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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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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贝里的老婆打电话来,这时是星期六晚上七点四十五分。

“你好,我是科尔贝里。”他接起电话来说。

“看在老天的分上,你到底在做什么啊,伦纳特?你从昨天早上到现在还没有回家。”

“我知道。”

“我不想发牢骚,可是我实在讨厌自己一个人在家里。”

“我知道。”

“你知道我没生气,而且也不是在抱怨,可是我很寂寞,而且也有点儿害怕。”

“我了解。行啦,我现在就回家。”

“如果有事一定得办的话,不要只为了我一个人就跑回家。我只要能和你讲讲话就好。”

“好的,我现在马上回家。”

她停一会儿,然后用出乎意料的温柔口吻说:

“伦纳特?”

“怎么了?”

“没多久前,我在电视上看到你,你看起来很疲倦的样子。’

“我是很疲倦,我现在就回家,再见。”

“再见,亲爱的。”

科尔贝里跟马丁·贝克说了几句话,然后就直接去开他酐车。

和马丁·贝克、贡瓦尔·拉尔森一样,他住在城市南边,作是比较偏中央区域一些。他住在靠近斯卡玛布林地下铁车站雕帕连得路。他直开过市区,但是当车予来到闸门广场时,他并没有继续往南,反而右转开上鹿角街。要分析他自己的这种行为并不难。

除了职务和责任外,他现在已经没有私人生活,没有休启的时间,也没有工夫想其他任何事情。只要凶手仍然在逃,只要还有阳光、还有公园,而且只要还有小孩子在那里面玩耍,那么就只有调查工作才是重要的。

或者应该说,只有追捕凶手才是重要的。要谈到警察的诟查工作,前提是他们得有事实资料可以着手,然而他们原有畦少数几样事实,早就被调查机器给绞成不可靠的碎片了。

他想到那个心理分析报告的结{_仑:凶手是一个外表普通、没有特别之处的人。所以他们唯一的目标,就是在他有时间着手另一次谋杀之前抓到他。要达到这个目标,他们需要运气——在晚间记者会结束以后,就有一个记者这么说。科尔·贝里知道这是一种错误的推断。同时他也知道,一旦他们抓住凶手一一他很确定他们会抓住他——看起来也好像是因为运气不错,很多人会认为他们纯粹是侥幸罢了。然而,这是一个即使是运气不错、也需要从旁辅助支持才能破获的案子,他们必须把天罗地网布置得十分严密,使罪犯终究无路可逃。

而这个工作,便落在他的肩上。也落在每一名警察的肩上。这不是任何警界之外的人所背负的责任。

这就是为什么科尔贝里没有直接开车回家,虽然他十分想这么做。他沿着鹿角街缓缓西行。

科尔贝里是个很讲究方法的人,他从不把运气列入警察工作的范畴。譬如说他就认为,即便那扇公寓门旧得摇摇欲坠,贡

瓦尔·拉尔森用破门而入的方法去逮捕抢劫犯,便是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假如门没有在第一次撞击时就裂开呢?破门而入需要运气,因此这违反他做事的原则。就这点而言,甚至连马丁·贝克都和他不一样。

他在玛丽广场一带环绕,仔细观察花园里和摊贩四周的孩童。他知道这一带是许多学生、社会上的少年和小型毒贩进行买卖的地方。每天都有大量各种麻药和迷幻药偷偷摸摸地从卖家手里交易到买家手里。而买家的年纪一天比一天低。他们很快都会变成瘾君子。前一天他才听说有十岁、十一岁的女学童在注射毒品。而警方能做的并不多,他们根本没有足够的资源。

更糟糕的是,这个国家的大众媒体一再渲染事实,变本加厉地助长恶习,使沉溺其中的人进一步深陷自吹自擂、不辨安危的歧途幻境。总之,他怀疑这本来就不应该是警察的职责。年轻人会吸毒,是由流行文化所鼓动的不良哲学所造成的。由此推论,社会有责任制造一种有效的反对论来加以抗衡。而这个反对论,不应该以矫饰门面和更多的警力来作为基础。

同样,他不能理解警察用军刀警棍殴打甘草市场和美国交易中心外面的示威群众到底有何意义。虽然他十分了解,那些同事多少是因为职责所迫才会这么做。

侦察员伦纳特·科尔贝里把车子转下玫瑰园老人院路和盾牌街,然后开过淑女路的迷你高尔夫球场,一路上他心里想的都是这一类事情。他停好车子,走上通往公园的一条小道。

天快暗了,四下行人不多。不过呢,当然还有一些小孩儿在附近玩耍;他转念一想,在一座大城市中,你也不能因为一个杀人犯尚未落网,就期望所有孩子都关在屋子里不要出来。

科尔贝里走过去站在一丛稀疏的灌木叶中,把右脚踏在一棵树的断枝上。从这个角落他可以看见几个小花园,以及五天前那个女孩儿尸体躺着的地点。

他不知道是什么特别的理由把他吸到这个特定的地点来,也许只是因为这是市中心最大的一所公园,而且刚好就在他回家的路上。他看见远处有几个孩子个子相当大,可能都十来岁了。他静静地站着,等着。等什么他并不知道,也许是等那些孩子回家吧。他非常疲倦,偶尔他会觉得眼前金星直冒。

科尔贝里没有携带武器。即使在这种帮派泛滥、犯罪残暴程度日增的时代,他仍然是提倡警察应该完全不携械的支持者,只有在极端必要,而且也只有在得到直接命令必须如此时,他才会携带一把手枪。

一列火车轰隆隆地驶过高架铁轨,只有在车轮的轰隆声开始消逝时,科尔贝里才意识到灌木丛里不再只是他一个人。

然后,他就一头栽在潮湿的草地上,嘴里有血的滋味。有人打了他的颈背一棍,力道非常猛,而且好像使用了某种武器。

无论偷袭科尔贝里的是谁,他显然是犯了错误。类似的错误以前也发生过,有几个人还因此受伤不轻。

错上加错的是,攻击者把他的身体连同那一击一起挥出,结果自己失去了平衡,科尔贝里没花两秒钟就翻过身来,把攻击者压倒在地上——那个又高又大的男人“砰”一声摔下来。科尔贝里只有这么点时问对付他,因为旁边还有第二个家伙。那人一脸震惊,正要把右手插进夹克口袋。科尔贝里虽然有一只膝盖仍然着地,却能及时抓住他的手臂一扭,使对方露出更为惊异的表情。

如果科尔贝里没有留一手,就让那人过肩摔进树丛的话,那一抓很可能早使他脱臼,甚至骨折。

敲他一棍的那个男人坐在地上痛苦地挤眉弄眼,并且用左手抚摸自己的右肩。橡皮棍从他的手里掉下来。他穿着一套蓝色的田径服,看起来比科尔贝里年轻几岁。第二个人从树叶里爬出来。那人比较老,也比较矮小,穿着楞条花布夹克和运动长裤。两个人都穿着橡胶底的白色运动鞋。他们看起来像一对儿业余游艇选手。

“你们到底在搞什么鬼?”科尔贝里问。

“你是谁?”穿田径服的那个人问。

“警察。”科尔贝里回答。

“哦。”比较矮小的那个说。

他已经站起来,畏怯地掸掉长裤上的灰尘。

“那么,我想我们应该说抱歉。”第一个人说,“真是好身手,你从哪儿学来的?”

科尔贝里没有回答。他看见地上有一个扁平的东西。他蹲下去把它捡起来,马上认出来那是什么。一把黑色的小型自动手枪,叫做厄斯特拉,西班牙造。他把它放在掌心上掂了掂,怀疑地看着那两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说。

大个子站起来,抖掉身上的灰尘。

“就像我刚刚说的,我们跟你道歉。你站在树丛后面偷窥那些小孩儿……你知道的,那个杀人犯……”

“所以昵?说下去。”

“我们住在这上面。”小个子说,指指铁路对面那栋公寓。

“所以呢?”

“我们自己也有孩子,而且,我们认识那天被杀的那个女孩儿的父母。”

“所以?”

“所以,为了帮忙……”

“怎么样?”

“我们组织了巡逻公园的志愿民兵队。”

“你们什么?”

“我们组织了一支自卫队……”

科尔贝里突然火冒三丈。

“你到底在说什么,老兄?”他吼起来。

“不必对我们大吼大叫。”比较老的那个生气地说,“我们不是被关在牢里的醉汉,可以任你乱吼乱指使。我们是有责任感的正经老百姓,我们必须保护自己和我们的孩子。”

科尔贝里瞪着他,才张开嘴巴想要大骂,却又勉强控制住自己,并尽其所能用最平静的声音说:

“这是你的手枪吗?”

“是的。”

“你有持枪执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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