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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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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醒了过来。有什么事不对劲。他知道再过一会儿自己就会想起有什么事不对劲,这些为数不多的充满不确定的幸福时刻过后,他便会遭到现实的迎头痛击。他睁开双眼,立刻感到后悔。日光仿佛强行穿透肮脏污秽的窗户,朝他眼球内的狭小空间射来,令他疼痛不已。他闭上双眼,再度在黑暗中寻求庇护,并记起自己做了个梦。他梦见的自然是萝凯。梦中一开始是他经常梦见的场景,那是多年前的一个早上,就在他和萝凯刚认识不久。萝凯躺在他的胸口,他问萝凯是不是在验证那个说他没有心的流言。萝凯发出他喜爱的笑声。只要能哄她笑,再蠢的事哈利也愿意做。萝凯抬起了头,用一对温柔的褐色眼眸望着他,那对眼眸遗传自她的奥地利裔母亲。她回答说流言说得没错,但她愿意把她的心给哈利。她也的确这么做了。萝凯的心很大,运送出来的血液包裹住哈利的身体,将他融化,让他重生为人,让他成为丈夫,让他成为欧雷克的父亲。欧雷克是个内向又严肃的孩子,后来哈利将他视为己出。哈利觉得很幸福,同时又觉得很恐惧。他幸福到丝毫没有察觉将会发生什么,又不幸福地察觉到某些事情注定会发生,因为他生来就不应该这么幸福,而且他害怕会失去萝凯。因为心脏如果少了一半是不可能跳动的。他察觉到了这点,萝凯也察觉到了。既然少了她,他就活不下去,那为什么昨夜梦里他要从她身边逃离?

他不知道,也不记得,但萝凯已前来索讨她的那半颗心,她循着哈利微弱的心跳声,找到他所在的位置,并按下门铃。

最后,现实的迎头痛击终于来到。

他已失去了萝凯。

并不是因为他从萝凯身边逃离,而是因为萝凯把他赶出家门。

哈利倒抽一口气。一个声音钻进他的双耳,他这才发现原来疼痛不只是来自眼球后侧,而是他整个头都疼痛欲裂。在他醒来前,诱发他做梦的就是那个声音。原来真的有人在按门铃,勾起了他心中愚蠢、痛苦又难以遏制的期盼。

哈利闭着双眼,伸出一只手朝沙发床底下摸去,寻找威士忌酒瓶。酒瓶被他碰倒,在老旧的拼花地板上滚动,他听见声音才知道原来酒瓶已空。他勉力睁开双眼,看见悬垂在地板上的那只手宛如饥饿的爪子,中指是灰色的钛合金义指。手上血迹斑斑。该死。他闻了闻手指,回想昨晚发生过什么事,是否有女人牵涉其中。他掀开被子,低头看了看自己高达一米九二、精瘦赤裸的身体。他大开酒戒还不算太久,不至于在身材上反映出来,但若这样继续下去,周复一周,他的肌肉会开始流失,已呈灰白色的肌肤会变得苍白如纸,最后他会变成鬼魂,从世界上消失。这就是酗酒的意义所在,不是吗?

他用手撑起身体,坐了起来,环顾四周,发现自己回到了重生为人前住过的地方。只不过比之前更下一层。命运真是爱捉弄人,这个两房公寓占地四十平方米,是他跟一位年轻男同事借住后又租下来的。他在搬去跟萝凯一起住在霍尔门科伦区的木造大屋之前,就住在这个公寓的楼上。哈利搬进来时,去宜家买了一套沙发,此外还买了一个书架,放在沙发后方,用来陈列黑胶唱片;一张咖啡桌;一面依然倚在墙边的镜子;一个放在走廊上的衣柜,这就是全部的家具了。哈利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自己缺乏动力,或他想说服自己只是暂住于此,等萝凯想通以后就会接他回去。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病了,不过这可能得看他自己。几个星期之后,他的身体似乎就习惯了酒精,对酒精的耐受度越来越高,而酒精对身体造成的伤害也越来越多。他低头看着滚到他脚边的威士忌空瓶。那是一瓶彼得道森特酿威士忌,喝起来味道没那么好。金宾的味道就很好,而且瓶子是方形的,不会在地上滚来滚去。只不过道森威士忌便宜,而一个领固定工资、银行账户空空如也的饥渴酒鬼,不能那么挑剔。哈利看了看时间。三点五十分。距离卖酒的商店打烊还有两小时又十分钟。

他深深吸了口气,站起身来,觉得头要炸开了。他虽然摇摇晃晃,但还是直起身子,朝镜子中的自己望去。他看起来像是条被快速钓起的深海鱼类,以至于双眼和内脏像是要爆出来。钓钩狠狠穿透脸颊,留下一道镰刀状的粉色疤痕,从左嘴角延伸到耳际。他朝被子里摸了摸,却没找到内裤,就直接从地上拿起牛仔裤穿上,朝走廊走去。压花玻璃门上映着一个深色人影。是她,她回来了。但哈利想起上次门铃响时,来者是哈夫斯伦电力公司的男性员工,说要来换电表,因为新式电表可监测每小时的用电量,精准到瓦数,如此一来消费者就可以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启电炉、什么时候关上阅读灯。哈利回答说他家没电炉,就算有,他也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什么时候把电炉打开或关上。说完他就把门砰的一声关上。

但这次透过压花玻璃门,他看得出来者是女性,身高仿佛萝凯,身形仿佛萝凯。她是怎么进入楼下大门的?

哈利把门打开。

门外共有两人,一人是他从未见过的女子,另一人是个小女孩,个子很矮,身高尚不及门板上的压花玻璃。哈利一看小女孩朝他捧起募捐箱,就知道她们一定是在这条街上按电铃,是他的某个邻居开门让她们进大楼的。

“我们在做慈善募款。”女子说。两人身上都穿着橘色背心,外套上印有红十字会的标志。

“募款不是都在秋天吗?”哈利说。

女子和小女孩只是静静看着他。起初他以为是她们对他产生了敌意,因为他指控她们欺诈。但他随即发现她们是在嘲笑他,也许是因为下午四点竟然有人光着上身,浑身酒气,而且完全不知道最近电视上经常宣传的全国性的挨家挨户的募款活动。

哈利检视自己内心是否有羞耻感浮现。确实有。有那么一点。他把手伸进口袋。他只要喝酒都会把现金放在这个口袋,因为经验告诉他,最好不要把银行卡带在身上。

他对小女孩笑了笑。小女孩睁大眼睛,看着他沾血的手把一张折起的钞票塞进贴有封条的募捐箱里。钞票没入募捐箱前,他看见一撇小胡子。那是画家爱德华·蒙克的小胡子。

“该死。”哈利说,把手伸进口袋。口袋里空空如也,就跟他的银行账户一样。

“什么?”女子说。

“我以为那是一张两百克朗钞票,但我给你们的是印有蒙克的一千克朗钞票。”

“哦……”

“我可以……要回来吗?”

小女孩和女子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小女孩小心翼翼地把募捐箱举高一点,好让哈利清楚看见上面贴着印有慈善标志的塑料封条。

“原来如此,”哈利低声说,“那可以找我钱吗?”

女子微微一笑,仿佛他说了个笑话。他回以微笑,表示他的确只是说笑,同时在脑子里疯狂寻求解决之道。到底是要在六点以前花两百九十九点九克朗去买一瓶酒,还是花一百六十九点九克朗去买半瓶酒?

“这笔钱会用在真正需要它的人身上,希望这样可以安慰你。”女子说,牵着小女孩朝楼梯走去。

哈利关上了门,走进厨房,洗去手上的血时感到一阵刺痛。他回到客厅,环顾四周,看见被子上有个血手印。他趴下身子,在沙发底下找到他的手机。没有短信,昨晚只有三通未接来电,一通是来自托滕区的刑事鉴识员毕尔·侯勒姆打来的,两通是法医研究所的亚历山德拉打来的。最近她和哈利迅速熟络起来,就在哈利被逐出家门之后。哈利根据对她的认识来判断,她不是那种会以来月经为由取消见面的人。头一个晚上,亚历山德拉扶着他回家,两人在他口袋里找了又找,就是找不到钥匙。最后她才惴惴不安地撬开哈利家门锁,扶着他在沙发床上躺下,自己也躺了下来。他醒来时亚历山德拉已经走了,只留下一张感谢服务的字条。说不定这是亚历山德拉的血。

哈利闭上双眼,努力集中精神。过去这几星期发生的事件以及发生的顺序,对他来说十分模糊,关于昨晚的事更是一片空白,而且是完全空白。他睁开双眼,低头看着微微刺痛的右手,只见三个指节擦破了皮流了血,鲜血凝固在伤口周围。他一定是挥拳打了什么人,而三个指节破皮代表他打了不止一拳。接着他发现裤子上也有血迹。如果只是指节破皮流血,那这些血迹就太多了,而且这看起来也不可能是经血。

他从被子上除下被套,一边给侯勒姆回电。当铃声响起,他知道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以汉克·威廉姆斯的歌曲做成的手机铃声也同时响起。侯勒姆总认为那首歌描述的是跟他从事相同职业的刑事鉴识员。

“你感觉怎么样啊?”侯勒姆用托滕方言说,声调开朗。

“那要看是哪方面,”哈利说,走进浴室,“你能借我三百克朗吗?”

“今天是星期天,哈利,卖酒的商店没开门。”

“星期天?”哈利脱下裤子,把被单和裤子塞进已经装满的洗衣篮,“真该死。”

“还有什么事吗?”

“是你打给我的,昨天晚上九点左右。”

“对啊,可是你没接。”

“对,我的手机已经在沙发底下待了一天。昨天我去了妒火酒吧。”

“我想也是,所以我打给了爱斯坦,他跟我说你在妒火。”

“然后呢?”

“然后我就去了妒火。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吗?”

“该死,发生了什么事?”

哈利听见侯勒姆叹了口气,脑中想象他那双微凸的眼珠稍微翻了个白眼,头上戴着一顶扁帽,苍白的月亮一般的脸上留着全警察总署最茂盛也最艳红的络腮胡。

“你想知道什么呢?”

“跟我说你认为我需要知道的那些就好了。”哈利回答时,在洗衣篮内发现了一样东西。那是一瓶酒的瓶颈,从脏内裤和t恤之间冒了出来。他拿起酒瓶,是个金宾威士忌酒瓶,但里头是空的。真的空了吗?他旋开盖子,凑上嘴唇,仰起了头。

“好吧,简而言之,”侯勒姆说,“我九点十五分抵达妒火,你已经喝醉了。我十点半载你回到家,从头到尾你说的话只关于一件事、关于一个人,你要不要猜猜是谁?”

哈利没有回答,他正眯眼看着酒瓶,看着最后那一滴酒顺着瓶壁流下。

“是萝凯,”侯勒姆说,“你在车上昏睡过去,我扶你回家,就这样。”

哈利估计那一滴酒流到瓶口还要好些时间,便将嘴巴从瓶口移开。“嗯,就这样?”

“简而言之是这样。”

“我们打架了吗?”

“你跟我?”

“从你强调‘我’的口气,我想我应该是跟别人打架了吧?是谁?”

“妒火的新老板可能挨了一拳。”

“一拳?我醒来的时候三根手指上有血,裤子上也有血。”

“你的第一拳打中他的鼻子,所以他流了很多血。后来他闪开,你的拳头就打到了墙壁上,你还连打好几拳,墙上说不定还有你的血迹。”

“林道尔没有反击?”

“老实说,那时候你烂醉如泥,伤不了什么人,哈利。爱斯坦跟我拦住了你,以免你把自己伤得更重。”

“该死,我是不是被他列入黑名单了?”

“哦,林道尔挨那一拳算是活该,因为他放了《白色梯子》那一整张专辑,还要再放第二遍。然后你就对他大吼说他毁了妒火的好口碑,还说妒火的口碑是你、爱斯坦和萝凯建立起来的。”

“的确是这样啊!那家酒吧算得上一座金矿,毕尔。他没付出什么代价就得到了,而我只有一项要求,那就是他不能放烂音乐,只能放好音乐。”

“你是指你喜欢的音乐吧?”

“我是指我们喜欢的音乐,毕尔。包括你、我、爱斯坦、穆罕默德……就是不能……妈的,他就是不能放大卫·格雷的歌!”

“那也许你应该跟他说得更清楚一点……哎哟,小家伙在哭了,哈利。”

“哦,好吧,抱歉。还有谢啦。昨晚抱歉了。该死,我说话好像白痴。先这样吧,替我跟卡翠娜问好。”

“她在上班。”

通话结束。就在那一瞬间,哈利突然瞥见了什么。它来得太快,以至于他都来不及细看,但他的心突然怦怦乱跳,不由得倒抽一口气。

他朝手中那个倒拿着的酒瓶看去,只见那一丁点酒已经滴了出来。他再朝地上看去,只见肮脏的白色瓷砖上有一滴闪着微光的褐色酒液。

他叹了口气,蹲在地上,全身赤裸,感觉膝盖顶着冰冷的瓷砖。他伸出舌头,深深地吸了口气,向前趴下身子,额头顶到地面,仿佛在祈祷。

哈利在比利斯特雷德街迈步而行,脚上的马丁高筒靴在薄薄的雪上留下一道黑色足迹。雪是昨晚下的。春日太阳低垂空中,即将沉到这座城市四五层楼高的老公寓背后,但仍在尽力融化白雪。靴底的纹路卡着小石头,摩擦着柏油路面,发出有节奏的声响。他聆听着这声响,步行经过矗立在国立医院旧址的现代化高楼,将近五十年前他就是在这里出生的。他看着贝利兹区最新的街头艺术,这个区原本有许多破旧房屋,是奥斯陆的朋克中心。他十几岁时也曾来这里听那些不知名的小型演出,尽管他从未成为朋克。他经过雷克斯酒吧,以前这里不叫这个名字,他曾在这里喝得稀里糊涂,那时啤酒更便宜,保镖更有耐心,而且聚集着许多爵士乐爱好者。但他不曾成为爵士乐迷,也不属于对街的五旬教会,那些获得圣灵恩赐的教徒总会脱口说出奇特的方言。他经过法院大楼。他曾经让多少杀人犯在这里被定罪?很多,但还不够多。因为会来噩梦中骚扰你的,不是你抓到的那些人,而是你没抓到的那些凶手和被害者。但他还是逮到了很多杀人凶手,为自己赢得了名声。这名声有好有坏,因为在这过程中,他曾直接或间接导致多名警察同袍死亡。

他来到格兰斯莱达街。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单一民族的奥斯陆终于在这里和世界碰撞,反过来说也成立。这条街上有阿拉伯餐厅,商店贩卖的蔬菜和香料来自卡拉奇,索马里女子戴着头巾、推着折叠式婴儿车在街上散步,她们的丈夫在后方不远处畅聊。哈利依然认得几家酒吧,这些酒吧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奥斯陆还有白人蓝领阶级的时候,当时这里就是他们聚集的街区。他经过格兰教堂,继续朝公园坡顶的玻璃宫殿走去。在他准备推开那扇上头有个小窗的厚重金属大门前,他转过身来,俯瞰奥斯陆。丑陋与美丽并存。寒冷与酷热交替。有时他爱这座城市,有时他恨这座城市。但他永远无法抛弃这座城市。当然他可以稍事休息,离开一阵子,却无法永远离开,不像萝凯可以抛弃他那样。

警卫让他进去。他等着电梯,解开外套扣子,觉得自己开始冒汗了。电梯门在他面前打开时他突然一阵战栗。今天不是搭电梯的好日子。他转过身,爬楼梯到六楼。

“星期日还来上班?”卡翠娜·布莱特说。她从面前的电脑抬起头,望向突然走进办公室的哈利。

“你不也是吗?”哈利在卡翠娜办公桌前的一张椅子上一屁股坐下。

两人目光相接。

哈利闭上眼睛,仰起头,两条长腿往前一伸,放到了办公桌前。卡翠娜接任甘纳·哈根的职位之后,也承接了这张办公桌。她让人把墙壁漆成了稍浅的颜色,拼花地板也抛了光,但除此之外,犯罪特警队队长办公室的摆设跟往常没有两样。尽管卡翠娜已是新任队长,也刚当上母亲,但在哈利眼中,她依然是那个刚从卑尔根警局来的野女孩,满怀雄心壮志,带着情感包袱,留着黑色刘海,身穿黑色皮夹克。夹克底下包裹的身体证明了“卑尔根没有女人”这种说法的错误,还让哈利的同事盯的时间有点长。整个警局里她看得上眼的只有哈利,但这背后其实有着很常见的矛盾理由:哈利名声不佳,又心有所属,而且只把她看成警察同袍。

“可能我弄错了,”哈利打个哈欠,“但我觉得你们家那个托滕小子讲电话的口气,像是能放陪产假很开心。”

“他是很开心啊,”卡翠娜说着,敲了几下键盘,“那你呢?你是不是很开心能……”

“放婚假?”

“我是说回来犯罪特警队工作。”

哈利睁开一只眼。“回来负责菜鸟级案件?”

卡翠娜叹了口气。“就目前的状况而言,这是我跟甘纳尽力帮你争取到的最好的结果了,哈利,你原本期待的是什么?”

哈利仍闭着一只眼睛,环顾四周,心下思索他原本期待的是什么?难道他期待卡翠娜的办公室会展现更多的女人味?还是期待他们给他的办公室,会跟他辞去警探职务,跑去警察大学教书、跟萝凯结婚、努力过一种平静又清醒的生活前一样?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在甘纳·哈根的庇荫和毕尔的协助下,卡翠娜可以说是把他从臭水沟里捞了起来,让他有个地方可去,有个工作可做,不会成天脑子里只想着萝凯,也不用灌酒灌到死。事实上,当他同意回来坐在办公桌前整理文件、查看悬案卷宗,就几乎已证明他沉落到人生低谷,超乎自己的想象。然而经验告诉他,他永远可以沉到更低处。于是哈利咕哝着:

“你可以借我五百克朗吗?”

“我的老天,哈利,”卡翠娜用令人失望的眼神看着他,“你来这里就是要跟我借钱吗?难道你昨天喝的还不够多吗?”

“话不是这样说的,”哈利说,“昨天是你叫毕尔去载我回家的吗?”

“不是。”

“那他是怎么找到我的?”

“大家都知道你晚上会去哪里,哈利。虽然很多人都觉得在自己刚卖掉的酒吧流连忘返有点奇怪。”

“他们通常不会拒绝为前任老板提供服务。”

“可能直到昨天为止吧。毕尔说,昨天现任老板撂下的最后一句话是,你被永远列入黑名单了。”

“真的假的?我一点都不记得了。”

“那我来帮你恢复一下记忆。你叫毕尔帮你报警,因为妒火放的音乐太难听了。然后你还叫他用他的手机打电话给萝凯,劝她回心转意,因为你把手机落在家里,而且不确定她看见是你的来电还会不会接。”

“我的老天。”哈利说,用双手捂住了脸,顺便按摩着太阳穴。

“我说这些不是为了羞辱你,哈利,只是想让你知道你喝了酒是什么德行。”

“还真多谢。”哈利双臂交叠在腹部上,只见一张两百克朗钞票放在他面前的办公桌桌沿。

“这不够你喝到醉,”卡翠娜说,“但足以帮你入睡,因为你现在需要的就是睡眠。”

哈利看着卡翠娜。这些年来,她的眼神变得温柔许多,已不再是过去那个愤怒的年轻女人,一心只想报复这个世界。也许这要归功于其他人、部门里的警察同事,以及她那九个月大的儿子。当然了,这类经历可以让人觉醒,让人变得比较温柔。一年半前,在侦办吸血鬼症患者案时,萝凯因故住院,他大开酒戒。卡翠娜把烂醉如泥的他扶回她家,让哈利在一尘不染的浴室里大吐特吐,还让哈利在她和毕尔共枕过的床铺上呼呼大睡了几小时。

“不是,”哈利说,“我需要的不是睡眠,而是案子。”

“你手上有案子啊。”

“我需要的是芬内的案子。”

卡翠娜叹了口气。“你说的那些命案不叫作‘芬内的案子’,没有迹象显示被害人是他杀的。还有,我已经跟你说过了,那些命案我已经派人去查了。”

“三起命案。三起尚未被侦破的命案。你还在跟我说,你不需要有人来证明你我都心知肚明的事?芬内是凶手。”

“你手上已经有案子了,哈利。把它破了,其他的案子让我来处理。”

“我手上的案子根本算不上什么案子,只是家庭命案,丈夫已经认罪了,我们已经取得杀人动机和刑事鉴识证据。”

“他随时可以撤回认罪啊,所以我们需要搜集更多的确切证据。”

“这种案子你大可交给韦勒、史卡勒或某个菜鸟去办。芬内是性侵犯,也是连环杀人犯,妈的你手下只有我这个警探具备侦办这类案件的专业经验。”

“不行,哈利!这是我对这件事的最后结论。”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看看你自己!如果你是犯罪特警队队长,你会派一个不稳定的酒鬼警探去跟早已起疑的哥本哈根或斯德哥尔摩的警察同行交涉吗?他们差不多早就判定了这些城市里发生的案子不是同一人所为。你不管走到哪里都会看见连环杀人犯,因为你的脑子已经被设定成只看见连环杀人犯。”

“这也许是实话,但凶手的确是芬内啊,所有的特征都指向……”

“够了!你不要再固执了,哈利。”

“固执?”

“毕尔说你喝酒的时候一直在咕哝芬内的事,说你一定要在他找到你之前逮到他。”

“我喝酒的时候?说我喝醉就喝醉嘛。喝醉。”哈利拿起钞票塞进裤子口袋,“祝你有个美好星期日。”

“你要去哪里?”

“去一个可以好好享受这后半天的地方。”

“你鞋底有石头,给我踮起脚尖走路,不要刮花我的拼花地板。”

哈利快步走在格兰斯莱达街上,朝奥林本餐厅和啤加乐酒吧的方向走去。这两家店不是他的买醉首选,却是距离最近的。格兰区的主街道上车很少,因此他就算碰到红灯也能横穿马路,还顺便拿出手机查看,想着要不要给亚历山德拉回电话。但他还是决定不要。他没胆子打给她。他在通话记录上发现昨晚六点到八点之间,自己打了六通电话给萝凯。哈利心头一震。拒绝接听。有时科技语言实在没必要传达得这么详细。

哈利踏上对面街道的人行道时,突然感觉胸口一阵刺痛,心脏急速跳动,仿佛控制心跳速度的弹簧已经失效了似的。他脑中浮现“心脏病发”这四个字,但刺痛随即消失。其实以这种方式死去还算不赖,胸口一阵刺痛,双膝跪地,头部着地,人生谢幕。照他现在这样喝下去,再多喝个几天,会发生这种事也不是不可能。哈利继续往前走。刚才那一刹那他又瞥见了什么。比起下午稍早发生的那次,这次他看到了更多,但还是旋即消逝无踪,就像醒来时消失不见的梦一样。

他在奥林本餐厅外停下脚步,往内看去。奥林本原本是奥斯陆最简陋的一家酒吧,但经过一番装修后,竟让哈利望而却步。他看了看酒吧的新客人,里头有许多嬉皮士、穿着时髦的情侣,还有拖儿带女的一个个家庭。一看就知道这些人口袋里不缺钱,平常只缺时间,星期日自然喜欢上馆子享受一番。

哈利迟疑地把手伸进口袋,摸到那张两百克朗钞票和另外一样东西。是一把钥匙,但不是他的钥匙,而是那起家庭命案的犯罪现场的,地点在德扬区的伯格街上。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这把钥匙,因为案子基本上已经结了。至少那个犯罪现场是他的,而且完全属于他,这是因为跟他共同侦办这起命案的另一个家伙楚斯·班森虽然挂着警佐的头衔,却连一根指头都懒得动。楚斯之所以会成为犯罪特警队的一员,并不是因为战功彪炳,而是因为他有个从小就认识的朋友米凯·贝尔曼。米凯曾任警察署长,现在当上了司法部部长。楚斯是个无用的饭桶,但他跟卡翠娜之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那就是他可以把警佐的职责抛在一旁,只要帮大家泡泡咖啡,做一些办公室的其他基本勤务即可。话虽然是这样说,但实际上楚斯大部分时间都在玩纸牌接龙和俄罗斯方块,办公室的咖啡也没有比以前好喝,倒是他玩俄罗斯方块有时可以打败哈利。他们两人算得上哥俩好一对宝,被放逐到最边缘的开放式办公室,位子之间隔着一米五高的活动式隔板。

哈利又朝餐厅内看了一眼。坐在窗边的那一家子旁边有个空雅座。餐桌边的小男孩突然注意到他,开口大笑,朝他伸手指来。男孩的父亲背对窗户坐着,这时也转过头来。哈利下意识地后退一步,遁入阴影之中。这时他在窗玻璃上看见自己毫无血色且爬着皱纹的脸庞,这脸庞和窗内男孩的脸孔相互交叠。猛然间,一段回忆涌上心头。那时爷爷还在世,他还是个小男孩。那是个漫长的暑假,全家人一起在罗姆达伦谷用餐,他对着爷爷大笑,父母却面露忧色,因为爷爷喝醉了。

哈利又摸了摸那把钥匙。伯格街。步行五六分钟即可到达。

他拿出手机,看了看通话记录,拨了一通电话,等待接通时眼睛看着右手指节。疼痛感已然退去,这表示他出拳没有很用力,显然那位大卫·格雷歌迷的鼻子不堪一击,才挨了一拳就鼻血长流。

“哈利,怎样?”

“哈利,怎样?”哈利模仿对方的口气。

“我正在吃晚餐。”

“好吧,我长话短说。你吃完晚餐可不可以出来跟我碰个面?”

“不行。”

“答错了,再答一次。”

“可以?”

“这才像话。伯格街五号。到了打电话给我,我下楼帮你开门。”

哈利听见史戴·奥纳重重叹了口气。奥纳是哈利的老朋友,也是犯罪特警队的特约心理医生。“所以你不是找我上酒吧?我不用买单,你也是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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