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会想看的。说真的,马修,你到底想干什么,难道有人委托你办这件案子?”
“办什么案子?我的执照早就被吊销了。”
“这我听说了,你不是自愿放弃的吗?不过,有没有执照又有什么差别?你没有执照还不是照干了好几年?”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东西是我故意不要的。”
“恐怕只是原因之一吧。”对话的气氛突然有点紧张起来。他问我客户是谁,我很坦白地跟他说,没有人雇用我。他说:“他们的女儿?这结局还不够好吗?老天爷。杀她父母的人又自相残杀,一个都没留下,干吗还花钱让你在这儿问东问西的?”
“我根本没有见过那个女儿。”我说,“没有人雇用我,调查这起案件,纯属个人兴趣。”
“因为你是一个好公民,见义勇为,伸张正义。”
“正义应该已经伸张了吧。”我说,“记不记得我告诉过你,霍兰德夫妇被杀的那天,我曾经跟他们一块儿吃过晚餐?”
“好像有这么回事。我似乎记得你们并没有跟他们坐同一张桌子,是吧?你知道吗?上个月有个老人家,在地铁g线活活被人打死,g是我爸爸中间那个名字的缩写,但我不觉得我得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去把亵渎我父亲的那两个混蛋绳之以法。当然了,如果有人给我一笔钱去查,又另当别论了。”
“如果真有人雇我,不管是什么案子,”我说,“我就有工作干,有别的事情要忙了,不一定有工夫去查这种已经结了的案子。”
“单单这个理由就足够了,你应该去把你的执照弄回来。”他说,“你是认真的,对吧?我先打个电话看。”
他去忙活了二十分钟,给我一个名字,几个电话号码。“我不认识这家伙。”他说,“但是,有人跟我说,这个人很坦率,有什么说什么;不过,当你记不得埃塞俄比亚首都的时候,可别指望他跟雷吉斯1一样,会在一旁催你快点想。”
1乔指的是益智问答节目《百万當翁》的主持人。
“我希望你跟他提起我的时候,没有把我说成是个老好人吧。”
“我明白你现在不知道该怎么谢我,不过,没关系,你会想出来的。”
那个把车停好,看着克里斯廷·霍兰德进门的人身上有手机,于是他打电话报了警。二十分局立刻派了一辆巡逻车来察看,巡警回报了现场情况,一个小时之内,分局的两名侦探前来调查。这个案子原本是他们的,但是,局长眼见媒体报导几近疯狂,一时之间难以平息,于是当机立断,从北曼哈顿调来了刑事组探员,与当地警方成立了专案小组,负责此案。
“这案子明明是我们的,却得跟别人一起办,谁心里都不舒服。”丹·谢林说,“面子问题先放在一边。跟他们合作是比较好的。否则,查了不到一小时,就得把手上的工作放下来去开记者会,这样能有什么进展?刑事组的人知道怎么对付媒体,由他们出面跟记者打交道,我们全力调查,这就单纯多了。在布鲁克林那间公寓冒出尸臭前,我们其实已经掌握了嫌疑犯的姓名,也大致知道他们的长相。只要找到这些混混,就可以把他们抓起来了。除非这两个人死了,否则,休想逃离我们的手掌心。”
乔暗示我谢林不是一个很能干的人,但在我看来他算是很聪明的了。他有一点鲁莽,毕竟是来自中西部,虽然不严重,但是已经足以让乔这种在纽约混久了的老警察觉得他脑筋不够灵活、动作慢慢吞吞。看到他,就会让我想起一个叫做哈夫利切克的警察,也是从俄亥俄州来的。我很喜欢他,也很尊敬他,愿意常常跟他在一起。哈夫利切克的动作也是慢吞吞的。
谢林是明尼苏达州亚伯里人。进明尼苏达大学前,打过足球和篮球。大学一年级的时候,专踢足球,但是,却没被选进学校的金地鼠足球队。队员的身高最矮也得六英尺五英寸。
他的女朋友主修戏剧,毕业之后和他一起来到纽约,在餐厅打工,顺便旁听些课程。他则在某家公司当小职员,每天乘地铁上下班,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纽约警察的招聘广告。他通过了考试,从此进入警界。他和女朋友的关系并没有维持很久,现在他也不知道她留在纽约,去了洛杉矶,还是回圣保罗老家去了。他不在乎,也懒得去问。我问他想不想念明尼苏达,他看我的眼睛,好像我是个疯子。
他们在拨火棍上找到半枚指纹,dna检验报告一出来,他们就锁定了伊凡科,他是这么跟我说的。指纹只有一处,而且还残缺不全,本来没有什么价值,幸好靠着得到的信息找出了伊凡科的犯罪纪录,终于有了突破。
“是吻合的,”他说,“法医认为至少有六成把握。这证据拿到法庭,当然不能说铁证如山,但拨火棍上的指纹不完整,有这样的结果其实已经够了。换句话说,我们已经把这案子破了,可我们手上的证据却没有派上用场,法官和陪审团根本看不到我们的成果。真的上法庭,我们有他的dna、精液、在现场掉落的毛发,还有法医在布鲁克林公寓里的尸体上搜集到的微量证据。”
“微量证据?”
“这么说吧。”他说,“卡尔在办完事之后,可没时间洗澡。”
线索逐渐浮现,破案在望,能量逐渐累积,情势格外紧张刺激。在专案小组精锐尽出,布下天罗地网,全力追捕人犯之际,布鲁克林警方意外发现了比尔曼与伊凡科的尸体。故事自此急转直下,再无悬念。不过,他很高兴案子就这样解决了。
“这样比较对得起受害者。”他说,“不是指真正的受害者,他们已经过去了,是他们的女儿。她太难受了,早了早好。这两个家伙死了也是好事,省得她整天上法庭,应付那些新闻界的疯子。案子结得彻底,血债血还,她再也不用担心六个月之后、六年之后,或是她生命中的哪一天突然被传唤作证,请她判断这两个混混可不可以被假释。案子结了就好,管它是怎么结的呢?父母惨死,不管是谁,这辈子都忘不了。但是,至少她跟我们一样,画上句号,到此为止,没有以后了。”
他很同情克里斯廷,一般人也多半是这个心理,但是,这不会让他断了调查她的念头。“坦白说地,这是你马上就会想到的可能性。”他说,“父母在自己家里被害,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是他们的女儿,你当然怀疑是不是她唆使别人干的。这类案子很常见。最近的一起发生在四个月前,阿斯托里纳1有一个高中女生,因为父母反对她跟男朋友交往,她就跟男朋友合谋杀了父母,两人无一幸免。”
1纽约皇后区的一个居民区。
我记得这个案子。“他们好像留下了不少破绽。”我说。
“她偷了她爸爸的枪,交给她男朋友,男朋友射杀了父亲,叫这个女孩杀了她母亲。亲自动手说不定是这个女孩的主意,要看你听哪一方的证词。然后,他跑到外面,偷了一辆车,开到女孩家,朝着窗子开了三四枪。女孩子待在屋里,开完枪之后,立刻报警,装出一副歇斯底里的模样,更妙的是,她还在身上弄出许多小伤口,假装是被飞散的玻璃扎的。想得是挺周到的,可他们没想到子弹是直接穿入,只留了一个圆圆的弹孔,玻璃好端端的,根本没碎。
“假设你在玩‘这图哪里错了1?’的游戏。哪儿错了?答案是:哪儿都不对。两具尸体都在前屋,但是,他们应该是被一个边开车边开枪的杀手干掉的才对。从现场血迹喷洒的情况和其他的证据来看,至少有一个人是在近距离被子弹射穿,当场死亡,然后才被拖到客厅去的。此外,有颗子弹射穿了墙壁,钉在厨房里,也证明子弹是从屋里射出来的。经过弹道比对,更发现从车上开的那枪跟让那个女的,也就是女孩母亲致命的那一枪,完全是两码事。从车上开出的那枪,射到天花板上去了,角度差那么多,怎么可能杀死母亲?更何况母亲的伤口还有灼伤的痕迹,这是近距离开枪才会有的现象。根本就是事先计划好的阴谋。从屋外飞来的子弹,怎么会在伤口附近留下灼伤的痕迹?”
1一种在美国常见的教学游戏,画一副漫画,让孩子指出哪些行为或是现象是不正确的。
要这种人不去查查克里斯廷·霍兰德的底,是绝对不可能的;但他没有逼人太甚,主要的原因是克里斯廷涉案的几率不高,再加上这个女孩身心备受摧残,谁也不忍再增添她的痛苦与创伤。他观察克里斯廷的反应,追查她的不在场证明,竖起耳朵,仔细听她的供词。
没有什么疑点。“如果有人自称是天生的测谎机,没有失手过,绝对是狗屁。但是直觉是可以培养出来的。干这行的当然知道每天要被骗多少次。坏人成天扯谎,就算是没有理由,他们也要骗你一下。如果有理由,他们会不断说谎,赌赌运气,看看其中一个能不能蒙住你。‘那袋毒品?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毒品啊,警官。这哪是毒品啊,只是一袋痱子粉罢了,我带在身上,万一我老婆要给孩子换尿布,我好用来拍拍他的小屁股。要不就是……毒品?这是打哪来的?你别冤枉我行不行?’你想笑吧?可他们就是这样骗你的。”
“我忍不住想笑,是因为这些毒贩三十年来,骗人的技巧一点进步都没有。”
“我看他们是变不了。先人留下来的经典谎话,可不能轻易篡改。偏偏每个人都以为他是第一个用这套来蒙混过关的,每一个都以为自己是说谎大师。但你早就把他们看穿了,连他们会搭配什么肢体语言都了如指掌。他们才说第一个字,你就知道他们在胡扯。”
克里斯廷没有撒谎,他非常肯定。她那种反应是装不出来的,苍白的脸色是装不出来的,声音不由自主地颤抖、越来越高,自己却浑然不觉,也是装不出来的。医生说,克里斯廷惊吓过度,必须要接受治疗,吓得都生病了,演技再精湛也办不到。
不在场的证明更是无可置疑。整个晚上她都跟朋友在一起,有些是她的老朋友,有些是刚刚认识的,送她回家的那位男士,就是其中之一。串供的机会微乎其微,大家的证词相互印证,没有矛盾的地方,整个晚上克里斯廷都在场,没有离席。
当然,她父母回家的时候,她不在现场。她有办法让这两个小偷先溜进去,或是把钥匙和密码交给他们,血案发生的同时,再找个地方鬼混,制造不在场证明。但是,实在没有什么理由去怀疑她,也没有证据证明她跟她的父母有什么不合,没听说过他们恶言相向、大打出手,也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深仇大恨。当然了,这幢房子价值不菲,她能继承的财物让人眼红,但是,这幢房子已经算是她的了,她住在里面,又没有什么急需用钱的难关,无缘无故的,为什么她要变成一个唆使杀人的女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