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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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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有个声音说,“我想应该就是你。坐下来谈吧,马修,你脸白得跟鬼似的,你是不是真的见到鬼啦?”

这声音我听过,但一时之间就是想不起来是谁。我转过身,仍不住地喘气。我认识这个人。他缩在屋里阴影的一角,坐在一张会让他陷下去的沙发上。他穿了一件短袖衬衫,第一个扣子没扣,领带也松在一边,西装外套更是随手扔在椅把上。

“杰克·迪博尔德。”我说。

“还是老样子。”他说,“你好吗,马修?我要跟你说,你是全世界最差劲的入室抢匪,你在楼上的脚步沉重得像匹马。”

“你是不是怕我在这里查到什么,杰克?”

他轻笑了两声,“那你要我怎么办?这附近有个人打电话给我,说屋里的灯亮了,诸如此类的。反正我没事,这个案子又是我在查,我就过来看看。我想是你,局里有个人前两天打电话给我,说你正在为汤米那个混蛋干活。”

“诺伊曼打电话给你了?你现在在布鲁克林刑事组?”

“他妈的,我探长都差不多升了两年了。”

“恭喜你。”

“谢了。我过来看看,但不能百分之百确定是你,而且我也不想踩在那道会咯吱作响的楼梯上。所以,我想就让穆罕默德来找那座山吧。我不是故意吓你的。”

“你哪里吓得着我?”

“是吗?我没骗你,刚才你在我面前的时候,表情跟脸色都有点奇怪。你刚才到底在找什么?”

“刚才?我想知道他到底把酒放在哪里。”

“哦,那你现在不用伤脑筋了,去找两个杯子就成了,那边不就有两瓶酒吗?”

餐厅的餐架上端端正正摆了两个玻璃酒瓶,上面还用小小的银牌标示出是苏格兰威士忌和麦酒,不过要用钥匙才能把玻璃柜打开。旁边有个矮柜子,被绒布盖住,玻璃杯放在右边,左边是两百毫升瓶装野火鸡威士忌和利口酒。不过,我又找到第五瓶酒跟两个酒杯。我举起酒瓶向迪博尔德扬了扬,他点点头,我便倒了两杯。

他是个大块头,比我年长两岁。跟上次见到他的那个时候比起来,他的头发又掉了不少,不过体重却没有减轻。他盯着杯子看了会儿,接着向我一举,抿了一口。

“好酒。”他说。

“是不坏。”

“你到底在这里干吗,马修?找线索吗?”他故意把“线索”这个词拖得特别长。

我摇了摇头,“只是想感受一下。”

“妈的,我才不在乎你是不是像圣诞老人一样从烟囱爬进来的,我只想知道你到底要帮他干吗?”

“洗刷冤屈。”

“洗刷冤屈?那王八蛋的事还不够清楚吗?我们能安什么罪名在他身上?”

“你觉得人是他杀的?”

他意味深长地瞧了我一眼。“如果你所谓的‘杀’是他亲手用刀刺进去的,我倒不认为是他干的。”他说,“我很愿意相信是他干的,但是他的不在场证明很有力。他那时候刚好在公开场合出没,有几百万人见到他,他有一大堆信用卡的签单,天哪。”他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我想这事是他设计的。”

“雇那两人杀她?”

“大致如此。”

“那两个不会是什么职业杀手,对吧?”

“那两个人顶多是个屁。克鲁兹、赫雷拉不过是日落公园附近帮派里的小混混。卢霸兹才是专家。”

“你觉得是他找到那两个人的?”

他走过来,从我手上接过瓶子,往他手中的杯子倒上半杯。“他设计害他们的。”他说。

“怎么弄的?”

他摇摇头,对这个问题很不耐烦。“我真希望我是第一个审他们的人。”他说,“局里面的人在不知道他们干了什么、赃物从哪里来之前,就已经把它当作抢劫案在办了。等我察觉不对的时候,案子已经到检察官手里了。”

“那又怎么样?”

“时机一错过,他们就开始撒赖了。‘这些东西是我在街上买的。’你知道他们这套伎俩。”

“那当然。”

“他们连屋里死了个人都不知道,真是一坨狗屎。他们先把故事编好,再根据电视或报纸上的新闻修正,或是绝口不提。所以最后的版本就变成:他们两个在里面搬东西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有个女人死掉了,因为他们根本没上二楼。这倒奇怪了,因为他们的指纹在卧室的镜子、梳妆台上跟其他几个地方都找得到。”

“你说你在二楼卧室找到他们指纹?”

“也许我不该告诉你,不过我也看不出来这有什么差别。没错,我们是找到了指纹。”

“谁的?赫雷拉还是克鲁兹的?”

“问这干吗?”

“因为我觉得是克鲁兹杀的。”

“为什么是他?”

“他的记录,他有藏枪械的记录。”

“弹簧刀。不过他不是用这种刀对付那个女人的。”

“哦。”

“杀死那个女人的凶器是一把六英寸长、两英寸半宽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不过好像是厨房里的刀。”

“听起来你也不确定是哪把刀。”

“没错,她厨房里什么刀都有,刀具有好几套。如果你在家里住了二十年,你大概也会有一大堆刀。蒂勒里也说不上来到底少了哪一把。化验室的人把刀全部拿去化验,在上面却找不到血迹。”

“那你认为——”

“其中有一个人从厨房拿了一把刀,上楼杀了她,然后不知道把它扔到哪个下水道、河里或什么地方去了。”

“刀是从厨房里拿出来的?”

“当然也可能是他们带来的。克鲁兹随身带了一把弹簧刀,但是也许他不想用自己的刀杀人。”

“你暗示他有预谋?”

“要不然你还能怎么想?”

“我是觉得这是入室抢劫案,他们根本不知道她在这里。”

“对啊,你当然是这么想,因为这么想比较简单,可以帮汤米撇清。他上楼的时候还带了把刀,为什么?”

“以防万一有人在上面。”

“他们为什么要上楼?”

“他们在找钱啊,有的人习惯把现金放卧室里。他打开门,发现她在里面,她吓了一跳,他也吓了一跳——”

“然后他就杀了她?”

“说得通吧?”

“狗屁。不过,我得承认你说得有几分道理,马修,”他把酒杯放回桌上,“只要再整他们一次,我保证他们会全部乖乖招了。”

“他已经说了不少。”

“我知道。你也知道该怎么教新人吧?如果只是照本宣科,那是生手,老手知道在关键处加点料。‘你有权保持沉默,不过我现在要你把实话一五一十招出来。’只要再把他们前言不搭后语的地方戳穿,他们就会承认是蒂勒里授意他们杀人。”

“那不等于要他们承认杀人?”

“我知道。他们在每一次审讯里都比上次多承认一点,但只要他们的法律顾问到场,我们和谐的谈话就算完了。”

“你为什么认定蒂勒里在幕后唆使?就因为他在外面乱搞?”

“这年头有几个人不在外面乱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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