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象着博格会再次给我打电话祝贺我。“安德烈?安德烈。是我,比约恩。我羡慕你。”
皮特把我从幻想中惊醒。无法接回的发球。无法接回的发球。一片模糊。ace球。保住这一局,皮特·桑普拉斯。
我震惊地盯着皮特。从来没有人——无论是尚健在的还是已去世的——像那样发过球。在网球历史上,也从来没有人能成功地接回那些球。
他直落三盘击败了我。整场比赛,他的表现堪称完美。在比赛的最后,他更是以两记引起惊叹声一片的ace球彻底摧毁了我,这也终结了我在大满贯赛事中的13连胜纪录(这在我的职业生涯中几乎是史无前例的)。但历史只会这样记载:这是皮特第六次在温网称王,也是他第12个大满贯冠军头衔,他已跻身于最伟大的男子网球选手之列——历史也确实应该如此记载。赛后不久,皮特对我说,在之前的6场比赛中我的球打得是如此有力和利落,他以前从未见过我如此。而这使他提升了他的竞技水平,也刺激他将二发时速提高了20英里/时。
在更衣室里,我需要接受尿检。我非常想快点儿撒完尿,然后跑回我租的房子里给施特芬妮打电话,但我不能,因为我有一个像鲸鱼那么大的膀胱,需要很长的时间才有排泄的冲动。终于,我的膀胱和我的心携手合作了。
我把网球包扔到前厅,然后像飞身去接一记网前小球那样猛扑向电话。我用颤抖的手指拨通了施特芬妮的电话。直接转到语音信箱。我留了一个口信:“我是安德烈。比赛结束了,皮特击败了我。你输给林赛,我真的感到很遗憾。当你方便时请给我打电话。”
我坐下来,静静地等着。没有电话。又一天过去了,没有电话。
我把电话放在我面前,对它说:“快点儿响啊。”
我又拨通了她的电话,又留了一条口信。还是杳无音信。
我飞回了西海岸。一下飞机,我就迫不及待地查看我是否有信息。什么也没有。
我飞到纽约参加一项慈善活动。我每隔15分钟就查看一次我的语音信箱。什么也没有。
j.p.和我在纽约碰面。我们去市区逛了逛,去了p.j.克拉克餐厅和campagnola餐厅。我们一走进去,那里就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我看到了我的朋友博·迪特尔——一位从警察转行到电视业的名人。他和他的全体工作人员(俄罗斯人迈克、裁缝谢利、“西红柿”阿尔、“釜&锅”乔伊)坐在一张长桌上。
j.p.问“釜&锅”乔伊,他这个绰号是怎么来的。
“我喜欢烹饪!”
随后,当乔伊的手机响起时,我们全都大笑了起来。他接起电话,然后喊道:“锅子!”
博说他这周末将在汉普顿举办一次聚会,并坚持要我和j.p.前去参加。“锅子会亲自下厨,”他说,“告诉他你们最喜欢的食物,无论你们喜欢吃什么,他都会为你们做的。”这使我想起了很久以前在吉尔家里度过的那些星期四的夜晚。
我对博说我一定会去。
聚集在博家里的那帮家伙,一半像是从《好家伙》(goodfellas)里走出来的,而另一半则完全是《阿甘正传》的风格。我们坐在游泳池边,抽着雪茄,喝着龙舌兰酒。我时不时地把写有施特芬妮电话号码的纸从口袋里掏出来,然后仔细研究。我甚至怀疑她屏蔽了我的电话,于是我走进博的房子,用他的座机给她打了电话。直接转接语音信箱。
沮丧,不安,我喝了三四杯玛格丽特酒——对我来说太多了,然后我把钱包和手机放在了椅子上,穿着衣服就抱膝跳进了游泳池。大家也纷纷跳了下来。一个小时后,我再次查看我的语音信箱。有一条留言,不知何故我的电话铃没有响。
“嗨,”她说,“我对没能回你电话深感抱歉。我病得非常严重。温网之后,我的身体就垮掉了。我不得不退出旧金山的比赛,回到德国。我现在已经感觉好多了。方便时请回我电话。”
她没有留下她的号码,当然,因为她已经把她的号码给我了。
我拍拍我的口袋。“我把她的电话号码放哪了?”
我的心脏骤然停止。我记得它是写在一张餐巾纸上的,当我跳到泳池里时,它应该是在我的口袋里的。我小心翼翼地把手伸进口袋,然后慢慢地把那张餐巾纸抽出来——上面的数字已经花了。
我记得我曾经用博的一个座机给施特芬妮打过电话。我抓住他的胳膊对他说,无论要付出什么代价、利用什么关系,无论是通过贿赂、恐吓还是杀人,他必须得弄到他家的电话记录,而且要包括今天所有打出去的电话的记录。而且他必须立刻就做。
“没问题。”博说。
他联系了他的一个朋友,这个朋友认识一个家伙,这个家伙有一个朋友,这个朋友有一个在电话公司工作的表兄。一个小时后,我们拿到了记录。从这所房子打出去的电话清单堪与匹兹堡的电话簿相媲美。博对他班子的成员喊道:“我可要开始注意你们这群混蛋啦!难怪我那可恨的电话费那么高。”
我看到了那个电话号码,它就在那里。我把它写在了6个不同的地方,包括我的手上。我给施特芬妮打了电话,她在电话铃声响到第三声时接起了电话。我把我是如何追查到她的电话号码的经过告诉了她,她听完后开心地笑了。
“我们不久后都要在洛杉矶附近参加比赛了。我们能在那里见面吗?也许?”
“在比赛之后,”她说,“好的。”
我飞到了洛杉矶,而且在比赛中表现得还不错。我再一次与皮特在决赛中狭路相逢。我以6:7、6:7输掉了比赛,但我一点儿都不在乎。跑出球场时,我是世界上最高兴的人。
我冲了澡,刮了胡子,然后穿好衣服。我抓起网球包,朝门口走去,这时波姬出现了。
她听说我在这里,就决定过来观看我的比赛。她从头到脚地打量了我一番。
“哇,”她说,“你真是精心打扮了一番啊。有很重要的约会?”
“事实上,是的。”
“噢,和谁?”
我没有回答。
“吉尔,”她问,“他这是去和谁约会?”
“波姬,我觉得你最好还是问安德烈吧。”
她盯着我。我叹了一口气。
“我要和施特芬妮·格拉芙约会。”
“施特芬妮?”
“施特菲。”
我知道我们都想起了冰箱门上的那张照片。我说:“请你不要告诉别人,波姬,她是一个非常在乎私人空间的人,她不喜欢被人关注。”
“我连鬼都不会告诉的。”
“谢谢你。”
“你看起来真不错。”
“真的吗?”
“嗯哼。”
“谢谢。”
我举起网球包。她送我进了选手们停车的体育场地下通道。
“嗨,百合。”她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摸了摸这辆凯迪拉克闪闪发光的白色发动机罩。车的折篷已经放了下来,我把我的包扔在了后座上。
“好好玩。”波姬说,并吻了我的脸颊。
我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波姬,然后慢慢地驶离了这里。我又一次开着“百合”离开了她。但我知道这将是最后一次,而且我们再也不会说话了。
在去施特芬妮比赛之地圣迭戈的路上,我给j.p.打了电话。他鼓励了我一番。“不要表现得过了头,”他说,“不要试图表现完美,做你自己。”
我想如果是在球场上,我一定知道该如何遵循他的建议,但是在约会时,我完全无所适从。
“安德烈,”他说,“一些人是温度计,一些人是恒温器。你是恒温器,你不用显示房间的温度,你会改变它的。所以你要自信,做你自己,挥洒自如,向她显示你真实的自我。”
“我想我能做到。我应该把车的敞篷放下来还是合上呢?”
“合上吧,女孩们总是很在意她们的头发。”
“我们都在意头发的呀,但敞篷放下来难道不是显得更酷呢?”
“她的头发,安德烈,她的头发。”
我还是把敞篷放了下来。较之体贴殷勤,我更愿表现得酷一点。
施特芬妮在一个大的度假村租了一套独栋公寓。我找到了那个度假村,却没有找到那套公寓,于是我给她打电话问路。
“你开的是什么车?”
“一辆有嘉年华游轮那么大的凯迪拉克。”
“啊,嗯,我看见你了。”
我举目四望。她正站在一座高高的、长满草的小山上,朝我挥着手。
她喊道:“在那儿等着。”
她冲下山,仿佛要直接跳到我车里。
“等等,”我说,“我有一些东西要给你。我能上去一分钟吗?”
“噢,呃。”
“就一分钟。”
她非常不情愿地走回了山上。我把车停在了她公寓的前门外。
我把礼物送给了她——我在洛杉矶买的一盒花式蜡烛,她似乎还蛮喜欢的。
“好的,”她说,“出发?”
“我想我们是否能先喝一杯。”
“喝一杯?喝什么呢?”
“我不知道。红酒?”
她说她从来都不喝酒。
“我们可以叫这里的客房服务把酒送过来。”
她叹了口气,递给我一份酒水单叫我点。
当送餐服务生敲门时,她叫我先在厨房里等着。她说她不想让别人看到她和我在一起,她对我们的约会感到不舒服,有一种罪恶感。如果被服务生看到了,她能想象到他回去后会把这件事告诉他的同事。她有男朋友的,她提醒我。
“但我们只是……”
“没有时间解释了。”她说着把我推到了厨房里。
我能听到那个对施特芬妮显然有些喜爱的服务生的声音,他也同样紧张,但和我的原因显然不同。她催他快点儿,他却笨手笨脚,不可避免地失手将瓶子掉在了地上——一瓶1989年的龙船庄红酒。
当那个家伙离开后,我帮施特芬妮打扫了那些玻璃碎片。
我说:“我认为我们开局开得不错,你觉得呢?”
我在海湾上的一家饭店订了一个靠窗的位子,这里可以俯瞰大海。我们俩都点了鸡肉、蔬菜配土豆泥。施特芬妮吃得比我快,并且一滴酒也没沾。我意识到她不是个对饮食非常感兴趣的人,不是一顿饭必须有三道菜、细细品咖啡的那种女孩。她还有些坐立不安,因为有个她认识的人正坐在我们身后。
当我跟她说到我正在筹备中的特许学校时,她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她也有自己的基金会,她的基金会主要是给南非和科索沃等地因战争和暴力而受到精神创伤的孩子进行心理辅导。
我们自然而然地谈到了布拉德。我对她谈起他出色的训练方式,以及他奇特的与人相处之道。当提到他为我们今晚的最终相聚所作出的努力时,我们都会心一笑。我并没有向她提及他的预言。我没有问她有关她男朋友的事情。我问她在业余时间喜欢做什么,她说她喜欢大海。
“明天你想去海滩吗?”
“我还以为你要去加拿大呢。”
“我可以乘坐明晚的夜间航班。”
她思忖着。
“好吧。”
吃完晚餐后,我把她送回度假村。在同我行了贴面礼后(我觉得这一礼节已经开始具有空手道中自我防卫的意味),她跑了进去。
开车离开后,我给布拉德打了电话。他已经在加拿大了,那里要比现在晚几个小时。我吵醒了他,但当我告诉他约会进展顺利时,他试图提起精神。
“加油,”他一边含糊不清地说,一边打着哈欠,“冲!”
施特芬妮在沙滩上铺了一条浴巾,然后脱下了牛仔裤。她里面穿了一件白色连衣泳装。她走到水里,海水刚刚齐至她的膝盖。她站在那里,一只手放在臀部,用另一只手遮住阳光,看着远方的天际线。
她问道:“你下水吗?”
“我不知道。”
我穿着白色网球短裤。我之前没想到要带泳装,因为我是在沙漠里长大的,并不擅长水中的活动。但如果她需要的话,我立刻就会游到中国去。我穿着网球裤就走到了施特芬妮驻足的地方。她对我的“泳衣”嘲笑了一番,并对我没穿内裤这件事假装感到很震惊。我告诉她我的这个习惯是在法网时形成的,并一直保留至今。
我们第一次谈到网球。但我告诉她我痛恨网球时,她转身面向我,脸上的神情仿佛在说:“当然了,谁又不是呢?”
我谈到了吉尔,并询问了她的训练情况。她提起她过去常常和德国奥林匹克田径队一起训练。
“你最好的田径项目?”
“800米。”
“哇,那项运动可真是对勇气的考验。你能跑多快?”
她羞涩地笑了笑。
“你不想告诉我?”
她没有回答。
“快说啊,你的速度有多快?”
她指了指沙滩远处的一个红气球。
“看到那里的那个红点了吗?”
“嗯。”
“跑到那儿的话,你绝对跑不过我。”
“真的吗?”
“真的。”
她微笑着就冲了出去,我飞快地追着她。我似乎一生都在追逐着她。我确实正在追求她。一开始,我仅能与她保持速度一致,但快到终点线时,我缩短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她先行到达了红色气球处——领先我两个身长。她转过身,她那爽朗的笑声不断飘入我的耳中,犹如迎风飞舞的饰带一般。
我从没有输得这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