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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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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进,”她说,“你能来真好。气色不错,马修。”

“你也是,”我说,“你瘦了。”

“哈,”她说,“终于瘦了。”她仰头注视我眼睛,“你觉得怎么样?是不是有进步?”

“对我来说,你一向很好看,简。”

她的脸色倏然暗淡,转身背着我,说她才刚煮了一壶咖啡。我是不是还喝黑咖啡?我说是。不加糖,是不是?是,不加糖。我走到前厅,从一扇落地窗看出去是里斯伯纳德街。她做的那个盘着蛇的美杜莎1铜像,仍旧竖在那张矮沙发的右边。这是她早期的作品。我们第一次遇见的那晚,我就注意到了。别看她的眼睛,简告诉我,她的眼神会把人化为石像。

1medusa,希腊神话中的三个蛇发女怪之一,原是凡俗女子,因触犯雅典娜,头发变成毒蛇,面貌也极为丑陋,凡看她一眼的人都变成石头,后被珀尔修斯杀死,其头颅被割下来装在雅典娜的盾上。

她端出咖啡来时,镇定的灰色大眼睛里射出来的眼神几乎跟美杜莎的一样慑人。她是瘦了,但我不能确定这算不算是进步。她看起来比我上次见到她时要老多了。

头发是原因之一,现在完全变灰了。我刚认得她时,她的头发虽然见灰,但一直没有变化。现在却已经看不到任何深色的头发,加上她失去的体重,更使她显老。她问我咖啡如何。

“很好,”我说,“你自己不喝一点吗?”

“我最近不怎么喝。”她说。紧接着她又说:“哦,管他的,何必呢?”她隐身进了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回来。“真好喝,”她说,“我几乎忘了以前有多爱喝。”

“你怎么了,想要改喝不含咖啡因的?”

“我基本不喝了。”她说,“我们别再说这些什么都不能沾的无聊话,又不是在戒酒聚会。那个救世军1老家伙的故事是什么,‘不错,各位兄弟姐妹们,我过去抽烟喝酒,我过去赌博,我过去跟野女人睡觉,但现在我能干的,就是打这该死的鼓。’”她又喝了一口咖啡,放下杯子。“告诉我你近况如何,马修。最近怎么样?”

1基督教和一种传教组织,编制仿部队形式。

“打我那该死的鼓呀。替一个大侦探社做点小事情。有顾客上门我就做,不然我就闲着。去聚会,到处混混,和埃莱娜做伴。”

“听起来你混得不错,是不是?我真替你高兴,她似乎是个非常好的人。马修,我说过我要请你帮忙。”

“是的。”

“我就直说了。我在想你是不是可以帮我弄支枪。”

“一支枪?”

“现在犯罪率这么高,”她平淡地说,“报纸的每版都登满恐怖的新闻。过去如果你住在好的区,你就安全。现在可不。不论你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根本没有一点保障。上星期那个出版社年轻人的凶杀案不就发生在你家附近吗?”

“就在几条街外。”

“可怕。”她说。

“为什么你想要支枪,简?”

“当然是为了安全。”

“当然。”

“我对枪一点也不懂,”她若有所思,“我想要一把手枪,但它们有不同的型号和尺寸,是不是?我不知道该从何选起。”

“在纽约市,你得有执照才能有枪。”我说。

“拿执照难不难?”

“很难。最好的办法是参加一个枪支俱乐部,选一门课,你得付相当一笔钱,但他们会帮你填申请表,引导你经过所有的程序。再说,参加训练也不坏,只是整个过程需要一段时间,而且并不便宜。”

“哦。”

“如果经过那样的程序,你大概会得到一种执照,允许你在住所持有枪支,允许你在来回练靶场时,可以把枪锁在盒子里带在身边。你想在家防盗的话,这很足够了。但你不能把枪放在皮包里,以防有人在街上抢你,这得另外申请一种带枪执照,现在要拿那种执照可更难了。假如你开店,常常得带大笔钱上银行,那也许可以。但你是做雕塑的,工作和住所又是同一个地方。我过去认得一个金匠,他常需要把贵重金属带在身上,所以搞到了一个带枪执照。所以你一定要有文件证明。”

“黏土跟铜都派不上用场,是不是?”

“不错。”

“事实上,”她说,“我并不需要带枪。而且我不在乎合法不合法。”

“哦?”

“我不想要经过这么多手续只是搞一个执照。天知道,是出于我的想象,还是半个城市的人都有枪?他们在学校里设金属侦测器,就是因为有这么多的学生带枪上学。甚至于那些无家可归的游民也都有枪。那个可怜鬼住在垃圾桶里,连他都可以搞到一支枪。”

“你也想要一支。”

“不错。”

我拿起咖啡杯,发现已经一滴不剩。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喝完的。我把杯子放在桌上说:“你到底想要杀谁,简?”

“哦,马修,”她说,“你正在看着她。”

“是从春天开始的,”她说,“我发现我一点也不费力就减轻了好几磅。我想,嘿,太棒了,我终于可以控制我的体重了。

“但我的精神并不好。没什么精力,有点头晕,我没怎么在意。十二月时我发现,过节前后情况就更糟。我觉得很沮丧很难过。其他人还不是一样?我以为这是种应景伤情病,不用管它,几个月之后,同样的情形又发生,我还是没有太在意。

“然后我的胃开始出毛病。每隔一阵就痛,有一天我忽然意识到这种现象有好几个星期了。我不想去看医生。因为如果没什么要紧,我不想白花时间和金钱,如果是溃疡,我压根儿就不想知道。我想别去管它,说不定它自己会消失。我是没管它,但它也没消失。痛得厉害的时候,我得半坐着睡觉,因为坐着可以减少点痛苦。哦,要否认现实也有一个限度,我终于认为自己简直是莫名其妙,就去看了医生。好消息是结果我并没有溃疡。现在该你问我坏消息是什么了。”

我没有说话。

“胰脏癌,”她说,“你想进一步知道好消息和坏消息吗?好消息是如发现得早就可治。他们只要把胰脏及十二指肠拿掉,再把胃跟小肠接起来就行了。你这辈子以后每天得给自己注射几次胰岛素及清化酶,而且饮食非常受限制,但这算是好的了。坏消息是他们几乎从来没办法及时发现。”

“从来?”

“几乎从来不。等明显的症状出现时,癌细胞已经扩散到腹部其他器官了。你知道,起先我恨我自己忽视体重减轻以及其他的症状,但医生叫我不要怪自己。他说在我开始感到有点不对,或体重减轻第一盎司之前,癌细胞已经开始扩散了。”

“医生诊断的结果怎么样?”

“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初次检查结果出来后的一年内,有百分之九十的胰脏癌病人会死亡。其他的人在五年之内无一幸免。没有人能逃得过。”

“有没有什么治疗的办法可以试试看?”

“有的,但不能保你活命。他们只能让你舒服一点。上个月我动了一次手术,绕开了阻塞的胆管。他们接起来——哦,搞不清楚他们做了什么,反正我不再那么痛了,而且也不再有黄疸。当他们把你切开又再缝起来之后,你难免有一种特别的感觉,不过我觉得这是值得的。做完手术后我第一件发现的事情是,我的头发全变灰了,但反正迟早总会发生。如果我真受不了,我随时可以把它染一染,是不是?”

“我想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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