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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00:01(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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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微笑,但不是真笑,而是装出来的。我放松双手。如果他突然有动作,我随时能打中这家伙的脸。

“我就是艾迪·弗林,但我不是在等快递。”

他把包裹和写字板放到人行道上,拿起了信封。他一这么做,我马上知道这人是谁了。

他递出信封,我没有拿。他慢慢上前,站在距离我仅几厘米的地方,将信封抵到我胸口,说:“请收专人送件。”

我接下信封。

这人是专送诉讼书的。做这行的人把时间全花在追踪别人上,无论是男是女。当他们找到要找的人,就会将这些没人想收的信封递交出去。因此,他们会装成送货人员、找路的观光客、新顾客或委托人。我没想过会接到公文。如果想找我,直接在下班后的时段来就好──就像大多数送诉讼书的人一样。不对,我几乎可以确定,这种送信时间是由雇用这家伙的人指定的。不管那人是谁,他们就是要我在这么晚的时间拿到,要我彻夜难眠。我用双手摸索着空白信封表面,认为这只可能是一种东西──离婚协议书。

我打开信封,不是我妻子克莉丝汀送来的。这是一张传票,要取得与一个叫茱莉·罗森的人相关的所有档案和文件。这张传票上要求所有档案必须在14天内送达递送诉讼书的办公室。从这份文件传递的少量信息判断,似乎是与茱莉·罗森公诉案的上诉有关。

这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非常确定自己从未代理过叫这个名字的人的案件。这份传票是由律师替他代表的上诉人准备的,但一般而言,传票并不会注明罗森的上诉律师是谁。

“嘿,茱莉·罗森的律师是谁?”我问。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转过身背对着我。就眼下情况而言,这实在不是聪明的行为。我把传票放进外套口袋,在那名快递员弯下身拿包裹和写字板时集中注意力听他讲话。

他背对着我说:“我真是走了好运。我本来要打到你办公室,把整个快递流程走一遍的。你省了我好几层阶梯呢。晚安啊,老兄。”

“她的律师是谁?”我再次问。

那名快递员没有转身,而是朝他的车走去,“那是机密。你知道我不能告诉你的。”

“你不想把你的皮夹拿回去吗──布莱德?”

他停下来,摸索着臀部口袋,接着转过身。

“你是怎么……”

我一手拎着他打开的钱包,另一手举着他的驾照。

“你应该小心一点,不要背对陌生人。现在我知道你住哪里了,布莱德。”我边说边将驾照插回皮夹,“想把东西要回去,就告诉我是谁给你那张传票的,茱莉·罗森的代理律师又是谁。”

他皱起了脸,把那个假包裹和写字板丢到一边,双手捏成拳头,咆哮着向我大步走来,“我要把你揍得爬不起来。”

他像老电影中的斗殴者那样打直手腕,将其贴在下巴下方。据此,我判断布莱德不是什么受过训练的打斗者。20年前,我在地狱厨房最恐怖的地方(也就是米奇·胡利的体育馆)学的第一堂课,就是如何痛揍某人而不弄断自己的手腕。米奇教我们将手腕弯曲大约45度角,这么一来,食指的指节就能与你手肘呈一条直线,这个角度会用到你手腕周围所有细小的肌肉,提供最扎实的出拳基础。

我可以在布莱德身上演练一番,将拳头打在他那张愤怒的脸上。就某方面而言,我还挺乐意这么做。布莱德可能认为自己很强悍,而我可以让他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但我没有。毕竟人在牙齿完好无缺的状况下讲起话来比较容易。因此,我使用了比右直拳更有力的东西,阻止他继续向前。

我把驾照塞回他的皮夹,又从我的口袋抽出一张100美金钞票,举到面前。

他放慢脚步,垂下双手。我趁此问了他几个问题。

“最近一般的行情是多少,200美金,250美金?你扣掉事务所抽的部分,扣掉税、油钱和保险,能拿到多少?我敢说80美金,我说对了吗?”

他停在不远处,上下打量我,然后盯着我手里的100美金钞票。

“89.5美金。”布莱德说。

身为辩护律师,我差遣过全曼哈顿的诉讼书快递人员。我知道最低工资,也知道最高工资,我清楚地知道他们收了多少钱,以及该如何击破。

“布莱德,我可以做点什么,决定权在你手上。我可以天一亮立刻打电话给我认识的友善的法庭书记官,让她告诉我是谁发出了这张传票──我只需要在下次出庭时带上一盒甜甜圈就好。又或者,你可以帮我省却这个麻烦,在我把100美金收回去之前,换成放进你的皮夹里。你自己选。”我说。

布莱德抹抹嘴巴,盯着钱。

“要是后果还是我来担呢?我可能会被开除。”他说。

“听好,我不会说的。我没打算告诉任何人我是从你这里知道的。他们会觉得我是去跟书记官甜言蜜语获知的,只会是这样。”

我拉开布莱德皮夹的钞票位,他的皮夹很整洁,里面没有塞满旧收据或名片,驾照和几张信用卡从一个个整齐排列的独立卡位中凸出来。157美金现金在皮夹中依序排放好。100美金钞票在最后,然后是一张20美金,两张10美金,三张5美金,两张1美金。我将皮夹转向布莱德,把我的100美金小费塞进他的100美金和20美金中间。

“最后机会。”我说。

“科普兰,律师是马克斯·科普兰。”他说。

我后背仿佛通过一阵电流,冰冷且刺痛。

我在布莱德的注视下将100美金放入他的皮夹,然后“啪”一下关起,丢回去给他。布莱德接住皮夹,塞进自己前面的口袋──他再也不会把皮夹放在后面的口袋里了──至少在给皮夹买条扣链前不会。我看着他拿起那个假包裹和写字板,回到自己车上,发动车子离开。

离开前,布莱德没有检查皮夹,因为他见到我从口袋拿了张100美金,又直接放进他的现金之中。我打开右手,展开刚刚用指头及熟练的掌中技巧调包的那张布莱德皮夹里的100美金。布莱德没看见,是因为我没让他看见。我将手伸进他的皮夹,把我的钱放进去,但他没看到我将他的钱拿出来。我盯着这张100美金的钞票,想着马克斯·科普兰。

3年前,顶多有几个月的误差吧,除了法律业界,没有多少人知道马克斯·科普兰。他没有广告,没列在黄页上,没有网站,办公室外甚至没有招牌。律师也大多只听过他的大名。马克斯·科普兰专门代理那些大家印象中最糟糕的客户,并且仿佛带着一股嗜血的狂热工作。只有当文章出现在《华盛顿周报》上,才会容大众看见这个名字。

“恶魔的辩护律师”,尽管老套,但算是对他相当精确的概括。马克斯代理过恋童癖、杀害孩童者、连续杀人犯和强暴犯。他这么做时心中有着明确的目标,就是把他们放出来,让他们回归社会。我从没见过他,也一点都不想见。我不喜欢有这种名声的人。

说来说去这也无所谓了──我从没代理过茱莉·罗森的案子,也相当确定手边没有与她相关的档案。

一对车头灯从转角出现,来自一辆定制的加长林肯汽车,黑色,很漂亮,约50厘米的铬合金轮辐外加打蜡,使得这家伙耀眼得像是苏珊·哈维尔手指上那颗钻石。

车子停在我面前,我将传票放进外套口袋,并产生一股迟来的感叹:也许,我不接莱纳德·哈维尔的电话比较明智。可能是因为那张传票,也可能是因为听到科普兰的名字──我不知道到底是哪个,但心里产生了一股强烈的冲动,想请那辆林肯汽车的司机告诉哈维尔我很抱歉,我改变心意了。

这晚一开头就不顺遂,而且不知为何,我觉得情况可能会越来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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