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利奥·莫特利”哈夫利切克说道,“说说他的事情吧。”
“他的前科和入狱经过你都已经知道了,还想知道些什么?”
“他多大年纪?”
“四十或四十一岁,他被我逮到那年是二十八岁。”
“你有他相片吗?”
我摇头,“我大概可以翻出几张,只不过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了。”我将记忆中莫特利的模样描述给他听,包括他的身高、体格、脸部特征,还有他的发型,“不过我不知道他现在的样子是否仍和从前一样。但是他那张特别的脸,我想大概变不了多少。他在牢中有可能变胖、可能变瘦、也有可能维持同样的体重,那种发型可能已经没有了,说到这一点,时间已经这么久,我猜他说不定没头发了。”
“有些监狱会在释放犯人时替他们照相。”
“我不知道丹尼莫拉监狱是不是这么做,我会去查一查。”
“他们把他关哪儿?丹尼莫拉吗?”
“那儿是他最后服刑的监狱。一开始他是在阿提加监狱,不过几年之后,他们就把他转监了。”
“阿提加就是那个发生暴动的监狱是吧?不过那是发生在他入狱前。时间好像一年过得比一年快,不是吗?”
我们去他前晚推荐的意大利餐馆吃饭。食物相当不错,不过装潢太过民族风味,以致令人觉得仿佛置身于电影《教父》的场景之中。汤姆谢绝了服务生建议搭配的葡萄酒或鸡尾酒,他对我说:“我是不太喝酒的,不过你尽管点没关系。”
我说现在时间还太早。接着他又向我道歉,不好意思昨天离开医院之后竟让我独自一人。“希望你没有感到太无聊。”他说。我说我终于找到时间看报纸,然后又在镇上逛了逛。“我昨天应该先跟你说,”他说,“我们这儿有一个职业美式足球名人堂,就在坎顿区的七十七街上,如果你刚好是美式足球迷,可千万别错过。”
就这样,我们整顿饭的话题全转到美式足球上。一直谈到饭后喝咖啡和吃甜点奶酪蛋糕时。他说马西隆就好比南北战争时代的堪萨斯市,一旦碰上布朗队和孟加拉队对峙,兄弟之间也是会翻脸的。今年两队的阵容都不错,而且如果高萨尔保持最佳的体能状况,两队不打到最后是分不出输赢的,到时候整个镇上将会沸腾。这两队从来没有在超级杯交手过,从来没有同时出现在一个擂台上,这一次他们就要争夺冠军盟主宝位,岂不令人兴奋。
“今年我们那儿可真是消沉。”我说,“大都会队和扬基队,结果大都会队竟在终点时输了,而扬基队最后也输得一塌糊涂。”
“我真希望有时间去看棒球,”他说,“可惜实在没办法。而美式足球,我星期天都可以看,而且还能看星期一的晚场比赛呢。”
喝过咖啡,我们又转回正题。“我之所以问你照片的事,”他说,“是因为直到目前为止,你还没有给我足够的东西,让我能够重新开案。我们必须等待克利夫兰布斯纪念医院的检验结果。如果他们确实可以证明那精液是来自其他人,或许就能改变我们的立场。但是现在,我们所有的只是一封从纽约邮局递送的信件,而这些对于我在马西隆的上司而言,实在没有多大意义。”
“我了解。”
“现在先让我们假设你的推论没错,你的嫌犯就是凶手。这场凶杀案发生在整整一星期前,我猜他必须提前几天就进城来,说不定一星期前就来了。理论上他当然有可能当天来就干下这桩惨案,不过我觉得他比较可能先花一点时间观察情势。”
“我也这么认为。他是一个深思熟虑的人,而且他还有十二年的时间酝酿计谋,他一定知道必须小心行事,慢慢进行。”
“而且他离开这里时,还带着星期四的晚报,所以当此事成为头条新闻那天下午,他一定还在本地。城中心有个书报摊,大约在下午四点就可以拿到晚报,不过大部分的人都得在五、六点左右才能买到晚报。所以他必须在镇上待到那个时候,说不定他还留下来过夜。那邮戳是什么时候的?”
“星期六。”
“这么说来他星期四在马西隆剪下晚报,星期六在纽约寄出,然后你们星期一收到?”
“星期二。”
“噢,还不错嘛。有时候信件得花一个星期才能收到,你知道邮局和弗洛斯海姆鞋店有何共同之处吗?”我表示不知道。“有无数的懒人1不想要偷懒,但没人理他们。我之所以问邮戳的事,是因为他如果在星期五寄信,我们就几乎可以断定他是搭飞机从这儿飞到纽约。当然这也不是百分之百,因为要是勉强赶路,他还是有可能开车,在十个小时内回到纽约。你知不知道他是否有车?”
我摇头,“我连他住在哪里、出狱后干了些什么事都不知道。”
“我在想,我们可以去查查航空公司,看他的名字是否在旅客名单上。你猜他会用真名吗?”
“不会,我觉得他会付现金用假名。”
“或是用偷来的信用卡付钱,上面也不会是他的名字。他在这儿时可能会住在旅馆之类的地方,不过我想我们在任何房客登记薄上都查不到詹姆斯·利奥·莫特利这个名字。所以如果我们有他的相片可以给人家看,说不定会有人能认出他来。”
“这我会想办法找找看。”
“如果是坐飞机,他还是需要一辆车代步。当然他可以搭乘公车从克利夫兰来,不过他在马西隆这里还是需要车子,而租车一定要有驾照和信用卡。”
“他可以去偷一辆车。”
“有可能。有很多事情必须查,不过我实在不知道能从中查出什么线索,而且我也不知道局里能够拨出多少人力来查这个案子。如果布斯纪念医院传回来有力的证据,那么也许我们真的能做点事,否则我们能做的实在有限。”
“我明白。”
“当你只有这些人力可用,”他说,“这个案子又似乎简单明了,可以在案发后半个小时之内就结案,那么你也看得出来,为什么大家不肯急着再重新开案。”
后来他又把去坎顿名人堂的路线详细告诉我。我心不在焉听着,我相信球赛一定很精彩,不过我实在没有心情去那儿,隔着平板玻璃观赏布龙科·纳克尔斯基的旧运动衫,或是锡德·勒克曼的皮革头盔。更何况我必须把租来的车开回克利夫兰去还,否则赫兹租车公司会多算我一天租金。
我把车子退还之后竟然还有剩余的时间。结果我那班飞机的机票卖超了,登机前航空公司征求愿意改搭较晚班次的志愿者,他们将赠送飞往国内任何地区的免费机票。我实在想不出来有任何地方想去。不过显然有许多人想得出来,所以航空公司不一会儿就找到足够的志愿放弃者。我系上安全带,翻开书,开始阅读马库斯·奥雷柳斯的文章,没多久我就睡着了,书本搁在腿上。飞机即将降落在拉瓜迪亚机场时我才醒来。
坐我隔壁的女士,戴了一副老祖母眼镜,身穿西部印第安保留区的运动衫,她指着我的书问那是不是超觉静坐之类的书。我回答说,有点类似。
“我想这本书一定很有用,”她羡慕地说,“你刚才好像真的神游九霄云外去了。”
我搭乘公车和地下铁回到曼哈顿,因为那个时间正是交通最繁忙的高峰期,这样会比坐出租车快,而且还便宜了二十元。我直接回旅馆,查看信件和留言,不过都是些无关紧要的。我上楼去洗澡,打电话给伊莱恩,将最新消息转述给她,我们说了会儿话。下楼吃过东西后,我便去圣保罗教堂参加聚会。
今天的演讲者是协会的长期会员,戒酒已经多年,今晚他并没有演说情节动人的酗酒故事,而是报告他最近所经历的事情。他在工作上遇到困境,而且他的一个孩子竟同时嗑药又酗酒,他转而讨论一些“接纳”的问题。最后这个问题就成为聚会的非正式主题。我想到马库斯·奥雷柳斯那些跟这个主题相关的智慧哲语,他所说的万事发生皆如其所应当发展的方向,我在讨论会中原本打算提出他的观念,还想提到发生在俄亥俄州马西隆市那个风景如画的郊区发生的事。不过在我还没来得及举手发言之前聚会就结束了。
到了早上,我打电话到可靠侦探社,告诉他们我今天无法去办公室上班,顺便替昨天也请了假。接听电话的人要我稍等一下,然后由我的上司接听。
“我今、明两天都有工作要给你做,你明天会来吗?”他说。
“我不确定,可能不会。”
“可能不会?怎么了,你这会儿自己有案子处理吗?”
“只是一点私事。”
“私事?那么星期一怎么样?”我还在犹豫,他又开口说:“你知道的,外头还有一堆人可以胜任这份工作,而且人家都抢着要做。”
“我知道。”
“这虽然不是固定时间上班的工作,你也不是领薪水的,不过都是一样的,我需要的是有案子时能指靠得上的人。”
“我明白,”我说,“不过我想最近这一阵子,你可能最好不要指望我了。”
“最近这一阵子?多久?”
“我不知道,那得看事情进展如何。”
电话那头沉寂许久,然后突然爆出一阵狂笑,他说:“你又在喝酒了,对吧?老天爷,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老实说。等你摆脱恶梦之后再打电话来,到时候我看看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你做。”
我心中涌上一股愤怒,无法抑止的暴怒,不过我还是忍住,等他挂掉电话之后,我才摔下话筒。我跺脚离开电话机。遭受这种污辱,我全身的血都因为强烈的愤怒而沸腾,脑中涌出一堆话回他。第一,不,我要先去他办公室掀了他的桌子,把椅子扔出窗外。然后,我再告诉他,他可以把我每日津贴全部换成硬币,吞下肚去。然后……不过,我只做了一件事,打电话给正在上班的吉姆·费伯。他认出我的声音,取笑我的遭遇。“你要知道,”他理智分析,“如果不是因为你以前曾经是酒鬼,听了这话根本就不会当一回事。”
“他没有资格认为我喝醉酒。”
“他怎么想关你什么事?”
“你的意思是说我没有权利生气?”
“我是说你生不起这气。你差点就又拿起酒杯了吧?”
“我不会再喝酒。”
“对,不过你和那混蛋谈话之后,自信心一定比较薄弱。其实你心中很想这么做,对吧?在你还没给我电话之前?”
我的确这么想过。“也许吧。”我说。
“不过你拿起了电话,现在该比较冷静了。”
我们的谈话持续了几分钟。我挂断电话时,愤怒已经降到最低点。我究竟是在生谁的气?可靠侦探社那个家伙,他说愿意在我戒酒之后再聘请我,我在生他的气吗?大概不是。
莫特利,我想。莫特利,就是他引发这一连串事件。
或许,是我自己,竟然没有能力去解决这一切。
不管这些了。我又拿起电话筒,打了几个电话,然后出发到城中北区分局,和乔·德金见面。
虽然我和乔·德金曾同时在警界服务,不过那时我并不认识他。现在我和他已经有三、四年的交情,他也成为我在纽约市警局之中真正算得上是朋友的人。这几年来,我们彼此为双方都尽了不少心力,有时候他暗中帮我介绍客户,有时候我则会给他提供一些有用的线索。
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已经服务将近二十年,正在数馒头等着时间一到就递出退休申请。他总是说实在等不及想要赶紧摆脱这份工作,早日远离这个烂城市。他现在还是这么说,不过既然二十年的里程碑已成往事,他所期待的数字如今已经变成第二十五个年头的来临。
岁月不但在他身上堆叠了一圈肚子,还使他横梳过头顶的黑发愈显稀疏。他的脸色红润,有着重量级拳击手那种血丝遍布的面容。有一阵子他曾经试图戒掉雪茄,不过他现在又开抽了。烟灰缸的烟灰已经溢到桌上,而他手上却还有一支雪茄燃着。我的故事还没说一半,他已经抽完一支,等故事将近结束时,他又点燃了另一支新雪茄。
他听我说完故事,仰身靠在椅背上,一连吐出三个烟圈。今天早上整个刑警办公室的空气似乎停滞不动,那三个烟圈形状不变地飘向天花板。
“故事够精彩的。”他说。
“可不是。”
“这个俄亥俄州的家伙听来好像相当正直,你说叫什么名字来着,哈夫利切克吗?凯尔特人队是不是有个家伙也叫这名字?”
“对。”
“我没记错的话,也叫汤姆吧?”
“不是,我记得是约翰。”
“真的吗?也许你说得对。和你那朋友是亲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