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辩护人席后方站起身,桌子底下已经塞好道具了,像个廉价魔术师一样。我突然间意识到自己毫无准备,每一秒都可能悲惨失足。我闭了一下双眼,告诉自己慢慢来,单纯想让自己有足够的时间深呼吸,但我晓得我会在黑暗中看见她──汉娜·塔布罗斯基。我经常在夜里入睡前看见她,每天早上也被相同的景象给唤醒。我曾试着用波本和冰啤酒来冲淡那个景象,打从初次见到她我就晓得,我的心永远会带着一道疤痕,此后我便不再从事法律工作了。我人生的轨迹似乎因此破碎得一分为二,以我接下柏克莱的案子为界。
我睁开双眼,头脑清醒了些。我看向高斯坦,问题再次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高斯坦博士。”我听到自己开口,“若要比较笔迹样本,最好的方式会是比较相同的文件,没错吧?举个例子,两份履历、两份护照申请文件、两份驾照申请文件。”
“没错,但这有时候行不通,除非你的委托人写了两份不同的杀人命令,让我能同时检验它们。”高斯坦从镜框边缘看向我,一阵紧张的笑声从观众席传来,博士看起来对自己和这个回答很是满意。我得更小心一点。
“你说你得出的看法是,这张执笔者身份未知的纸钞,和已知执笔者,即我的委托人,所写下样本的文件,实际上是同一人所写。而你得出的结论,是根据你对字母外形与组成的检验而来?”
“是。”高斯坦显然被告知不要跟我讲太多,要简洁有力地回答。让白痴也能从交互诘问中存活下来的方法就是不要讲太多话,这样你就不会造成太多损失。
“那不正是笔迹学在做的事吗?对字母和字词外形的诠释?”
“是。”
“所以在分析上两者非常相似?”
“在一定程度上。”
“所以在分析上两者非常相似?”我用极慢语速重复,好像在跟调皮的小孩讲话,为了确定他能理解我的问题一样。如今他必须给出更具体的答案,否则会冒让自己在陪审团面前看起来像个骗子或白痴的风险,我重复提问的方法已经让他看起来像在逃避问题。
“是。在分析上两者非常相似。”
好极了。
“检察官试着要问你笔迹学的事,我想她想问的是,这个学科是否为正统的分析体系。所以说,它正统吗?”
“是,当然是。”
“是否有一位笔迹学家曾诠释过约翰·韦恩签名的墨渍,并指其内心的潜意识在告诉他,他患有肺癌?此事为真,是吗?”
我对陪审团做出狐疑的表情,仿佛这是我听过最疯狂的事情,但我背对证人,所以他看不到我的脸。我其实是问他,是不是有一位笔迹学家对约翰·韦恩做过这样的诠释,而他当然会知道这个说法没错,但因为我给了陪审团一个强烈的视觉补充,陪审团听到的是针对不同问题做出的回答。
“是。”他回答得没错,确有此事,但因为我的脸,陪审团会自行解读成他赞同那疯狂的理论,而不单单是这个理论存在的事实。
“所以那比较像是在占卜?”
“不是,那是一种正统的诠释分析方法。”
“我不太懂那是什么意思,博士。”我再一次转向陪审团,摊开双手让他们知道,就连我这位高薪律师都听不懂这家伙在讲什么。他们笑了。
“我们来看看能不能有个具体的示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