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正式名称是曼哈顿男子拘留所,但是我不认为我曾经听任何人这样称呼它。大家都叫它“墓穴”,我不知道为什么,不过这个名字倒是与褪色、冰冷而且毫无生气的建筑以及里面的“居民”十分相称。
它位于怀特街口的中央街上,靠近警察总局和刑事法庭大楼。每隔一阵子,这里就因为内部骚动出现在报纸和电视新闻上,然后市民们会看到一则报导,揭露里面令人毛骨悚然的状况。许多好人开始签名请愿,有人会任命一个调查委员会,许多政客便因此频开记者会,里头的警卫们便因此要求加薪。几个星期之后,一切烟消云散。
我不认为它的状况比大部分的城市监狱糟。它的自杀率很高,但那部分是因为十八到二十五岁的波多黎各男子在没有特别理由的情况下,在牢房里上吊的倾向造成的结果——除非你认为身为被关在牢里的波多黎各人就是他们自杀的充分理由。同一个年龄层而且处于相同状况的黑人和白人也会自杀,但是波多黎各人的比例较高,而纽约的波多黎各人又比其他城市多。
另一个使比例升高的原因是,即使全美国的波多黎各人都用天花板的灯架上吊,“墓穴”的警卫也不会放弃一点点睡眠。
我睡了几个小时的回笼觉之后,在大约十点半左右抵达“墓穴”,但是却还没有完全清醒。去之前,我草草地吃了点早餐,并且看了《纽约时报》和《新闻报》,不过没有看到什么有关布罗菲尔德或嫁祸于他却惨遭杀身之祸女孩的特别报导。《新闻报》起码还登了这则新闻,当然不是头条,也没有在三版大做特做。如果我相信报纸上写的,波提雅·卡尔就不是被勒死的,某人拿了什么东西重击了她的脑袋,然后用利器刺进了她的心脏。
布罗菲尔德在电话里说,他认为她曾经被勒住脖子。这意味着他可能太过于天真,或者他可能搞错了,要不然就是《新闻报》上都是狗屎。
无论是对是错,《新闻报》上就登了这些,其他都是些背景资料。即便如此,他们还是领先了《纽约时报》——这个全市最晚出版的报纸连一行字也没有登。
他们让我在他的牢房里见他。他穿着窗格子似的西装,海军蓝的底,浅蓝的线条,里面是件订做衬衫。如果你要接受审判就得穿得像个样,不过如果你在“墓穴”服刑,你就应该穿上标准的囚服。但是这不会发生在布罗菲尔德身上,因为如果他被定罪,他将会被送到纽约州北部的星星、丹尼莫拉或阿提卡监狱,谋杀罪不会在“墓穴”服刑。
警卫打开他的牢房铁门,把我和他一起锁在里面。我们一直默视着彼此,直到警卫大概已经远得听不到我们谈话,他才说:“老天,你来了。”
“我说过我会的。”
“对,但是我不知道是否该相信你。当你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被关在牢房里,而你是个囚犯——一件你绝不相信会发生的事,却真的发生之后——他妈的,马修,你就不知道该再相信什么了。”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烟递给我,我摇摇头,他便用那个金色登喜路为自己点燃一支烟,然后在手里掂弄着打火机。“他们让我留着这个,”他说,“我很意外,我没想到他们会让我带打火机或火柴。”
“也许他们信任你。”
“噢,当然。”他指着床,“我很想请你坐椅子,但是他们不给我。欢迎你坐床。当然,这上面非常非常有可能住着小生物。”
“我站着就好。”
“对,我也是。好日子很快就要来了,我今晚就得睡在这张床上。为什么那些混蛋不给我张椅子坐?你知道,他们拿走了我的领带。”
“我相信那是标准程序。”
“一点没错。不过我得了点便宜,你知道。当我走进公寓大门,我就知道我最后会被关进牢里。那时我还不知道任何波提雅的事,我不知道她在里面,不知道她已经死了,什么都不知道。但是我一看到他们,我就知道我会因为她诬赖我的事情被捕,所以当他们问我问题的时候,我就开始脱掉我的西装,脱掉长裤,踢开鞋子。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他们必须让你穿上衣服。如果一开始你就穿好衣服,他们便可以马上把你拉走,但是如果你没有,他们就得让你穿上衣服,他们不能让你穿着内衣就把你拉上街。于是他们便让我穿衣服,而我则选了一套裤子不需要系皮带的西装。”他打开西装上衣给我看。“并且挑了一双便鞋,你看。”他拉起一只脚的裤管,展示一只深蓝色的鞋子,看起来像是蜥蜴皮。“我知道他们会拿走我的皮带和鞋带,所以我选了不需要皮带和鞋带的打扮。”
“但是你打了领带。”
他又给了我一个那老套的微笑,这是我今天早上第一次看见。“我他妈是打了领带。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我要离开这里。你要帮我,马修。事情不是我干的,你要找到办法证明这一点,他们当然不情愿放我出去。当他们放我出去的时候,他们会把我的手表、皮夹还给我,而我会把手表戴在手上,把皮夹放进口袋里。同时他们会把领带还我,我会在镜子面前慢慢地把领带打好。我可能会打它个三四次,直到我打的领带完全让我满意为止。然后我会像个百万富翁似的走出大门迈下石阶,这就是我操他妈的为什么要打领带的原因。”
这番演说也许让他觉得好了一些,如果没有别的事可以提醒他自己是个有身份、有风格的人,这个想法在监狱牢房里倒是挺有用的。他提了提他宽阔的肩膀,声音里带着自怜的嘀咕,我拿出我的笔记本,让他回答了几个问题。答案不算差,但是对于帮他解围没有太大的帮助。
他说,他跟我谈完不久之后,他就出去买了三明治,时间大约是下午六点半。他在园林街的一家熟食店买了一个三明治和几瓶啤酒,然后带着东西回他的公寓,坐下来边听广播边喝啤酒,直到午夜前电话铃声响起。
“我以为是你,”他说,“没有人打过电话到那里找我,那部电话没有登记,所以我就猜是你。”
但是他并不认识电话里的声音。那是一个男性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刻意乔装过。打电话来的人说他可以让波提雅·卡尔改变主意撤诉。对方要布罗菲尔立刻到布鲁克林湾脊区欧云顿大道的一家酒吧去,坐在酒吧里喝啤酒,会有人过来与他联系。
“这是为了把你引出公寓。”我说,“也许他们太天真了,如果你能证明你在酒吧里,而时间上也符合的话——”
“那里根本没有酒吧,马修。”
“啊?”
“我一开始就该想到。但是我以为我可能会错过什么,对不对?如果某人要抓我,而他们已经知道我的公寓在哪里,他们不必如此大费周章,不是吗?所以我搭了地铁到湾脊区,找到了欧云顿大道。布鲁克林你熟吗?”
“不是很熟。”
“我也不熟。我找到欧云顿大道,但是找不到应该在那里的那个酒吧,我就猜到我被耍了。我查了布鲁克林的商用电话簿,它没有列在上面,但是我仍然继续寻找,你知道。最后我终于放弃,掉头回家。这时候我猜我可能为了某件或其他什么事而被算计了,但是我依然想不出原因。当我走进我的公寓时,那里全都是警察,然后我看到波提雅在公寓的角落,身上盖着一张床单。这就是为什么某个狗娘养的要我在湾脊追着我自己的尾巴打转,而且没有酒保可以作证当时我人在那里,因为那里根本没有一个叫做高袋酒廊的酒吧。我在那里看见好几个酒吧,但是我说不出名字,况且那也不能证明什么。”
“也许那些酒吧的某个酒保可以认出你。”
“而且肯定在那段时间?即使如此,还是不能证明什么,马修。我来回都坐地铁,而地铁开得很慢。如果我搭出租车,他们会说我企图制造不在场证明。他妈的,就算以地铁运行的速度,我还是可能在十一点半左右离开公寓前往湾脊之前在我公寓里杀了波提雅。只是,我离开的时候她不在那里,我没有杀她。”
“是谁干的?”
“我不是很清楚。某人想看我因谋杀被关,让我无法揭穿有‘优良传统’的纽约市警局。现在我想问,谁想看着这一切发生?谁有理由想看?”
我看了他一分钟,然后把目光转向一旁,问他谁知道他的公寓地点。
“没人知道。”
“胡说,道格·富尔曼就知道,是他带我去的。我还知道那里的电话号码,因为你告诉过我。富尔曼知道电话号码吗?”
“我想是。对,我很确定他知道。”
“你和道格为什么会变成好朋友?”
“他曾经访问过我一次,为了某本他在写的书,后来我们就成了酒友。为什么问这个?”
“我只是好奇。还有谁知道那间公寓?你老婆?”
“黛安娜?他妈的,不。她知道我常常得在城里过夜,但是我告诉她,我住旅馆里。我不想告诉她这间公寓的事,一个男人告诉老婆他弄了间公寓,这对她只有一个含意。”他又微笑,就像往常一样唐突。“有趣的是,我最初弄这间公寓是为了我想睡觉的时候有个地方可以躺下,可以换换衣服之类的,但是我几乎没有带女人去过,她们通常有她们自己的地方。”
“但是你带几个女人去过。”
“偶尔。譬如在酒吧遇到一个已婚女人什么的,大部分时候她们并不知道我的名字。”
“有谁是你带去过,又知道你的名字的?波提雅·卡尔?”
他犹豫了一下,回了一个很好的答案:“她有自己的地方。”
“但是你也带她去过巴罗街的公寓。”
“只有一两次。但是她不会故意把我拐出去,然后溜进公寓打昏自己,对吧?”
我放弃这条线索。他试着想其他可能知道这间公寓的人,但是什么也没想起来。就他所知,只有富尔曼和我知道他藏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