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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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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开始于两天前,一个凉爽的星期二午后。我的那一天从阿姆斯特朗酒吧开始,当时我正以波本加咖啡作惯常的“平衡动作”——咖啡使一切速度加快,波本酒则使一切速度减慢。当时我正在看《邮报》,而且对于我所阅读的内容十分投入,因此根本没注意到他拉开我对面的椅子坐下。他清了清喉咙,我抬头看他。

他是个有一头黑色鬈发的小个子。他的脸颊凹陷,额头饱满,留着山羊胡,但是上唇的胡子刮得非常干净。透过厚厚的眼镜,他深棕色的眼睛显得大而夸张,却炯炯有神。他说:“在忙,马修?”

“还好。”

“我想跟你谈一下。”

“没问题。”

我认识他,但不是很熟。他叫道格拉斯·富尔曼,是阿姆斯特朗的常客。他喝得不是很多,但是每个星期总会来个四五次,有时候会带一个女伴,有时候就他自己一个人。他通常只叫杯啤酒,就可以谈上好一会儿的运动、政治或任何当天的话题。据我了解,他是个作家,虽然我不记得曾经听他讨论过自己的作品。不过他显然混得不错,因此不需要有别的工作。我问他有什么事。

“我认识的一个家伙想见你,马修。”

“哦?”

“我猜他想雇用你。”

“带他来呀。”

“那不可能。”

“噢?”

他开始要说些什么的时候,特里娜走过来问他要喝什么,所以他便打住。他叫了啤酒,而在特里娜走去拿啤酒、把啤酒送来、又走开的这段时间里,我们就呆呆地坐在那里。

然后他说:“事情有点复杂,他现在不能公开露面,他,呃,躲起来了。”

“他是谁?”

“这是秘密。”我看了他一眼。“呃,好吧。如果你看的是今天的《邮报》,也许你已经看到有关他的事情。无论报纸是不是今天的,你都可能看到他,过去几个星期,所有报纸都登了他的消息。”

“他叫什么名字?”

“杰里·布罗菲尔德。”

“就是那家伙。”

“他现在非常‘抢手,。”富尔曼说,“自从那个英国女孩控告他之后,他就躲起来了,但是他不能躲一辈子。”

“他躲在哪里?”

“他拥有的一间公寓。他要你去那里见他。”

“在哪里?”

“格林威治村。”

我拿起咖啡,仿佛它会告诉我什么似的盯着。“为什么找我?”我说,“他认为我能帮他些什么?我不懂。”

“他要我带你去那里,”富尔曼说,“他会付钱给你,马修。怎么样?”

我们搭出租车沿第九大道下行,然后停在巴罗街靠近贝福大道处,我让富尔曼付了车钱。我们走进一个没有电梯的五楼公寓的前庭,大部分的门铃上面都没有标示牌。这栋建筑可能是工厂撤走后留下来的,要不然就是布罗菲尔德的邻居房客们和他一样都希望匿名。富尔曼按了其中一个没有标示的门铃,先按三次,等一下,又按了一次,最后再按三次。“这是暗号。”他说。“走陆路按一次,走海路按两次。”

“啊?”

一阵辘辘声后,他把门推开。“你往上走,”他说,“三楼d座。”

“你不上来吗?”

“他要单独见你。”

这是个算计我的聪明方法,而我已经上钩,并且正在半路上。富尔曼已经退开,没有其他方法可以知道我会在三楼d座看到什么。不过,我也想不出谁有什么特别好的理由等着伤害我。我爬到一半时,停下来仔细想了想,但是我的好奇心战胜了我想转身回家置身事外的念头。我上到三楼,在d座的门上敲了3—1—3的暗号,门马上就开了。

他看起来就像照片里一样。自从阿布纳·普杰尼恩在他的协助下,对纽约市警局贪污案展开调查后的几个星期以来,他就一直出现在各家报纸上。但是报上的照片无法让你感觉他的高度,他最少有六尺四寸,并且练就了一副宽阔的肩膀和厚实的胸膛。他的肚子有发福的趋势。他现在三十出头,再过十年他可能增加四五十磅,他会需要他的每一寸高度来承担这些重量。

如果他能再活十年的话。

他说:“道格1呢?”

1道格是道格拉斯的昵称。

“他在门口留下我就走了,他说你要单独见我。”

“没错,不过听那个敲门声,我以为是他。”

“我破解了暗号。”

“啊?噢!”他突然咧嘴而笑,这一笑真的让室内明亮起来。笑容让我看见他的牙齿很密,不过他露齿一笑所产生的效果不只如此:由于这个笑容,他的脸庞整个开朗了起来。“你就是马修·斯卡德。”他说,“快进来,马修。这房子不大,但是比牢房好多了。”

“他们能让你坐牢吗?”

“他们可以试。他们正他妈的在试。”

“他们抓住你什么把柄?”

“他们找到一个英国疯婊子,有人已经控制了她。你对事情的发展知道多少?”

“就是我在报纸上看到的那些。”

我对报纸并没有那么注意。我知道他的名字叫做杰里·布罗菲尔德,是个警察,已经任职十二年了。六七年前,他还只是个没星没线的小警员,几年之后,他已经升为三级警探。事发时他就是这个警衔。然而几个星期前,他却把警徽丢进抽屉,开始协助普杰尼恩让纽约市警局难看。

他闩门的时候我就站在那儿打量这个地方。看起来,这里的房东将所有的配备与房子一并出租,所以公寓里没一样东西能透露有关房客个性的任何线索。

“那些报纸,”他说,“嗯,他们很接近事实。他们说波提雅·卡尔是个妓女,嗯,他们说对了。他们说我认识她,这也是真的。”

“他们还说你剥削她。”

“错,他们说‘她说’我在剥削她。”

“你有吗?”

“没有。这里,请坐,马修,不要客气。你要喝点东西吗?”

“好。”

“我有苏格兰威士忌、伏特加和波本,而且我想应该还有一点白兰地。”

“波本好了。”

“加冰?加苏打?”

“纯的就好。”

他倒了酒,纯波本给我,满满的威士忌加苏打给他自己。我坐在一个有穗饰的绿色长沙发上,他则坐进与长沙发配套的单人沙发。我喝了一口波本,他从西装上方的口袋拿出一包云斯顿香烟,递给我一支,我对他摇摇头,他便为自己点了一支。他用的是登喜路的打火机,不是镀金就是纯金的。西装看起来像是订做品,而他胸前口袋上绣了漂亮的姓名缩写字母的衬衫绝对也是量身特制的。

我们边喝边打量着对方。他有一张大而带着方下巴的脸,蓝色的眼睛上方有着浓浓的眉毛,其中一道眉毛被一个旧伤疤一分为二。他灰黑色的头发很短,因而显得非常时髦。他的长相看起来开朗诚实,但是在看了一会儿之后,我判断他是装的,他知道如何利用长相的优点。

他看着扬起的青烟,好像那些烟有话对他说似的。他说:“那些报纸上的报导让我看起来很坏,是不是?聪明的臭警察密告整个警局,然后他的功绩又因为一个可怜的小妓女而一笔勾销。对了,你在警界待过,多少年?”

“差不多十五年。”

“那你该了解那些报纸。媒体不必核对每件事,他们的工作是卖报纸。”

“所以呢?”

“所以读了报的你必须去除某些有关我的印象。从报纸上看来,我要不是个被特别检察处制服的坏蛋,要不就是个神经病。”

“哪一个是对的?”

他闪过一丝笑容。“都不是。老天,我在警界呆了快十三个年头。我不是昨天才知道有些家伙可能偶尔会拿钱。但从来没人抓到我有任何过失。他们在普杰尼恩办公室外面到处否认,他们说从头到尾我都是自愿合作的,他们没有要求,是我自己跑去的,自始至终。听着,马修,他们是人不是神,如果是他们想办法让我站到他们那一边,他们应该会拿这件事来自夸,而不是否认。但是他们却不断说是我走进检察处,然后把一切事情摊出来的。”

“所以呢?”

“所以贪污是事实,就这样。”

他以为我是神父吗?我不在乎他是神经病还是坏蛋,还是两者都是,还是两者都不是。我不想听他的告白。他让人把我带来,大概只有一个目的,然而他现在却向我辩解他自己。

“你说他们没抓到你的任何把柄。”

“这个波提雅·卡尔,她说我剥削她,每个星期向她索取一百美元,不然就打她。”

“但是这不是事实,对吧?”

“对,不是。”

“那她就无法证明。”

“对,她不能证明这些狗屎蛋。”

“那还有什么问题?”

“她还说我上她。”

“哦。”

“对,我不知道她能不能证明这部分,但是,去她妈的,这是真的。你知道,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我本来就不是圣人。现在所有的报纸都报导了这件事,还有那鬼扯的勒索,突然之间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了。我的婚姻开始有点动摇,只要我老婆的朋友或家人读到我怎么跟这个英国婊子来往的故事,我老婆就会走人。你结婚了吗,马修?”

“曾经。”

“离婚了?有小孩吗?”

“两个儿子。”

“我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他喝了一口酒,将烟灰弹进烟灰缸。“我不知道,也许你喜欢离婚后的生活,我可不要。这桩勒索案子,真把我给搞惨了,我害怕离开这个操他妈的公寓。”

“这地方是谁的?我一直以为富尔曼住在我附近。”

“他住在西五十几街,你家在那附近吗?”我点点头。“嗯,这个地方是我的,马修,我刚买下一年多一点。我有个房子在城外的富理森丘,我想如果我在城里需要有个地方的话,这里会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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