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好,他这么跟自己说,强迫自己的身体往前倾,转过身,仔细看那两个人。
他其实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缩了起来,因为他认识那个老的。他到现在才发现他见过那个人,先前没看清楚。没错,他见过他。
那个年轻的黑人呢?他以前见过他吗?
说实话,他无法确定以前到底有没有见过他。他也知道,黑人不是都长得一样,但是,一般人看到这种人,多半在心里记住“年轻黑人”,也就过去了。他很仔细地记下这个年轻黑人的长相与特征,确定下次见到他的时候,一定要认得出来。这个黑人下次会出现在他的眼前吗?他们朝西边走去,还是克里斯廷购物的路线。他车头的方向和他们的前进方向刚好相反,所以他得把头转过去才能看到这两个人。就在他们即将在街角消失的那一刹那,他突然觉得这两个人在这出戏里扮演的角色应该相当重要,绝对不能轻易让他们消失。
他没有半点迟疑,下车锁好门,开始跟踪他们。
他在心里嘀咕着,他们如果走过街角,开了车就走,他再大概怎么跑也跟不上。
如果他们叫出租车就还好,出租车有一辆,就会有两辆,他可以赶紧找一辆跟在后面。
但他们没开车,也没有叫出租车。他们走过哥伦布大道,年轻黑人拿出手机,打通一个电话,讲了几句后交给白人老头,两人边走边聊,走过了七十二街。电话讲完,黑人把手机收了起来,又走过一条街,然后就消失在百老汇和七十二街交会口的地铁站。
跟踪他们不费吹灰之力。这个车站设计得很马虎,到上城和下城的地铁各有一道旋转门,他的运气不坏,距离不远,他还可以看见他们走的是到上城的旋转门。他尾随其后,距离他们站的地方只有十几码。他的位置选得很巧妙,这两个人的行踪不会离开他的视线;但这两个人却只能偶尔看见他的身影,因为其他人替他做了很好的掩护。
他们没有东张西望,根本不曾怀疑周围的环境。他就算挤到他们身边,他们也不会有感觉的。
他慎重考虑后,觉得去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可能也挺有意思的。
如果只有一个人,那个白人,月台上又没有什么人的话——是吧?这种事情常常发生,是不是?你就挨过去,等待时机,地铁一进站,冷不防推他一把或者撞他一下。只要演技精湛,你还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惊慌失措,或是假装奋不顾身地想要跳下铁轨把他给拉上来的样子。
有意思,在你发现你有那么多鬼主意的时候……地铁进站了。他们走进车厢,他还是跟着,但是在另外一节车厢里。他们俩站着,伸手握住头顶上的横杆;他坐着,盯着他们看,却不让他们看到他。
一站之后,到了九十六街。门打开了。他们离开车厢,还是聊得很起劲,他紧跟着,还是隔着十几码的样子。百老汇线的车来了,他仍然跟着他们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