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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00:14(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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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餐馆前,我打了个电话。现在已经整整5分钟没有下雨了,但小餐馆的排水系统仍持续将水灌入排水沟。哈利·福特在第二声铃响后接起电话。

“还醒着?”我问。

“嗯哼,睡不着。”

“明天那个是大案子吗?”

他叹口气说:“不是,我已经读了两遍。我是在想那张传票──我在想马克斯·科普兰。”

“我不该跟你说科普兰的。”我说。

“你一定得说,事实上这算是有些帮助。至少我知道有人想找机会伤害我。科普兰很好预测,就和他那些肮脏的行为一样。他第一个上诉的点永远是抹黑原辩护律师。你还记得赛斯·波兹曼出的那个事吗?”

我记得。那故事令人难以忘怀。赛斯曾在曼哈顿一家颇有规模的法律事务所当诉讼律师。他有妻子,两个小孩,努力赚钱付他家那栋高档房屋的巨额房贷。他周六在少年棒球联盟当教练,甚至爬到了助理裁判的位子。他的事务所帮一名叫波拉克的有钱房地产经纪人代理,那名经纪人因涉嫌谋杀一名16岁男孩被警方逮捕,合伙人指派赛斯为他辩护。死去的男孩跟赛斯儿子同岁。该案并未进行审判,因为波拉克直接认了罪。两年后,他出狱了,却换赛斯·波兹曼进去蹲苦牢,一切都拜马克斯·科普兰之赐。他为波拉克上诉,理由是针对他公寓进行的搜索技术并不合法,而且他因无效且强制性协商被迫作虚假供述。警方的搜索被判定违法,因此纽约市警察局没有了证据。波拉克走上自由之路,而波兹曼则走上离婚之路;在他被自己的事务所炒鱿鱼后,又走上了无业之路,也丢了助理教练的职位;接着他因为拖欠银行房贷款而流浪街头;最终,他被移送至新新惩教所,因为他在大街上攻击了波拉克。

“哈利,你是高等法官,你不会有事的。”我安慰他道。

“赛斯·波兹曼也没想过自己会有事。重点在于,我一直认为茱莉是无辜的,不然我不会替她辩护。但陪审团不这么看。她应该被宣判无罪的。”哈利说。

没有什么打击比无辜的委托人因谋杀被关更严重。委托人从来不会真的离开。在你带着孩子去学校时,他们在;当你躺在海滩上看日落时,他们也在。你每晚闭上眼睛,他们就在身旁。没有什么比无辜之人更能缠着你不放,永永远远。

“是陪审团送她去坐牢的,而不是你。还记得你告诉过我的那句话吗?让人惹上麻烦的是认罪协商。”

关于刑法有个很悲伤的事实:许多无辜的人都会认罪。这种事经常发生。严格说来,如果每个无辜的被告都为自己的案子起身反抗,那么这个体系就无法行得通。原因单纯是没有足够的法院和法官可以处理那么大量的工作。那他们为什么要认罪?因为拒绝协商就真的是太蠢了。检察官办公室会如此提议──你认罪,我们给你坐一年的牢,加上减刑,你可能只需蹲个八九个月;但如果你被定罪,那就要坐8年牢。你愿意承担这个风险吗?没有多少被告愿意在审判上赌这种概率。通常当被告开始服第一个月的刑期时,他们会突然觉得自己做的交易好像不怎么划算,然后开始责怪自己的律师给的什么烂建议,并宣称自己无辜,只是受到压力才认罪协商的。

“我记得非常清楚,认罪协商是诉讼的定时炸弹。只不过……这起案子从头到尾都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她有一点特别。你交出去前,我想看看档案。旧案子都还收在布鲁克林的仓库吧?”

“老地方。如果明天有机会,我会晃过去拿。对了,你最近有跟茱莉·罗森说过话吗?有什么她想尝试上诉的征兆吗?”

哈利叹了口气,“茱莉·罗森2011年就过世了。如果她还活着,我会是第一个支持她上诉的人。她过世只代表一件事,我想就不用我告诉你了。”

他说的没错,的确不用。死后证明无罪也很常见。会发生的原因不是执法人员发现自己犯了错,想针对谋杀案尝试新的嫌犯,就是有别的理由。而上诉这起官司的理由就是有人想抹黑哈利。科普兰受雇为这起官司上诉,但他真正的任务是要毁了哈利·福特。无所谓你是最高法官或是什么人,只要有人断言你搞砸一起谋杀审判,你的职业生涯、个人与专业名声就全部付之一炬了。这起上诉可能会给哈利的职业生涯画下句号,而他为了这份工作付出了一辈子。如果拿走他的法官办公室,不出半年他就会踏上酗酒这条路,并一路走到坟墓。

“她是怎么死的?”我问。

“肝衰竭。我去参加了葬礼。她是东兄弟群岛最后几名犯人之一。那间精神病院在她过世后不久就关闭了。除了一名老人和一名牧师,葬礼上就只有我。她不该落得那种下场。”

“既然茱莉过世了,那付钱给科普兰的会是谁?想整你的又是谁?”

“我完全没头绪。茱莉没有家人,至少在我印象中没有。”

“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了。你睡一下吧。”我说。

“可能性不大。明天见。”哈利挂了电话。

我活动了一下脖子,打开餐馆的门走进去。外头那个标志说这里是食堂,我猜他们提供的食物只有啤酒或咖啡。他们确实只提供这些。我从那位服务生兼厨子兼吧台的玛西那里得到了答复。她是一名身型巨大的女子,身上穿的围裙其实更适合骨架比她小非常多的人。玛西脸上表情丰富,从她嚼口香糖的样子可以看出,她非常不喜欢我湿答答的衣服把她的地板滴得到处是水。我猜她一天只拖一次地板,而且这件事她今天已经做过了。

摇滚乐电台的音乐伴随着放久的咖啡与漂白水的气味播放,红色塑胶座椅零星散置在半圆形柜台周围,包厢座位在再过去一点的位置。除去气味,这里还看起来不怎么干净。当玛西“啪”一声用嘴唇压破口香糖泡泡,歌手斯普林斯汀正在告诉我们他出生于美国。

“我们有派。”她说,但看我的眼神传达的意思却是最好不要叫她去后面拿派,她死也不愿意。

“麻烦你了,玛西。派,还有咖啡。”我说。

“还有顺便对客人笑一下,你觉得怎么样?”一名坐在长柜台的另一端,戴着棒球帽、穿格纹衬衫的大胡子男说。

对于他的问题,玛西清楚明白地以一根中指外加若不留神根本看不到的一撇微笑回复。

“真不知道我干吗进来。”那人说。

举目四望,包厢区几乎空空如也。两个人在左边角落看报纸,除去柜台的玛西粉丝俱乐部唯一成员,只剩一名背对着我坐在包厢位子的女人。她尽可能坐得离所有人远远的,深色皮肤,左边座位可见笔记本电脑包的带子,离墙壁很近。她安静地坐在那儿,往冒着热气的杯中雪崩般一心一意地倒入糖粉。

哈珀探员显然是蚂蚁人。

玛西安安稳稳地待在厨房,我转向柜台尽头的那个男人。

“嘿,这地方有厕所吗?”

他转头看看身后,再看看我。不管他本来残存多少热心助人的力气,似乎都已用尽。

我谢过他,朝他看的方向走去。

餐馆直接连通一个房间,厕所兼淋浴房,那里还有烘干机。

我脱下外套,接着是领带、衬衫,尽可能把水拧掉,努力在烘干机底下把衣服弄干,不过情况相当令人沮丧。我的裤子也如此处理了。好在穿回去时只是有点潮湿,而不是湿透。

袜子则进了垃圾桶。纸巾吸掉了鞋子里大部分的水。赤脚穿回鞋子的感觉很怪,但总好过再穿着湿掉的袜子。

我从厕所出来时,玛西一手放在柜台上,另一手撑着臀部,瞪着我看。

“老兄,你很喜欢烘干机吗?”她问。很显然,他们都听到了烘干机的声音。

“我只是想把自己弄干一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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