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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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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亊了。

那是一九七五年的夏天。总的来看,那一年实在乏善可陈,好像什么重要的事情都没发生。尼克松辞职是前一年的事,两党大会、奥林匹克运动会、美国建国两百年,又是下一年的事。

入主白宫的是福特。他当总统虽然有些人不服,却也太平无事。一个叫阿贝·比姆的人入主瑰西园纽约市市长官邸。我看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当上了纽约市市长,不过这有什么,格里·福特还不相信自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呢。

面对纽约市的财政危机,福特摆出一副撒手不管的态势。《新闻报》的标题是:“福特进城:死定了!”

我记得这标题,但我却忘记刊登的时间是在夏天之前、之中、还是之后。反正,我看过那个标题。我很少错过《新闻报》,每天清晨我晃晃悠悠回到旅馆时,或是在吃完早餐之后,都不会忘记买上一份。我也看《纽约时报》,如果有我想看的新闻,我还会多买一份《邮报》。我不太注意国际新闻或是政治这类的东西,只看体育或地方犯罪新闻,不过,我对这世上所发生的事情也略知一二。只是,非常好笑,这些世界大事跟过眼云烟差不了多少。

我还记得什么?嗯,就在莫里西兄弟被抢的三个月之后,辛辛那提红人队与波士顿红袜队之间进行了七战四胜的棒球大赛。我记得菲斯克在第六场比赛的全垒打,也记得皮特·罗斯奋战九局,好像人类的命运就寄托在他打的每一球上。纽约两支球队都没有打进季后赛,我知道的也就这些。我还记得到球场看过几场比赛。我带着儿子们去看棒球,有时也跟朋友一起去。我记得跟比利·基根去看扬基队和不知道哪一队比赛,谁知道有个白痴从看台上把垃圾扔到球场里,球赛因此被取消。

雷吉·杰克逊那年在扬基队吗?七三年的时候,我记得他是在奥克兰。那年的世界大赛,大都会队一败涂地。但他是什么时候被扬基队买去的?

还有什么?拳击?

阿里那年夏天打比赛吗?我看过阿里打过一场,也亲眼见到他下颌受伤,而且在胜负未决的时候离开,不过,那起码是一年以前的事情了,是不是?之后,我又在很近的地方见过阿里一次。厄尼·谢佛斯跟吉米·埃利斯也打过一场。结果谢佛斯在第一回合就把埃利斯撂倒了。直到现在,我还清清楚楚记得埃利斯太太脸上的神情。她就坐我身后两排的地方,但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反正我确定不是在一九七五年。那年夏天我一定看了非常多的拳击赛,多到连谁打谁都弄不清楚。

说这些细节跟故事有关吗?其实也不见得。如果真的有关,那我得上图书馆査査那一年的《时报索引》或是《世界年鉴》。幸好,我该记得的事,都没忘。

斯基普·德沃跟汤米·蒂勒里。一九七五年夏天,我似乎只记得这两张脸。和这两人,我厮混完那个漫长的季节。

他们是我的朋友吗?

也算是。不过,得加点解释。他们是酒吧朋友。除了在陌生人痛饮各种酒类的场合之外,我绝少见到他们——坦白说,那时我很少见到任何人。我当然还是每天都醉醺醺的,不过,那个时候,我达到了酒帮助我超过酒伤害我的绝高境界。

几年前,我的世界好像随着我的意志越缩越小,最后只剩下哥伦布圆环附近那几个街区。我终于挥别十几年的婚姻生活跟两个孩子,从长岛搬到位于第八、第九大道间西五十七街上的旅馆。差不多同时,我也离开了纽约市警察局。在局里的那几年,我力求表现。离职之后,我靠替人排纷解难混口饭吃,还有能力偶尔寄张支票到长岛。我不是私人侦探——私人侦探要申请执照,要填报告,还要缴税。我帮朋友的忙,他们给我钱作为回报。我赚的钱一直够我付房租,够我喝酒,也够我寄给安妮塔跟孩子们。

我说了,我的世界好像越缩越小,小到只限于我睡觉的房间跟我清醒时厮混的酒吧。我常到莫里西酒吧,但那也不是我唯一会去的地方。我通常会混到酒吧关门,直到半夜一两点才上床睡觉。我其实很少在非法超时营业的酒吧里喝到天亮。

我常去小猫小姐——斯基普·德沃开的酒吧。就在我旅馆那条街上,还有波莉酒吧,这家酒吧格调不高,贴着颜色俗丽不堪的壁纸,十点或十点半之后,酒客会逐渐散去。还有一家叫麦加文的。那是一家以土褐色为主色系的酒吧,天花板上是一个个连灯罩都没有的灯泡,店里的顾客个个沉默得出奇。有时,我早上心情不好,便会冲进去痛饮数杯。酒保倒酒的时候,手常微微颤抖。

这条街上还有两家紧挨着的法国餐厅。其中一家生意不大好,里面顶多坐四分之一的客人。我曾经带过几个女朋友到那里吃饭。有一次,我还独自上那儿去,在吧台前喝了两杯。隔壁的那家有点名气了,生意也比较好,不过,我偏偏不去。

第十大道上有个地方叫斯莱特餐厅。许多中城的警察喜欢那家店,如果我想跟闲杂人等混在一起,就会上那里去。店里的牛排做得不错,环境布置也还舒服。百老汇跟十六街之间,有一家马丁酒吧,专门供应廉价酒类,也有腌牛肉、烤火腿之类的东西可以果腹。吧台上放了一台大彩电,如果想看棒球,上那里倒不错。

林肯中心的对街,有家店叫欧尼尔巴龙——这个名字有点典故。这家店开得很早,当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酒吧取名叫沙龙,店主人不知如何是好,索性改动字头,还说见鬼去吧。我曾经在下午去过一次,但它到了晚上才够时髦、够热闹。在第九大道跟五十七街的交叉口,有一家叫安塔里斯与斯皮罗的希腊酒店。这家店并不怎么合我的口味,但我常见那些留着希腊大胡子的人,在里面喝一种加水的希腊酒。我每天晚上回家的时候都会经过那里,有时也会进去喝两杯。

第八大道跟五十七街的交叉口,有一个二十四小时的报摊。如果我没见到那个拖着购物袋、在四零零熟食店前叫卖报纸的妇人的话,我通常在那里买报纸。那个妇人用两毛五的价钱从报摊批发报纸,不过,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好像只有《新闻报》是两毛一份,其他的报纸都要两毛五。她用相同的价钱卖报纸,生活之艰难可想而知。有时,我给她一块钱,叫她不用找了。直到好几年后,她在街头被人用利刃刺死,我才知道她叫玛丽·艾丽斯·雷德菲尔德。

有一家咖啡店叫火焰,还有一家店叫四零零熟食店。附近有几家还算可以的比萨摊子,还有几家卖奶酪牛排的餐厅,保证你绝不想再去第二次。

有一家意大利面店叫罗夫,还有几家中国餐厅。此外,还有一家斯基普·德沃疯狂喜爱的泰国餐厅。至于那家叫乔依·法雷尔的酒吧兼餐厅,位置在五十八街,不过,在去年冬天之后就不开了。还有一家在……他妈的,反正这附近有很多地方可以找得到酒。

我最常去的是阿姆斯特朗。

天哪,我就住在那里。我是有个房间可以睡觉,也有别的酒吧和地方可去,但是吉米·阿姆斯特朗的店对我来说,就跟家一样。和我有点交情的人都知道上那里去找我,有的时候,他们会先打电话到阿姆斯特朗,找不到我,才会再打到旅馆来。阿姆斯特朗酒吧在十一点左右开门,一个名叫丹尼斯的菲律宾小伙子值班。比利·基根在七点左右会来接手,然后再开到两点、三点或四点,这得看他心情如何以及客人的多寡1。

1这是周末之外的规矩。如果是周末,店里的酒保多得要命,轮番上阵,让你分不出谁是谁。

女招待更是来来去去。她们也许找到了一个表演工作,也许是跟男朋友分手,也许是找到了新男朋友,也许是搬到洛杉矶去,也许回乡下去,也许跟多米尼加的厨子打了一架,也许偷了东西被辞退,也许因为怀孕。反正,最后她们都不做了。吉米那年夏天好像不常到店里去。我想他那时候是想在北卡罗来纳买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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