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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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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早就买了《纽约时报》,搭配早餐看报。伍德塞德有个哥伦比亚移民家庭,警方判定是遭遇了入室抢劫,在事件过程中惨遭杀害。共有三名成人、四名孩童,尸体都遭到截肢。警方似乎无法判定杀人动机是行抢或者复仇,我觉得可能两者皆是。毒品圈有人骗了另一人,要不就是双方起了争执僵持不下,所以何不宰掉对方呢?既然要宰,何不顺带携走他的现金以及贵重物品呢?当然,也要杀掉全家才行,因为这是咱们做生意的惯常模式啊。

我立刻想到比尔·朗尼根。《时报》没有点明命案地址,所以我不清楚他的住处离犯案现场多远,不过伍德塞德范围其实不大。不知道他对地方犯罪新闻的关心程度如何,但要漏看这一条确实很难。有七个人在自家惨遭屠杀,其中四名又是小孩。电视新闻一定会报,至少要报到警方没了线索,同时又出现别的恐怖事件可以取代它在公众心里的地位为止。之后,当然,我想到了杰克·艾勒里和他的同伙。

我打电话给格雷格·斯迪尔曼。他劈头就说,他一直在追索脑中有无那名同伙的资料。“总之,杰克当初是想尽办法要隐匿他的身份,”他说,“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搭档干过别的。”

“你知道发生的时间吗?”

“杀人吗?于他坐牢之前,在他开始进行不法勾当之后——这应该是不言自明吧。中间隔了好多年。不过他第四步的报告书时间顺序很乱。要我猜的话,应该是十一二年前的事。”

“而且你只知道发生在上城?”

“上西城。搞不懂为什么,我脑子里出现的图像是河边大道的一个地址。”

“他是否讲过,在同伙杀掉女人以后他往窗外看,看到了哈德逊河?”

“就算他讲过,我也不记得。”

“是独栋房子吗?还是公寓大楼?”

“不清楚。马修——”

“因为我总忍不住好奇。”

“厉害。我还没问出口,你就答了。”

“哎,因为我自己也老是在想这个问题。总之这条线索应该是走进死胡同了,对吧?一男一女在时代广场西北边的某个房子里惨遭枪击毙命。”

“印象里,好像是上城区极北处。”

“嗯,那就是中央公园的西北角了。”

“这样事情也没多明朗,是吧?”

“想来他没提他们的名字啰——那两名受害者。”

“没。”

“也没提到种族或者肤色之类的特征?”

“这类细节也许写在了他第四步的报告里,马修。”

“可是他只留给自己复习。”

“就算跟我讲过,我也当成了耳边风。我跟你说了,当时我根本不想记住那些信息。”

“是。”

“当时实在不该扮演第二只猴子的角色。”

“怎么说?”

“你知道,非礼勿听。如果当时我专心听他——”

“别太自责,格雷格。”

“好吧。”

“可惜你没有他第四步报告的副本。”

“我连瞄一遍都没有。我只是听——听了他念给我的片段。”

“我知道。结果他是怎么处理那份报告的?”

“我要他丢掉。”

“扔进垃圾桶?”

“嗯,先撕掉。”

下场跟我那份半生不熟的第八步清单一样。

“我都是这样跟我辅导的人讲的,”他说,“先要排毒,把事情讲出口,跟上帝和另一人分享——”

“怎么跟上帝分享?”

“这话我也问过自己。就当做是你跟辅导员分享时,他在旁听吧。我刚讲到哪儿啦?噢,对,‘和另一人分享,然后就可以放下了。’”

“然后他们就会乖乖的把名单拿回家烧掉,或者撕成碎片什么的。你就是这样处理你的名单吗?”

“不然呢?”

临近中午,我决定换换口味,不参加惯常去的炉边谈话。这一天风和日丽,挺适合散个长步,我去的小组叫“文艺复兴”,在第五大道旁的四十八街。这里是市中心,吸引了附近很多上班族,下班后他们都要赶回郊区的住所。想当然耳。在场人士大半都是套装笔挺,打扮入时,不过此处当然没有仪容规定——坐在我旁边的男人胡子没刮,一副昨晚在纸箱子里过夜的模样。

之后我打电话给一位警界朋友,告诉他我在追查一桩尚未告破的入室抢劫双尸案。死了个毒贩,还有他的妻子。

或者女友。两人都是枪杀致死,应该是发生在七○年代初的上西城。

他沉吟一下,说:“入室抢劫起码有成百上千桩,不过因为是双尸案,又都死在枪下,案子尚未告破,所以范围应可缩小很多。待我打听一下,看谁有印象。”

接着我又跟另两位老友进行了类似的谈话。挂上电话时,我很确定这个办法行不通。之后我穿行几个路口,抵达第五大道,走进中心图书馆,花了一小时查阅《纽约时报》的索引,然后到微缩胶片档案室花了两小时在茫茫好几个大海里寻找一根针。

缘木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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