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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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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普根酒吧找到了丹尼男孩,普根酒吧在西七十二街上,是他的老巢。他坐在他常坐的那张桌子前,桌上摆了一瓶冰镇俄罗斯伏特加。他弯起右腿,右脚不偏不倚落在左膝上,他正在检查他的鞋子。事实上那是一双半筒靴,灰黄色,有点鞋跟。

“我真弄不明白这个,”他说,“你认不认得出这是什么皮?”

“是不是鸵鸟?”

“没错,”他说,“这正是让我烦心的地方。你见过鸵鸟吗?”

“很久以前在动物园里见过。”

“我只在电视上见过。《自然》啦,《国家地理杂志特辑》啦。很壮丽的动物。不能飞,但跑得极快。想想看有人杀这样的动物,就是为了剥它的皮来做靴子。”

“听说他们现在的技术不错。”

“它们被杀不要紧,”他说,“让我不舒服的是太浪费了。老天,只有它们的皮被拿来利用。如果它们的肉也可以吃又不同了,但一定不怎么好吃,不然整城的餐馆早就放进菜单了。”

“鸵鸟肉片。”我建议。

“我在想鸵鸟皮靴。但你有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我眼前有这么一幅景象,数千只的鸵鸟尸横遍地,就像在大平原的水牛一样。”

“它们是贪婪的鸵鸟剥皮人的受害者。”

“由传说中的鸵鸟比尔1领导。难道你不觉得这很浪费?”

1丹尼是从“野牛比尔”派生出的这个词。

“我想是的,但你穿的是一双很好看的靴子。”

“谢谢你。他们告诉我很耐穿,鸵鸟皮做的皮货不错。说不定我们是该杀它们来当皮料,不然到处都是鸵鸟,它们会比老鼠更糟。老天,它们太多了。”

“可能也跑得更快。”

“它们会摧毁琼斯海滩,”他说,“再没有地方可以放你的毛巾。每隔几步路就有只鸵鸟一头钻在沙里。”

说不定他在电视上看过琼斯海滩。我敢打赌他从来没去过。丹尼男孩·贝尔,个子矮小,穿着优雅,父母虽是黑人,但他皮肤有病,白得像褪了色,而且他跟吸血鬼德拉库拉一样,绝不在日光下出现。晚上你可以在普根或鹅妈妈之家找到他,一边喝酒,一边交换消息。但到了白天,你哪儿也找不到他。

我问他有没有听过与格伦·霍尔茨曼有关的传闻。没有,他说。他知道的都是从报纸上看来的。无辜的受害者,携带枪械的神经病,罪案累累的街道。我说实情可能不是这样,死者虽然是拿薪水过日子,但经手的可是巨款。

“哦,”丹尼男孩说,“靠不在账面上的钱过日子,对不对?我从来没听说过。”

“说不定你可以到处问问。”

“说不定我可以试试。你好不好,马修?美丽的埃莱娜怎么样?什么时候你跟她结婚?”

“老天,我正想问你,丹尼男孩,”我说,“你是拥有所有答案的人。”

我叫了出租车到几个地方去转转,找了好些个像丹尼一样消息灵通的人。他们不像丹尼穿得那样优雅,或那样擅长闲聊,但有时候他们会听到有用的话,所以还是值得一去。

结束时已经过了午夜,我坐在第凡尼的角落,我指的不是第五大道上那家珠宝店,而是谢里丹广场上一家通宵营业的咖啡屋。离休斯敦街上一个午夜的聚会不远,而那个地方在格林尼治村一家最臭名昭着的午夜俱乐部附近。我正在想要不要参加,发现我已经错过了一半。半夜两点还有一个戒酒聚会,不过我不想留到那么晚。

现在打电话给埃莱娜也太晚了。

打电话给汤姆·萨德斯基更嫌晚,虽然是到了我找他谈谈的时候了。我的工作像风车上的帆布篷一样开始转动了起来,逐渐有点进展了。我越想,越觉得乔治·萨德斯基是无辜的。

只要我有点运气,应该有办法证明。若我仔细调查霍尔茨曼,应该可以找到有杀他动机的人,这通常表示我已经赢了一半。你一旦知道是谁干的,你只需要去证明,而且在法庭上我并不需要提出证明是谁杀的。我只需要说服有关人士不再起诉乔治。那样乔治可以回到他原来的生活中,重新恢复为一个对他自己危险、但只是惹人不顺眼的人。

我叫了另一杯咖啡。一男一女从前面的雅座站起来去付账。那个男人对我点点头,我挥挥手。我认出他以前参加过不远处的佩里街聚会。如果我刚好在这附近,有时我也会去参加。说不定我们应该搬到这里来。我在第六分局工作时,自然在格林尼治村的时间很多。那也是多年以前我跟埃莱娜首次见面的地方。

那时候以来,这个地方已经有了很多变化,但大致说来并没有纽约市其他区域的变化那么大。这里大部分地方成为特定的历史保护区,建筑物成为被保护的地标。此处高楼大厦比较少,弯弯曲曲街上的三层政府房子,也比埃莱娜或我住的地方人性化。有很多的戒酒聚会我可以参加,埃莱娜可以走路去纽约大学或纽约学院上课,苏荷区的画廊不过是十分钟的距离。

这是不是我真想要做的事?

我知道我想要做什么。

“是马修,”我对着她的应答机说,“现在很晚了,但是,呃,如果你没睡的话,我想要跟你谈谈。明早我给你打电话。”

她接了电话,“哈罗。”她说。

“很晚了。”

“还好。”

“我希望没有吵醒你。”

“没有,就算你吵醒了我也没关系。我希望你打来。”

“哦?”

“是的。”

“我在想……”我说。

“嗯?”

“我在想你需不需要有人陪你。但我觉得实在太晚了。”

“不,”她说,“不算晚。”

我乘的出租车沿着第八大道向北走,在五十七街左转,经过我的旅馆门口,在第九大道遇上了红灯。在我的心里,我听见我对司机说,没关系,我就在这里下车。但这些话并没有说出口,然后红灯转绿,我们继续西行。他做了一个不违规、但并不常见的一百八十度回转,把我在我的目的地放了下来。

大厦的门房昨天还是一肚子疑心,今天却一脸熟识地微笑。他还是先跟楼上通话,然后再微笑示意我去乘电梯。第二十八层,我一敲门,她就开了。她在我身后关好门,插上门闩,转身向我,用她那双深深的蓝眼睛直直地盯着我。

她穿了一件睡袍,深绿色镶着黄边。下面是某种睡衣,淡粉红色薄薄的,赤着双脚。

我可以闻到她香水的味道,或是我以为我闻到了香水的味道,很难说,在出租车里也有一股这样的香味。

她说了些话,我也说了些话,但我记不得说了些什么。然后我说这是一个很不平静的晚上,然后她说可能因为今晚满月,她一边走到窗前去看月亮。

我跟着她去,就站在她的身后。我没注意月亮,我找的不是月亮,或者说不是真的在找。

我双手放在她肩膀上。她叹息着向我靠过来。透过睡袍我可以感到她身体的暖意。她在我怀抱里转回身望着我,她的嘴松开,她的眼睛显得更大。我向里面望进去,害怕我会在里面找到什么。

我吻她,害怕我可能错失了什么。

之后我躺在那里,感觉流出来的汗水逐渐在我的皮肤上冷却,静静听着自己心跳的声音。我觉得焕发着激昂欢娱的生命力,但同时又被悲伤及后悔所掩盖。

我说:“我最好回去。”

“为什么?”

“太晚了。”

“你打电话来的时候这样说,”她说,“你刚到的时候也这样说。”

“现在真的是越来越晚了,而且明天我有很多事要做。”

“你可以留在这里。”

“算了。”

“为什么不?我会让你好好睡的。”

“是吗?”

“多少让你睡一点。”她平躺在床上,双手搁在平坦的小腹上,眼睛往上直视着天花板。她的上唇有淡淡一层汗水的痕迹。我们之间的静默持续下去,她终于开口:“我很喜欢埃莱娜。”

“哦?”

“是真的。”

我撑起一只胳膊肘俯看着她。“我也是。”我说。

“我知道,而且——”

“我爱她,”我说,“埃莱娜与我属于彼此。我和你之间与我和埃莱娜之间没有一点关系,对我们没有影响。”

“那你在这里做什么呢,马修?”

“我不知道。”

“你打电话给我,对不对?是你打的电话不是?”

“是的。”

“所以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是你提供服务的一部分?‘很抱歉,亲爱的,我不想吃完就走,但我得去和我的客户上床。’”

“别说了。”

“‘她是一个寡妇,你知道她们会怎么样,那个可怜的东西大概饥渴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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