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我的第一个念头是,我对那个打电话来的神秘客人太不客气了。他什么都没有,可是我又有什么呢?
吃过早餐后,我提醒自己,我不曾真的希望发现些什么。保拉·赫尔德特克已经放弃女演员和女招待的身份,然后她又放弃了弗洛伦斯·埃德琳那儿的住处,也放弃了女儿的角色。现在她或许在某个地方安定下来,有了新生活,她想出现的时候自然会出现。也或者她已经死了,那么我也帮不什么忙了。
我想去看场电影,可是最后我花了一整天去找些戏剧经纪人,拿同样的老问题问他们,把照片发出去。他们没有一个记得保拉的名字或她的脸。“她可能只是去参加过选角甄试,”其中一个经纪人告诉我,“他们有些人希望马上找到经纪人;有些则到处参加面试,希望能给经纪人留下印象。”
“最好的方法是什么?”
“最好的方法?有个叔叔伯伯在演艺圈,就是最好的方法。”
我跟经纪人谈烦了,就又到套房公寓碰运气。我按了弗洛伦斯·埃德琳的门铃,她点个头让我进去。“我应该开始收你房租才对,”她说:“你在这儿的时间比我某些房客还多。”
“我还剩几个人得见见。”
“你爱待多久待多久,反正没有人抱怨。既然他们不介意,我当然也不会。”
我没见过的房客中,只有一个来应门。她是五月搬进来的,完全不认识保拉,赫尔德特克。“我希望能帮得上忙,”她说,“可是我一点也不觉得她眼熟。我对门的邻居跟我说你找她谈过,这个女孩失踪了还是怎么了吗?”
“看起来是这样。”
她耸耸肩,“真希望能帮得上忙。”
我第一次戒酒时,开始跟一个叫简·基恩的女子交往。戒酒前我就认得她,不过她参加戒酒聚会之后,我们就没再碰过面,等到我也参加戒酒聚会之后,两人才又开始联络。
她是个雕塑家,住在利斯本纳德街的一个仓库式住宅,兼作工作室,就在卡纳尔路南边的翠贝卡区。我们开始常在一起,一星期有三四个晚上会见面,偶尔白天也见。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戒酒聚会,不过我们也一起做别的事情。我们会出去吃晚餐,或者她给我做饭。她喜欢去画廊,就在苏荷区或东村那一带。我以前很少做这类事情,现在我发现自己挺喜欢的,以前每次去画廊这类地方我总是有点不自在,站在一幅画或一件雕塑作品前面,老是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而她教我,什么都不说也没关系。
我不知道什么地方不对劲,我们的关系就像一般正常的男女关系那样慢慢发展。有一阵子我有一半时间都住在利斯本纳德街,我的一些衣服放在她的柜子里,袜子和内衣放在她的梳妆台抽屉。我们曾兴致勃勃地一再讨论,保留我旅社的房间是不是聪明之举。既然我很少在那儿,那样不是很浪费租金吗?另一方面,或许把那儿拿来当办公室接待客户也不错吧?
我想,曾经有一度,我觉得应该放弃我在旅社的房间,开始分摊那个“仓库”的费用。而且也曾经有一度,我们差点就要谈到承诺和永远,以及,我想,婚姻。
可是当时我们没有谈,后来也一直没谈,时机对的时候没做,以后也就不可能了。我们很自然地开始逐渐疏远,两人在一起的时间随着心情和沉默渐渐减少,也更常各居一方了。我们决定——说实话我不记得是谁提议的——我们应该去见其他朋友。我们照做了,却发现这让彼此更难过。最后,在完全没有戏剧化场面的情况下,我很有礼貌地把以前跟她借的几本画册归还,取回我留在她那儿的最后一点衣服,搭了出租车回上城。一切就是这样。
这件事结束后过了很久,才让我觉得不再痛苦,但即使如此,我还是常常觉得寂寞,而且感到迷失。几年前我婚姻破裂时没那么难过,不过当然那时候我喝酒,所以我什么也感觉不到。
于是我常常去参加戒酒的聚会,有时候我谈谈参加聚会的感觉,有时候不谈。和简分手后,我曾短暂地尝试和其他人约会,可是我好像无心于此。现在我开始思考,这是我开始再去交往其他女人的时候了。我有这个念头,可是却一直没有行动。
到西区的那栋套房公寓挨家挨户敲门,然后跟那些单身姑娘谈话,造成了一种奇异的晕眩。她们大部分比我年轻一些,不过不是全部。在那类访谈中,我似乎也有机会顺便调调情。以前当警察的时候我就明白这一点,而且也因此结了一次婚。有时候,无休无止地询问关于失踪的保拉·赫尔德特克的事情,我会很怕对我所询问的女子造成强烈的吸引力。有时候我自己也感觉到了双方都很有感觉,那种吸引力是相互的。我想象着我们俩激情的缠绵,从门口移到床上。
不过我永远无法让自己踏出下一步。我一察觉到双方心意相通,就离开那栋公寓。跟六个十个或十几个人谈过之后,我的心情更灰暗,觉得非常孤单。
此时我只需要讲讲话,就可以走出那种心情。于是我回到我的房间,坐在电视机前面,等着戒酒聚会时间的到来。
那天晚上在圣保罗聚会,发言人是一个来自奥佐恩公园的家庭主妇。她告诉我们,以前她丈夫的庞帝克车一开出院子,她就开始喝第一杯酒。她把伏特加藏在水槽底下,装在一个烤炉清洁剂的空瓶里。“我第一次讲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她说,“一个女人说:‘喔,我的天啊,你会拿错瓶子,把烤炉清洁剂喝下去的。’‘亲爱的,’我告诉她,‘别傻了,你会吗?根本没有让我抓错的瓶子,因为我的水槽底下没有烤炉清洁剂。我住在那栋房子里十三年了,从来没有清过烤炉。’总之,”她说,“这就是我的喝酒经验。”
不同的聚会有不同的形式。在圣保罗,聚会进行一个半小时,星期五晚上的聚会是进阶聚会,以戒酒协会的十二个复原课程为中心。这回的聚会是第五阶段,不过我不记得发言人根据主题讲了些什么内容,也不记得轮到自己时,我又说了些什么聪明的话。
到了十点,我们站起来念主祷文,除了一个叫卡洛尔的女人,她说她不想跟大家一起祈祷。最后我摺起椅子堆在集中的地方,把咖啡杯扔进垃圾桶,拿着烟灰缸走到会议室前面,和几个家伙聊天。埃迪·邓菲喊我名字的时候,我转过头来。“喔,哈罗,”我说,“我刚才没看到你。”
“我迟到了几分钟,就坐在后头。我喜欢你刚才的发言。”
“谢谢。”我说,边奇怪我刚刚说了些什么。他问我要不要去喝杯咖啡,我说我们几个正打算去火焰餐厅,问他要不要一起去。
我们沿着第九大道往南走过一个街区,和其他六七个人在店里角落找了一张大餐桌。我要了三明治、薯条和咖啡。聊天内容大半是政治。离选举不到两个月了,大家谈着每隔四年人人都会说的那些话。真是可耻,居然没有更有趣的人可以选。我的话不多,我对政治的兴趣一向不大。我们同桌有个名叫海伦的女子,她戒酒的时间大概跟我一样久,我忽然有个念头,想找她约会。我偷偷观察她,默默地收集资料。她的笑声刺耳,她需要去矫正一下牙齿了,而且每个出自她口中的句子都夹着一个“你知道”。等到她吃完她的汉堡,我们的罗曼史也就胎死腹中了。说真的,这个方法真不错。你可以像把野火一样迅速看透一个女人,而她根本不知道。
十一点过了没多久,我在咖啡碟旁边放了几枚硬币,跟大家说再见,然后拿着我的账单走向柜台。埃迪也和我一起站了起来,付了他的账跟着我走出去。我几乎忘了他也在,他在席间说的话比我还少。
他说:“美丽的夜色,不是吗?这样的空气让你想多吸几口。你有空吗?要不要一起散散步?”
“好啊。”
“我稍早的时候给你打过电话,打到旅社。”
“什么时候?”
“不知道,下午,大概三点吧。”
“我没接到留话。”
“噢,我没留话。没什么重要的事,而且反正你也没办法回电给我。”
“对了,你没有电话。”
“呃,我有电话。就放在床头桌上,唯一的问题只是被停了。反正我只是想消磨白天的时间罢了。你在做些什么?还继续找那个女孩吗?”
“反正就是那些老程序。”
“没碰上好运气?”
“到目前为止没有。”
“噢,或许你会走运的。”他掏出一根烟,在大拇指指甲上敲实了。“刚刚他们在那儿谈什么?”他说,“政治?老实说我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谈些什么。你会去投票吗,马修?”
“不知道。”
“真搞不懂为什么每个人都想当总统。你知道吗,我这辈子从来没去投过票。等一下,我刚刚说了谎。想知道我投给谁吗?艾贝·比姆。”
“好多年前了。”
“让我想想,我记得是哪一年。是七三年。你还记得他吗?他是个小个子,竞选市长,选上了。你还记得吧?”
“记得。”
他笑了起来,“我投给艾贝·比姆绝对超过十二次了,搞不好有十五次。”
“听起来你好像很欣赏他。”
“是啊,他传递出的信息真的打动了我。其实事情是这样的,有几个地方竞选后援会的家伙,弄来了一辆校车,载着我们一堆人转遍西区。我每进一个投票所,都报上不同的名字,对方就会给我那个名字的选票,然后我去圈票处,像个士兵似的尽我的公民义务。很简单,我只要按照吩咐把选票投给民主党就行了。”
他停下来点燃香烟。“我忘了他们付了多少钱给我们,”他说,“大概是五十元吧,不过可能更少。那是十五年前了,当时我只是个小孩子,反正做这事也不花力气。除此之外,他们还提供餐点,当然整天都有免费的酒可喝。”
“简直是神话。”
“真理不就这么说的吗?酒是上帝的礼物,即使要付钱。而当它是免费的时候,耶稣啊,再没有更好的事情了。”
“有件事情完全不合逻辑,”我说,“华盛顿住宅区有个地方,我去那儿喝酒不必付钱,我还记得搭出租车从布鲁克林到那儿,花了我二十元,然后我喝上也许十元或二十元的酒,再搭出租车回家,还想着我真是捞到了世上最大的便宜。而且我这么做过不只一次。”
“当时会觉得很合理。”
“完全合理。”
他把香烟拿在手上。“我忘了谁是比姆竞选的对手,”他说,“好笑的是你会记得什么、忘了什么。这个可怜的混蛋,我投给他的对手十五次了,而我却不记得他的名字。还有一件好笑的事,我投过两三次之后,每次去圈票处,就有股想整他们一下的冲动。你知道,就是把票投给敌方,拿民主党的钱,投共和党的票。”
“为什么?”
“谁知道为什么?当时我多喝了两杯,或许就会愈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而且我想没有人知道。无记名投票,对吧?只不过我心想,是啊,应该是无记名投票,但是这件‘应该’的事情全是一大团狗屎,但既然他们可以带我们跑遍西区投十五次票,或许他们也会知道我们投给谁。于是我就做了我应该做的事情。”
“还是乖乖投给民主党。”
“答对了。反正,那是我第一次投票,之前按年龄我就有选举权了,可是我没投过票,接着我就投给艾贝·比姆十五次。我想我是因为吃错药才会跑去投票,从此我就再也没有投过票。”
绿灯亮了,我们走过五十七街。第九大道上有辆蓝白色的巡逻车响着刺耳的警笛往北开。我们转头看着它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之外。不过警笛声还是听得到,微弱地压倒其他车声。
他说:“总是有人非干坏事不可。”
“说不定只是几个警察在赶时间。”
“是啊,马修,他们在聚会上说些什么?什么第五阶段?”
“怎么了?”
“我不知道,我想或许我是害怕吧。”
那些阶段是设计给复原中的酒鬼,让他们改变,得到精神上的成长。戒酒协会的创办者发现,愿意在精神上有所成长的人就比较容易戒酒成功。反之,不愿意改变的人,早晚还是会回头去喝酒。第五阶段就是跟上帝、跟自己、跟另外一个人承认自己所犯过的错误,把真相坦白说出来。
我引用那个阶段里的用语告诉埃迪,他皱起眉头。他说:“对,但那到底是什么呢?你跟某个人坐在一起,然后告诉他你干过的所有坏事吗?”
“或多或少吧。任何困扰你的事情、任何压在你心头的事情。它的出发点是,要是不说出来的话,你就会去喝酒解闷。”
他思索了一下。“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这么做。”他说。
“噢,不要急。你戒酒没多久,不用这么急。”
“我想也是。”
“反正会有很多人告诉你这些进阶课程是一堆狗屎。‘不要喝酒,去参加聚会,然后讲一大堆话。’你一定听过很多人这么说。”
“噢,是啊。‘如果你不喝酒,就不会醉。’我还记得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的时候,我心想这真是我毕生听到最睿智的评语了。”
“又不能说它不对。”他开始谈起别的事情,然后停了下来,一个女人站在我们前方一扇门前,形容憔悴,眼睛瞪得大大的,身上裹着披肩,黏黏的头发毫无光泽。她手里抱着一个婴儿,旁边还站了一个小孩,抓着她的披肩。她伸出一只手来,掌心向上,没说话。
她看起来好像属于印度加尔各答,而非纽约。我过去几个星期见过她几次了,每次都给她钱。这回我给了她一块钱,她拿了之后就无言地缩回暗影中。
他说:“真是痛恨看到像这样一个女人站在街上,而且她又带着孩子,耶稣啊,看到真恐怖。”
“我懂。”
“马修,你参加过第五阶段吗?”
“参加过。”
“你毫无保留吗?”
“尽量。我想到什么就讲什么。”
他想了想。“当然你以前当过警察,”他说,“你不可能做过太坏的事。”
“噢,得了,”我说:“我做过很多不能引以为荣的事情,而且有些事情是可以让人坐牢的。我当了很多年警察,几乎从一开始就收钱。我从来没只靠薪水过日子。”
“每个人都这样搞。”
“不,”我说,“不是每个人。有些警察很清白,有些警察很脏,我就是脏的。我总是告诉自己,我觉得没问题,而且我自我辩驳说,那是清白的脏。我没有去敲诈谁,也没有故意放掉杀人犯,可是我收钱,而政府雇我不是要我去收钱的,那是犯法、是骗人。”
“我想是吧。”
“而且我还做过别的事,苍天在上,我以前是小偷,我偷过东西。有一次我调査一桩入室抢劫案,收银机旁边有个雪茄盒,不知怎的小偷没拿走。我就拿起来放进口袋里。我想反正失主可以拿到保险补偿,或者那对他来说也只是被多偷走一样东西而已。这件事情就等于是我从小偷那儿偷走东西。我把它合理化,但是我的确拿走不属于我的东西,你不能逃避这个事实。”
“警察总是会做这类混帐事。”
“他们也会抢劫死人,我就做了好几年。比方说你去处理饭店或公寓单人房的一具死尸。他身上有五十元或一百元,你和你的搭档就拿来分掉,然后把死尸装进尸袋。否则那些钱三转两转还是会被官僚体系榨光了。就算死者有继承人,这笔钱大半也不会落到他手里,那为什么不干脆节省时间和麻烦,把钱放进你的口袋?只不过这是偷窃。”
他开始谈起别的,可是我还没说完。“我还做过别的事。我抓住过某些家伙,可是却用他们没犯过的罪名把他们送去坐牢。我不是冤枉好人,任何被我套过罪名的人,都一定是因为他们做过坏事。我知道他们做过某些事,也知道我没办法用这些罪名动他们,可是我能找到一些目击证人,可以暗示他们去指认那些坏蛋做过某些他们其实没做过的事情,这就够让他们坐牢了。案子就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