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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各种科学哲学(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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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科学”的本质始终聚讼不已,掩盖了社会科学内部的混乱,虽说这种混乱现在应当显而易见了。多数研究社会的学人肯定会同意,他们虽然欣然接受了“科学”,却往往既徒具形式,又含混暧昧。“科学经验主义”意涵丰富,并没有一个公认的版本,更不用说对某一个版本做系统性的运用了。对于职业的期待就颇为含混,而究竟何谓治学之道,也可以从五花八门的探究模式入手来认识。从某种角度上说,正是因为这种状况,自然科学的哲学家们所主张的那些认识论模式才会具有如许魅力。

许多学人一旦认识到社会科学存在不同的工作风格,就迫不及待地达成共识:“我们应当将它们统一起来。”有时,这种规划还说得蛮打动人心:据说,接下来几十年的任务就是用20世纪通行的研究技术,尤其是美国人搞的那些东西,将19世纪的各大问题和理论工作,尤其是德国人搞的那些东西,统合一体。在这一套宏大的辩证法下,似乎能在精深的观念与严格的程序两方面都实现显著而持续的推进。

作为一个哲学问题,“统一起来”并不很难。但相关的问题在于:假设我们真的以某种宏大的探究模式把它们“统一起来”了,对于社会科学中的工作,对于贯彻其主要的任务,这种模式又有何用?

我相信,这类哲学工作对于从事实际研究的社会科学家还是有一定用场的。意识到这一点,会使我们更清楚自己都在用哪些概念和步骤,并予以阐明。它提供了一套语言让我们做这些事情。但它的应用应当是一般性的,任何从事实际研究的社会科学家都不需要太拿这类模式当回事儿。最重要的是,我们应当认为它能解放我们的想象力,能为我们的研究步骤源源不断地提供建议,而不是限制我们能够去探究哪些问题。在我看来,以“自然科学”的名义限制我们该研究哪些问题,其实是一种令人不解的胆怯。当然,如果半吊子训练的研究者希望让自己只研究这类问题,那倒可能是一种明智的自我约束;但除此之外,这样的限制就没有什么有力的理据了。

经典风格的社会分析家都避免照搬刻板的研究步骤,致力于在自己的工作中摸索并应用社会学的想象力。他不喜欢将一堆“概念”拼来拆去,也很少使用需要精微阐发的术语,除非他有充分理由认为,使用这样的术语能够让自己的感受更加宽广,指涉更加精确,推理更加深刻。他不会被方法和技术束缚手脚,经典的路数就是学术巧匠的路数。

无论是关于理论还是关于方法,有用的讨论往往都来自有关实际工作或将要着手的工作的随记。“方法”首先必须交代如何提出并解答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确信答案能维持一段时间。而“理论”则必须首先密切关注人们正在使用的词汇,尤其是这些词汇的概括程度及其逻辑关系。这两者的首要宗旨就在于让观念尽可能明晰,步骤尽可能简洁。至于当下,最重要的是释放而非约束社会学的想象力。

所谓成为“方法”和“理论”的主人,就是要成为一位具备自觉意识的思想家,既从事实际工作,又能意识到自己从事的无论什么工作的潜在预设和隐含意义。而所谓成为“方法”或“理论”的奴仆,其实就是无法自如地去工作,去尝试,也就是无法去探察世事的现状。要是缺乏对正在贯彻的治学之道的洞察,研究的结果就是靠不住的。而如果不能确定一项研究会否得出重要的结果,所有方法都将是毫无意义的矫饰。

对于经典风格的社会科学家来说,无论是方法还是理论,都算不上自成一体的领域。方法只是针对一定范围内的问题的方法,而理论只是针对一定范围内的现象的理论。它们就像是你生活其间的那个国度的语言:你会说这种语言并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但你要不会说,那可就很丢脸,也很不方便。

从事实际工作的社会科学家对于手头的问题必须始终保持最充分的了解。显然,这就意味着必须在实质内容上非常熟悉自己研究领域的知识现状。同时,这还意味着如果所进行的几项研究都关系到同一研究领域,就能最好地完成这类工作,个中关系深浅,我觉得难以言明。最后,如果只是依靠一个人的唯一专长,更不要说如果只是一个毛头小伙,即使做过什么实际工作,效果其实也是微乎其微的,或者他参与的都是以这样那样特定风格实施的研究,这类工作也不会做得特别好。

当我们在研究中暂停下来,反思理论与方法,最大的收获就是重新陈述我们的问题。或许正因为如此,在实践中,每一位从事实际工作的社会科学家都必须是自己的方法论专家,是自己的理论家,而这只是意味着他必须成为一名学术巧匠。当然,每一位巧匠都有能力从总结编纂各种方法的诸般尝试中有所获益,但常常比一种泛泛的自觉强不了多少。因此,方法论中的“速成方案”并不太可能促进社会科学的发展。真正有用的方法阐述可不能用这样的方式逼出来。如果它们与社会研究的实际工作之间并不存在牢固的关联,从事实际工作的社会科学家的头脑中就不可能充分展现对重要问题的感受和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激情。在今天,这样的感受和激情往往已经丧失殆尽。

所以说,最有可能发生方法上的推进的,恰恰是从正在进行的工作中得出最谨慎的概括。有鉴于此,我们在各自的实践中,在我们学科的组织中,应当在方法与所进行的工作之间保持非常密切的互动。只有在有关方法论的一般性讨论直接涉及实际工作时,才需要认真对待。社会科学家当中的确有这类方法讨论,下文会在附论中尝试揭示展开这类讨论的一种可能方式。

有关方法的陈述、有关这些陈述的争论、理论的辨析、进一步的辨析——无论这些多么让人兴奋,甚至让人享受,都只是些承诺。有关方法的陈述承诺引导我们用某些更好的方法来研究某个东西,事实上这些更好的方法往往能研究几乎任何东西。理论的精细阐发,无论是系统性的还是非系统性的,都承诺会提醒我们注意到,我们可能看到的东西当中存在着细微差别,或者当我们试图解释我们之所见时,可能得出的解释当中存在着细微差别。但无论是“方法”还是“理论”,割裂开来看,都不能充当社会研究的实际工作的要素。事实上,两者的作用往往恰恰相反:它们只是像活动家一般,回避了社会科学的有关问题。我们已经看到,它们通常基于某种宏大的探究模式,能把其他人搞得一头雾水。这种宏大模式并不能放之四海皆充分可用,但这或许并不太重要,因为它还是可以被仪式性地使用。如前文所释,它往往以某种自然科学哲学为基础,而且通常源于哲学上对物理学的某种曲解,或许还有些过时。这种小把戏,以及其他有着类似规则的搞法,与其说通向进一步的工作,不如说通向某种科学不可知论。马克斯·霍克海默曾就此谈道:“如果总是警告人们不要贸然得出结论,不要做出含糊的概括,意味着可能构成对于一切思考的禁忌,除非我们做出恰当的限定。如果所有的思考都得暂且搁置,直到经过彻底的确证,那似乎就不可能有任何基本的思路了,我们会自我限制在单纯的征象层次上。”

人们总说,年轻人容易被带坏,但是看到社会科学的前辈学人也被我们当中科学哲学家们的故弄玄虚搞得心神不宁,这难道不令人惊异吗?一位瑞士经济学家和一位英国经济学家在对谈中清楚描绘了有关方法的地位的经典观点:“许多作者发乎本能地以正确方式着手处理这些问题。但在研究了方法论之后,他们开始自觉意识到眼前有诸多陷阱和其他危险等待着他们。其结果是,他们丧失了此前的确定感,误入歧途,抑或走上了并不适合自己的方向。该提醒这类学人远离方法论。”较之有些美国社会学家的高谈阔论,这样的陈述富于见地,深具启发,不知要高到哪里去了。

我们提出的口号当然应该是这样的:

人人都是自己的方法学家!方法学家们!干点儿实在的!

尽管我们不能拿这些口号太当真,但作为从事实际工作的社会科学家,我们的确需要捍卫自己;考虑到有些同行抱持着一种有失学人风度的过分热情,或许我们也有理由为自己的夸张开脱。

常识中的日常经验主义充斥着有关这个或那个特定社会的预设与刻板印象,因为常识决定了人们能看到什么,又如何去说明所看到的东西。如果你试图借助抽象经验主义摆脱这种状况,最终会停留在微观层次或亚历史的层次,你会努力逐渐积累有关所处理的东西的抽象化细节。如果你试图借助宏大理论摆脱常识的经验主义,就会从所处理的概念中抽离出清晰的、当下的经验指涉,而如果不够仔细,你将在自己筑造的跨历史世界中变得孑然无依。

所谓观念,就是有经验内容的想法。如果想法相对于内容而言过于宽泛,你就容易滑入宏大理论的陷阱;而如果内容吞噬了想法,你又容易坠入抽象经验主义的圈套。这里涉及一个一般性问题,这一问题往往被说成是“对于索引的需要”。对于今日社会科学中的实际工作而言,这是首要的技术挑战之一。所有学派的成员都意识到了这一点。抽象经验主义者要想解决索引的问题,常常会尽力消减被索引的东西的范围和意义。宏大理论则没能有效地应对这一问题,而只是从其他同样抽象的“概念”的角度出发,对“概念”进行详细阐发。

抽象经验主义者所称的经验“材料”体现了对于日常社会世界的一种非常抽象的观照。它们通常会处理某些中等规模的城市的某个收入档位的某个性别范畴的某个年龄层级,诸如此类。这里面有四个变量,许多抽象经验主义者能从其对世界的点滴认识中成功获取的认知,还远没有这么丰富。当然,这里还有另一项“变量”:这些人都生活在美国。但在构筑起抽象经验主义的经验世界的那些琐碎、精确、抽象的变量中,并不包括这一种“材料”。把“美国”包括进来,就需要有一种社会结构的观念,同时,有关经验主义的观念也不能那么严格。

绝大多数经典风格的研究都介于抽象经验主义和宏大理论之间。这类研究也包含了对于日常情境中可以观察到的东西的某种抽象,但其抽象的方向是趋向社会历史结构。人们对于社会科学经典问题的梳理,正是在历史现实的层面上,也就是说,正是从特定的社会历史结构的角度出发,也正是从这样的角度来解答的。

这类研究的经验成分绝不少于抽象经验主义。事实上,它往往还更加重视经验,更加贴近日常意义和经验的世界。我想说的其实很简单:弗朗兹·纽曼有关纳粹社会结构的阐述,相较于萨缪尔·斯托弗有关10079部队士气的阐述,其“经验性”和“系统性”至少不相上下;马克斯·韦伯有关中国士大夫的阐述、尤金·斯塔利有关欠发达国家的研究、巴林顿·摩尔对于苏维埃俄国的考察,相较于保罗·拉扎斯菲尔德对于伊利县或埃尔迈拉小城的舆论的研究,其“经验性”程度难分伯仲。

不仅如此,无论是亚历史的研究层面还是跨历史的研究层面,人们所使用的想法绝大多数其实都源于经典研究。又有哪些关于人、社会及其关系的观念,哪些真正富有裨益的想法,是来自抽象经验主义或宏大理论的呢?就想法而言,这些学派都是靠社会科学经典传统过活的寄生虫。

经验证明的问题就在于“如何认真对待事实”,而不是被事实所淹没;在于如何将想法与事实紧密关联,而不是埋没了想法。问题首先在于要证明什么,然后才是如何去证明它。

在宏大理论中,证明就是满怀期望地演绎。目前看来,无论是要证明什么,还是如何去证明它,似乎都还不是非常明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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