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说要把房子过户到弟弟名下,给我发短信是为了这件事。
“可以啊,反正那房子现在是你自己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虽然和张兵复了,但他总是打房子的主意,他表面不说,心里肯定后悔上次离婚时把房子给了我。”
“有可能。”
“那怎么办?我是赠予呢,还是以买卖的方式?”
“赠予的费用可能并不一定低于买卖。当然看你以多少的价钱出售,要是过分低的话,交易中心会要求重新评估。赠予房产在下次出售时要补上这次的税。”
“那怎么办?”
“还有一个办法,通过诉讼的方式。”
“打官司?那怎么过户?”李丽吃惊地看着我。
“你先出个欠条给你弟弟,然后,让你弟弟到法院起诉你,说你欠钱不还,你没有钱还,但是愿意以自己的房子抵账,法院出具调解书,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名正言顺地将房子转到你弟弟名下,而且什么费用没有,你就是出一点诉讼费,到时把房价压低一点,法院对这方面审查并不严,将来调解结案,诉讼费还能退回一半。”
“啊呀!李律师,我知道你们会有办法,我请你吃饭。”
“到我这,我做东,走吧,我请!”
“好了,经常麻烦你,这次算我的,下次你请。”
和李丽来到银座海鲜酒楼,不到下班的时间,人不多,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
李丽给我倒上茶水,说:“这个诉讼的方式,怎么做?是不是还要请律师啊?”
“是,表面看就是个案子。”
“你是不是忽悠我打官司,你挣律师费啊!”
“无论是赠予还是买卖,加上契税二手房交易税手续费,你怎么也得花个四五万,我给你全套办下来也就收个万把块钱,刚够个跑腿钱,你还怀疑我,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我就是说说,还真生气了,你挣钱也不会挣老姐的钱,咱都老李家的!”
“那是,五百年前还是一家人。对了,你那个姐妹张美丽呢?上次我走得急,不知道她的事情怎么样了?”
“对啊!她还不知道你回来了,我这就打电话让她过来!”
“你让她把我说过的东西全带上。”
李丽打完了电话说:“我这个姐妹啊,你一定得帮,她非常善良,所以总挨欺侮。嫁了个残疾丈夫,腿不好,但心灵手巧,是当年市南第一个修手机的人。外国人发明的东西,那得多难?当时还没有移动、联通,邮电局吧,局长请他做售后服务,修大哥大。后来两人又出来自己干,边修边倒卖,钱挣了不少。把父母哥哥从东北接回来,还买了房子。她那个哥哥好吃懒做,没钱就到手机店里取,简直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钱拿走不说,张美丽还要请他到对面的海鲜城里吃一顿。二年新区建设招商,以当时的政策,可以在农村买宅基地建房,说还能办下产权证。张美丽以一万元买宅基地一块,请人建房,盖了四层,面积有八百多平方米,他们夫妻没时间,就请张军全权负责。房子建好后,政府又说是违章建筑,要拆除,后来房子没拆,他们交了五千元的罚款,说是以罚款抵土地出让金,办理了土地证、房产证。房子装修后由张军开饭店。开始生意很好,但张军和老婆关系不好,两人天天打架,饭店开不下去了,只好盘给别人。换了几个老板,生意越来越差,后来干脆没人租,空着。前年,张美丽觉得老公年纪大了,身体不好,加上生意也不好做,就想把手机店转出去,把房子装修一下开个小旅馆安度晚年,那时他们才发现产权证办在张军名下。张军抱着产权证,坚持认为房子是他的,那地方正在拆迁,水电全断了,开发商一开始说给五百万元,张军不同意,后来又涨到六百万、七百万,张军还是不同意,说不给一千万元休想,现在就剩下他家一户了。张军为了保卫房子,把年迈的父母也搬进去住,逢人就说,他们要是不怕两个八十岁的老人死在里面,那就拆吧。”
说着张美丽进来了,她谦虚地向我们点着头,很有教养的样子。
李丽给她倒了一杯水,等她喝了一口水,我说:“上次,我让你准备的东西都带来了吗?”
“哦,都带来了。”
张美丽小心翼翼地打开身边的一个大布包。我想着她会拿出什么样的证据来,她却先取出一本厚厚的《圣经》!
李丽说:“你天天背着这个,累不累!上帝能帮你要来房子?”
我自认为一生聪明,后来学的又是法律,从事的是律师工作,天天浸淫在权利、自由、平等的观念之中。凡事皆争,出言必法律云宪法云,认为人生而平等,周围的朋友同事都说我自高自大,目中无人,长期以来我也是恶习渐长,只服从法律与规则,但对张美丽却肃然起敬。
我想起了大学时的法理学老师王铎。老头儿“文革”时差一点被整死,平反后当了几年我们的老师。他的话我还记着:“法律是什么?统治阶级的意志?太简单了!法律是电视机!你们别笑,我的意思是它也是从西方移植来的。平等的、以权利为基石的法律是近代从西方引进的。中国历代法律,刑民不分,有的只是刑罚,治人的,讲义务,讲惩罚,从不讲权利;而西方法律的精神渊源之一就是《圣经》。英国的《大宪章》,美国的《宪法》和《人权宣言》,哪个没有《圣经》的影子?十七世纪移民到美洲新大陆的人最初制定法律,直接照抄《圣经》,《刑法》就是摩西十诫,有的连条文都不改。”那时候我们刚进校门,对法这种抽象的概念理解起来很困难,同学间相互调侃,“法律是电视机!”他的这个观点一度在校园盛传。人说老头儿经历“文革”能活下来,全凭信仰上帝和一本《圣经》。那时所获的资料也有限,从事律师多年,随着对法律理解的不断加深,我对老师的话深以为然。毕业的时候,我专程去看望他,他仍然和师母住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苏联援建的筒子楼里,小小的房间里摆满了书。他送了我一本自己刚出版的著作《〈圣经〉中的法律研究》,对我说:“毕业了,以后你们就是法律人,你们要遵守世俗的法律,更要遵守神的法律。”那时我很年轻,我们都是无神论者,对他的话似懂非懂。他的身体很好,退休后还被返聘代课,在校园经常能碰见他和师母散步。现在学校里已经没有几个能让我怀念起来的老师了,但只要想起母校,我就会想到他。
看见抱着《圣经》的张美丽,我对她的敬意油然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