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都选择循规蹈矩,但我那特立独行的父亲不愿随波逐流——他的梦想是环游世界。
我的父亲乔舒亚·霍尔德曼一直醉心于探索世界。开车远远不能满足他,因此一架贝兰卡飞机成为我们的家庭成员之一。这是一架帆布蒙皮飞机,装有一个螺旋桨。它被命名为温妮——我母亲的名字。
我母亲的名字叫作温妮弗雷德,不过大家都叫她温。她的才华只能用光芒四射来形容。随着年龄渐长,我越来越觉得母亲是如此的非同寻常。
我的外祖父母从英国移民到加拿大,我母亲在一个名叫穆斯乔的小镇长大。一七二七年,父亲的家人从瑞士移民到了美国费城,但他在明尼苏达州出生。在我父亲四岁时,他随家人搬到了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的沃尔德克,以经营农场为生。
我的父母是在大萧条时期之后结识的。加拿大的大萧条时期非常糟糕,为了子女,人们不得不去排队乞讨食物和基本的药物。那时大家都在绝望中苦苦挣扎,甚至经常只能靠以物易物来维持生计。为了去艾奥瓦州的达文波特学习脊骨神经医学,父亲曾经用马匹来换取住宿,并通过给别人做脊椎按摩来换取食物。我母亲十六岁时就在《穆斯乔时代先驱》(moosejawtimes-herald)报工作。作为该机构仅有的两名员工之一,母亲能够保住工作是因为她一直只拿最低薪酬。靠着我母亲微薄的周薪,她的家人得以全部生存下来。
母亲在二十多岁时接受了专业舞蹈的培训,并前往芝加哥、纽约和温哥华继续学习舞蹈和戏剧。你能想象在那个年代,作为一位单身女性,她所经历的漫长的火车旅行是什么样的吗?那可是真正的冒险!
大萧条时期之后,我的父母都搬到了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的里贾纳,并开始了各自的事业。父亲那时开了一家脊椎按摩诊所,母亲则开办了一所舞蹈学校。我曾在当地的报纸上找到了一些新闻报道,上面有她跳舞的照片,还能看到她的学校及所有的学生。
父亲前来学校学习交谊舞课程。他迷恋上了母亲,并邀请她共进晚餐。
母亲刚开始回绝了:“我从不和我的客户约会。”于是父亲退掉了他的课程,然后再次提出了晚餐的邀约。这次母亲答应了。
他们的结婚照看起来非常沉闷,因为那时两人在经济上都十分拮据。母亲穿着朴素的灰色套装,而父亲则一身西装。母亲一直都是自己做衣服,因此他们的结婚礼服也很可能是她自己缝制的。然而这一切并没有阻碍他们幸福地生活,无论发生了什么,他们总是从一开始就积极面对。
在里贾纳,我的父母有了四个孩子。我的长兄杰里来自父亲的前一段婚姻,他跟父亲长得特别像。然后我的哥哥斯科特、姐姐琳恩相继出生。一九四八年,我和我的双胞胎姐姐凯也来到了这个世上。
也就是在我和凯出生的一九四八年,我的父母得到了一架贝兰卡,这也是他们的第二架飞机。第一架勒斯科姆是他们开车从里贾纳去卡尔加里的途中买的。父亲看到这架飞机停在一个农民的田地里,上面挂着“出售”的牌子。那时他手边只有自己开的那辆车,没有任何现金。于是,他把我母亲送上了回里贾纳的火车。他用车去跟农民做了交换,然后雇了一名飞行员把他和飞机一起送回里贾纳。
不幸的是,父亲晕机了。他在大萧条时期训练过马匹,这次晕机可能是他那时遭受的内耳损伤引起的。飞行员不得不一次次地把飞机降落在公路上,直到父亲准备好后再开始起飞。不过父亲在开飞机时从来不会晕机,他只有在当乘客时才会感觉不舒服。
那时父亲四十四岁。
父亲经常开飞机去加拿大的萨斯喀彻温省和艾伯塔省溜达。他曾有一次飞到洛杉矶,但由于浓雾弥漫,他差点没法儿看清机场在哪里。那时的导航系统根本不像现在的这么先进,甚至可以说和现在的有着天壤之别!还有一次,为了飞过落基山脉回家,他不得不一路紧随一位丛林飞行员。
我第一次乘坐飞机是在我三个月大的时候,父母带着我和我的双胞胎姐姐凯去艾奥瓦州参加一个会议。我们中途在埃德蒙顿有过短暂的停留。我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是因为当地的报纸当时刊登了我和凯的照片,他们称我们为“会飞的双胞胎”。
父亲真的很了不起。他无所畏惧,敢于冒险,我们毫无保留地信任他。
他就是以身作则的最佳范例,永远努力工作、体贴周到、心地善良。在我心里,父亲就是一位温文尔雅的巨人,而且从不会多说一句废话。我的孩子们不记得外祖父的样子,因为他在两个外孙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而那时托斯卡还在我肚子里。不过,我的三个孩子都经常吹口哨。我喜欢他们吹口哨时的样子,因为这会让我想起我的父亲,过去他总是哼唱歌曲来逗我开心。直到现在,我都认为吹口哨或哼唱意味着开心。
一九五〇年,我的父母决定离开加拿大。一些去过南非的传教士向他们描绘了那里的美丽景色。于是他们把飞机、一九四八年产的凯迪拉克汽车,还有我们所有的财物打包寄走,然后带着我们上了一艘货船,我们用了整整两个月才抵达非洲。我无法想象母亲是如何在船上照看好两个两岁的双胞胎,再加上两个分别为六岁和八岁的小孩的,但她居然做到了。
因为父亲一直包揽有关飞机的一切,所以他顺利地拆掉了机翼,把它放在一个板条箱里运到了开普敦。然后,当我们在机场露营的时候,父亲则在一旁重新把机翼装上,这样他就可以继续四处探索翱翔。那些装载过飞机的板条箱也一直伴随着我们,箱子的木头变成了父亲后来开设的诊所中的家具,其中有几个书架甚至被使用了数十年。
那时父亲想住在内陆,所以人们建议我们搬到以讲英语为主的约翰内斯堡。邻近的比勒陀利亚貌似并不适合我们居住,因为那里的人都只会说南非荷兰语。
但当我们从比勒陀利亚的上空飞过时,正值蓝花楹sup/sup的花期,整个城市都被这种美丽的花朵覆盖。
父亲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景象,他说:“我们就待在这里吧。”
于是比勒陀利亚就成了我们长大的地方。我们居住的房子旁边有一棵大树(这在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的草原上很少见),周围的人们和蔼可亲。不管是否认识,阿非利卡人称所有成年人为叔叔或阿姨(发音分别是“oom”和“tannie”),我们觉得这一点非常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