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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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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

“因为这个俱乐部完蛋了。新闻报道就足以毁掉它,你不觉得吗?真是老朽不堪,十四个成人每年聚会一次看看谁还活着,我不认为在吸引了我们新闻界朋友的小小注意力之后,我们还能真诚地共聚一堂。”

他起身去倒饮料,直接在玻璃杯里注入威士忌,回到沙发前先啜了一小口。中国菜让他脑袋清醒,现在他讲话不会含糊不清,也不会表现出任何酒精的影响。

他说:“不可能是我们十四个人的其中之一,这一点我们都同意吗?”

“我没法按你的方式思考,我只能说,不太可能。”

“嗯,我比你有些优势。我认识他们所有人,可是你不是。”一绺灰色的头发垂落在他的前额,他用手把头发往后顺,继续说:“我想俱乐部应该开个会,而且看来我们不能等到明年五月。我去打几个电话,尽量看能找多少人来这里。”

“现在?”

“不,当然不是现在。星期一?不,星期一我还没法联络上其中的一些人。每年这阵子大家都会出外度周末。星期二,就暂定星期二下午吧,如果我有约会也可以改期。你呢?你星期二下午能过来吗?我看看,三点钟怎么样?”

“这里?”

“有何不可?比我办公室更好,空间很大,坐得下十四个人,而且这么短的时间内,能有半数能来就不错了。可是就算只有五六个人来——”

“是的,”我说,“从我的观点来说,也是很有用的。”

“从我们的观点来说也是,”他说,“我们全体都应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如果我们身处危险,如果有人在对我们虎视眈眈,我们当然最好能警觉一点。”

“我可以打个电话吗?看能不能说服我的客户。”

“厨房里有电话。就在墙壁上,你一进去就能看到。还有,马修,你讲完让我跟他谈谈好吗?”

“希尔德布兰德很赞成,”我告诉埃莱娜,“他好像松了口气。”

“所以你还是保住了这个客户。”

“截至几个小时前是这样。”

“你觉得格鲁利奥怎么样?”

“我喜欢他。”我说。

“你没想到。”

“是没有,我去他家时,抱着一般警察的偏见。但是他对我毫不提防。他很聪明,自我就像得克萨斯州那么大,而且他的当事人名单里有太多人应该被处死刑了。”

“可是无论如何你还是喜欢他。”

“嗯,我以为他喝了酒会变得很讨厌,可完全不是。”

“他喝酒让你觉得困扰吗?”

“他自己就问过我了。我告诉他,我最要好的一个朋友也喝他那个牌子的威士忌,而且喝得厉害多了。至于杀人,我说,我那个朋友的名声介于沃伦·麦迪逊和黑死病之间。”

“台词不错,”她说,“不过并没有真正回答问题。”

“你说对了,我没有回答。如果我当时想消耗一些他的藏酒——”

“这样的话当然是你精神上进步多了。”

“——我必须说,他是个醉鬼。我想他也知道。但他控制住了,而且显然他还维持得不错,让他的生活照常进行。他常接大案子,而且都赢了。顺便说一句,我弄清楚一件事情了,以前我老想不透,他的当事人基本都是穷光蛋,这样他靠怎么过日子。”

“结果呢?”

“他靠出书和演讲赚钱。辩护工作几乎纯粹是义务的,但是有很多个人兴趣的成分,因为借着接大案子,可以刺激书的销售量,而且演讲的价码也会抬高。”

“真有意思。”

“可不是吗?我问他有没有什么他不愿意接的客户。他说黑手党分子,白领犯罪,北方华尔街搞内线交易还有储贷协会舞弊的案子。倒不是说这些人是全世界最坏的人,而是和他没缘分。我还问他会不会去帮三k党辩护。”

“他说,如果是典型的南方种族隔离主义者,或者是一些中西部的白人势力那类型的人,可能不会。他还说,那些杀死罗德尼·金1或者扫射非裔美国人的教堂、企图借此挑起种族纷争,因而在洛杉矶被逮捕的光头党,要是替他们辩护,可能会很有意思。我忘了他还说过什么,不过他说会让他们不被剥夺公民权就是了。‘可是’,他说,‘他们可能不会想聘用一个姓格鲁利奥的律师。’我还是没问答你的问题,对吧?不,他喝酒没有困扰我。他没有显得很感伤或很激动。另一方面,我本来计划晚上要去葛洛根开放屋看看米克的,现在我想改到明天或星期六了。”

1一九九二年,四名白人警察因疯狂殴打超速行驶的黑人青年罗德尼·金(rodneyking)而被送上法庭,但是陪审团最终却判定殴打金的警察无罪,判决结果在洛杉矶引起了骚乱,造成五十五人死亡,二千三百人受伤,一万二千人被捕,一千一百多座建筑物被烧毁。

“因为你今天已经闻够了酒味了。”

“对。”

“我没亲眼见过他,”她若有所思地说,“不过我可以有机会的。”

“哦?”

“他是个大恩客,至少曾经是。用那种新左派的词汇来说,他确实是上班女郎的忠诚支持者。你知道他曾经是谁的熟客?康妮·库珀曼。”

“神圣的回忆啊。”

“她说他真是个大好人,很风趣,很好相处,有点怪癖。”

“我还以为应召女郎从不谈论他们的名人顾客呢。”

“是啊,亲爱的。如果你把牙齿放枕头底下,牙仙1就会来,给你一枚两毛五的铜板。”

1toothfairy,美国同名电影中的角色,他杀死小女孩,并带走她们的牙齿。

“我想我宁可留着那颗牙齿。”

“哦,你只是个老头子。”她说,“反正,他喜欢皮革,还喜欢被绑起来。”

“我们试过了。”

“结果你只是起睡觉。”

“因为我在你面前觉得很安全。哎,我相信如果雷蒙德·格鲁利奥是个捆绑之王的话,没想到——”

“更别提金莲蓬头了。”

“金莲蓬头?”

“我告诉过你别说出去,我打赌他曾带女人去‘玛丽莲小屋’。”

“什么?”

“以前是‘地狱之火俱乐部’,”她说,“前几天我们才谈起过,记得吗?‘玛丽莲小屋’是新店名,我猜典故大概是取自拷问室,还有以前的艳星。明天去看米克,这样星期天你就可以带我去了。”

“你真的想去?”

“是啊,有什么不可以?我问过了,每一对的入场费是五十块,没有规定非得做什么不可。而且还有免费的不含酒精饮料。他们只有这种饮料,所以你就不会闻到酒味了。”

“只有鞭子和链子。”

“星期六还排了身体穿孔的展示。你已经五十五岁了,不觉得该是亲眼目睹身体穿孔展示的时候了吗?”

“真不懂我怎么活到这么大岁数还没见过?”

“我想穿那套皮衣,我觉得看起来很热辣。”

“那是一定的。”

“可是有点紧,我发现如果里面什么都不穿,看起来会更棒。”

“这种天气,”我说,“那样穿会很热。”

“哦,那个俱乐部里面可能会有冷气,你不觉得吗?”

“华盛顿街的那种小地下室会有冷气?我可不敢指望。”

“那又怎么样?如果流汗,就让它流吧。”她用舌尖舔舔嘴唇,“你不介意我流点汗,是吧?”

“嗯。”

“我想我还会再试穿一次那套衣服,”她说,“到时候你可以把感受告诉我。”

她拉起我的手,高高兴兴地领着我往卧室走,到了门口,她说:“你有几个留言。tj要你有空呼叫他,不过他没有急事,所以我想可以等到明天早上,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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