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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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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常见到歹徒用手帕当面具的吗?没有,说真的,你认得出他们。要不你多跟以前的同事、老朋友联络联络,说不定也能打听点消息出来。你以前总有线民吧?”

“线民?”我说,“每个警察都养线民,没他们你什么也干不了。可是,我……”

“先别想要怎么找他们。”他说,“先想想万一你撞到他们,你打算怎么办。好吗?”

“可是……”

“只要找到他们,你就能赚一万块。”

“我对那两个人一无所知。”

“好,就算是你不知道他们是混蛋,还是教堂唱圣诗的好孩子,那又有什么差别?抓到他们就能赚到你的血汗钱,是吧?这两个混小子被莫里西兄弟捉到后是不是只有死路一条?”

“难道你以为蒂姆·帕特会让他们到教堂去忏悔?”

“我知道,这两个人会吃不了兜着走。你到底干不干?”

我摇了摇头。“不知道。”我说,“要看那两个人是谁,还有我到底有多缺钱。”

“这么看来,你是不会做了?”

“我确定我不会做。”

“你确定个屁。”他把烟灰弹掉,“你不干,自然有人干。”

“其实不用一万块也有人愿意动手杀人。”

“要是我,我就干。”

“那天晚上在酒里吧,有几个警察。”我说,“你猜他们知不知道赏金的事?”

“不知道。”

“就算警察知道抢匪是谁,在哪里,他们也升不了官。因为没有人报案,没人出面指认,什么都没有,所以大家就当作没这回事了。但是,如果他能把那两个混蛋交给蒂姆·帕特,他差不多就能赚进他半年的薪水了。”

“可是他这不就是煽动犯罪和协助谋杀?”

“我不是说每个人都会做这种事情。但是,你告诉自己,他们可能是杀过人的混蛋,就算他们现在还没杀人,他们迟早还是会杀人。更何况,莫里西兄弟也不见得会杀他们,说不定只把他们的骨头打断两根,或是在身上留下点标记,想办法把钱拿回来也就算了。你完全可以这么想。”

“你信吗?”

“大部分人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事情。”

“没错。”他说,“这点倒没有什么好争的。”

你的脑了决定的事情,你的身体不见得听使唤,它说不定另有主张。我真的不想管蒂姆·帕特的事情,但是,我却像只狗一样,老在可疑的地方嗅来嗅去。就在我跟基普说我对这事一点兴趣也没有的那天晚上,我就跑到一个叫普根酒吧的地方,坐在后面的桌子上,给一个叫丹尼男孩的黑人小子点了一杯酒。丹尼男孩是个白化症患者,很好相处,也是个消息很灵通的探子。他知道很多事,知道很多人落脚的地方。

他当然知道发生在莫里西酒吧的抢劫案,也听到多寡不一的损失金额,不过,根据他的估计,合理的金额约在五万到十万之间。

“不管是谁抢的,”他说,“反正没把钱花在酒吧里。马修,我觉得这是一桩爱尔兰恩怨,不是地方犯罪案件。虽然莫里西那个地方在西方帮的势力范围,但是这件事不像他们干的。”

西方帮是一个松散的流氓组织,里面有很多杀手和心狠手辣的家伙,大都是爱尔兰人,他们在世纪初就在这个区域横行。也许还要再早一点。

“我不知道,”我说,“有这么大一笔钱……”

“如果那两人是西方帮的,如果就住附近,我保证八个小时之内所有秘密都不再是秘密。大街上每个人都会知道这件事。”

“这话有理。”

“我觉得这是件爱尔兰人的家务事,也是有道理的。事发时你在场,对不对?他们蒙的是红色的面巾?”

“红色的手帕。”

“可惜,如果他们蒙的是绿色或橙色手帕,倒可能有点政治意味。我也听说莫里西兄弟提供了一大笔赏金。你就是为这个来的吧?”

“哦,不是。”我说,“绝对不是。”

“你难道不想把事情的真相追査出来?”

“一点也不想。”我说。

星期五下午,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酒,跟邻桌两个护士聊了起来。她们说,她们有两张外百老汇演出的戏票。多洛雷丝不能去,但弗兰想去,可她又不想一个人去,更何况她有两张票。

巧的是那出戏正是莫里西酒吧楼下的那个剧团演的。这事跟莫里西酒吧劫案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那个前卫剧团喜欢在三更半夜搞这种把戏。我刚开始还没想到,等我回过神来,这才开始怀疑:我到底在这里干嘛?我坐在简陋的折叠木椅上,看着贝汉的剧作:一个被关在都柏林监狱里的囚犯跟他生活的点点滴滴。我越看越不知道我挤在观众堆里做什么。

散场之后,弗兰跟我,还有两个剧团演员,信步走到小猫小姐那里小酌两杯。其中有一个个子瘦小、红头发、眼珠大而绿的演员叫玛丽·玛格丽特。她是弗兰的朋友,所以,弗兰才这么想来。弗兰有她的理由,那我呢?我来凑什么热闹?

酒桌上,大家还是一直谈莫里西酒吧的那件抢劫案。话题不是我挑起的,在讨论过程中,我没多说什么。可是,我也脱不了身,因为弗兰说我以前是警察,所以大家就拼命问我这个行家有什么看法。我心不在焉地敷衍他们两句,不想告诉他们我当时也在场。

斯基普也在那里。由于那天是星期五晚上,客人很多,除了打招呼之外,我没多跟他说话。酒吧里吵得要命,可是一到周末,大家好像都想上那里去,就连我也不例外。

弗兰住在哥伦布和阿姆斯特丹之间的六十八街上。我送她回家,到了家门口,她跟我说:“马修,真的谢谢你陪我。这部戏还不错,是不是?”

“还不错。”

“我觉得玛丽·玛格丽特演得很好。马修,非常非常抱歉,我不能请你上去坐了。我很累,而且我明天还得早起。”

“没关系。”我说,“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想到我明天有事得做。”

“你要去做侦探吗?”

我摇了摇头,“我要去做个父亲。”

第二天早上,安妮塔把孩子放在长岛车站,我带他们到棒球场看了一场球,大都会队败给了太空人队。孩子们在那年八月要去参加为期四个月的夏令营。一提到这个,他们就兴奋不已。我们在球场里大吃热狗、花生跟爆米花。他们喝可乐,我喝了两杯啤酒。那天刚好是职业棒球的促销日,孩子们拿到的是免费的帽子还是三角旗,我记不清了。

然后,我带他们回到城里,看了一场电影。看完电影,我们到百老汇吃了两块比萨,之后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到我住的旅馆。我在我的房间下面给他们租了一间套房。在他们上床之后,我才回了房间。一个小时之后,我到他们的房间去,发现他们都睡得很沉。我帮他们关好门,便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我在那里大概待了一个小时,然后回旅馆。我先到孩子们的房间看看,然后上楼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有松饼、培根和香肠。我带他们到位于华盛顿海茨的美国印地安人博物馆。在纽约有好多不同的博物馆,如果你离开了你妻子,你大概有时间一一发掘个中奥妙。置身华盛顿海茨让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几年前,值勤完毕的我,在这附近喝酒,恰巧碰到几个地痞在抢劫酒吧,在夺门而出的同时,还把酒保打死了。

我尾随他们上街。华盛顿海茨高高低低起伏不平。就在那两个家伙跑下坡的时候,我开枪了,两个人都中弹倒地,但是不规则弹跳的流弹,却把路旁一个名叫埃斯特利塔·里韦拉的小孩给打死了。

这种事是常有的。反正只要你误伤了某个人,警察局就会给你办个听证会。结果他们证明我行为并没有失当之处。

我不知道这个案子跟我离职有什么关系,我只知道在这件事发生后不久,我就离开警察局了。无论如何,那个孩子是死在我手上。自此之后,我性情大变,以往平静安适的生活,现在对我来说,完全格格不入。我想这孩子的死,让我发现我早就该调整我的生活方式了。不过,我还是没法确切地说,什么是因,什么是果。

我们乘地铁到宾州车站。我跟孩子们说,跟他们在一起让我觉得很愉快,他们说,他们也很高兴。我送他们上车,打个电话给他们的妈妈,告诉她车什么时候会到。她说,她会接孩子,接着又吞吞吐吐问我,可不可以早一点把钱寄给她。没问题,我向她保证。

挂上电话,我不禁想到蒂姆·帕特悬赏的一万块。我摇了摇头,觉得这个想法有点可笑。

那天晚上,我焦躁不安,于是开始我的酒吧之旅,每个酒吧喝一杯。我搭车到西四街,从迈克尔贝尔酒吧开始,一路往西。我到吉米的一天、五十五、狮子头、乔治·赫兹、比斯乔角等等地方,各喝一杯。我告诉我自己,我真的要好好喝几杯,把我跟孩子们相处时的正经样子卸下来,把我在华盛顿海茨不愉快的往事甩在脑后。

但是,有件事我想明白了。我其实已经开始着手调查这件乌七八糟的劫案子,而我为的只是莫里西悬赏的那一万块。

我还跑到一家同性恋酒吧。店老板叫肯尼。他几乎是无微不至地在招呼那些穿李维斯牛仔裤跟小背心的人。肯尼很苗条,一头枯黄金发。尽管他脸上有不少皱纹,但是猛一看,你还以为他只有二十八岁,其实,他在这星球上起码活了两倍时间。

“马修。”他叫道,“来我们这里可以放轻松了。把那些法律跟规矩丢到大街上去吧。”当然他不知道莫里西酒吧劫案的事情。坦白说,他根本就不知道莫里西这家酒吧。在他们这个圈子里,想在营业时间外找到非法的酒吧,根本用不着跑那么远。但是,谁也没有把握那两个家伙究竟是不是同性恋,如果他们没在别的酒吧狂嫖滥饮,说不定他们会在克里斯托弗街附近的同性恋酒吧一掷千金。反正干我们这行的,就是到处走走看看,听听风声,放出话去,等着看能得到什么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要做这行?为什么要浪费我的时间呢?

我真的不知道如果把过去甩在脑后,一切从头开始,或是换种工作,离开这乌烟瘴气的地方,究竟会怎么样。我知道转行并不容易,只是你一旦在心里有这个念头,就会用不同的角度看周围的环境,运气到了,你自然就会有改变。也许你的运气不坏,也许很坏。

就在这个当口,有些事情转移了我对蒂姆·帕特·莫里西的注意力,就连赏金的事我都快忘了。

汤米·蒂勒里的妻子被人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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