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儿子为他复仇,”米克说,“这完全不是帕迪·法雷利这种人所应得的。”
“看来这个儿子在他年轻的生命时光里也并未让自己身上覆盖着荣光。”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好吧,再说一遍他妈叫什么名字。”
“伊丽莎白·道林。”
“这些年来我认得一大堆姓道林的,但想不起有叫伊丽莎白的。”
“布朗克斯那位女士叫她贝蒂·安,小孩出生时她住在那里,之前可能也是,或那附近。”
“我很好奇帕迪是怎么搭上她的,可能是某个舞会吧,这是典型结交爱尔兰女孩的方式,周六晚上的舞会。”他眼里闪一抹光亮,“我不认识她,我也不相信她认识我,但她一定知道我这个人,而且知道是我把帕迪从她和他两个人的生命中给弄走的,如果这头母牛还有点脑子的话,她应该为我赐给她的恩惠而合掌感谢上帝,但她却把帕迪说成英雄,把我说成恶魔,然后养大小孩来杀我。”
“我想杀人一直是他的嗜好,”我说,“他毫无理由地杀了便利商店里那些人,这只能归结为一种狂热,杀那些人可得花点时间,这在相当程度上提高了他被抓的几率。他杀这些人,只因为他好杀成性。”
“杀肯尼和麦卡特尼也是这样。”
“同样的还有他监狱里结交的那个越南佬在你酒吧里开枪扫射,以及他另一名狱中好友这样扔炸弹。月亮的真名是弗吉尔·加夫特,因两桩杀人重罪被通缉,他之所以被送进阿提加正是因为这个。”
“从监狱里真可以学到不少东西。”
“人人都是,”我说,“某些人学到如何在法律之下生活,其他人则学到违反法律好处多多。”
“我相信,警方已经知道在中餐馆开枪的就是奇尔顿·珀维斯,”我说,“他们的途径跟我差不多,传闻满街都是,最后一个有警徽的人从他的某个线民那里得到了消息。还有我相信他们也去找了珀维斯,发现了他横尸在塔普斯科特街自己的房间里,除非谁先一步发现他的尸体,警方在太平间找到他。”
“这是他们找上你的原因?”
“正是,”我说,“如果说他们还不知道珀维斯就是凶手,那他的死只是普通一件杀人案而已,黑人之间的,与毒品有关的,两个人相互开枪,活着的溜走了等等。但现在他们找到一个有杀珀维斯动机的人。”
“就是你吧。”
“他们还发现了一道血迹,”我说,“因此推论是我和珀维斯相互开枪,我逃离了现场。我敢打赌他们一定彻查过医院。我还敢打赌威斯特出示他那张搜查证时,一定以为我就躺在床上束手就擒。这一招不成,他转而希望找出那把点三八,能符合他们从珀维斯身上挖出来的弹头。”
“他们真的查到你会怎么样?”
“现在我还没工夫担心这些,有趣的是,现场那些血迹反倒有可能让我脱罪,因为我和珀维斯相互开枪时,我身上连皮都没有擦破,他们更不可能从tj的血里找到与我相配的dna。当然,如果他们比对血液的对象是tj,呃,那又另当别论了。他们是有可能想到这个,但我还是认为不至于。”
“我想我们是在开往布朗克斯。”
“你这一身侦探技艺似乎也有不灵的时候,”他说,“我们都快到了。”
“到底是去哪里?”
“佩里街。”
“汤姆家。”
他点头,“你还记得我们让他在这里下车吧,葛洛根出了伤脑筋的事情之后。”
这里所谓伤脑筋的事情,完全是爱尔兰式的。在美国,伤脑筋是小孩子学代数时发生的事,但在爱尔兰,那就比较戏剧性了。
我说:“是因为你打电话找不到他?”
“他是关在老太太家足不出户的人,有间房间和厨房就够了,晚上还可以到客厅看电视,吃饭也在那里,早餐和晚餐,如果他吃了的话。”
“所以呢?”
“电话是房东老太太的,”他说,“她总是待在家里接电话,但今天我每一次打都没人接。”
“她会不会外出?”
“从不,她有关节炎,而且非常严重,因此她哪儿也不去。”
“如果她想到市场买点东西呢?”
“她打电话给街角小店,他们会送过来,或者汤姆替她跑腿。”
“那总得有个原因吧。”
“我担心有,”他说,“而且我担心我知道原因是什么。”
我没作声,他在一处红灯前停车,看看左右两边,发动车子闯了过去。我努力不去想象,如果不巧被警察拦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他说:“我有个预感。”
“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