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开庭前,空气中总是弥漫着一股怪异的紧张气氛。我排到队伍的最后方,感觉到人群越发兴奋,好像远方得克萨斯州宽大的柏油路面那样蒸腾发亮。人群里有些人拿着旧版的《纽约时报》,我看到前方男子夹在手中的头版头条,映入眼帘的是沃尔切克的相片以及标题《俄罗斯黑帮案开审》。我前面的人看起来是个跑犯罪新闻的记者,可能是自由接案,也可能是受雇于八卦小报,这种人远远就能认出:西装破烂、发型难看,从手指上的尼古丁污渍看来是个老烟枪。我把头埋进大衣立领中,试着不去看他。
纽约市钱伯斯街法院像是一栋打了类固醇的维多利亚时期哥德式老法院,19层楼里分布着21间法庭。
我数了数,前面排了20个人。
法院以宽达15米的石造阶梯迎接访客,上去是一整排的柯林斯式圆柱,保护着老旧不堪的入口大厅,最后一次整修是在60年代。我随着队伍缓缓踩上阶梯,向前移动,同时有更多人抵达,排在我身后。我偶然往上瞄了建筑物一眼,雕像、历任总统及纽约州大法官的半身像,它们一个个坐落在凸出的台面上,岁月与气候都侵蚀了这个老地方。
我踏上最后一级阶梯,汗水自脸颊流下,衬衫沾在背上,让我更明显地感觉到炸弹的存在,温暖而怪异。我数了数,前面还有12个人。
比起刚才在车上,现在看来,要想不被搜身就进入法院更加不可能了。我突然注意到自己右手拿着钢笔,刚刚甚至没印象自己有把笔从口袋里拿出来。我一边心不在焉地转着笔,一边缓缓朝入口靠近。我发现自己在思考时总是会下意识这么做。这支钢笔是艾米送我的礼物。
这份礼物仿佛是惜别礼。我喝起酒来就很少回家,大约在父亲节前一周,克莉丝汀要我搬走,且艾米有权知道。克莉丝汀告诉我,艾米已经不认得我了,为了她好,还是别让她看见我愈加沉沦的模样。
小孩其实很聪明,艾米更是聪敏过人,她看见我俩站在她房门口就晓得有坏事要发生。她把金色长发绑起来,好让她使用计算机时不受干扰,睡衣外穿着自己最喜爱的丹宁夹克。她上学时就会穿那件夹克,上头满是笑脸和印着摇滚乐团标志的徽章,她会将每周的零用钱存上一个月,然后去廉价服饰店买徽章回来,以自己的风格装饰它。我看了她一会儿──我们互相看着,克莉丝汀与我还没开口,她就直接把笔记本电脑放到一旁哭了起来。不用跟她说任何事,她早就知道了。她问了她关心的问题:我会离开多久?是永远不回来了吗?为什么我们不能和平相处?没有一道题我有答案,我感到非常羞耻,只能坐在床边抱着她,试着表现得坚强一些。我看向她的笔记本电脑,发现她正在浏览一个订制钢笔的网站,并选购了一支叫“世界第一老爸”的钢笔。
旋转的笔在我手中停下。我一搬走,艾米就给了我这支笔,铝制笔身上刻着一个词──爸爸。这礼物让我近乎心碎。我把笔塞回后口袋,再次确认排队人数。
我前面有10个人。
上方大型机器传来的轰隆声响吸引了我的注意。市长批准了法院外部的修复工程,屋顶处还架着大型垂挂鹰架,让修复石匠在离地四层楼高的位置工作。这个距离很难从地面分辨出工人,即便如此,我依旧能看出鹰架在风中微微摆荡。他们正在炸开石造建筑上的水泥,修复损坏的装饰物。当初开发商想拆了法院,让大家去便宜一点的地段执法,但此案遭到驳回。一方面,市长曾经当过律师,因此请愿书很快就得到颇具影响力的议员支持。他们选择修复外观,让里面继续摆烂。纽约有时候就是如此,喜欢用华丽的假象掩盖地下室腐烂的尸体。另一方面,钱伯斯街法院作为全美第一间夜间法院,有它的历史意义在。夜间法院是全市最重要的法院,被告遭起诉后,得在24小时内带到法官面前,单单曼哈顿一天就有300起逮捕案件,一直以来就有间额外的法庭,专门为此从晚上5点开到凌晨1点。经济大萧条最严重的时期,本市的犯罪率也大幅攀升。钱伯斯街法院目前有一间24小时开放的刑事法庭,在这间法院里,正义在入夜后仍得以伸张,过去两年来,它的大门从未关上。
队伍缓缓前进,我开始时不时听到安检设备的哔哔声。幸运的是,这些警卫我都叫得出名字。打赢官司的其中一个秘诀是,跟法院的工作人员混熟──每个都要。你永远不晓得自己会不会需要他们帮忙代收紧急传真、追踪难以捉摸的客户去向、换零钱来用咖啡机,或像我一样,当有人通过大厅公共电话紧急联络我时,会有人来找我。
前面还有8个人。
我越过那个记者的肩膀,想看清大厅入口安检的情况。负责安检的是巴瑞和艾德加,绝大多数纽约法院安检的警卫实际上就是警察,只是职称不同。他们佩枪、穿制服,能逮捕你、监禁你。如果你造成的威胁够大,他们可以让你就地倒下,倒个一辈子。
巴瑞站在行李扫描器后面,负责分派置物盘,将手机、钥匙、钱包和包包放进x光机扫描。人们站在门框式金属探测器下,祈祷它不会发出哔声。艾德加负责搜身,从他们身上找出漏掉的违禁品,让对方再去重新探测一次,直到他满意为止。
他们俩身后有一位我不认识的金发警卫,再之后是第四位。那人站在安检通道3米外,双手摆在勤务腰带上,拇指塞在皮带里面,双臂垂在他活像吹了气的肚子上方。额外找安检人员来大厅支援并不奇怪,我认不出这家伙:他脸上蓄着胡子,还有像猪一样的黑色小眼睛。虽然我印象中没见过他,但从他的眼神能确定,我们应该打过照面。巴瑞、艾德加和新来的小伙子正专心检查队伍最前面的那群人。那个胖警卫的视线一直在我身上。
我与安检关卡之间还有6个人。
我擦去流到眼睛里的汗水。
如果待在队伍中,他们会用相同的流程来处理我。我试着回想以往会怎么做。进这栋楼对我来说就像喝水一样简单,我那时每天早上都这么做,但现在脑中一片空白。我是直接晃过安检,还是跟其他人一样排队,等着被挥手放行?我站在队伍中,双手颤抖着,嘴里也越发干燥苦涩,我快要陷入恐慌了。跟通过那几道门有关的记忆,我此刻一点也想不起来。
前面只剩4个人。
每走一步,炸弹带给我的感觉就沉重一分。那位胖警卫还在盯着我看,也许我身上散发着训练课程教他们要留意的特征。自从911事件后,只要是跟执法工作沾上边的人,都要受训学习如何辨认潜在恐怖分子的威胁。
我想起艾米用睡衣擦拭眼泪求我不要走的样子。
不行,我不能再让我女儿失望了。我立刻拿定了主意。恐怖分子不会离开队伍,他们会排队等候,他们想融入人群、不引人注目。我决定当个自大狂妄的混蛋,尽可能地大声嚷嚷、惹人讨厌,希望那位胖警卫会觉得我只是个难搞的烂人,而不是个潜在的炸弹客。
人们在我穿过队伍时朝我咒骂,我听到那个记者在碎碎念:“王八蛋。”我的心跳再次狂飙,越靠近队伍前端,心跳就越快。
“嘿,巴瑞。快点放我过去。我的盛大回归都迟到了。”我边说边穿过金属探测器,引来一声巨大的哔哔声。也许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但在我听来却是震耳欲聋。我转而看向那位胖警卫,他动也不动,就只是盯着我。艾德加则专心地给队伍最前方的男子搜身。
“艾迪!”巴瑞从扫描器屏幕前起身,绕过机器,“你等一下,我有话想跟你说。”
我加快脚步往大厅移动,但那位年轻的金发警卫举起双手挡住我的去路,我花了一秒才意识到他是要我摆出相同姿势──这样他才能搜我的身。我把手放低。
胖警卫在往前走。我被抓到了?
我思考着是不是要逃跑,越过人群往回狂奔。但我后面有一位留着胡子、身材壮硕的男子站在门口,他挡住了整个通道,几乎连光线都遮住了。不可能越过他的。我压下逃跑的渴望,双腿抖了起来。
“嘿,小子,通常你得先请我吃顿饭。”我说。
“请你抬起双手,先生。我得迅速检查一下。”
“听着,小子,我得走了。我没见过你,但相信我,我在这里有十年了。我是律师。去问巴瑞。”我边说边试图越过他。
他摊开的手掌停在屁股上的贝瑞塔手枪上方几厘米处,另一手朝我勾了勾手指,好像老西部片里的三流演员一样。
我整个人僵住。
“怎么?你要叫我掏枪吗,牛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