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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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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晚上我们两人之中,只要有一个醒来,就会吵醒另一个。我最后一次起来的时候,发现我是独自一个人。惨淡的阳光被浑浊的空气过滤之后,使房间呈现出金色的调子。我下床从床头柜上拿起我的表,时间已经接近中午了。

当我发现她的纸条时,我几乎已经穿好了衣服。纸条夹在梳妆台的镜子与镜框之间,她的字很整齐也相当小。我读道:亲爱的——

孩子们会怎么说呢?昨晚是我往后要过的人生的第一夜,我有很多话要说,但是我的状况却让我无法适切地表达我的思维。

请你打电话给我。打电话给我,拜托。

我读了好几次,然后将它小心地摺好,塞进钱包里。

信箱里只有一张留言。富尔曼在一点半左右打了最后一次电话来,之后他显然放弃睡觉去了。我在大厅里打电话给他,但是对方正在占线。我出去吃了点早餐。从我的窗户望去看起来被污染的空气,在街上却相当干净。也许是我的心情使然,我已经很久没有感觉这么好了。

在我喝完第二杯咖啡之后,从桌旁站起来,又打了个电话给富尔曼,还在占线。我回座位叫了第三杯咖啡,抽了一根昨晚我为黛安娜买的香烟。昨天晚上她抽了三四支,每次她抽,我也跟着抽一支。我抽了半支,把剩下的烟留在桌上,第三次试着打电话给富尔曼,然后付了账,走到阿姆斯特朗去看看他是否在或者去过那里,结果两者皆非。

有些事情在我的意识边缘徘徊,嘀嘀咕咕地向我低诉。我用阿姆斯特朗的公共电话再打电话给他,还是一样的占线声,但是我听起来却觉得与平常的占线声不同。我打给电信局的接线员,告诉她我想知道是否有某个号码正在与他通话,还是电话没挂好。我碰上的这个女孩显然不太会讲英文,所以不确定如何执行我要她做的事。她说要把电话转给她的上司,但是我距离富尔曼的住处不过六个街口,于是我告诉她不必麻烦了。

我向他的住处走的时候,相当平静,但是我到那里时却变得非常忧心。也许在我听到占线信号的时候,他们正逼近此处。为了某些理由我没有按大厅的电铃,我向里看,没看见任何人,然后我便用我的提款卡把门锁打开。

我爬楼梯上到顶楼,途中并没有碰到任何人,整栋大楼安静极了。我到了富尔曼的门口,敲敲门,喊他的名宇,再敲敲门。

没有反应。

我拿出我的卡片,看看它,又看看门,我想到防盗警铃。如果警铃会响,我得在警铃大作之前打开门,我才能离开那里。要警铃不响,除非从门后面打开门锁。精密的破解当然最好,但是有时蛮力也能达到同样效果。

我踢门,只踢了一脚门就开了,因为防盗锁并未被启动。你需要有钥匙才能设定防盗锁,就像你需要有钥匙才能设定警铃,而最后一个离开富尔曼公寓的人不是没有钥匙,就是懒得设定,所以警铃并没有响。这是件好事,但也是我即将得到的消息当中唯一的好事。

坏消息正在里面等着我,但是在警铃没有反应的那一刻,我还不知道那是什么坏消息。在我来到这栋大楼之前我就有种感觉,不过那是直觉,当警铃依然保持沉静时,这种感觉变成了侦探的推论。而现在,我看到了他,这就变成冰冷、严酷的事实。

他死了。他躺在书桌前的地板上,看起来杀手取他性命的时候,他曾经被按俯在书桌上。我不必碰他就知道他已经死了。他左后方的头盖骨被打得稀烂,而房间里则充满了死亡的腐臭味。他的结肠和膀胱已经从体内脱出。

为了猜测他死了多久,我终究还是碰了他。他的肉体是冷的,所以我只知道他起码死了五六个小时。我向来懒得去吸收太多法医学的知识,搜证小组里的人会处理这些事,而且理论上他们应该很在行,即使不及他们装出来的一半。

我走过去关上门,锁已经坏了,地上有个门链的金属片,我找到不锈钢棒,并把它装回去。我不打算停留太久,但是希望我在那里的时候不会被打扰。

电话被拿了下来。房子里没有挣扎的迹象,所以我猜杀手故意拿开电话延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如果杀手这么聪明,那么屋里就不会留下指纹,不过我还是小心地不要加上我自己的,或者涂掉凶手不慎留下的指纹。

他什么时候被杀的?床还没铺过,但是也许他每天都不铺床,独居的男人通常都不铺的。我来找他的时候他铺了床吗?我想了想,但是我发现我无法确定他有或没有。我记得有个干净整齐的印象,因此床可能是铺好的,但是我同时也对这个房间有个舒适的印象,这又足够支持一张没铺好的床的存在。我越想越觉得铺没铺都没什么差别,法医会鉴定出死亡时间,我也不急着想知道我可能从他身上得到的讯息。

于是我坐在床边看着道格拉斯·富尔曼,同时试着回想他的声音和他的模样。

他曾经试图与我联络,一次又一次,而我不愿接他的电话,因为我有一点气恼他对我的隐瞒,因为我当时正跟一个女人在一起,而她用尽了我所有的注意力。对我来说,那是段宛如小说一般的经验,而我连一刻也不愿让它的浓度降低。

如果我接了他的电话呢?嗯,他也许会告诉我一些他此刻再也无法告诉我的事,但是他找我却更像是他只想确认,对于他和波提雅·卡尔的关系,我猜到了些什么。

如果我接了他的电话,他现在会活着吗?

我可以浪费一整天的时间坐在他的床上,问我自己这样的问题。而无论答案是什么,我已经浪费了够多的时间。

我松开门链,把门打开一条缝。走廊是空的,我出了富尔曼的房间走下楼,并且走出那栋大楼,一路没有碰到半个人。

中城北区分局——就是过去的第十八分局——就在距离我的所在之处几个街区的西五十四街上。我从一个叫做第二次机会的酒吧里打电话给警方。店里只有两个喝葡萄酒的客人,而我看起来像是躲在电话间里的第三个酒鬼。电话被接起之后,我给了他们富尔曼的地址,然后告诉他们有个男人在那里被杀了,当值勤警员很有耐性地问我的名字时,我便挂上了听筒。

我赶忙跳上出租车。地铁比较快,所以我搭出租车到刚过了布鲁克林桥的克拉克街地铁站,我必须问清地铁的方向,才知道怎么去皮尔庞特街。

这个街区的房子大部分使用褐石。利昂·曼区住的大楼高十四层,跟附近的建筑比起来非常巨大。管理员是个结实强壮的黑人,三道深深的横线划过他的前额。

“利昂·曼区。”我说。

他摇摇头。我拿出我的笔记本,对了一下他的地址,然后看了看管理员。

“你的地址是对的,”他说。他带着印第安人的口音,从他发的“a”音就很明显地可以听得出来。“问题是,你挑错了日子。”

“他在等我。”

“曼区先生已经不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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