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一年以前。可能更近一点。我去找他,有东西要给他。我开车绕了半天才找到他。他去了他常去的几个地点之一,靠近罗斯福医院的入口处。”他喝了两口咖啡,“我们走回他的房间,好把我带给他的东西收起来,大都是衣服,还有几袋饼干。他一向喜欢吃那种奶油核果饼干,里头有花生酱夹心。从我们小时候起,他就最喜欢那种饼干。不论我什么时候去看他,我都不忘带几包。”他闭起眼,半晌才张开,“我们到他房间,他说他有东西给我看。他住的地方乱七八糟,到处堆满了杂物,但他很清楚什么东西在哪里,他搬开一些东西,拿出了一把枪。他把枪包在一条发臭的毛巾里,他掀开来给我看。”
“你认得出那是一支点四五?”
他迟疑了一下。“我对枪知道不多,”他说,“我在店里放了一把左轮,点三八的,就放在收银机下面的架子上,放了好几个月了,但我碰都没碰过。我们的店在海洋大道西侧的金斯高速公路附近,卖家电的,从搅拌机到洗衣机烘干机无所不卖,但没有多少现金交易,现在大家不是用支票就是用信用卡,不过他们不管多少都抢,他们吸点快克可卡因1,脑子里就一团糨糊,如果收银机里一点钱也没有,他们就地开枪以示愤怒。所以得放把枪在那里,不过我祈祷上帝,希望我永远不必用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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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支左轮,我不知道我刚才提到没?乔治给我看的那支不是,它不像我的那把有一个轮轴。它是l形的,长长方方。”
他在桌面画出形状。我告诉他听起来这是手枪没错,但他怎么知道是点四五?
“乔治说的,他叫它四五口径手枪。他用的词儿是什么来着?军队随身佩备,就是这句话,政府发的军队随身佩备。”
“他从哪里搞到的?”
“我不知道。我问过他,他说什么从越南带过来的,不过我不相信他从越南带回来。我想他在那里可能有过一把。我的猜测是,他可能在街上找到或买到。我不知道枪里有没有子弹,或他到底有没有子弹。警察找到附近的人说他经常带着枪,而且到处拿给人看。说不定他真是这样。看他过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带着一把枪以策安全,甚至用来自卫。但他有什么必要对一个正在打电话的人自卫?不过无论如何,你不能从一把点四五口径的枪里射出九毫米的子弹,对不对?”
“那把枪哪里去了?”
“你说我看到的那把?这可难倒我了。他们逮捕他时,枪并不在他身上。他们捜查他房间时也没找到。他们说乔治告诉他们什么他在码头把枪丢进了哈德孙河,他们潜水下去但什么也没找到,谁知道他们去对了码头没。你想听我的想法吗?”
“怎么样?”
“几个月前乔治把他自己的枪丢进河里。不知为何缘故,他觉得带着不安全,他就把枪丢了。当他们逮捕他问枪的下落,他说他丢了,他没办法说清楚发生在什么时候,因为他根本记不住这类事情。还有另一种可能——谋杀案发生后他着急了,在他捡起弹壳之后,他决定最好丢了枪,所以他冋家,找到枪,丢了它。还有另一种可能——”
他接着想出各种版本来配合证据,但在每个版本里,他哥哥都是完全无辜的。最后他终于绞尽脑汁地望着我,问我的想法如何。
我说:“我怎么想的?我想警察抓对了人。你哥哥给你看一支九毫米的枪,但告诉你是点四五,因为它们看起来很像,而且又是那种他熟悉的半自动手枪。我想他可能在搜瓶瓶罐罐的时候,在垃圾桶里找到这把枪。我想他找到枪时,枪膛里一定还有几颗子弹。我想以前有人用这把枪犯案,之后就把它给扔了,这是枪支为什么常会落到垃圾箱、垃圾场及河里的原因。”
“天哪!”他说。
“我想当格伦·霍尔茨曼打电话时,你哥哥在附近哪家门边打瞌睡,不知是什么让他从梦中或幻想里惊醒。他看到什么或听到什么,不论是在街上或是在梦里,让他相信霍尔茨曼是个威胁。我想他出于本能,在他还不知道他人在哪里或正在做什么之前,已经连开了三枪。我想他射了第四发,也就是最后一发,打中了霍尔茨曼的后颈,因为在东南亚是这样将人处死的。
“我想他捡起弹壳是出于他受过的训练,但同时也因为这些弹壳会把他跟枪杀联系起来。我想这也是他丢枪的原因。如果他不是忘了那些弹壳的存在,或忘了该把它们丢掉,他一定会丢掉的。我想他不记得射杀了霍尔茨曼,因为当时他没有完全意识到他自己的行为。他在做梦,或是在回忆。”
他往后靠,好像他的胃垮了下来。“啊,”他说,“我以为——别在意我怎么想。”
“你但说无妨,汤姆。”
“你看,我原来以为得花几千块给乔治找律师,结果他们已经任命了一个,而且因为乔治没有钱,所以由政府付钱。不但如此,那律师绝不比我可以请到的差,再说他跟乔治已经建立了联系。”他耸耸肩,“所以我手边有这一笔原来要花的钱,我就想,你知道,说不定可以找人做点调查,查查看说不定乔治是无辜的。我一想到侦探,便想到了你。但如果你百分之百确定他有罪——”
“这不是我的意思。”
“不是?听起来像是那样。”
我摇摇头。“我是说我觉得他有罪。那如果是他干的,说有罪并不很合适,因为他可能以为自己是在西贡以北什么地方处决一个狙击手。但这只是我的想法,而且只根据现有的初步证据。不过以我们手边有的资料,我很难想象有别的可能,但也许还有我们两人不知道的东西,如果我发现了新的资料,我自然会改变现在的想法。所以,没错,我觉得是他干的,但我也可能错了。”
“假如不是他杀的,我们有办法证明吗?”
“你必须证明,”我说,“因为我认为,你不可能找出检察官审查这件案子中的漏洞,以此来证明乔治是无辜的。就算你可以攻击某些证人的证词,那几颗弹壳是强而有力的具体证据,几乎跟还在冒着烟的枪差不多。既然他们已经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有罪,你唯一可以做的事是提供他绝对无辜的证据。霍尔茨曼很显然并没有自杀,如果乔治没杀他,凶手一定另有其人。”
“所以你得去找出真正的凶手。”
“并不全是,你并不需要指认他,或成立一个案子去告他。”
“不需要?”
“不完全需要。比如说,飞碟从天而降,一个火星人跳了出来朝霍尔茨曼打了四颗子弹,跳上飞碟飞回外太空。如果你可以证实,如果你可以证明它确实发生,你并不需要展示出飞碟,或是要那火星人出庭作证。”
“我明白了。”他拿出一根烟,点燃了,隔着一层烟雾说,“嗯,你觉得如何?你愿意去找那个火星人吗?”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我可能并不合适,”我说,“因为我和格伦·霍尔茨曼认识。”
“你认识他?”
“不太熟,”我说,“但比我跟你哥哥要熟一些。我到过他公寓一次,我见过他太太,我跟他在街上谈过几次话,我还跟他在隔壁街上喝过一回咖啡。”我皱起眉,“我不会说我们是朋友。事实上,我也不能说我有多喜欢他,但我不觉得替杀他的凶手脱罪会使我心安。”
“我也不会。”
“什么意思?”
“如果是乔治杀的,”他说,“我也不想替他脱罪。如果是他扣的扳机,那么他对他自己或别人都危险,理该被关起来。但如果他没做,我希望能还他清白。如果他是清白的,那么你还犹豫什么?你只在乔治是无辜的这个前提下才帮助他的。就像你刚才说的,如果他没做,一定另有其人。如果乔治因此被关了起来,那么那个真正的凶手就逍遥法外了。”
“我了解你的意思。”
“至于你认识死者这一点,”他说,“对我来说,你最合适不过。你认得霍尔茨曼,你认得乔治,你熟悉这一带。在我看来,你已经有了开始。假如有人可能找出凶手,我敢说一定是你了。”
“我不确定自己真有这样的能力,”我答道,“我觉得不是你哥哥做的可能性很小,而且想证明这一点可能性更小。我怕你只是把钱丢进水里。”
“这是我的钱,马修。”
“你说得有道理,你爱怎么花就怎么花。问题是,这是我的时间,就算有人付钱,我也不想随便浪费。”
“万一他是无辜的——”
“那是另一回事,”我说,“你相信他是无辜的,绝大部分是因为你愿意这样想。呃,让我们假设他是无辜的,如果你坐着不动,他就得为他从来没犯过的罪被关一辈子。”
“这么一想就让我发狂。”
“嗯,但这是不是天底下最糟糕的事?汤姆,你自己也说过,他不会被关在一般的监狱,他会待在某个精神病院里,在那里他的日常所需不成问题,而且还会得到某些帮助,就算他是无辜的,就算他是被错关的,这样不好吗?他们会给他吃,他们会要他洗澡,照顾自己,他会得到治疗……”
“他会得到屁的治疗,他们会给他穿上紧身衣,把他搞成他妈的白痴。”
“也说不定。”
他取下眼镜,揉着自己的鼻梁。“你不了解我哥哥,”他说,“你见过他,但你不了解他。他不是无家可归,他有一个房间,只是他很少待在那儿,所以就跟没有一样。他不能忍受被关起来。他有一张床,但他几乎从来不睡。他不像一般人那样睡觉,晚上睡到清晨起来。他睡觉像只野兽,一次睡个半小时一小时,不分昼夜地睡睡醒醒。他会在长椅上伸直了睡,在门边蜷起来像猫一样地睡。
“他喜欢生活在室外,就算冬天他也老是跑出去。只有最冷夜晚才能把他赶进室内。就算冷得要命,他也只是不断地加衣服,直到把他所有的衣服都穿上身,全塞进他的军用夹克里为止。然后他就不断走路取暖。一走几个小时,一英里接一英里。
“每一天,他只穿那件军用夹克,我从来没看过他穿别的。现在,他们从他身上脱下来一把火烧了。他们剥光了他所有的衣服,全丢进焚化炉烧光了。他们还会做出什么事?我去见他时,他们替他洗了澡,把他清理干净。他们没有替他刮胡子或剪头发,因为他们不准这样做,除非他同意,但这是暂时的,如果他被关进一个永久性的精神病院,规则就不同了。
“你可以说我哥哥有精神病,我猜也是,但他一辈子都是这样,他们不可以就这样改变他。我不是指关起来会害死他,顶多他只是离现实越来越远,他爬进了他心灵的更深处,在那里建立他自己的世界。”
他直直望着我,摘下眼镜后的他看起来更无助,但似乎又更坚强。
他说:“我不想美化他的生活,把他说成某种高贵的野蛮人。这是一种可怕的生活。他过得像野兽一样,他生活在恐惧及痛苦之中。如果他没有落到被关起来绑上紧身衣,他会跌落在地铁前,会在外面冷死冻死,走运点的话,说不定被有虐待狂的青少年放火烧了。天哪,马修,说什么我也不愿过他那种生活,但这是他的生活,你懂我的意思吗?这是他他妈的生活,就让他他妈的这样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