仔细看还以为照片是复活节在家族小屋拍的。隔天市议会就把碉堡的门全都锁上,并设置警告标语,禁止擅入,还说会有人定期在碉堡巡逻。哈利知道这不过是用来吓唬人的,碉堡里的东西早就被洗劫一空,警察局局长才没有足够的资源和人力,来调查空荡的碉堡的入侵事件。
哈利将撬棒插进门缝。
他用了全身重量才把锁撬开。
走进碉堡,里头一片寂静,只有漆黑深处传来滴水声的回音,令他联想到潜艇的声呐脉冲。有一次崔斯可说他从网络上下载了声呐脉冲的音轨,拿来循环播放,好帮助入眠。他还说置身水底的感觉让他觉得平静。
哈利闻出空气中夹杂着尿液、石油和潮湿水泥的气味。他打开手电筒,往碉堡深处走去。光线照亮一张木质长椅,看起来是从附近公园偷来的,地上放着一张发霉潮湿的发黑床垫,面对峡湾的水平射击孔用木板钉了起来。
他心想,这地方太完美了。
接着他情不自禁。
哈利关上手电筒。
他闭上眼睛,想提前试试那是什么感觉。
他试着让画面出现在眼前,但徒劳无功。
为什么不行?或许他需要注入恨的力量。
他想象萝凯,想象她躺在石地板上,斯韦恩·芬内压着她的身体。注入恨的力量。
接着画面出现。
哈利在黑暗中惊声大叫,睁开眼睛。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脑子里储存着自己身上满是鲜血的画面?
树枝折断,发出清脆的声响。斯韦恩·芬内从睡梦中醒来。
他在一秒内完全清醒,凝视着眼前的黑暗和双人帐篷的顶部。
难道他找到了自己?这片浓密松树林距离最近的屋舍很远,而且地形崎岖,连狗都难以穿越,难道他有办法找来这里?
芬内竖耳聆听,分辨耳中听见的是什么声音。他听见了呼噜声,那不是人类发出的声音,此外还有沉重的脚步踏在森林地面上的声音,连大地也随之微微震动。那是一头大型动物,有可能是驼鹿。他年轻时经常带着帐篷去马里达伦谷或索克达伦谷的森林里过夜。奥斯陆的森林幅员辽阔,可以替他那种年轻人提供自由和庇护,因为他总是惹上麻烦,无法融入大家,别人不是躲避他就是欺负他,人们总是表现出非常怕他的样子。他不明白别人是怎么知道的,他明明都把自己隐藏起来了。他只把真实的自己展现给极少数的人看,也能理解那些人为何看了只觉得害怕。他觉得来森林跟动物为伍就像回到家一样,比起待在数小时脚程以外的城市感觉好得多。这里有很多动物,奥斯陆人多半不知道自家门口竟有那么多动物。这里有鹿、野兔、松貂,当然还有狐狸。狐狸光靠人类垃圾就能大量繁衍。有时还见得到红鹿。他曾经在月光皎洁的夜晚看见一头山猫悄悄地从湖对岸走过。此外还有鱼鹰、灰林鸮、鬼鸮。他没见到他成长过程中这里常见的苍鹰和雀鹰,但他见过一只鵟从他头顶的树林中飞过。
那只驼鹿越走越近,已没再折断树枝。驼鹿经常会折断树枝。只见那只动物的口鼻顶着帐篷,上下嗅闻,看来正在寻找食物。现在是大半夜,所以那一定不是驼鹿。
芬内在睡袋里翻身,拿起手电筒,朝那只动物的口鼻打下去。它缩了回去,帐篷外随即传来沉重的呼哧声。接着它又伸出口鼻,这次身体重重地压在帐篷上。芬内迅速地把手电筒打开关上,就这么一瞬间,他已知道那是什么动物。他看见了那只动物的轮廓。它的头很大,还可以看到它的下巴。帐篷上传来爪子扒抓的声音和纤维破裂的声音。芬内的动作疾如闪电,抄起平常放在睡袋下的刀子,拉下帐篷拉链,滚了出去,同时确定自己不是背对着那只动物。他把帐篷搭在一处没有积雪的斜坡上,斜坡大约数平方米。上方正好有一块大岩石,挡住山上冰雪融化所产生的雪水,让水顺着帐篷两边流下。他赤身裸体滚下山坡,树枝和石头割进肌肤,但不觉疼痛。耳中听见树丛发出不绝于耳的噼啪声响,那只熊朝他冲了过来。他的行踪被发现了,熊的猎杀本能已然启动。芬内知道在这种地形里,没有人跑得比熊快,但他并不打算逃跑,也不想躺下来装死。常有人建议如果在野外碰到熊,装死是个好办法,但刚从冬眠里醒来的熊饥肠辘辘,有死尸可吃再好不过,白痴才想得出这种法子。芬内滚到山坡底端,一跃而起,背靠一根粗大树干,直起身子。他打开手电筒,朝噼啪声的方向照去。
那只熊猛然停步,它被强光照到眼睛,一时之间为之目眩,只是用后腿立了起来,双爪不停挥舞。那是一头棕熊,大约两米高。说不定更大,芬内心想。他用牙齿咬住刀鞘,拔出普寇猎刀。芬内曾听爷爷说过,上次在奥斯陆附近的森林里有人捕到熊是在一八八二年,捕获者是森林巡查员谢索斯,地点是在欧普库文底下的绿山,捕获的熊身高将近两米半。
只见那只熊四脚着地,皮肤松松垮垮的,它正喘着气,左摇右摆着头,一下望向森林,一下看向光线,仿佛不知该如何是好。
芬内将刀子举在胸前。“不想努力争取食物吗,棕熊先生?今晚身体有点虚吗?”
那只熊大吼一声,仿佛遭受挫败。芬内纵声狂笑,山上的大石将笑声反射回来。“一八八二年吃了你爷爷的人,就包括我爷爷,”芬内高声说,“他说熊肉就算加了很多调味料还是难吃死了,但我还是想吃你一口,棕熊先生,所以来啊!来啊,你这畜生!”
芬内往前踏一步,那只熊稍微后退,身形左右摆动,仿佛陷入困惑,几乎像是受到威胁。
“我懂得那是什么感觉,”芬内说,“你被禁闭了很多年,突然间你自由了,但外面太亮,食物太少,而且你很孤单。这不是因为你受到放逐,而是因为你跟其他动物不一样,你不是群居动物,是你放逐了其他动物。”他又踏近一步,“但这不代表你不觉得寂寞,是不是?散播你的种子吧,棕熊先生,生下你的后代,它们会了解你,它们会为父亲带来荣耀!哈哈!离开这里吧,索克达伦山谷没有母熊,快点离开,这是我的地盘,你这饥饿的可怜虫!在这里你只找得到寂寞。”
那只熊前脚按在地上,仿佛又想站立,却无法办到。
这时芬内看清楚了,那只熊已上了年纪,身上可能有病。他清楚地闻到一股味道,那是恐惧的味道。那只熊并不害怕眼前这个体形远比它小的两足直立动物,它怕的是这只动物并未跟它一样,散发出恐惧的味道。这动物无所畏惧,而且疯狂,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怎么样啊,老棕熊?”
那只熊咆哮一声,露出一排泛黄的牙齿。
接着它转身缓步离开,直到没入夜色。
芬内站在原地,聆听树枝断裂声渐去渐远。
那只熊一定会再回来,可能等它再饿一点,或等它进食后觉得有点力气,便可能回来争夺地盘。明天他得开始去找别的地方扎营才行,必须找个更难进入,最好有山壁可防止熊出没的地方。但首先他得进市区买陷阱,顺便造访墓园,拜访他的族群。
卡翠娜睡不着觉,但她儿子在窗边摇篮里睡着了,这才是最重要的。
她翻了个身,看着侯勒姆的苍白脸庞。侯勒姆眼睛闭着,但没打呼噜,这表示他也没睡着。卡翠娜仔细看着他。发红的单薄眼皮上爬着细小血管,眉毛是淡色的,肌肤是白色的,仿佛口中含着一颗灯泡,由内而外鼓胀发亮。很多人得知他们在一起后都十分讶异,虽然没有人当面这样问,但从脸上的表情就能看出他们心中的疑惑:为什么一个明艳照人、自给自足的女人,会嫁给一个外形连普通都称不上又口袋空空的男人?有次在一场“高层女性”联络感情的鸡尾酒派对上,一位司法委员会的女性国会议员把卡翠娜拉到一旁,说她觉得卡翠娜嫁给一个位阶比她低的男同事真是太好了。卡翠娜回答说侯勒姆的床上技巧高超,并反问那女议员说,她的丈夫社会地位比她高,赚的又比她多,她不觉得羞耻吗?还问对方觉得下一任丈夫社会地位比她低的概率有多高?卡翠娜不知道那女人的丈夫是谁,但从对方脸色来看,一定被她说得八九不离十。总之卡翠娜很讨厌那种“有影响力女性”的聚会,并不是因为她不赞成女性有影响力,也不是因为她认为女性平权不值得争取,而是因为她很难强迫自己融入那种充满情绪化对话的姐妹聚会。有时她很想叫她们都闭嘴,只谈论争取女性平权和同工同酬的话题。的确,社会风气早就应该有所改变了,不仅明目张胆的性骚扰时常发生,男性也经常运用间接且通常无形的性别操弄伎俩,但女性聚会不能光讨论这些话题,而把平权丢在一旁。女性如果把受伤的感觉看得比薪资多寡还重要,那只会继续伤害自己。只有争取更高的薪资、掌握更强大的经济实力,女性才能变得刀枪不入。
如果她在卧室里是最容易受伤的那个人,那她的感觉也许会不一样。她在最虚弱、最脆弱、最需要有人无条件爱她的时刻,投入了侯勒姆的怀抱。而这名身材微胖、心地善良、个性讨喜的刑事鉴识员,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竟如此幸运,因此把她捧成高高在上的女王,几乎到了自我否定的程度。她告诉自己绝对不能利用侯勒姆的这种感情,她看过太多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如果伴侣甘愿奉献自己,他们就会变成吞噬对方的怪物。对于这点她很努力,非常努力。
她接受过考验,但是当真正的试炼来临,也就是第三者、她的宝宝出生之后,她白天在外打拼的生存本能掌控了她,对伴侣的关怀只好让步。
第三者。她爱第三者的程度超过伴侣。
然而对卡翠娜而言,这个第三者一直存在。
曾有那么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她像现在这样躺着,跟第三者一起躺在这张床上,聆听他的呼吸声。外面的秋日暴风雨将窗户吹得咔嗒作响,墙壁不时发出咯吱声。那次她的世界崩塌了。男子属于别人,卡翠娜只是暂时借用,但如果她能得到的只有这些,那她也心甘情愿。她是否后悔当时的疯狂举动?是的,是的,她当然后悔。那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刻吗?不是,她只觉得绝望,还有一种奇怪的麻木感。但那整件事情有办法避免吗?绝对不可能。
“你在想什么?”侯勒姆低声说。
如果她坦白以告,如果她把整件事都告诉侯勒姆呢?
“命案。”她说。
“哦?”
“你们怎么可能什么证物都采集不到?”
“跟你说了,凶手犯案后清理过。你真的在想命案的事吗?还是……其他事?”
黑暗中卡翠娜看不见侯勒姆的眼神,但听得出他说话的口气。侯勒姆早就知道第三者的事,那时卡翠娜刚调来警局,侯勒姆跟她只是朋友,她跟侯勒姆吐露过自己痴心迷恋哈利的蠢事。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那一晚的事,她从未跟侯勒姆提过。
“案发当晚,有一对住在霍尔门科伦区的夫妇开车回家,”卡翠娜说,“他们在晚上十一点四十五分的时候,看见一个男人走在霍尔门科伦区的路上。”
“刚好符合法医推测的犯案时间,晚上十点到凌晨两点。”侯勒姆说。
“开车返回霍尔门科伦区的那对夫妻都没喝酒。当时最后一班公交车已经开走。我们调来霍尔门科伦区地铁站的监视画面,一列电车在晚上十一点三十五分进站,但唯一下车的乘客是女性。时间那么晚,怎么会有人走在那一区呢?如果他是从市区酒吧走回家,那得一路爬上山坡才行。如果他是要去市区,应该会去地铁站才对,除非他想躲避监视摄像机。”
“一个男人走在路上,这线索是不是有点薄弱?他们有没有描述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没什么特别,一般身高,年纪介于二十五到六十岁之间,种族不明,但肤色有点黑。”
“你挂念这件事是因为……”
“因为这是目前我们掌握到的唯一有价值的线索。”
“你们没从邻居那边问到有用的线索吗?”
“你是说赛弗森太太?她的卧室位于房子后侧,虽然窗户开着,但她说她整晚都睡得跟婴儿一样香甜。”
这时摇篮里传来一声犹疑不定的抽噎声,仿佛在回应这句话似的。他们彼此相视,差点笑出声来。
卡翠娜翻过身去,背对他们,把耳朵埋在枕头里,但还是无法隔绝接下来的两声哀鸣。跟平常一样,宝宝顿了一顿,便开始号啕大哭。她感觉床垫晃动,侯勒姆已翻身下床。
刚才她想的不是宝宝,不是哈利,也不是命案。她想的是睡眠,哺乳动物的深沉睡眠,左右大脑都完全关机的那种睡眠。
卡雅伸手抚摸粗糙坚硬的手枪枪柄,她关掉了客厅里所有的噪声来源,聆听寂静。他就在外面,她听得见那人。自从赫拉在喀布尔遭遇那件事之后,这把手枪就到了卡雅手上。
她们那一队共有二十三人,同住在一间宿舍里,其中九人是女性,赫拉和卡雅是其中两人。大多数队员是红新月会运动或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但有些是维和部队的民间雇员。赫拉是个独特的人,有着独特的背景,但她和宿舍其他队员真正不同的地方在于,她不是外国人,而是阿富汗人。宿舍距离喀布尔塞雷纳酒店和阿富汗总统府不远。塔利班激进分子在塞雷纳酒店发动的攻击证明了喀布尔没有一处完全安全,但凡事都是相对的,宿舍的高大栅栏内配置了许多警卫人员,让她们觉得受到了良好保护。下午的时候,赫拉和卡雅会跑上平坦的屋顶放风筝,风筝是她们在斯特兰德市集花了一两美元买来的。卡雅原本以为放风筝是畅销书里的老套浪漫剧情,因为风筝飞舞在喀布尔的天空,象征着这座城市不受塔利班政权的迫害。九十年代塔利班下令禁止放风筝,理由是放风筝会占去人民用在祷告上的时间和精力。但现在每到周末,天上总会有成千成百的风筝在飞舞。赫拉说现在的风筝比塔利班组织兴起前的风筝还来得亮丽,因为市场进了新染料。赫拉懂得要齐心协力才能把风筝放得好,必须一个人负责操控,另一人负责顾线,否则会难以躲避那些故意来找麻烦的风筝。风筝的主人会在线上绑玻璃片,用以割断别人的风筝线。放风筝跟西方国家在阿富汗主动担负的任务很相似,这不难看出,但它仍是一场游戏。要是失去了风筝,他们就再把一个风筝放上天,但比风筝更美丽的,是赫拉抬头放风筝时那双美丽眼眸所闪耀的光芒。
那天午夜过后,卡雅透过起居室窗户听见警笛声,看见蓝色的警车警示灯。因为赫拉迟迟没有回来,她很担心,便换上衣服出了门。警车停在小巷子里,现场并未拉起封锁线,一群人在那里围观。深夜还会出现在喀布尔街上的,只有身穿山寨古驰或阿玛尼皮夹克的阿富汗年轻男子。卡雅在犯罪特警队担任刑警时看过很多犯罪现场,但直到现在,那天晚上的情景仍会让她从梦中惊醒。赫拉身上穿的传统服饰沙丽克米兹被割掉一大片,露出底下的肌肤。她的头往后仰成一个很离谱的角度,仿佛脖子断了似的,喉咙上的伤口也被扯开,可以直接看见伤口内血已流干的粉红色组织。卡雅在尸体前蹲下时,伤口内飞出一群白蛉,犹如恶灵从油灯里现身,她赶紧挥舞双手驱赶。
验尸报告指出,赫拉在遭人杀害前曾有性交迹象,虽然证据不足以排除合意性交的可能性,但是根据现场情况,以及赫拉是遵循严格哈扎拉戒律的年轻单身女性来看,她是遭人性侵。后来警方并未找到凶手。大家都说在喀布尔街上被强暴的概率远低于被土制炸弹炸到的概率,但自从塔利班政权垮台后,性侵案的件数不断上升。警方推测这些案件是塔利班在幕后主使,为了让阿富汗女性知道替isaf、坚定支持任务团和其他西方组织工作会有什么下场。尽管如此,喀布尔发生的性侵案和凶杀案依然让队上其他女性惊惧不已,于是卡雅教她们如何用枪防身。当时这把枪就像接力棒一样被传来传去,只要有人入夜后必须出门,就会把这把枪带在身上,而不可思议的是,这把枪似乎成了凝聚她们的一股力量,让她们成为一个风筝团队。
卡雅在手里感受那把枪的重量。过去她在挪威担任刑警时,手中握有一把装子弹的手枪,总是让她感到既害怕又安全。到了阿富汗,她开始将手枪视为必要工具,是个值得佩带在身上的武器,就跟刀一样。教她用刀的人是安东。安东说即使是在红十字会,或至少在他所身处的红十字会,若是出于必要,队员还是会出于自卫而杀人。卡雅记得她初见安东时,心想这个瑞士籍的金发男子爽朗大方、身材高大、脸蛋英俊,条件太出众了,不可能会喜欢她,结果她竟判断错误。至于赫拉的命案,她并未误判,她是对的。
杀害赫拉的主谋者不是塔利班。
卡雅知道主谋者是谁,却苦无证据。
卡雅紧紧握住手枪枪柄。聆听、呼吸、等待、麻木。奇怪的是,她的心脏剧烈跳动,仿佛处于恐慌边缘,但同时她又觉得事不关己。她害怕死亡,同时又没那么想活着。尽管如此,他们在返回挪威的路上曾在塔林稍做停留,听取心理医生的说明,再搭船走海路,躲避他们的耳目。
名为oldtjikko,是目前地球上已知最古老的欧洲云杉,树龄已超过956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