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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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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乘的那辆出租车的司机有一整套完整的理论:解决毒品的唯一方法就是断绝货源。由于所有试过这玩意儿的人没有一个不上瘾,所以想要降低需求量是不可能的。也不可能完全封锁边境,更不可能禁止拉丁美洲种植生产,毕竟商人无国界,比政府还要有力。

“所以,我们必须亲自出马,当他们的政府。”他说,“做法很简单,首先攻占这些王八羔子的国家,把他们的土地占为己有,好好建设发展,成为我们的一个州。这样就可以立刻断绝毒品来源。而且既然已是美国的一州,身为美国公民,那些墨西哥人就不用偷偷摸摸地非法闯入。任何地方只要出现叛乱,即使是在深山里出没的游击队叛军也一样,一旦成为本国公民,我们就可以把他们扔进军队,好好磨练一番,他们也只能乖乖地端着脸盆、睡行军床,个个一身干净笔挺的制服,理着小平头在军中服务社里挤来挤去了。只要照这个方法去做,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解决了。”

接着他送我到可以解决我所有问题的理想地方,第十大道和五十街口,米克·巴卢开的葛洛根开放屋。

我一走进去,阵阵酒香扑鼻而来。酒客不多,室内一片沉寂,点唱机没有乐声传出,酒吧内间也没人在投飞镖。伯克站在吧台后面,嘴里咬着烟,不停地用打火机试着点火,他对我微微点头致意,然后放下打火机,改用火柴点烟。

虽然我没看见伯克开口,但他一定已经说了些什么,米克朝我转过头来。米克穿着那件屠夫围裙。与其说那是围裙,还不如说是外套,衣扣扣到脖子,长度及膝,除了几处红褐色污渍外,整件衣服雪白发亮,而那些污渍有的已经随岁月逐渐褪去,有些则色泽犹新。

“斯卡德老兄,想喝些什么?”他问。

我点了可乐,伯克倒了一杯推送到我面前。我拿起杯子,米克向我敬酒,他喝的是十二年份的詹森牌爱尔兰威士忌。多年以前,阿姆斯特朗餐厅的酒保比利·基根也都喝这种酒,我曾经试过几次,如今似乎唇齿犹香。

“没见过你这么晚出来。”米克说。

“我还担心你们关门了。”

“这么早关门?现在还不到两点,我们常常四点还开着呢。当初买下这家店,就是为了半夜有地方喝酒。有时候尽管是三更半夜,人还是会想找个地方喝杯酒。”他眯起眼睛,“老兄,你没事吧?”

“为什么这么问?”

“你看起来像刚打完一架。”

我苦笑,“是下午的事,不过没留下伤痕。不像前几天那一场,可严重多了。”

“噢?”

“坐下再说。”

“也好。”他表示同意,一把抓起威士忌酒瓶,带头走向一张空桌,我拿可乐跟在他后面。我们坐下后,有人用点唱机放了一首歌,利亚姆·克兰西在歌词中自称天生是个适合四处流浪的旅行者。乐声很小,不会妨碍我们的思考,但我们在音乐播放时始终没有说话。

然后我打破沉默:“我需要一把枪。”

“什么枪?”

“手枪、自动或左轮都可以,体积小、方便携带,但火力要强。”

他杯内的酒还有三分之一,但他却拔起酒瓶上的软木塞子,把杯子倒满酒。然后他拿起杯子仔细端详,我不知他葫芦里卖什么药。

他喝了一口放下杯子,“跟我来。”

他推开椅子站起来,我跟着他到屋后。飞镖靶的左侧有一扇门,上面标示着“非请勿入”,其实门上那把锁就已经表示不是人人随意可进出了。米克拿出钥匙把门打开,带我进去。室内陈设让我大吃一惊。大型办公桌上空无一物,只有一个与我身高相差不多的莫斯勒牌保险柜,两侧各有一组绿色的金属档案柜,铜制衣架上挂一件雨衣和几件夹克。墙上悬挂两幅手绘版画,一幅是爱尔兰风景,另一幅是法国景致。记得他曾说过,他母亲来自爱尔兰的斯利戈郡,父亲一家住在马赛附近的渔村。办公桌后方有幅更大的风景画,黑色的细框内是一栋白色农庄,被笼罩在大树的阴影下,远方的山岳衬托着蓝天白云。

“这就是那个农庄,你没去过。”他说。

“对啊。”

“咱们找一天去,就在埃伦威尔附近。这时候应该下雪了,我最喜欢那里下雪的季节了,小山上现在应该覆盖了白雪。”“一定很美。”

“一点也没错。”他走到保险柜前,拨动数字转盘,把锁打开。我转身去研究那幅法国风景,画中有几艘帆船停泊在一个挺大的港湾里,画的标题我没看懂。

听见保险柜门关起来的声音,我才不再盯着那幅画,转过身去。他一手拿着左轮手枪,另一手则握着六颗子弹。我走过去,他把手枪和子弹递给我。

“这是史密斯左轮手枪,点三八口径,是平头子弹,火力不成问题。但我得说说准确度的问题。有人把枪管切得只剩一寸,准星当然就没了,而且瞄准器已经被锉平。击锤也一样。所以你不能直接扣扳机,必须联动式击发才能开枪。它的尺寸刚好可以放在口袋里,拿或放都不会钩住衣服,不过恐怕不能拿这枪来赢得火鸡射击大赛,因为无法瞄得很准,只能大概对个方向。”

“没关系。”

“真没关系?”

“这样就可以了。”我边说边在手中把玩着枪,感觉一下它,闻闻枪机油的味道。并没有火药味,显然上次射击后已经清理过。

“枪里没有子弹,我只剩六颗,不过我可以打电话多要一些给你。”他说。

我摇摇头,“如果六发都还不能射中他,那我也甭玩了,他根本不可能给我任何机会重新装子弹。”我甩开旋转弹匣,把子弹一一装入。如果只上五发子弹,就能避免随时上膛的状态,但我随即想到,还是多一颗子弹比较保险。更何况,击锤既然已经锉平,意外走火的机率应该不大。

我问米克该付他多少钱。

他摇摇头,“我不是军火贩子。”

“话不能这么说。”

“我没花钱买,当然也不能收你的钱。用完再拿来还我就行了。如果有困难,也不用还,就当没这回事吧。”

“这枪没有登记吗?”

“就我所知应该没有。这是偷来的,我也不知道原来的主人是谁,不过我想他应该没有登记,因为枪枝号码已经被磨掉了。一般来说,去登记的人不会锉掉枪枝号码。你确定要?”

“没问题。”

我们走回酒吧大厅,米克随手把办公室的门锁上。我们回到座位时,点唱机仍播放着利亚姆·克兰西的同一张唱片。酒吧后的电视正在放映西部片,音量非常低,大概只有那三个正在看电视的人才听得到。我喝了几口可乐,米克则喝他的爱尔兰威士忌。

米克说:“就像我刚才说的,我现在已经收山,急流勇退,不做军火生意了。你没听过三箱子克拉西尼可夫的故事吧?”

“没有。”

“这可是好几年前的事了,说不定可以放心大胆拿到法庭上说呢。规定是七年吧?法律规定的追诉年限?”

“大部的重罪是这样,但逃漏税和谋杀就没有追诉年限的限制了。”

“我怎么会不知道。”他拿起酒杯,仔细端详。“故事是这样的。那会儿,有三箱的克拉西尼可夫,你也知道,就是ak—47突击步枪,放在格兰街旁马佩斯的仓库内。三个大木箱,每箱至少有三十支步枪,所以加起来大约那儿有一百支枪。”

“谁的?”

“我们的。等我们把仓库门锁炸开后,就变成我们的了。我们开的厢型车竟然塞不下那些大木箱,我们只好撬开木箱,把枪一支一支装进车厢。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些枪到底是谁的,反正一定是非法持有,失主绝对不敢吭声或向警方报案失窃。”他喝了口酒。“那时已经有买主等着要这批货,在没找到买主前,我们才不敢轻举妄动去偷那批枪。”

“买主是谁?”

“几个看似希特勒亲戚的小伙子。我见的那三个打扮得一模一样,头发剃得没剩几撮,穿着口袋上锈有图案的蓝衬衫。老实说,他们出的价钱远远超过那批货的价值。”

“所以你们就卖给他们了。”

“没错。两天之后,我到莫里西开的酒吧里喝酒,蒂姆·帕特·莫里西跑来把我拉到旁边。你还记得他吧?”

“当然。”

“他跟我说:‘我听说你手边有几把不用的步枪。,我问他:‘你从哪儿听来的?,反正结果就是,他也想要那批货,运给他北爱尔兰的朋友。你也知道,他们那伙弟兄,全都热衷支持那件事情。”

“听说过不少。”

“他一定要买那批枪械,不管我怎么解释他都不相信已卖掉了。他认为我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处理掉那批货。他还说:‘这些枪还是不要留在国内的好。想想看,那些家伙拿了枪会干些什么好事?’我就说,大概是拿来当作玩具兵的武器吧,顶多就是射杀几个黑人罢了。他又说:‘天知道,说不定他们会搞一场革命,轰掉州长官邸,或许会把枪送给黑鬼。你把枪卖给我,至少还可以知道这批枪的去处。,”

米克叹了口气,“我们不得已,只好把枪偷回来,再转卖给蒂姆·帕特,但他不像那些小纳粹那么干脆,硬是讨价还价半天。他甚至还说:‘你这么做是为了神圣的爱尔兰。’然后拼命压低价码。但话又说回来,我也没吃亏,同一批枪卖两次,收两笔钱,什么价钱都划算。”

“原来的买主没回来找你们算账?”

“啊,这就要谈到追诉年限无法涵盖的话题了。这么说吧,他们再也不能复仇了。”

“我懂了。”

“这批枪让我赚进不少钱,”他说,“但是枪一出了国境,唉,好事就结束了。没枪就做不成买卖,只好退出军火买卖这一行了。”

我到吧台又点了一杯可乐,请伯克放一片柠檬降低甜度。我回到座位,米克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个故事?噢,军火生意,我就是想到了这个。不过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件事呢?真奇怪。”

“我也不知道。”

“每次我们聚在一起,你和我两个人,以前的故事总是一个个冒出来。”

我喝了一口可乐,柠檬的确有用。我说:“你还没问我为什么需要枪?”

“那不关我的事,不是吗?”

“不一定。”

“你需要枪,而我正好有。我想你也不会拿来杀我,或是用来抢劫这个酒吧。”

“不会。”

“这就行了,你用不着向我解释。”

“话是没错,但我的故事也很有趣。”我说。

“噢,那就另当别论了。”他说。

我坐在那儿,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告诉他。中途他举起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下,伯克便开始催促剩下的客人离去,准备关门。等他要把椅子叠到桌上时,米克叫他别管了,他会负责收拾,伯克便关掉吧台及天花板的灯,离去时顺手拉上了铁门但没钩上挂锁。米克走到门边,把大门锁上,然后打开另一瓶威士忌,我则继续我的故事。

故事讲完之后,他盯着莫特利的画像说:“他是个彻底的混蛋,从眼神就看得出来。”

“画这幅素描的人从没见过他。”

“那无所谓,就算没见过,画家也已经把他那种眼神画进去了。”他把画卷起来还给我,“前几天你带来的女人。”

“伊莱恩。”

“我就知道,我不记得她的名字,但那时我就在想,这一定是同一个人,我以前就很喜欢她。”

“她是个好女人。”

“你们很久以前就是好朋友。”

“好几年了。”

他点头,“从头到尾,这个家伙一直说你栽赃陷害他。他现在还这么认为吗?”

“对。”

“你陷害他了吗?”

这个部分我先前没说,但现在似乎没有理由再隐痛,于是我说:“没错,我陷害了他。我运气好,一拳就把他打倒。他那下巴不堪一击,跟玻璃做的一样。你记不记得有一个叫鲍伯·萨特菲尔德的拳击手?”

“怎么不记得?他的拳赛总是那样,我是说他输掉的那几场。他总是领先很多,突然被一拳打中下巴,然后就像昏倒的公牛一样倒在地上。拳赛当然不会这样就能结束了,但一般人哪记得了那么多。鲍伯·萨特菲尔德,这名字倒真的有好几年没听到了。”

“总之,莫特利的下巴和萨特菲尔德的一样。所以他昏倒时,我就把枪塞在他手里,胡乱开了几枪,也不是陷害,我只是把罪名说得严重一些,这样他才能多坐几年牢。”

“当时你相信那女人会支持你的证词吗?”

“我觉得她会。”

“你这么了解她。”

“现在还是。”

“如你所料,她后来确实出庭作证了?”

“像个勇敢的小兵。她以为那是他的枪。那是我随身带着用来以防万一、未登记的小型自动手枪。后来搜身时,我把枪握在手里,假装是从他身上找到的,所以她根本没多想,直觉认为那是他的枪。但是她亲眼看到我抓着他的手,替他在墙上打了好几个洞。可是她仍前往作证,指称看到那家伙开枪并试图杀我。她不但供述时这么说,等证词打好拿给她时,她也签了名,若真的必须上法庭,她更绝对会坚持同样说法。”

“这种可以百分之百信赖的证人实在不多。”

“我知道。”

“结果计划成功,他进了监狱。”

“他是进了监狱,但我不确定计划是否真算成功。”

“怎么说?”

“据我所知,他出狱以来已经杀了八个人,三个在这里,另五条人命在俄亥俄州。”

“过去这十二年来,如果他不是身陷囹圄,恐怕会杀得更多。”

“都有可能。无论如何,我给了他理由,他现在选择某些特定人作为攻击目标。我破坏了规则,逆风撒了一泡尿,现在全都吹回自己身上来。我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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