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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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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告诉他三十一俱乐部的故事。讲了很久,听完之后,米克开始没说什么。他给杯子重新添了酒,然后举起来迎着灯光。

“我还记得坎宁安餐厅,”他说,“他们的牛排很好,而且吧台给的酒分量也足。每次我回想起那些已经消失的店,那些已经消失的人,我就不明白时光是什么,一点也不明白。”

“嗯。”

“沙子穿过沙漏,你手上会暂时抓住一些东西——任何东西——可是又消失了。”他叹了口气。“他们第一次聚会是什么时候?三十年前?”

“三十二年前。”

“那时我二十五岁,还是个蠢货。他们绝对不会邀我加入俱乐部,任何像样的组织都不会邀请我。但是如果他们开口,我会加入这种俱乐部的。”

“我也会。”

“而且聚会绝不缺席,”他说,“站在一起,耐心见证,等着那个带大斧头的人到来。”

“带着什么的人?”

“那是我想象中的死神,”他说,“一个上身赤裸,脸上戴黑面罩,手提大斧头的男人。”

“埃莱娜会说,你上辈子就是死神,而你刚刚描述的,是个刽子手。”

“谁能说她不对呢?”他摇摇那颗大脑袋,“沙子穿过沙漏。埃蒙·多尔蒂,操他妈斯基伯里镇之祸,现在坐在吧台高脚凳上,看着时光从眼前流逝而去。他就戴着他那顶小帽子,喝着他的两品脱啤酒,比高尔韦·罗斯那个凶残的小混蛋活得久,也会此我们所有人活得久。”他又喝了一口威士忌,“一长串的死者。”

“那是什么?”

“哦,那是一个故事。你知道巴尼·奥戴吗?他去过莫里西酒吧。”

“我没在那儿碰到过他,”我说,“不过我以前在第六大道时认识他,他在西三十街一家酒吧当经理,有现场演奏,偶尔他会上台唱首歌。”

“他的歌喉好吗?”

“我觉得不比任何花钱请来的歌手差,我也常在狮头酒吧碰到他,他怎么了?”

“这是一个家伙清醒的时候告诉我的故事,”他说,“好像是巴尼的老母亲住院,他去陪她,老妈妈就告诉巴尼,她已经准备好要死了。她说,我这一生很美好,享尽了人间欢乐,我不希望以后靠仪器维持我的生命,让针管插进我体内。所以亲我一下,巴尼,我的乖儿子,她说,你一直是一个母亲所能梦想最棒的儿子,请大夫拔掉电源,让我走吧。

“所以我们的男主角就亲了她一下,然后去找大夫,坦白把母亲的要求告诉他。那个大夫刚工作没多久,非常年轻,巴尼看得出来他完全没有处理这类事情的经验。他想的是延长生命,而非缩短。他很困扰,巴尼人很好,但他尽可能用威胁的口气,好让那个大夫不要再犹豫。

“‘大夫,’他说,‘别紧张,你要做的事情没那么可怕。大夫,我告诉你一件事,我们奥戴家族的人就是来自一长串的死者。”

外头风很大,雨扑在窗上。我看看外头,有车子经过,灯光映在湿漉漉的人行道上“很棒的故事。”我说。

“自从我听过这个故事,”他说,“这句话就一直忘不掉,我们不都全是来自一长串的死者吗?”

“是啊。”

“你那个俱乐部的故事让我想起这句话。三十一个人,一个接一个走向自己的坟墓,剩下的最后一个就再重新开始一个俱乐部。这一长串的死者,可以上溯到好几世纪。”

“据说可以上溯到巴比伦时代。”

“再上溯到亚当时代,”他说,“上溯到第一条长出双手挣扎上岸的鱼。是哪个混蛋杀了那些俱乐部的人吗?”

“看起来是这样。”

“你知道是谁吗?”

“不知道,”我说,“我查不出来。有可能是他们其中之一,也可能不是,反正我也无从知晓。一开始他们有个人给了我一笔钱,我很努力地去查,可是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有用的事情。现在他们一起出资给了我更多钱,我收下了,可是还是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去赚这笔钱。”

“你会找到他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找。我甚至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一点头绪也没有。”

“只要耐心等待就行了。”

“等待?”

“还剩几个人?十四个?”

“十四个。”

“慢慢等吧,”他说,“到最后只剩一个人的时候,把他抓起来就行了。”

过了一会儿,他说:“华盛顿特区有个纪念碑,是一面墙,上面有所有越战阵亡将士的名字,你看过吗?”

“只看过照片。”

“我曾想,可他妈的我干吗跑去那儿看?我知道那个纪念碑什么样子,也知道丹尼斯的名字。如果我想要的话,可以把丹尼斯的名字刻出来,挂在我自己的墙上。但是有个我无法解释的原因,促使我去看那个纪念碑。

“我乘火车去,下车后从火车站叫了出租车,跟司机说我想去看越战纪念碑。离车站很近。那只是一面墙,你知道,形状很简单。不过你说你看过照片,所以你已经知道它的样子了。

“我看着那面墙,开始看上面的名字。‘一长串的死者’,那真的是一长串的死者。几千个名字没有特别的顺序,其中只有一个名字对你有意义而已,所以我干吗看其他人的名字?又何必想在那么多名字里面找到丹尼斯的呢?

“我不小心听到有个人告诉另外一个人怎么查一个特定名字的位置,所以我就停止看那些名字,去查指南,看他的名字在哪里。我很怕他们会漏掉,但没有,查到了,完全没问题。我在墙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只有名字而已,丹尼斯·巴卢。

“我看着那个名字,”他说,“喉头开始哽咽,觉得胸口发胀,好像挨了一拳似的。他名字的字母在我眼前模糊了,我得眨眨眼才能看清楚,我想我大概掉眼泪了。打从懂事以后,我就没哭过。我教自己挨我爸揍的时候不能哭,这一课我学得很好。我很高兴那天掉了几滴泪,但是从此再也没哭过了,我心底已经没有泪,早都流干化为尘土了。

“但是我没法离开那面操他妈的大纪念碑,我一次又一次看着他的名字,然后又看看排在他前面和后面的名字,然后我一路走下去,看了更多名字。我在那里待了好几个小时,看了几个名字?没法告诉你。而且好几次,我又回去找他的名字,再看一遍。

“我本来打算在华盛顿特区过夜的,好好观光一下。我在白宫对面的一个饭店预订了房间,可是最后却在纪念碑那儿待到太阳下山。然后我走到一家酒吧,进去喝杯酒。接着又去另一家酒吧,再喝一杯,最后我买了一瓶酒,叫出租车回联合车站。

“我乘最近的一班车离开,直到特拉华州的威明顿站,才把那瓶酒打开。我喝了一口,到了纽约时,瓶子已经空了。另外我大概也喝了不少水。在宾州车站,我就叫了出租车直接来店里,安迪·巴克利正在等我,说有个朋友从布朗克斯打电话来,叫我们得去找一个人,曾有人看见他走进岗山路附近的一幢房子里。

“于是安迪开车和我一块儿到岗山路,找到那个家伙,我就空着两手把他揍得半死。”

“告诉我,”他说,“你父亲是什么样子?”

“我不能肯定自己了解他。我还没成年他就过世了。”

“他以前也是警察吗?”

“哦,老天,不是。”

“我还以为你们有家族传统。”

“一点也没有,他做别的行业。”

“他喝酒吗?”

“喝酒是他做过的很多事情之一,”我说,“大部分时间他都替人工作,但有几次他也自己做生意。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开过一家鞋店,就在布朗克斯,那是一幢两层楼的房子,我们就住在鞋店楼上。”

“他在楼下卖鞋子。”

“大部分是儿童鞋。还有工作鞋,那种工地穿的鞋尖镶铁的靴子。那是个小鞋店,人们会一年带小孩来鞋店买一次新鞋,店里有个x光机器,站在上面,就可以测出你的脚骨大小,看你是不是该换新鞋了。”

“难道不能捏捏鞋尖,看脚趾是不是抵得太靠前吗?”

“我想是可以,而且我猜这就是我们现在再也看不到那种机器的原因。不知道那些x光对脚会造成什么影响,当时没人会担心这个,不过当时也没人担心石棉会致癌。”

“如果你活得够长,”他说,“你就会发现地球上每样东西都对你没有好处。那个店后来怎么样了?”

“我猜是倒闭了,或者是他卖给别人了。有一天我们得搬家,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那个店。几年后我回去找,整条街都不见了。要拓宽布朗克斯快速干道的时候,房子都拆掉铺成道路了。”

“你从小在布朗克斯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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