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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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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菲茨罗伊谈话时,天空下了一点小雨。我走到外面时,雨已经停了。不过我觉得今天的雨还没下完。我在第三大道的拐角处喝了一杯,并且看了一段电视新闻。他们公布了警方绘制的砍杀狂素描,和《邮报》头版上刊登的相同。图片上是一个圆脸黑人,蓄着修剪整齐的胡子,头上戴顶无檐帽,一双杏仁形的大眼睛露出狂暴的凶光。

“想象一下你在街上发生这种事。”酒保说,“我告诉你,很多人拜此事件之赐取得手枪许可证。我也正考虑要去填申请表。”

我想起我不再带枪的那一天,同时交回了我的防弹衣。没有了腰间那一块铁,我有一股十分脆弱的感觉,但是我现在却回想不起来第一次配枪走路的感觉究竟如何。

我喝完饮料后离开。那酒保会拿到枪吗?也许不会。大多数人说的比做的多。但是,每当有这类的疯子上了头条新闻,不管是砍杀狂还是冰锥大盗,就会有一群人拿到枪支许可证,另外一群人则购买非法枪支。在这些人当中,总有几个人会在喝醉酒后,拿枪射杀老婆,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因此而逮到那个砍杀狂。

我往住宅区走,路上在一家意大利餐馆停下来吃晚餐,然后在四十二街的中央图书馆待了几个小时。我看了微缩卷旧报纸,又看了新的和旧的市区地图。我做了一些笔记,但不是很多。我主要是想试着让自己深入到这个案子的情境里,在时光隧道中后退几步。

我走出来时,天空在下雨。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在吧台找到一张凳子坐下来。这里有人可以聊天,有波本酒可以喝,有足够的咖啡可以消除疲劳。我不是真的很喜欢这样,我只是顺着过,勉勉强强,就这样一天混过一天。你会很讶异的,一个人不管什么日子都可以混得过去。

第二天是星期五。我用早餐时,读了一份报纸。昨晚没有砍杀事件发生,但是案子仍旧毫无进展。在厄瓜多尔,有几百个人死于地震。最近好像死了很多人,也许是因为我比较注意这类消息的缘故。

我到银行去,把査尔斯·伦敦的支票存进我的户头,并且领出一些现金和一张五百元的汇票。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装汇票,我要把它寄给赛奥西特的安妮塔·斯卡德太太。我拿着银行的笔,在柜台边站了几分钟,想要写几个字放在里头,但我终于还是只寄出了汇票。汇票寄走了以后,我想到要打电话跟她说一声,但是看起来这个比寻思那张便条要怎么写更烦人。

今天天气还不坏。云朵遮住了太阳,但还是看得见一小片一小片的蓝色天空,空气中有种特别的香味。我到阿姆斯特朗酒吧赎回我的礼券,没喝任何东西就离开了。这时候喝第一杯还太早。我离开后,向东走过一个很长的街区,到哥伦布圆环,搭上一辆地铁。

我走d线到史密斯和柏根街,下车后回到外面的阳光里。我四处走走,确认自己的方位,往东过去六七个街区就是七十八分局,我曾经在那里干过很短的时间。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在那段时间里面,我有时候会到布鲁克林来,没有一样东西看来似曾相识,当时这个地方属于布鲁克林区的一部分,但是一直到最近才有自己的名字。现在,这里一部分叫圆石丘,另外一大片叫波朗坡区,这两个地方都全力参与赤褐砂岩建筑复兴运动,邻近纽约的各地区没有按兵不动的,他们不是变进步就是变堕落,大半个市区看来都要瓦解了。在南布朗克斯区,一个接着一个街区都是被焚烧掉的建筑物。在布鲁克林,同样的情形侵蚀着布什威克和布朗斯维尔。

这里的街区则朝另一个方向发展。我在这些街道里走来走去,终于明白变化在哪里。每一条街道都有树木,它们大部分都是这几年才种上去的。虽然有些赤褐砂岩及砖彻建筑物荒废失修,但大部分还是都装点得焕然一新。商店也反映出这种改变。史密斯街上的健康食品店,沃伦和邦德街口的时装店,那种稍具格调的餐厅也随处可见。

芭芭拉·埃廷格死亡和生前居住的房子位于尼文和邦德之间的怀科夫街。这是一幢砖造的建筑物,楼高五层,每一层楼有四户小公寓。因此,它不像其他的赤褐砂岩建筑物一样,变回原来的独栋住家。不过,房子变干净了些。我站在门厅处检查信箱上的姓名,和我抄下来的旧市区指南资料作比对,总共二十家住户中,只有六户自谋杀案发生以来还一直住在这里。

信箱上的姓名不完全可信,人们因结婚或离婚而改变他们的姓名。为抑制房东调高租金,公寓常被转手租出去。早就不住在这里的房客的姓名却一直还留在租约和信箱上,或者,承租人找人来同住,后来自己先搬出去了。没有捷径。你必须敲遍所有的门。

我按了门铃,有人按对讲机让我进去,我先走上顶楼再一路访谈下来。有张名片能亮一亮,事情会比较简单,但是举止比证件重要。我并非做不出那个架势,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是警察,但我也没有要让他们以为我不是个警察。

我的第一个访谈对象是住在顶楼后排公寓的一位年轻妈妈。我们谈话时,她的小孩在隔壁房间哭。她告诉我说她搬进来这里还不满一年,对于九年前发生的命案她什么都不知道。她很急切地问我命案是否就发生在她住的这间公寓。当她得知不是的时候,立刻就松了一口气并且好像很失望的样子。

四楼前排公寓里的一位斯拉夫女人给我倒了一杯咖啡,她的双手有淡褐色的肝斑并且因患关节炎而弯曲。她让我坐在长沙发上,再把她的椅子转过来面对着我。她那张椅子固定在适当的位置上,让她可以看见街道。她告诉我她在这栋公寓住了将近四十年,四年前她丈夫还在,但是现在他去世了,留下她一个人。她说邻居越来越好。“但是老一辈的都死了,多年来我购物的地方也不见了,还有每一样东西的价格——我真不敢相信这些价钱。”

她记得冰锥谋杀案,虽然她很惊讶这件事居然已经过去九年了。对她来说,没那么久。她说被杀死的那个女人是个好人。“只有好人才会被杀害。”

除了说她人很好以外,关于芭芭拉·埃廷格的事她记得的好像不多。她不记得芭芭拉是否对某邻居特别友善或不友善,也不记得她和她的丈夫处得好或不好,我甚至怀疑她是否还记得那女人长什么样子,真希望我能拿张照片给她看。如果我先前就想到这一点,会向伦敦要一张她的照片。

威克小姐是另一位住在四楼的女人,她是唯一向我要证件的,我告诉她我不是警察。她拴着门链,透过一条两寸宽的门缝和我说话。这对我来说并非无法理解。她刚搬来这里没几年,知道这件命案发生在这里还有冰锥大盗最近被捕落网,但是她对这件事的所知所闻仅止于此。

“大家都随便让人进来。”她说,“我们这里有对讲机,但大家也不问清楚你是什么人就开门让你进来。大家都在谈论犯罪的事情,但是他们不相信会发生在他们自己的身上。然后,事情真的就发生了。”我想告诉她只要有一把门闩剪,要弄断她的门链实在很容易,但我认为她的焦虑程度已经足够高了。

那一天很多住在这里的人都不在。三楼,芭芭拉住的那个楼层,后排公寓有一间没有人应门,我停在隔壁那间公寓的门口,有迪斯科音乐穿门而出。我敲门,过了一会儿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来开门。他留短发和胡须,只穿了一条蓝白条的短裤。他全身肌肉结实,晒黑的皮肤上闪烁着一层薄薄的汗水。

我告诉他我的名字并且说我想请教他几个问题,他带我进去,把门关上,然后经过我身边走到房间的另外一头。他先把收音机音量关小一半,停了一下,又完全关掉。在没有铺地毯的木条镶花地板中央放着一块大草席。一副举重杆和一对哑铃横放在草席上,另外还有一根跳绳卷成一堆扔在旁边的地板上。“我正在做练习,”他说,“你不坐下来吗?这张椅子蛮舒适的,另外那一张也很好,不过你最好不要去坐它。”

我坐在椅子上,他则盘着腿坐在席子上,当我提起发生在同一楼层的谋杀案时,他眼睛一亮表示他知道。“唐纳德告诉过我。”他说,“我才在这里住了一年多一点点,但唐纳德在这里就住得久了,他眼看着这一带变得漂亮起来,幸好这栋特别的建筑物还保留着它本质上的寒酸,你也许想和唐纳德谈一谈,但是他出去工作了,要六点或六点半才会回来。”

“唐纳德姓什么?”

“吉尔曼。”他拼出这个姓的写法。“我叫罗尔夫·瓦格纳,我在最近才看到有关冰锥大盗的报导。我当然不记得这件案子,我那时才读高中,在印第安纳的家乡,曼西,印第安纳离这里很远,”他想了一下。“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他说。

“吉尔曼先生和埃廷格夫妇很熟吗?”

“还是由他自己来回答比较好,你们已经抓到凶手了,不是吗?我看到报导说他一直被关在精神病院,而且没有人知道他杀过人,后来他被放出来,你们又抓到他,而他自己坦承犯案或是怎么样的?”

“差不多是这样。”

“现在,你是要确定你这个案子也是他干的?”他笑了,他有一张好看而且天真的脸,穿着短裤坐在席子上。他的样子看起来很轻松,一般同性恋者通常都会比较有警觉性,特别是警察在场的时候。“这么多年以前发生的事一定会变得很复杂,你和朱迪谈过了吗?朱迪·费尔伯恩,她就住在以前埃廷格夫妇住的那间公寓。她上夜班,做女招待,所以她现在应该在家。除非她去试唱,上舞蹈课,或逛街——反正她要么在家要么不在家,不会再有别种可能了。”他又笑了,完全露出牙齿。“或者,也许你已经和她谈过了?”

“还没有。”

“她是新搬来的,我想她才搬来六个月左右,你究竟要不要和她谈一谈呢?”

“要。”

他伸开盘着的双腿,轻快地站起来。“我帮你介绍,”他说,“等我穿上衣服,马上就好。”

他再出现时穿着牛仔裤,法兰绒衬衫,光脚穿着跑步鞋。我们穿过厅堂,他敲隔壁公寓的门,先是静悄悄的,然后传出脚步声和一个女人应门的声音。

“是罗尔夫,”他说,“还有一名警察要来拷问你,费尔伯恩小姐。”

“啊?”她说着,一边把门打开。她真像罗尔夫的姐妹,他们有着同样淡棕色的头发,相同的脸部特征和中西部人开朗的表情。她也穿牛仔裤,以及一件毛衣和一双便宜的拖鞋,罗尔夫帮我们介绍,她往旁边站,示意我们进去。她完全不知道关于埃廷格夫妇的事,她对这件谋杀案的认识仅止于命案就发生在这里的事实。“我很高兴搬进来以前我不知道这件事,”她说,“我可能会被吓到,这实在太蠢了,不是吗?公寓很难找,谁有那个本钱去迷信?”

“没有人,”罗尔夫说,“没有这个市场。”

他们谈论着第一大道的砍杀狂,还有最近发生在本地的盗窃风。一个星期前,这里的一楼就发生过一次,我问她可否看一下厨房。在我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已经走在去厨房的路上了。我想,无论如何,我应该还记得厨房的位置。但是,我已经去过这栋大楼的其他公寓,每一幢的布局其实都相同。

朱迪说:“就是在这里发生的吗?在这间厨房里?”

罗尔夫问她:“你以为在哪里?在卧室吗?”

“我不愿去想这个问题。”

“你甚至不觉得好奇吗?不过你听起来像是克制着好奇心。”

“也许。”

我不加入他们的对话。我试着去回忆这个房间,跳过这九年,再一次处身现场,站在芭芭拉·埃廷格的尸体旁边。她离炉子很近,两腿伸到厨房中央,她的头朝向起居室。地板上有张油毡,现在没有了。原来的木地板经过整修,处理得光光亮亮的,炉子看起来也是新的,灰泥被除去露出砖砌的墙面。我不能确定以前砖块有没有露出来,也不能确定我心中的影像有几分真实。回忆是一种合作的动物,很愿意讨好你,供应不及时,它常常可以就地发明一个,再小心翼翼地去填满空白。

为什么在厨房?这扇门通往起居室,她让他进来是因为她认识他,或尽管事实上她根本不认识他也让他进了门。然后发生了什么事?他抽出冰锥,而她想逃跑?他抓住她站在油毡上的脚踝,爬过去,然后用锥子攻击她?

厨房居中,隔开起居室和卧房。也许他是她的情人,他们正要走进卧房,他突然用那几寸长的冰锥攻击她。但是,为什么他不等到他们走到卧房才下手?

也许她在炉子上煮东西,也许她正在为他冲咖啡,厨房太小了不能在里面用餐,但是也足够两个人舒舒服服地站着等水烧开。

这时,突然有一只手蒙住她的嘴巴,并且一刀刺进心脏要了她的命。之后,再用冰锥补上几刀,让它看起来像是冰锥大盗的杰作。

是第一刀置她于死地的吗?我记得有很多血滴,尸体不会一直流血,大部分戳刺的伤口也不会。验尸报告指出心脏的那一刀多少可以立即致死,这一致命伤可能是她挨的第一刀或最后一刀。这些在验尸报告中我都看过了。

朱迪·费尔伯恩把茶壶装满水,用一根火柴点着炉子。水开时她冲了三杯速溶咖啡。我希望我的咖啡里能加点波本,或者干脆给我一杯纯波本,但没有人提议这样做,我们各自拿着杯子走进起居室。她说:“你看起来好像见到鬼了。不,我说错了,你看起来好像在找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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