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我自己比较偏好苏格兰威士忌。波本,喝起来像油漆。”
“苏格兰威士忌像吃药。”
“噢,不过二者都能发挥酒精的功能,不是吗?”他停顿了一下,语气突然变得严肃起来,“这真是一种有趣的消遣活动,把酒倒进水槽里去。你以前也曾经做过一次。”
“好几次。”
“我只记得一次,那时你大概已经戒了三个月,不,不对,还不到九十天的时候。你说还有其他几次吗?”
“去年圣诞节前后,我刚和简分手,觉得很沮丧。”
“我想起来了,但那次你没打电话给我。”
“打了,只是没提到倒酒的事。”
“我想你大概自己也忘了。”
我什么也没说,他也一样。沉默持续了一会儿,窗外突然出现车子紧急煞车的巨大声响,我等着听轰然撞车的声音,但驾驶者显然及时避开这场车祸。
吉姆说:“你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
“我不知道。”
“这算是对你自己的一种极限测试吗?你想看看自己到底能把持多久?”
“也许吧。”
“即使你一切都按部就班、循规蹈矩,想要戒酒仍是困难的事。所以如果你这样自暴自弃,那么成功的机率将会越来越低。”
“我知道。”
“其实你有很多机会走正路,你不必走进酒铺,不必买任何酒,更不必带酒回家。我说的这些话,你自己心里也都明白。”
“没错。”
“你现在觉得如何?”
“像个大傻瓜。”
“那么你已经清醒了。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感觉?”
“好多了。”
“你不会再去喝酒了吧?”
“今天不会。”
“那很好。”
“一天一品脱酒就够了。”
“嗯,以你年纪来说,确实是足够了。今天晚上在圣保罗教堂的聚会,你会参加吗?”
“我会到的。”
“很好,”他说,“我想那应该是个好主意。”
已经是午后了,我穿上西装外套,再从衣橱中拿出大衣穿上,准备出门。还没走到门口,我想到那个空酒瓶还在垃圾桶里。我把瓶子捡起来,放进原来的纸袋,放回外套口袋中。
我以为自己只是不想在房内看到那个酒瓶,但或许也是不希望让每周来打扫的服务员发现。对她而言,发现酒瓶并没有任何意义,她在这家旅馆工作的时间并不长,可能根本不知道我过去喝酒又戒酒的历史。总之,潜意识里的某种想法促使我把酒瓶放入口袋,带到几条街之外,然后偷偷摸摸地扔到垃圾桶里,就像扒手偷皮夹后掏空皮夹后把它丢弃一般。
我四处闲晃,有时似乎若有所思,有时脑中一片空白。
我告诉吉姆后,感觉好多了,但其实自己也不确定那是否是真的。事实上我先前几乎要放弃戒酒的决心,重新开始酗酒,而现在这种危险已经过去,只剩下一种奇妙的感觉,似乎是松了一口气,但又夹杂了些许沮丧。
当然,我的感觉并不只这些。
我坐在中央公园的长椅上,就在绵羊坪西侧的小径旁。我心里想着汤姆·哈夫利切克所说的,到监理所去查那车牌的资料,但这方法可能没用,就算凭这些车牌号码真能查出什么结果,最后也可能发现是赃车。这并不能改变局势,毕竟他不可能因为偷车被判重刑。
正当我绞尽脑汁思考时,有个提着收音机的小伙子走了过来。他的体型和那台收音机一样,都硕大无朋。收音机外壳是发亮的金属和塑料,如果要带上飞机大概不能当作手提行李,得办理托运。
除非站在篮球场,这小子在人群中个头称得上相当高大,大约有六尺六寸高。他体格匀称,肩膀空阔,紧裹在牛仔裤里的大腿也颇壮硕。黑棉牛仔裤的缝边相当粗糙。他脚上穿着高筒篮球,灰色的外套随意披在肩上。
柏油小路对面,有个臃肿的中年妇人独自坐在长椅上。她的脚踝肿胀,心情似乎不怎么愉快,拿着一本精装书正在阅读。那是最近的畅销书,内容是关于混迹于人类世界中的外星人的故事。那小伙子提着发出怒吼般音量的收音机出现时,她不禁从书上抬头盯着他。
收音机里播放着重金属摇滚乐,音量震耳欲聋。我觉得那实在不能称得上是音乐,应该算是噪音。上一代的人总是这么称呼下一代的音乐。但是随着时代发展,这种批评似乎也越来越有道理。那声量如此惊人,歌曲中的字句几乎无法分辨,每一个音符却传达出了愤怒的情绪。
他坐在长椅上。那中年女人看着他,浑圆的脸上带着痛苦的表情,她开始移动身躯,坐到长椅的另一端。这小伙子仿佛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或者应该说,他心中根本就只有自己和他的音乐,对于世界上其他的人、事、物一概毫无知觉。然而当这女人向旁边移动座位时,他立刻把收音机放在中年女人刚空出来的位置上。震天响的音乐,似乎在向坐在正对面的我耀武扬威。那小子大刺刺伸直他那双长腿占据面前通道,脚搁在另一脚的踝骨处交叉着双腿,鞋带未系。我注意到那是一双匡威球鞋。
我把眼光移至那女人身上,她看起来不太高兴。看得出来,她内心正在考虑各种应对之策。好不容易,她终于转身对那小子说了几句话,但那小子就算听到,也完全无动于衷。他所建构的噪音墙已经使他与外界隔离了。
随着他那怒吼的音乐,一股莫名的愤怒也在我心中逐渐升起。我明显感觉到,这种情绪在自己的体内增强。慢慢我感到热血沸腾。
我告诉自己赶快离开这里,走路运动一下,或者另觅其他椅子休息。其实对于收音机的播放音量,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只不过并没有人出面付钱请我来执行这项法规。我又缺乏解救女人的骑士精神,如果她无法忍受这噪音的话,可以选择离开。我也一样。
心里虽然这么想,但我却向前倾身,冲那小子喊:“喂!”
他没有反应,但我确定他应该已经听到我的声音,只是不想理我。
我站起来走过去,站在小路的中间,大声的喊:“喂!就是你!”
他慢慢抬起头来,慢动作一般将眼光移到我身上。他的头很大,方脸上配着薄唇、塌鼻和双下巴,我看过不了几年,他大概会胖到连下巴都不见了。此外,他还留着个小平头,更强调出那张方脸。实在猜不出来他年纪有多大,体重究竟有多少。
我指指收音机,“可以把声音关小一点吗?”
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然后脸上堆满了笑容,对我说了些话。但我无法读出他的唇语,嘈杂的音乐中听不清他的说话内容。接着他以夸张的手势去扭转音量开关,但不是将音量调低,而是开得更大。本来我以为那收音机先前的噪音已经是极致了,没想到他却把音量弄得更大。
他咧嘴露出更夸张的微笑,用眼睛挑衅我,仿佛在说:“继续呀,你能怎么样?”
我感到全身肌肉紧绷着,内心传来声音告诉自己要冷静,但我实在无法忍受下去。我站在那里好一会儿,怒视着他,然后叹了一口气、耸耸肩,转身离开。虽然明知那是不可能的,他的笑不可能高过嘈杂的收音机,但我还是感觉他在我身后大声嘲笑我。
我继续往前走了大约二十或三十码,转身看他,他果然并没有在看我。他像先前一样坐在那里,伸长了双腿,手臂悬在椅背上,头向后仰。
我心想:别理他。
但我怒火中烧,于是离开了小路,绕到长椅的背后。草地上堆积了厚厚一层落叶,但我根本不必担心踩在树叶上的沙沙声会惊动他。可怕的噪音笼罩着他,就算是消防车驶来,他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我走到他正后方,近得足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然后大声地喊:“喂!”在他回过神来之前,我伸手到他面前,勒住他往后拉。我的手肘卡住他的下巴,手臂紧紧勒住他的喉咙。我把他往上拉同时向后退,自己顶在椅背上,好施加更多力量。我右手钳子般紧绕着他的脖子,把他从长椅右侧拉起来。
他奋力挣扎,缩着下巴试图挣脱我的双臂。我把他拖到路上,他试图哭喊,声音却卡在喉咙间,只能发出咯咯声响。我没有亲耳听到这些声响,而是手臂感觉到他的声带正在振动。
他双腿抽搐,两脚拖在地上摩擦,未系鞋带的一只球鞋顺势滑落。我更加用力地勒紧了他,他痛苦得不断抖动。我把他举起,重重地摔落地上。接着我又走向收音机,双手高高举起它,再狠狠砸在柏油路上。机器零件散落一地,但这笨东西竟依旧播放着音乐。我把机器捡起来,满怀杀气地转身摔在水泥长椅上。整个音箱成了碎片,音乐猛然终止,剩下一片寂静。
那小伙子仍趴在地上,无力动弹。他试图坐起身来,一只手支撑住身体,另一只手则抚摸着疼痛的喉咙。由于我先前勒得很紧,他张嘴想说话却吐不出半个字。
那小子满脸困惑,呆坐在突如其来的宁静之中,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对他做出这种举动。我又冲上去踢了他一顿,每一脚都踢在他的肋骨下方的身侧,直到他瘫在地上才停止。等他用手撑起身来之后,我又朝他肩膀狠狠踢一脚,这次他跌倒之后就完全无法动弹了。
我很想杀了他,想要抓着他的头去撞击地面,打扁他的鼻子,打掉他的牙齿。我全身上下都充满了原始的冲动。我直挺挺站在他身边,看他还敢不敢移动。他试着稍微调整姿势,转过脸来。我看着他的脸,然后举起脚重重的踩下去。
最后我还是克制住自己。
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一股力量,一只手抓住他的皮带,另一一只手抓住他的衣领,把他身子举起来。“你现在给我滚。”我说,“否则我会杀了你,我发誓,我他妈的一定会杀了你。”
我把他推了出去。他摇晃着身子差点跌倒,但还是勉强保持平衡,跌跌撞撞朝着我指的方向离去,并不时转头看我。他并没有跑步离开,但却巴不得早点逃离现场。
我看着他消失在小路的尽头,然后转身回到原地。他那庞大的收音机已经变成碎片,散落在中央公园草地走道上。早先我还拿着咖啡纸杯走了好几条街寻找垃圾桶,避免制造污染,但现在我却弄了满地垃圾。
那女人仍坐在椅子上。我们四目交会,她惊慌地瞪大了双眼,好像觉得与刚才被我赶走的小子相比,我是更危险的家伙。我朝她走去,她立刻合上书,挡在身前,仿佛把书当成十字架来抵挡我这个吸血鬼。书皮上三角头的外星人用那只杏仁眼直盯着我瞧。
我对她露出狰狞的笑容,说:“没什么好怕的。我们火星上都这样处理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