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取下挂在门把上的埃切瓦里亚的夹克,自己也不知道能搜出什么东西来。我仔细地研究那上面的肩章,彻底翻遍口袋,最后还是把夹克挂回原处。
接着我又去梳妆台检查那上面的杂物,铜板、地铁代币、耳环、票根、香水瓶、化妆品、口红和发夹等等琳琅满目。这位莱普考特小姐不知究竟是什么人,她是怎么认识了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的?对于这段关系,她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呢?我一边想着这些问题,同时伸手拉开梳妆台上层抽屉。但理智告诉我,不必再浪费时间,绝不可能在抽屉当中找到这两人的。这房子的格局是典型的出租公寓,三个小房间连成一排,房门相连,一进大门恰好正对着先前我爬进来的那扇窗户。这时我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觉得应该把窗户关好,以免他回来时会发现窗户不对劲。但这实在是多此一举,他根本不可能注意到这些,更何况他一进门,我就会拿枪指着他鼻子,窗户是开是关又有什么关系?
想到这里,我并不急于立刻就位等他。我检查中间的浴室,里面放着有脚座的浴缸。在通往第一个房间的走廊上,我犹豫了一会儿。我手中握着枪,却仿佛拿的是手电筒一样往前伸,希望能投出几丝光线。其实在这片黑暗中,我仍然可以看得相当清楚,身后卧室那扇窗户透出一些光亮,而且前面这间客厅面向防火巷的窗户能透进更多光线。
我走进房内。
不知从哪儿突然冒出一件东西,朝我手腕上方几寸处猛力一击,我的手臂完全失去力量,那把点三八手枪也飞落地上。
我的胳膊被控制住了。他一手抓住我的手肘,另一手则钳住我的肩膀,然后他用力一举,我整个人便像弹弓发射出去一样摔落在房间另一端。我撞翻桌子后四脚朝天跌倒,双腿发软。我伸手想抓住支撑物却扑了空,又撞到墙上跌倒在地。
他站在那儿嘲笑我。“来啊,站起来。”他说。
他身上穿着埃切瓦里亚的全套制服,除了那件夹克,脚上是双棕色鞋尖的鞋。这时他已经开了灯,所以我才看到那双鞋子的颜色。
我勉强站起来,心想,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像警察,就算鞋子穿对了也不像。其实自从当局取消身高限制而且不再禁止蓄胡之后,有很多警察看起来也不像警察。但不管怎么说,无论是正规的、义务的、旧式或新生代的警察,他哪一种都不像。他倚在走廊边,把手指关节弄得喀喀作响,饶有兴趣地盯着我。“你那么吵,”他说,“实在不会干鬼鬼祟祟的事情。都这把年纪了,还要站到垃圾桶上爬防火梯,斯卡德,连我都替你捏把冷汗,真怕你摔下去跌断骨头。”
我张望四周,想找那支史密斯枪,结果发现枪飞到房间另一角,掉在一张铺着针织椅背座垫的沙发下面。我把目光从枪移向他,看到他闪烁的笑容。
“你的枪掉了。”他一边说,一边拿起埃切瓦里亚的警棍,在掌中拍打,然后猛击我的手臂,遭到敲击的部位目前已经完全麻痹,一旦知觉恢复,疼痛的感觉将会持续数日。
这是假设届时我还活着。
他又开口说:“你可以拼老命去拿你的枪,但恐怕机会不大。我不但距离比你近,而且动作也比你快,你还没拿到枪我就把你制服了。这样看来,你设法逃出这扇门的机会可能还大一些。”
他点头示意前门,我也顺从地把目光移过去。“门没锁,”他说,“本来我上了链条锁,但我一听到你在后院大肆喧闹,就跑去把链条解开,我怕你一看到那个链条还锁着就会知道有人在家。不过你大概没注意到吧?对吧?”
“没注意。”
“你知道吗?我还特别为了你才把那件夹克挂在衣柜门把上,否则你恐怕会爬进隔壁公寓。斯卡德,你真是个小丑,害得我非把事情弄到最简单你才能应付。”
“确实很简单。”我说。
我想在自己身上找寻恐惧的情绪,却一丝也没找到。相反的,我感到异常冷静。我不怕他,根本没什么值得恐惧的。
我看了前门一眼,仿佛真考虑逃出去,但这实在是个可笑的主意。门锁可能根本没打开,而且就算真的没上锁,在我设法跑到那儿,打开门再逃出去之前,他一定早就抓住我了。
更何况,我并不是来躲他的,我是来抓他归案的。
“去啊,就让我们瞧瞧你能不能逃出那扇门。”他说。
“我们一起走出去,莫特利,我会抓住你的。”
他大声嘲笑我,举起警棍指着我说:“我想把这玩意儿插进你屁眼里,你觉得怎么样?伊莱恩挺喜欢这样。”
说完他仔细观察我的反应。我不动声色。
“她已经死了,”他说,“那可怜的宝贝,死得很惨。但我猜你已经知道了。”
“你错了。”我说。
“当时我可是亲临其境,斯卡德。如果你忍受得了,我还可以给你描述细节。”
“那时你确实在那儿没错,但你离开得太早。门房及时赶到并且叫来救护车。她这会儿正在纽约医院,状况好得很。她已经把证词交给警方,那门房也证实了她的说法。”
“骗人。”
我摇头。“我不会去担心这些,”我说,“还记得尼采说过的话吧,这只会使你更强壮。”
“这倒没错。”
“当然,除非它能完全把你摧毁。”
“斯卡德,你真是越来越无聊了,我比较喜欢你求饶的时候。”
“奇怪了,”我说,“我怎么不记得曾经求饶过。”
“很快就会开始了。”
“我可不这么想。你已经玩过了,而现在你也玩完了。一开始你很小心,但后来就变得粗心大意,你的气数已尽。你自己也知道,这辈子无论什么事都一样,你注定是个输家。”
“我会用胶带贴住你的嘴,这样就不会有人听到你叫了。”
“你完了,”我说,“留下伊莱恩这个活口就已经失去机会。你能挟持她两个钟头,却无法在离开时确定她是否断气。现在你只能站在那儿威胁我,对于一个不怕死的人而言,威胁发挥不了一点作用。你必须有本事才能吓退别人,但现在你什么都做不到。”
我扭过头好像显示我对他的轻视。他站在那儿正准备采取行动时,我立刻抓起一个铜制中国香炉,那个香炉大约半个葡萄柚大小,本来放桌上。
我抓起来朝他扔过去,然后躲到桌下。
这一次他没有试图抓住我向他扔去的东西,他挥手把香炉打到一边,扑过来反击。我佯装打他的头部,却蹲下袭击他的中盘。那个部位一点赘肉也没有,全是结实的肌肉。他出拳打中我的头侧,只是从旁擦过,并不严重。我蹲下躲开他的第二拳,绷紧下巴出拳回击他小腹,同时一脚踢向他胯下。
他转身避开,然后抓住我的肩膀,用手指深深箍住。他的手劲和从前一样强大,但这次恰好不是抓在压力点上,我还忍得住。
我猛击他腹部,他不禁缩了回去,于是我欠身起来把他推向墙壁。他一拳又一拳打向我的肩膀及头部,但他肉搏战的本事显然比不上那套压、戳、捏的技术。我再度试图攻击他鼠蹊部。在他移身防卫时,我用尽全力一脚踩在他脚背上。这一招终于让他感到疼痛,我趁机再一次出击,用鞋跟狠狠踢向他的胫骨,使尽力气踹他脚,用劲折断他几根小骨头。
他移动双手,一手抓住我上臂,另一手则扣住我后颈,手指探索着痛点位置。这一次他没失去准头,拇指深深戳在我耳后,那种痛楚鲜明而剧烈。
然而这次却有些不同。毫无疑问,那痛楚确实存在,非常剧烈,但这次我却能够知道那疼痛的存在却感觉不到,确知有痛楚而毫不受影响,某种力量让那种知觉通过我体内,但我毫发无损。
接着他转移另一只手,双手都放在我脖子上,两只大拇指压在我耳后,其他手指则环绕着我颈部。痛楚并不能阻止我的动作,但是他若是勒住我,让我不能呼吸或血液不能流动,那么我真会生不如死。
我又攻击他的脚,他的手略微松了些,我压低身子尽量蹲下,他又凑过来,伸手找我的痛点。我缩紧双脚,猛然站立起来,头朝上顶,像个撞墙槌一般。
有些事情永远都不会改变,他的手指仍然像是鹰爪,力量前所未见。而且,老天,他的下巴也依然不堪一击。
我连续揍了他好几次,但其实在揍他第一拳时就已经彻底打败他了。等我放开他退后一步时,他整个人就像具尸体一样滑靠在墙上,长长的下巴搭拉着,口水从一边嘴角流下来。
我把他拖到房间中央,拿出事先买的手铐,把他双手铐在背后,又用挂在埃切瓦里亚皮套里的另一副手铐铐住他脚踝。我从口袋里拿出录音机检查了一下,确定带子转到可录音的段落,以便他恢复知觉后随时可以录音。
我坐下来让自己喘口气,开始设想今后事情的发展。倘若伊莱恩撑得下来,那么她的证词应该足以定他的罪。但如果她死了……于是我打电话到纽约医院,转接到加护病房。他们在电话中不肯多谈,只肯说伊莱恩目前情况危急。
至少她还活着。
万一她死了,门房也可以指认莫特利。此外,一旦警方开始全力侦办这个案子,说不定就会有一堆证人纷纷出现,证明莫特利曾经出现在埃切瓦里亚遭刺杀、伊莉莎白·斯卡德受屠害、以及托妮·克利里飞出窗外等现场。如果没有专业的监识人员朝正确的方向搜集证据,警方将很难找到有利的证据。更何况,关键在于,由于俄亥俄州允许死刑,因此最好能让汤姆·哈夫利切克的上司在合理可行的状况下重开斯特迪文特案。但在纽约这个大城市展开彻底搜查工作,绝对会使马西隆的财政陷入窘境。
但是,如果能有他的自白将会使情势更为有利。这混蛋的话特别多,我只需要坐着等他醒来,诱他开口就行了。
他原本脸朝下,双手铐在背后俯卧在地。我把他翻过来,用手指撑开他的眼皮,他的眼珠子滚进眼窝、翻出白眼来。他全身僵直毫无知觉,看来似乎还得再昏迷一段时间。
我捡起史密斯枪,盯着枪然后再看着他,回想起他干过的坏事,审视自己内心,试图唤起我对他的仇恨,却发现自己完全找不到这股情绪。
几分钟之前也是这样,当时他甚至还不是现在这副动也不动倒在房中央的模样。就在几分钟前,我为了活命而与他搏斗奋战时,心中是完全冷静的,我当时根本不恨他,现在也是如此。
我把枪抵在他太阳穴上,试试扳机的松紧度,然后又缩回手指,把枪放地上。
我花了好几分钟把这整件事仔细思考清楚,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用力的程度似乎要伤到胸腔。我又拾起那把枪,打开弹匣。
我把旋转弹匣里的六颗子弹都卸下来,用手帕把子弹及枪身擦拭干净,彻底擦掉任何可能残留的指纹。然后我先确定他不是在装死后才解开手铐。我抓着他的手指去触摸那些子弹,接着又把子弹装回枪膛。
紧接着,我把枪放下,架着他的手臂拖了几尺,抬起他的身子把他扔在那张针织沙发椅上。他一点一点往下滑,我得把他再推上去,维持平衡的坐姿。我回头拿起那把史密斯,用手帕再擦拭干净,把枪放进他右手,把他的手指塞进扳机,再用我的左手拨弄他的下巴,设法打开他的嘴,把这支枪短小的枪管塞进他的上下牙齿之间。
我再三确定枪管的角度正确无误。时不时总有警察饮弹,似乎这是最受欢迎的自杀方法。但有时也会失误,子弹虽射穿头部但却未造成致命伤口。我想让这件事完美结束,但只有一次机会。我希望这子弹直接射穿他的上颚,然后进入他的脑部。等把枪架在预期的位置后,我维持着这姿势停了几分钟,心中似乎有些话想说,但可以对谁诉说呢?
我心想:就对他说吧。我想起加护病房护士告诉我的事。根据她的说法,昏迷中的病人能够听懂别人说的话。
于是,我说:“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个好主意。但假如这次又让你逃脱,你的律师还会搬出什么精神异常的辩护,让你远避他乡逃过这一劫。我怎么能放过这种机会?”
我停顿了一下,摇头说:“不知道事情是否真能就此结束,反正我就是不希望你继续活在这世上。而且我希望能够亲眼监督这件事。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对吧?以前我扮演上帝的角色,栽赃说你谋杀未遂。那时候如果我顺着事情自然发展,情况又会怎么样?会有任何不同吗?”
我停下来,仿佛等待他回答,然后又开口说:“这一次我又要来假扮上帝,虽然我知道这不应该,但我还是要这么做。”
说完这些,我单膝跪在他身旁,把枪架在他口中。他的手指扣在扳机上,我的手指则压着他的手指。我自己也不知道究竟等了多久或在等些什么。
最后他的呼吸开始有些改变,身体也稍微动了动。我的手指终于移动,他也跟着移动。一切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