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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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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点多,我下车来,谨慎小心地慢慢往拳击场走去。回来后,扭开昏暗的小灯,取出笔记本,用剩下一点时间草草地画张路线图。

十点钟,我从另一条路线开回城里,租车公司的小伙计说他得算我全天的租金,“你干脆开回去,明天下午再来还车,反正一毛钱也不用多付。”

我告诉他已经用不到了。车库位于五十七和五十八街之间的第十一大道上,我往东走了一条街,然后右转往南,经过阿姆斯特朗时进去晃了一下,没看到我汄识的人。又到皮特的美国佬去看看乔·德金是否在那儿,结果他也不在。几天前我们才聊过天,他说希望自己说话还算得体,我向他保证他绝对是个温文儒雅的绅士。

“那么那就是我的‘第一次’,你知道吗?我可没有这种口不择言的习惯,可是一个人偶尔也要把心中积压的郁闷倒出来才行。”

我说我了解他的意思。

米克也不在葛洛根里,伯克说:“他应该等一下就会来。”他说:“从现在起到关门前这一段时间,他总会出现。”

我坐那儿,把一杯可乐喝完,改喝俱乐部苏打。安迪·班克斯利来了,伯克倒了一品脱的健士力黑啤酒给他,他把高脚凳搬到我身边,开始大发篮球高论。以前我还知道篮球的一些规则,但是过去几年来都没再注意了。这无所谓,反正都是安迪一个人在讲。他跑到麦迪逊广场花园去看球赛,尼克斯队终场以三分险胜对手,为他赢了赌金。

后来他又说服我去跟他玩射飞镖游戏。当然我不会笨到跟他赌,他就算用左手射都可以赢我。玩完第二盘,我走回吧台再喝一杯可乐,安迪则留原地让自己的功力练得更精进。

我一度想去参加午夜的聚会。记得刚戒酒时,在列克星敦大道和三十街附近的摩拉及教堂每天晚上十二点都有一场聚会。后来因为场地问题整个小组改移至艾乐侬屋。那是一个戒酒俱乐部,在戏剧院附近有很多聚会场合,目前是在西四十六街上一栋公寓的二楼。艾乐侬屋位于这几个地点之间,有些人在市中心靠维瑞克的休斯顿街上又组了个聚会,地点就在格林威治村和苏荷区相连接的地方,凌晨两点还有专门为失眠者办的聚会。

我可以先去参加午夜聚会,只要和伯克交代一声,看到米克时跟他说我在找他,并且一点半前一定会回来。可是不知怎的,有件事让我打住念头。我坐在高脚凳上,杯子空了,又要了一杯可乐。

快一点的时候,米克终于出现了。我正在盥洗室里,出来时看他掂着爱尔兰威士忌酒瓶和那个他专用的瓦特伏酒杯。“好家伙,”他说,“伯克告诉我你来了,我说应该替你泡一壶咖啡,希望今天晚上你可以熬晚一点。”

“今晚不行。”我说。

“呃,这个嘛,也许我可以使你改变主意。”

我们坐老位子上。他斟满了酒杯,把杯子举到灯光下,杯中的液体莹莹生光。“老天,这颜色可真美。”随后他喝了一口。“如果不喝酒的话,”我说,“可以喝一种颜色调得一模一样的奶油苏打。”

“哦,是吗?”

“当然你不能加东西,否则上面就会起一层皮。”

“这样不就破坏整个效果了吗?”他再喝一口,叹气道,“唉,奶油苏打。”

我们随便闲扯了一会,我俯过身去说:“你还需要用钱吗,米克?”

“还过得去,鞋子至少没破洞。”

“哦。”

“可是我永远都需要用钱,那天晚上我跟你说过了。”

“没错。”

“你问这干嘛?”

“我知道可以在哪里弄到钱。”我说。

“啊。”他闷不吭声地坐在那儿,脸上的笑容忽隐忽现。“多少钱?”

“最少有五万,实际上很可能会更多。”

“谁的钱?”

问得好,乔·德金曾经提醒过我,钱是不认主人的。那时,他说,那是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

“一对姓斯特德的夫妻。”我说。

“毒贩吗?”

“差不多,他买卖外币,替洛杉矶的一对伊朗兄弟洗钱。”

“伊朗人啊,”他打趣地说,“好吧,也许你再多告诉我一点。”

我一定是一讲就讲了二十分钟。我拿出笔记本,给米克看我在马佩斯画的路线图。米克让我想到很多事情,所以我解说得很详尽。一两分钟之内,他沉默不语,只把酒杯斟满,大口喝着威士忌,好像那是大热天里的冰开水。

“明天晚上我可以找到四个人手。我和另外两个人,安迪开车,找汤姆、艾迪或约翰也可以,汤姆你是知道的,不过另外两人你可能不认识。”

汤姆是白天的酒保,一个脸色发白、守口如瓶的男人,来自巴菲特。我总怀疑晚上的时间他要怎么打发。

“马佩斯,”他说,“马佩斯会出什么好事吗?老天爷,当我们坐在那里看两个黑人互相打来打去的时候,脚底下原来就是个洗钱窟。你就是为了这个才去的吗?还是要带我去跟你作伴?”

“不,那次去是为了工作,同时那时候手上也正在办另一件案子。”

“但是你眼睛睁得可真够大的。”

“可以这么说。”

“所以就顺水推舟。”他说,“这种情况我是没问题。不过不避讳地跟你说,你让我很惊讶。”

“怎么让你惊讶法?”

“惊讶你告诉我这种事情啊。这不像你的作风,好像是看在朋友份上才这么做的。”

“你不是会付我通风报信的费用吗?”

“啊,”他说,眼睛里充满了好奇,“是啊,百分之五。”

他离桌去打电话,我坐在那儿,眼光停在酒瓶和杯子上。我可以喝伯克煮好的咖啡,但是不想喝,酒我也不想喝。他回来时,我对他说:“百分之五不够。”

“哦?”他绷紧了脸孔,“老天,你今天晚上真是语不惊人誓不休,我还以为自己很了解你,百分之五有什么不好,那你想要多少钱?”

“百分之五对一个报信者来说没什么不好,可是我不想要报信费。”

“你不要?好吧,那你到底要什么?”

“五五分账,”我说,“我要当杀手,我也要插一脚。”

他坐回椅子,凝视着我,倒了一杯酒却没有碰它,瞪着我大声喘气。

“唉,我一定会被咒死,”他终于开口道,“操他妈的我一定会被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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