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佩里对彼此许下诺言:我们将与众不同,不但不同于我们的父亲,而且不同于任何我们所认识的人——包括那些我们在电影中所见识到的人物。我们商定绝不吸毒或者喝酒;如果我们富有了,我们一定会尽己所能帮助世界上需要帮助的人。我们为此郑重地握手。这次握手、这些约定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我正在拉斯维加斯乡村俱乐部参加一项赛事,这场比赛是为了争取州锦标赛的参赛机会。我的对手是个叫罗迪·帕克斯的孩子。关于他,我首先注意到的是,他也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父亲。帕克斯先生戴着一枚镶有大块胶糖状琥珀的戒指,琥珀里面竟然是一只蚂蚁。在比赛开始前,我问他为什么要戴这样一枚戒指。
“你看,安德烈,如果世界毁灭于一场核灾难,蚂蚁将是唯一一种能够存活的生物,因此我要以蚂蚁的精神作为生存之道。”
罗迪13岁,比我大两岁。他留着平头,个头要比同龄人大,但是看起来并非不可战胜。旋即我就看出了他打法的漏洞、他的弱点。而后,他却不知以何种方式弥补了漏洞,隐藏了他的弱点。他赢了第一盘。
我不停地对自己说话,告诉自己要坚持住,要稳住。我拿下了第二盘。
现在在赛场上我占据了主动。我打得越来越灵活,动作越来越敏捷。我感觉胜利就在眼前,罗迪输定了,他碰到我,活该他倒霉。瞧瞧他的名字吧,罗迪——这是什么名字啊?但是我连失了数分,最终是罗迪高举双手庆祝胜利,他以7:5赢得了第三盘,因而也赢得了整场比赛。
我看看坐在看台上的父亲,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赛场,忧心忡忡——不是愤怒,是忧心忡忡。我也很担心,但是同时也非常愤怒,心中充斥着自我厌恶感。我真希望我是帕克斯先生戒指里那只身体僵直的蚂蚁。
在我将东西装到网球包里时,我狠狠地咒骂着自己,这时不知从哪里钻出一个男孩,打断了我的自我讨伐。
“嗨,”他说,“别再为这事恼火了,你今天没有发挥出最佳状态。”
我抬起头。这个男孩年纪比我稍微大一点儿,但是比我高出了一头,正做出一副我不喜欢的表情。他的脸有些与众不同,他的鼻子和嘴巴太过突出,与整个脸根本就不协调。而且,最令人讨厌的是,他竟然穿着一件怪里怪气的衬衫,衬衫上面的那个小人是在打马球吗?我一点儿都不喜欢他。
“你他妈的又是谁?”
“佩里·罗杰斯。”
我转过身继续收拾我的包。
他无视我的暗示,不停地嘀咕我没有发挥好,我比罗迪不知要强多少,以及下次我将如何打败罗迪。都是些废话。我猜,他的确是想向我示好,但是他以一种自以为无所不知的姿态对我“谆谆教诲”,仿佛自己是少年版的博格,因此我站起来,毫不留情地用我的后背对着他。我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别人为了安慰我而与我进行的谈话,这比一个安慰奖杯更没有意义,更何况该谈话还是来自一个穿着一件胸前印着人玩马球图案的衬衫的孩子。把网球包背在肩上后,我对他说:“关于网球你他妈的知道些什么啊?”
之后我感觉很糟糕,我本不应该这么刻薄。后来我发现那个小孩也是一个网球手,他也参加了那项赛事。我还听说他疯狂地爱上了我姐姐塔米,这无疑是他为什么和我搭话的原因——为了接近塔米。
但是如果我感到内疚的话,佩里则大为恼火。在拉斯维加斯青少年中,盛传着这样的消息:“小心啊,佩里正找机会叫你好看。佩里见人就说你对他很无礼,下次再遇到你,他一定会好好教训你一顿。”
几周后,塔米说大家都要去看一场恐怖电影,所有大一点儿的孩子都去,然后问我去不去。
“那个叫佩里的去吗?”
“也许吧。”
“好的,我去。”
我喜欢恐怖电影,而且我有我的打算。
妈妈提前开车把我们送到了电影院,这样我们可以买些爆米花和甘草糖并找到满意的座位——中排中间的座位。我总是坐在中排中间的座位——电影院里最好的位置。我让塔米坐在我的左侧,然后让我右侧的座位空着。果然,打扮得像预科学校学生的佩里来了。我站起来向他招手:“嗨,佩里,到这边来。”
他转过身,眯起眼睛。我能看出他对我突如其来的友善行为尚存疑虑,他正试图分析此刻的形势,从而合理应对。然后他笑了起来,之前的怒气也烟消云散。他慢慢地穿过过道,走到我们那排,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我旁边的座位上。
“嗨,塔米。”他隔着我说。
“嗨,佩里。”
“嗨,安德烈。”
“嗨,佩里。”
就在灯光熄灭,电影即将开始时,我们彼此看了看对方。
“停战?”
“停战。”
这场电影的名字是《探视时间》,大概情节是:一个精神变态者悄悄跟踪一个女记者,然后溜进她家里,杀死了她的女佣,并不知为何涂上了红红的口红。当女记者进屋后,他突然跳了出来。她奋力抗争,终于得以逃脱。然后这个记者又不知怎么的住进了医院,接受治疗。她认为待在医院里就安全了。但显然不是,那个变态者正藏在医院里,设法找到那个女记者所在的病房,并杀死了每个挡住他去路的人。影片质量低劣但绝对令人毛骨悚然。
当感到恐惧时,我就会像一只被扔到了满是狗的房间里的猫那样僵在原地,一动也不能动。但佩里似乎是那种会做出激烈反应的类型。当紧张气氛不断升级时,他不时抽搐着,坐立不安,还把苏打水洒到了身上。每次那个杀手从壁橱里跳出来,佩里就会从椅子上跳起来。好几次我都转向塔米,使劲朝她使眼色。但是我没有因佩里的反应而取笑他,当灯打开后,我甚至都没有提这件事。我不想破坏了我们之间还很脆弱的和平协议。
我们摇摇晃晃地走出了电影院,都觉得那些爆米花、可乐和甘草糖没能填饱肚子。于是我们走到路对面,走进一家温切尔甜甜圈店,买了一盒法式环形甜煎饼。佩里将巧克力涂在上面,而我则撒上了五彩糖屑。我们在柜台处大口吃着甜甜圈,还一边聊着天。佩里的确很能说,他就像一位站在最高法庭上的律师一样侃侃而谈。然后,在15分钟的宣判时间中,他停下来,问柜台后面的那个人:“这个地方是24小时都营业吗?”
“是啊。”柜台售货员说道。
“一周7天?”
“是啊。”
“一年365天?”
“是啊。”
“那为什么前门还有锁?”
我们全都转过身看前门。多么妙的问题!我不禁大笑起来,笑得口中的甜煎饼都喷了出来,而煎饼上的五彩糖屑则像婚礼时抛撒的五彩纸屑那样到处乱飞。这可能是人们说过的最有趣、最机智的话了,当然这也是所有来过这家店的人说过的最有趣、最机智的话,甚至那个卖甜甜圈的人也不禁笑了起来并承认:“孩子,这的确令人费解。”
“生活难道不就像那样吗?”佩里说道,“充满了类似温切尔店的锁头这种难以解释的疑问。”
“你说得太对了。”
我总是认为我是唯一注意到这一点的人,但是在这里,这个孩子不仅注意到了这一点,而且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当母亲来接我和塔米时,我是那么不愿意和我的新朋友佩里告别。我甚至觉得自己已经不那么讨厌他的衬衫了。
我问父亲我是否可以在佩里家过夜。
“绝对不行。”他答道。
他完全不认识佩里的家人。他不信任任何他不认识的人,对世界上的所有人都心存疑虑,对我们朋友的父母更是如此。我懒得去问为什么,也不想浪费口舌和他争论。还是邀请佩里到我们家过夜吧。
佩里对我的父母极为礼貌。他和我的哥哥、姐姐相处得也很好,尤其是塔米,尽管塔米委婉地拒绝了他的追求。我问他:想快速参观一下我们家吗?他答道:当然。于是我带他参观了我和菲利的房间,他对我们房间中间的那条白线调侃了一番。然后我带他来到了后院的球场,他和“大龙”对打了几个回合。我告诉他我是多么憎恨“大龙”,我过去常常将它视为一个有生命的、会呼吸的怪兽。他看起来对我颇为同情。他看过足够多的恐怖电影,知道妖怪会以各种形状出现,可大可小。
考虑到佩里是个恐怖片鉴赏专家,我为他准备了一个惊喜。我曾经赢得过一个《驱魔人》的贝塔录像带。在注意到他在观看《探视时间》时似乎随时都可能被吓破胆的那种样子,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他观看一部真正的经典恐怖片的反应。在每个人都睡着了之后,我们把带子放到了机子里。琳达·布莱尔每转一次头,我都呼吸困难、四肢麻木,就像患上了动脉瘤一样,但是佩里却不为所动。他因《探视时间》战栗不已,却对《驱魔人》毫无感觉?我想,这家伙还真是有自己的风格啊。
在看完电影之后,我们整夜未睡,一边喝着苏打水,一边聊着天。佩里也认为我父亲比好莱坞能创造出来的任何恐怖角色都要恐怖,但是他说他父亲的恐怖程度是我父亲的两倍。他说,他父亲是个魔鬼,是个暴君,是个自恋狂——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这个词。
佩里说:“自恋狂就是指他只考虑自己。那个词也意味着他把他儿子当成了私人财产,他为儿子规划好了未来,却完全不在意儿子自己对未来的憧憬。”
这一切听起来如此熟悉。
佩里和我一致认为如果我们的父亲同其他孩子的父亲一样的话,我们的生活将好上一百万倍。但是我在佩里声音里听出了更深的痛苦,因为他说他的父亲并不爱他。我从来没有怀疑过父亲对我的爱,我只是希望那种爱能够更温柔一些,能够拥有更多的倾听和更少的怒气。事实上,我有时甚至希望父亲少爱我一点,或许这样他就会给予我更多的空间,让我自己做决定。我告诉佩里没有选择权,没有“关于自己所做之事,自己将成为谁”的发言权是多么痛苦,这使我快疯掉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会特别在意,甚至可以称得上着迷于穿什么、吃什么以及我把谁视作好朋友——这是为数不多的几件我可以自己决定的事情。
他点点头。他懂我的意思。
终于,我有了一个可以分享这些深层次思考的朋友,一个可以与之探讨我生活中的“温切尔店之锁”的朋友——佩里。尽管我讨厌网球,我和佩里还是谈论网球。我告诉佩里,尽管喜欢书本,但是我讨厌学校。我告诉佩里,能有一个像菲利这样的哥哥,我感到很幸运,尽管他有一段时间总是坏运气不断。佩里总是耐心地倾听着这一切,恰如菲利那样,但是他比菲利更投入。佩里不只是和我聊天、倾听,然后点头示意,他还会与我谈心。他会替我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为我出谋划策,滔滔不绝地说这说那,从而帮我想出一个使事情朝好的方向发展的计划。
当我向佩里讲述困扰我的问题时,那些问题起初听起来都是些毫无头绪的蠢话,但是佩里有办法厘清这些问题,使它们听起来合乎逻辑,从而似乎向问题的解决迈出了第一步。我感觉仿佛以前一直待在一个沙漠孤岛上,没有人可以交谈,但是现在一个有思想的、敏感的、和我志趣相投的漂流者——尽管穿着一件印有傻乎乎的马球手的衬衫——却偶然漂到了这里,登上了这座孤岛。
佩里向我吐露了他鼻子和嘴巴的秘密。他说他出生时患有腭裂,这使他非常有自知之明,也使他面对女孩子时非常害羞,这一点使他颇为痛苦。他已经做过多次修复手术,还要接受不止一次手术。我告诉他那并不是很明显。他眼睛里闪着点点泪花,咕哝着父亲还为此责备他之类的话。
与佩里的大多数对话最后都会谈到他父亲和我父亲,然后话题又会迅速从父亲转向未来。我们谈论一旦我们摆脱了各自的父亲,将成为什么样的人。我们对彼此许下诺言:我们将与众不同,不但不同于我们的父亲,而且不同于任何我们所认识的人——包括那些我们在电影中所见识到的人物。我们商定绝不吸毒或者喝酒;如果我们富有了,我们一定会尽己所能帮助世界上需要帮助的人。我们为此郑重地握手。这次握手、这些约定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佩里要变富有,可真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他从来都是身无分文,我们做的每件事都是我做东。我其实也没有多少钱——有限的零用钱加之我在赌场和酒店从客人那里骗来的钱而已。但是我不在乎,我的就是佩里的,因为我已把佩里当成最要好的朋友了。父亲每天给我5美元作为餐费,而我则慷慨地把一半钱花在了佩里身上。
我们每天下午都会在剑桥俱乐部碰面。在那里混上一段时间,敷衍地打几下球之后,我们就会从后门溜出,翻过围墙,飞跑着穿过空地,来到7-11便利店。在那里我们打打电子游戏、吃些chipwich——都由我埋单——一直待到回家的时候。
chipwich是佩里最近发现的一种新型冰激凌三明治——香草冰激凌被夹在两块巧克力软曲奇中间。佩里说,这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他疯狂地迷上了它。他喜欢讲话,但是他更喜欢chipwich。一谈起chipwich的美,他能滔滔不绝地讲上一个小时,同时chipwich也是少数能使他停止讲话的东西之一。我每次都给他买上十来个chipwich冰激凌三明治,也会因为他没有足够的钱满足自身的嗜好而为他感到难过。
一天,我们坐在7-11店里,佩里嚼着口中的chipwich突然停了下来,然后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
“该死,安德烈,我们最好现在就回剑桥俱乐部,我妈妈今天要提前来接我。”
“你妈妈?”
“嗯,她说让我在俱乐部前面等着她。”
我们拼了命地跑过空地。
“噢,”佩里大叫道,“她在那儿。”
我抬头望了望路上,看见有两辆车——一辆双座小型大众汽车和一辆折篷劳斯莱斯——正缓缓朝剑桥俱乐部驶去。看到大众车开过了剑桥后,我让佩里别那么紧张了。“放松放松,”我说,“我们还有时间,她错过转弯了。”
“不,”佩里说,“来了,来了。”
他加快速度,全速追赶着那辆劳斯莱斯。
“嗨,什么?佩里,你是在开玩笑吗?你妈妈开的是劳斯莱斯?你家——很有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