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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攻击对手的强项(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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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伦·金网球赛吸引了众多世界一流的网球选手前来参加,我父亲则连哄带骗地使其中的大多数人都和我对打了几下。其中一些人十分乐意这样做,而另一些则并不情愿。博格就表现得很积极,仿佛他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了。康纳斯很明显想要拒绝,但是他不能,因为他需要我父亲给他的球拍穿线。伊利·纳斯塔斯试图拒绝,但是我父亲佯装没有听到。身为温布尔登和法国网球公开赛的冠军,身为当时排名世界第一的网球手,纳斯塔斯还有很多地方可去,但是他很快发现拒绝我父亲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个男人——我父亲——是如此的不屈不挠。

当我和纳斯塔斯对打的时候,温迪从球网边注视着我们。我很紧张。纳斯塔斯显然很不耐烦,直到他发现了温迪。

“嘿,”他说,“那是你女朋友吗,史努比?那边那个漂亮的小东西是你的情人吗?”

我停下来,对纳斯塔斯怒目而视。我真想朝这个大块头的、丑陋的罗马尼亚人的鼻子挥上一拳,即使他将因此狠狠揍我一顿。他叫我“史努比”就已经够恶劣的了,而他竟敢用那样一个不敬的词称呼温迪。当时场边已经聚集了至少200个围观的人,纳斯塔斯开始在观众面前作秀,一遍又一遍地叫我“史努比”,不断地用温迪取笑我。哦,我还以为我的父亲是最残酷无情的呢!

至少,我希望我有勇气说:纳斯塔斯先生,你使我十分难堪,请马上停下来。但是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用力打,越来越用力。纳斯塔斯又说了些俏皮话取笑温迪,我终于再也忍受不下去了。我扔下球拍,昂首走出球场。见鬼去吧,纳斯塔斯。

我父亲瞪大眼睛,惊讶不已。他并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难堪——他从来都不会觉得难堪,他在我的这一举动中看到了他自己的影子。他当时是如此地自豪,在这之前,我从未见他如此自豪过。

除了偶尔和世界顶级选手过一下招,我公开的比赛主要都是些骗钱的勾当。我有一套狡猾的程序专门引诱那些容易上当的人。首先,我会选一个位置很显眼的球场,独自在那里打球,把球打得四处乱飞。然后,当某些十来岁的狂妄自大的青少年或者醉汉闲逛恰好路过此地时,我就会邀请他们和我一起打球。接下来,我会让他们获胜,而且是酣畅淋漓地获胜。最后,我会用最为可怜的声音问他们是否愿意继续和我玩球,赢的那个人将得到1美元。要不5美元怎么样?在他们明白是怎么回事之前,我已经拿到赛点,而且20块钱已到手了。20块钱足够请温迪喝一个月的可乐了。

这一招是菲利教我的。他在教网球课时经常骗学生们的钱。他同他们比赛,赌注是网球课学费——要么双倍的钱,要么一分也没有。但是他说,安德烈,凭你这小小的身形和年龄,你肯定会财源滚滚的。他帮我制定了那套程序,在他的指导下,我还进行了预演。偶尔,我也会有这种想法:我只是一厢情愿地认为我是在骗钱,其实人们是自愿为这场表演付钱的。稍后,他们就可以对他们的朋友吹嘘,说自己遇见了一个9岁的网球怪胎,从来不曾失手。

我没有告诉父亲我的这一副业,倒不是因为他认为那样做是不对的——事实上,他很欣赏看似高超的骗钱术——我只是不想和父亲谈论网球,除非迫不得已。有一次,父亲也“偶然”大骗了一场,那是发生在剑桥俱乐部的事。有一天,我和父亲走进俱乐部时,父亲指着一个正和冯先生讲话的男人低声对我说,那是吉姆·布朗。

吉姆·布朗,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橄榄球运动员。

他的确非常健壮,全身都是肌肉,穿着白色网球运动服。我以前就在这儿见过他,只不过当时他不是通过打网球来赚钱,而是通过玩十五子棋或者掷骰子,当然都是为了赚钱。同我父亲一样,布朗先生总是在谈论钱。此刻,他正在向冯先生抱怨一次落空了的赢钱比赛。他本来约了一个人赛一场的,但那个人却没出现。

“我是来打比赛的,”布朗先生说,“我想要打比赛。”

我父亲走上前去。

“你想打一场比赛吗?”

“是啊。”

“我儿子安德烈和你打怎么样?”

布朗先生看看我,然后又回头看着我父亲。

“我不和还不到8岁的小孩子比赛!”

“9岁。”

“9岁?噢,好吧,我怎么没看出来。”

布朗先生大笑起来,附近几个听到刚才对话的人也大笑起来。

我敢说布朗先生肯定没把我父亲当回事。他大错特错了。去问问那个躺在马路上的卡车司机吧。我闭上眼睛,雨水无情地打在他脸上的情景仍然历历在目。

布朗先生说:“这么说吧,我可不是为了好玩才打球的,我是为了钱。”

“我儿子也将为了钱和你比赛。”

我感觉腋窝直冒冷汗。

“是吗,那多少钱?”

父亲笑着说:“我就把房子押给你了。”

“我不需要你的房子,”布朗先生说,“我自己有房子。就一万美元吧,怎么样?”

“成交。”父亲说。

我开始朝球场走去。

“慢着,”布朗先生说,“我要提前见到那笔钱。”

“我现在就回家取钱,”父亲说,“我马上就回来。”

父亲冲出了门。我坐在椅子上,想象着他打开保险箱,从里面抽出一打钱——这么多年来仔细点数的小费,那么多晚上辛勤的工作。现在他要把所有的这一切都系于我的成败,我感觉胸口处如压千斤。我当然感到自豪,为父亲如此信任我而自豪,但恐惧却几乎占据了我整个内心。如果我输了,且不说奶奶和伊萨伯伯,我、我的父亲、母亲以及哥哥姐姐的命运会如何?

我以前确实也在这种压力下打过比赛——父亲在事先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就选好了对手,并命令我打败对方。但对手左不过也是个小孩,而且不涉及钱的问题。那通常都发生在下午,父亲会把我从小睡中叫醒,然后喊道:“拿着你的球拍,那里有一个人,你得打败他。”他从来都不会想到9岁的孩子在白天通常是不会睡觉的,我之所以睡觉是因为在和“大龙”对打了一上午之后,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揉揉眼睛,把眼角的眼屎擦掉,我走到外面,会看到某个奇怪的小孩,从佛罗里达或者加利福尼亚来,恰巧路过我们小镇。他们年纪总是比我大,个头也比我高。其中有一个小阿飞,他刚搬到拉斯维加斯,在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我之后,就直接来到我家,按响了我家的门铃。他身穿白色罗西尼奥尔网球服,长着一个酷似南瓜的头。他至少比我大3岁。当我从房子里走出来的时候,他不禁得意地笑了起来,因为我看起来是那么地弱小。即使在我打败他之后,即使在我毫不留情地夺走了他那得意的神情之后,我依然久久不能平静。数小时之后,我才慢慢地摆脱了那种情绪——那种我仿佛刚刚奔走于胡佛大坝上空一段绷紧的钢丝的情绪。

但是这次与布朗先生的比赛不同,不仅仅是因为比赛的结果将决定父亲一生积蓄的去留。布朗先生不尊敬我父亲,而我父亲又不能将他击倒在地,他需要我去做这件事情,因此这场比赛绝不仅是钱的问题,它是一场与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橄榄球运动员进行的关乎尊严、男子气概和荣誉的比赛。如果能够选择的话,我甚至更愿意此时此刻是在温布尔登网球公开赛的决赛中与纳斯塔斯对决,就算温迪作为此场比赛的球童也无所谓。

慢慢地,我意识到布朗先生正在看着我,更确切地说应该是盯着我。他走过来,自我介绍之后,握住了我的手。他的手很大,长满老茧。他问我打网球有多久了,赢过多少场比赛,输过多少场。

我平静地说:“从来没输过。”

他的眼睛眯了起来。

冯先生把布朗先生拉到一边,说道:“别比了,吉姆。”

“那个家伙主动要求的,”布朗先生低声说道,“那个蠢货,而且有钱赚。”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冯先生说道,“你会输的,吉姆。”

“你到底在说什么?他只是个孩子。”

“他可不是一般的小孩。”

“你肯定是疯了。”

“听着,吉姆,我很喜欢你来我这里,你是我的朋友,而且你来这儿对我俱乐部的生意也大有帮助。但是一旦你输了一万块钱,输给这个小孩,你肯定会非常恼火,这样你可能就不再来我这里了。”

布朗先生回过头,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我一番,好像他之前肯定错过了什么似的。他重新朝我走来,然后开始不断地问问题。

“你打过多少次网球?”

“每天。”

“不是,我是说你一次打多长时间?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我知道他在做什么。他想知道我多久就会体力不支,他正试图摸清我的实力,然后制订比赛计划。

我父亲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大把百元钞票,在空中挥了挥。突然间,布朗先生改变了主意。

布朗先生对我父亲说:“你看这样,我们先打两盘,然后在第三盘决定赌多少,如何?”

“你决定吧。”

我们在7号球场比赛。由于7号球场就在最靠近大门的位置,因而不久就有很多人前来围观。在我以6:3赢了第一盘时,他们大声喝彩,嗓子都喊哑了。布朗先生摇摇头。他自言自语着,用力把球拍摔在了地上。他很不高兴,我们都不高兴。我不仅在思考——这已直接违背了父亲规定的打球基本原则——事实上我的头脑在高速运转。我感觉似乎自己随时都可能不得不停止这场比赛,因为我想大吐一场。

接下来,我赢了第二盘,6:3。

我父亲走到他身边。

“那么,一万块?”

“不,”布朗先生答道,“我们就赌500美元吧,怎么样?”

“你说了算。”

我的身体开始放松下来,思绪也开始趋于平静。我真想沿着底线翩翩起舞,因为我现在终于不是为一万美元而比赛了。现在我可以自由地挥拍,不用去想结果,什么都不用想。

而此时此刻,布朗先生却疑虑重重,越来越紧张。他放小球,吊高球,专攻死角,并不断尝试下旋球和侧旋球,竭尽所能。他也总是设法使我跑来跑去,试图使我精疲力竭。但是不必再为我父亲保险柜里的全部家当而战,我是如此地轻松,怎么会感觉到累呢?我也不会失掉任何一个球。我最终战胜了布朗先生,6:2。

此时,汗不断地顺着他的脸颊流下。他从钱包里抽出了一大沓钱,数出5张崭新的百元大钞递给了我父亲,然后他转向了我。

“球技非常棒,孩子。”

他握了握我的手。他的老茧更加粗糙了——拜我所赐。

他问我我的目标是什么,还有我的梦想。

还没等我回答,父亲就插话进来:

“他要成为世界第一。”

“我不会赌这事不可能发生的。”布朗先生说。

在战胜布朗先生后不久,我和父亲在恺撒皇宫大酒店的球场上打了一场练习赛。我已经以5:2领先了,而且接下来又是我的发球制胜局。之前我从来没有打败过父亲,而他当时看起来好像是马上就要输掉一笔巨款似的——远远超出一万美元。

突然间他离开了球场。“拿上你的东西,”他说,“咱们走。”

他没有打完那场比赛。他宁肯溜走也不愿意输给自己的儿子。我也深深地知道,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比赛了。

收拾完我的包,拉上球拍套的拉锁,我内心升起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感——比战胜布朗先生之后的那种快感要强烈得多。这是我一生中最甜蜜的一次胜利,它将永难超越。这次胜利对我而言,远比满满一车银币——最上面还有伊萨伯伯的宝石——意义重大,因为这次胜利迫使父亲最终逃离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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