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理想婚姻模式
前面讲到过离婚率升高的问题,根据民政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结婚登记的人数同比降低了3.4%;离婚登记的人数同比增长了4.0%,在离婚大军里,很多都是80后、90后。也就是说结婚晚、离婚快已经成了现在年轻人婚姻的一个新特点。
很多人在面对婚姻的时候产生了一种焦虑,就是相爱的时候两个人海誓山盟,为什么结了婚之后感情很快就会被耗尽?到底怎样才能拥有高质量的幸福婚姻呢?
这一讲我们就讲讲理想的婚姻关系是什么样的,以及如何经营婚姻关系。
首先我们定义一下什么是“理想的婚姻”。在我看来,理想的婚姻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是相对低层次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两个人要能够“吃到一块儿,睡到一块儿,玩到一块儿”。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在理想的婚姻关系里,两个人在最基本的人性欲望上应该是能够契合的。
高层次的理想婚姻可以概括为三个要素。
第一,男女双方应该各自有独立的事业。比如钱锺书和杨绛,一个人研究学问,一个人研究翻译,两个人都有自己所钟爱的独立的事业,每个人的人格都是独立而完整的,然后他们又结合在一起,这要比传统上“男主外女主内”的夫妻关系好得多。
我们应当彻底抛弃“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安排。为什么男人就应该在外面挣钱搞事业,女人就应该做家庭主妇呢?女权主义有一个观点,就是说做家庭主妇是一种折磨,是一种西西弗斯式的折磨。虽然不排除有些女性非常擅长并且享受做家庭主妇,但如果是被迫留在家中,做家务就是一种折磨了。家里的东西脏了,你就得把它弄干净,弄干净以后它又脏了,脏了又得弄干净,就像古希腊神话里被惩罚的西西弗斯,终生都要推着那块巨石往山上走,费尽全身的力气推到山顶,然后石头又“哗”的一下滚到山下去了。无论是对于男性还是女性,如果这个人是比较有独立人格、想要做独立事业的人,让他完全牺牲自己去过这样的生活,那真是特别难以忍受的折磨。
第二,夫妻俩都应该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尤其是女性,你不能够把你的身家性命全都寄托在男人身上。如果你们俩感情挺好那还没问题,万一这个男人移情别恋了,或者有一天你不喜欢他了,你怎么办?没有任何独立的经济收入,你就不能做出自由的选择。
第三个要素就是,在理想的婚姻中,夫妻的人格应当是平等的,不能无论大事小情都以男人为主女人为辅,或者女人决定男人服从,无论男尊女卑还是女尊男卑都不是人格平等,不是理想的夫妻关系。
从目前中国家庭调查的数据来看,城市家庭基本上能够做到男女权力、地位和人格平等了,基本上都能够做到家事决定权共享,大事一起商量。作为对比,在传统家庭中,尤其在农村家庭中,女性地位还不如男性。在很多地方,女性的名字不能写入族谱,不能进宗庙。有一个例子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在河北农村有户人家,父亲去世了,要决定送葬的时候由谁来打幡。按规矩,只有儿子可以打幡,女儿不能打幡。老人家没有儿子,只有女儿,那这女儿能不能打幡呢?结果就起了争执,家人觉得哪怕让侄子打幡也不能让女儿打,也就是让老人兄弟的儿子来打幡也不能让他的亲女儿来打这个幡。好在这个女儿那时已经到城里工作了,她态度激烈,坚决地争取到了为父亲打幡的权利。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传统家庭里男女人格不平等的状况十分严重。回过头看,城市里虽然已经很少有这种情况,但是仍然有很多男权思想遗留在婚姻关系当中。比如说,很多男人下班回家之后就像大爷一样往床上一躺,家务、育儿什么都不管,全靠妻子伺候,这就是男女双方人格不平等的典型表现。
总之,理想婚姻模式应当是夫妻双方有独立的事业,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人格完全平等,这样的家庭才更容易幸福。
关于如何经营婚姻关系这个问题并无一定之规,也就是说并不存在能够适合所有家庭的方法,我只能根据自己的经历分享一点儿感受。
先来说说婚后的感情会发生什么变化。在我看来,婚后两个人的感情应当不仅仅是爱情,更是友情和亲情,是三种情感混合的模式。亲情很好理解,就是在所有柴米油盐的问题上,两个人能够互相照顾、体贴。更高层次就是两个人之间最好建立一种友情式的关系,有一种像朋友的精神交流。人生观、价值观,对于世界、对待各种事情的看法,你们能无话不谈,畅所欲言。
记得我和小波结婚之后,两个人各自都非常忙碌,但是有的时候就会跑到旁边一个小公园去放风筝,聊一聊自己的心事,或者最近遭遇了什么事。要经常有这个层次的交流,用小波的话讲,叫两个人做倾心之谈。
除了婚后感情因素,经营婚姻关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们需要有一套自己的调解矛盾的方式。像国外都会有专门的心理咨询师搞婚姻调适,夫妻俩吵架了,就双双到一个心理咨询师那儿去让他给调解一下。其实夫妻关系的调适用不着那么正规、那么严重、那么破费,有一些小的原则,如果双方都遵守就能解决问题。
我本人在处理这种亲密关系的时候就尝试过一个原则,就是矛盾不过夜的原则。比如说今天有点儿不高兴了,甚至是吵架了,一定要在当夜解决,绝对不能够把它拖到俩人几天互相不理,甚至俩礼拜不理,然后到三个月不理的程度,这样做对婚姻的伤害就太深了。所以如果双方都记住这个原则,今天不管打成什么样,一定要在夜里把话说开。说开以后,两个人各自担责,各自退让,把矛盾解决好再睡觉,到第二天还是好夫妻。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技巧。
现代婚姻在核心家庭化(核心家庭指只有夫妻和未婚子女的家庭)之后,虽说已经以夫妻关系为主、亲子关系为辅了,但还是有好多人没有能够摆脱婆媳关系的问题。这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大难题,大家都知道,婆媳似乎特别容易成为天敌,完全水火不容。
那么如何避免这种矛盾的出现呢?在现代家庭里,有一个釜底抽薪的办法,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矛盾,那就是子女搬出去住。社会学有一个专有名词来描述这种居住模式,叫作婚后新居制。一旦结婚,子女就不跟父母住在一起了,这就是一个釜底抽薪的解决办法。
中国传统家庭的婚后居住模式规定,女人结婚时要从自己的娘家拔根,把一切社会关系全都放弃,嫁到婆家去,学名就叫婚后从夫居制,这种居住制度在中国农村延续了几千年。婚后从夫居制的弊端,一是这个制度本身就造成了妇女地位的低下,再就是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婆媳矛盾。而按照婚后新居制,女人不再嫁到婆家去,而是小两口搬出去住。我们前几年调查北京的婚后新居制已经占到50%,那还是住房非常困难的时候,现在婚后新居制的比例会越来越大。
这是一个福音。目前,整个中国正在从乡村的传统生活方式,慢慢地过渡到城市化现代化生活方式。虽然不跟父母住在一起,但是过年过节隔三岔五去看看老人,从长远角度看,子女跟公婆、跟老家儿的关系会越来越好,大家自然不会有那么多的矛盾,或者说会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远交近攻是中国古代智慧,远亲近恶,距离产生美,这也是人们的现实经验。
最后想再给大家一点忠告。每个人都想追求理想的婚姻关系,但是很多影响因素是不受你控制的。婚姻这个东西,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感觉。如果看过一些关于生命哲学的书,你会发现感情中最珍贵的其实是两个人一起经历的喜怒哀乐和温暖的感觉。不是也有人说“幸福是一种能力”么?最终你们的婚姻是不是美满,可能真的跟外在的条件、物质都无关,而是取决于你有没有足够的感受力,去捕捉属于自己的幸福时刻。
第二讲择偶标准
我在网上看到过一份“相亲价目表”,在这个表里,户籍、学历、房产、汽车以及女性的外貌,都被明码标价,据说这个“相亲价目表”在北京各个公园的相亲角里流传。很多人抱怨,相亲这种私密的事情已经成了“明码标价,公开销售”。
这个现象背后,其实是择偶标准的问题。所谓择偶标准就是“跟什么样的人结婚”,也就是人们在婚恋的时候是根据什么标准来选择伴侣的。下面我来谈谈选择伴侣时是否应当追求门当户对,物质和感情应当如何取舍。
首先说说门当户对。它的本意来自古代婚姻择偶时的“木门对木门,竹门对竹门”。很早就有这样的说法,木门指的是大户人家,竹门就是小户人家,即比较贫穷的人家。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婚姻当事人没有什么择偶的自由,那时父母和媒人主要考虑的择偶标准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
门当户对这个东西听上去是挺俗气的,好像双方的情感完全不在考虑之列。但是俗气归俗气,你发现即使到了现在,到了主张恋爱自由、择偶自由的时代,从统计调查结果上看,在所有的婚姻里,绝大多数婚姻仍然是门当户对的,这是一个现实,也是一个常态。而那些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则是非常态,这是为什么?
所谓门和户,实际上就是社会地位和社会阶层。人们在择偶的时候,总是会去找同一阶层的人。比如说在朋友圈里,在同一阶层的人里,比较容易找到合适的伴侣,原因在于处于同一阶层的人,三观容易比较接近,审美标准、生活习惯都比较接近,所以更容易找到共同语言。比如说工人家庭爱打麻将,知识分子家庭有很多不会打麻将,他们休闲的时间会去看书、听音乐,耳濡目染,言传身教,不同家庭的孩子从小接触的朋友圈子、爱好、兴趣、审美趣味和价值观,都会不一样。
人跟自己比较相同阶层的人,容易产生感情,容易发生爱情,容易维系感情。也就是说,门当户对不仅能让爱情顺利产生,还经常是亲密关系的质量保证,所以门当户对的人比较容易缔结婚姻。这就造成了这么一个局面:从统计结果上看,大家找的大都是同一阶层的人。
那些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反而是非常态的。那些跨越了阶层的爱情或婚姻往往是因为发生了激情之爱。比如穷小子爱上富家女,富二代爱上出身贫寒的姑娘,王子爱上灰姑娘,富家千金爱上穷书生之类的。对这种非常态的婚姻,我当然取击节叹赏的态度,尤其是门不当户不对的,产生了激情之爱,最后还能步入婚姻殿堂的情况,我是衷心赞赏的。可惜,这种状况只是非常态,常态还是门当户对。
当今社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在面临择偶时都可能会碰上这样的问题:物质还是感情,应该选哪一个?
我想先给大家介绍一组数据,就是中国的基尼系数。基尼系数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一个国家贫富分化水平的指数。基尼系数的范围是在0~1之间,基尼系数越大,表示不平等程度越高。我记得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的基尼系数只有0.2左右,可以说是全世界财富最平等的国家之一。2017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飙升到0.467,换句话说,我们已经成了贫富差距很大的国家。在择偶标准中,金钱的诱惑力越来越大,婚姻已经成为一个人一步登天的捷径。要想让人们在择偶时完全不考虑物质因素,那就太过理想主义了。
话说回来,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到底怎么选?我觉得可以分成四种情况。
第一种是又有爱又有钱,这样当然是最好了。第二种是有爱没钱。第三种情况是有钱没爱,比如有一个大富翁,你想嫁给他,但是没有爱,这个时候,你嫁还是不嫁。第四种情况就是既没有爱也没有钱。
在这四种选择排序中,我觉得应该把感情排在前面,把金钱排在后面,这样是比较高尚的选择方法。就是说,如果你真的碰上一个又有爱又有钱的人,那当然是皆大欢喜了,可是如果你在有爱无钱和有钱无爱这二者之间选择,我认为把爱放在前面是比较高尚的选择,而且也可能比较幸福。这是因为,你们两个人虽然没有钱,但是通过共同的奋斗、努力,慢慢变得比较有钱,而这个过程中你们是有爱的。有爱,这个过程会感觉到比较幸福。如果直接嫁给了一个你不爱的有钱人,这里面就有很多问题了。虽然一开始可能在物质生活上比较好,但是因为没有爱,你不会觉得很快乐。同时,如果这位有钱人移情别恋了,而且有钱人又不是傻子,早就安排好了离婚时你也分不到多少财产,那你怎么办?他不要你了,你马上就陷入痛苦。所以我觉得在有爱无钱和有钱无爱中选择,你应该选择爱,把爱放在前面,把钱和物质放在后面。
当然,最糟糕的情况是既没有爱也没有钱。有一位调查对象说,他的妈妈原来是个有钱人,然后嫁给了他爸,他爸爸不但没什么本事,挺穷的,而且也不爱他妈妈,所有的活儿都让他妈妈去干,里里外外挣钱也是他妈妈,操持家务也是他妈妈。这位调查对象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个好吃懒做的扶不起来的男人,所以这样的婚姻就很失败,既无钱又无爱,如何能够快乐?
在现实生活中,既没有爱也没有钱的婚姻并不少见。很多人到了适婚的年龄,被逼婚了,又没有多少选择,那就找一个差不多的吧,也没有很喜欢,又找不到物质条件很好的,于是就陷入了既无钱又无爱的婚姻。屈从于父母的压力结婚生育,在这个过程中你会吃很多苦,而你们又没有爱情,你感受不到在这个艰难的过程中,对方是和你分担重任的人,你其实也不愿意为他全身心地付出。那种痛苦的既没钱又没爱的命运就会降临到你身上了。
对于那些经常抱怨婚姻乃至抱怨生活的人,你们可以观察一下,是不是与当初的错误选择有关?
因此在择偶标准问题上,我提醒大家: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客观来说,门当户对确实是一条婚姻的捷径,按照门当户对的标准找配偶,可能能用最短的时间、花最少的精力找到一个符合标准的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一定不要忽略掉感情这个因素,这与你将来婚姻的幸福度是有直接关系的。我希望在择偶时不要只看物质因素,希望年轻人在面临婚姻时稍微浪漫一点儿。希望人们把情感因素放在前面,把物质条件放在后面,我提倡的是这样的选择。
我想在最后给大家提这样两个建议:第一,如果你很想结婚,那就不一定非要等到爱情不可,跟一个仅仅是肉体上的朋友或者仅仅是精神上的朋友结婚也无不可;第二,如果你并不是很想结婚,而且一定要等待爱情,那你内心要足够强大,要做好终身独身的准备,因为爱情发生的概率并不太高。
第三讲姐弟恋与跨代恋
我们看到娱乐圈里有不少姐弟恋的例子,比如马伊琍比文章大了八岁,算是比较大的年龄差了吧;王菲比谢霆锋大了十一岁,差不多可以说是跨代了。我就来讲讲跨代恋和姐弟恋的问题,探讨一下,我们该怎么看待这两种比较受社会关注的婚恋关系。
首先说说跨代恋。跨代恋是完全违反年龄规范的一种恋情。“违反年龄规范”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一般来说,社会学会把男女年龄差不超过三岁的人视为同龄人,所谓跨代恋指年龄差在十岁以上的。人们在选择结婚对象时,大都会倾向于同龄人,如果爱上了年龄差特别大的人,就违反了择偶的年龄规范,容易被人歧视。
比如说两人看上去就像父亲和女儿这种岁数,甚至更典型的像杨振宁先生那样,比翁帆大了五十四岁,几乎跨了两代,被戏称为爷孙恋了。
像杨振宁、翁帆的婚姻就容易受到质疑。无论杨振宁作为一位科学家是多么优秀,得诺贝尔奖,做出巨大贡献,可自从他和翁帆的恋情公布,网上是一片骂声。为什么要骂人家?你知道他们俩之间的恋情吗?知道他们为什么愿意在一起吗?仅仅因为他们是跨代恋,你立即就觉得他们是不对的,是不好的,是应当受歧视的,这有什么道理?
我希望传播这样一个观念,就是爱的平等观。对所有的爱都一视同仁,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无论是同龄还是跨代。不能认为只有同龄人的恋爱是高等的,只要是跨代的、违反年龄规范的就是低等的,不应当有这样的歧视。
有些网友是从性的方面来歧视杨振宁的,他们会替老爷子操心,说杨振宁与翁帆的性生活怎么解决啊?说白了就是觉得这个婚姻是无性婚姻。或者说,在性上双方无法匹配。我要说的是,人们获得性愉悦的方式其实是多种多样的。人的大脑才是最性感的器官,它能想出多姿多彩、各式各样的方式。其实,老爷子的婚姻不一定是无性婚姻,因为性学调查发现,八十多岁的人并不一定完全丧失性交能力。另外,性行为不仅仅是阴茎阴道交这样狭窄的定义,严格说,爱抚、亲吻这些活动都属于广义的性范畴。调查显示,在各种类型的性行为中,女女类的满意度是最高的,因为它的双方快感率高于异性的阴茎阴道交。所以,对人类性活动不要做那么狭义的理解。
再说还可以借助工具啊。退一万步来说,即使这个婚姻完全无性,它仍然可能是一个幸福的婚姻。世界上已经出现了“无性族”这一现象,而且他们正在进入主流。这群人认为,他们与伴侣之间没有性的爱情是最坚不可摧的、是无条件的。
总之,我们不应当认为只有同辈的性爱关系才是高级的关系,跨代的性爱关系就是低级的关系。在性爱上要有这种平等观,平等看待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性爱。
除了跨代恋的歧视问题,还有不同性别的年龄差歧视。
我们先来说说男大女小和男小女大这两种情况。男大女小的,比如说男性比女性大十岁、二十岁,大家的宽容度还是比较高的。有一组社会学调查数据表明,在20~25岁的女性中,70%的人有“大叔控”情结,就是希望在择偶时找比自己年龄大十岁左右的“大叔”。
但如果是女性比男性大十岁八岁,甚至大二十岁,像法国总统马克龙那样的,大家就觉得简直太惊世骇俗了,马克龙比他老婆小了二十四岁。
女大男小的婚姻在违反一般年龄规范(同龄还是跨代)之外,又多了一重违反特殊年龄规范(性别规范)。男大女小,大家还比较能容忍;要是男小女大,大家就会说这男人是不是有病,或者觉得这个男人肯定是吃软饭的。
当然,我们不应该有这样的歧视。为什么?马克龙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他四十岁就成了法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你总不能说他是吃软饭的男人吧?
其实,所有的爱情,只要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只要是发生了就是美好的。爱情一旦发生了,它就是正当的,它就是理直气壮的,它就是值得赞美、值得肯定的。
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现在涉及性别的年龄差歧视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减轻了。我看到一个统计数据,在1990年的时候,中国男大女小的婚姻占70%,女大男小的占13%,同岁的是17%。到2010年,就是说过了20年之后,男大女小的从70%掉到了43%,女大男小的从13%增长到40%,同岁的仍然是17%。43%和40%,是不是差别已经很小了?20年间拉平,已经是巨大的变化了。到今天,很多女人说“找小鲜肉”,也慢慢不是开玩笑了。
当然这里的男大女小、男小女大,其中好多并没有到跨代的程度,比如说女的比男的大个一岁、两岁、三岁,在统计中都算在女大男小这一类里了。但还是可以看出女大男小的婚姻越来越多这么一种变化趋势。
从各地的婚俗来看,也能发现一些地方有女大男小的婚俗,例如河北农村就有妻子比丈夫要大上几岁的习俗。妻子岁数大,丈夫岁数小,女大三抱金砖嘛。但是在择偶心理方面,女大男小还是比较尴尬的事。我碰到过这样一个案例,有个男人,三十三岁,他爱上了一个比他大七岁的女人,他的性欲指向比他岁数大一点儿的女人。但是家里就非得逼着他跟一个年轻的女人结婚。他说我对这个年轻的女人一点儿兴趣都没有,父母就非常生气,要跟他断绝关系,将来财产也不想给他。
这种年龄歧视实际上是对人性的一种压迫。这个男人跟这个比他大几岁的女人产生了感情,而且他的性欲原本就指向比自己岁数大一点儿的女人,那有什么理由坚决反对、绝不接受呢?在爱情面前,你的反对理由全都没有爱情本身重要。
这个男人爱上了大他很多的女性,两人之间发生了爱情,其实是很难得的。父母可能觉得他正当壮年,放弃这个选择,可以快速换一个女人,进入父母认为正常的婚姻,其实这只是一种想当然的想法。从这位男士的角度看,他的思想已经很成熟了,发生爱情也是很珍贵的,一旦放弃了,他在心态上可能很难再重新选择,他可能宁愿长期单身甚至不婚,或者被迫选择一个年轻女人,进入不幸福的婚姻,这种痛苦可能会维持很长时间。
大家可以看一下自己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例子。被迫屈从于世俗眼光所做的选择,可能带来非常不幸的结果。当事人双方都不幸,可能还要加上父母。
最后,我特别希望大家能够把自己从各种各样的歧视心理——歧视这个歧视那个,歧视所有违反习俗的、违反年龄规范的婚姻——中解放出来。为什么?因为这种歧视也许明天就会轮到你身上。我们要学习在性爱问题上的平等观念,牢记所有类型的爱情都是平等的,绝不应当把爱分为一等和二等、优等和劣等、正常和反常。
第四讲婚姻中的忠诚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爱情、婚姻中的忠诚”这个话题。我们会说说婚姻出轨率的变化,如何看待婚内出轨,以及在爱情、婚姻和性的道德问题上,什么样的观念才是最符合人性的。
社会学调查中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数据:在世界范围内,婚外性行为的比例差不多都在40%上下,像西欧、北美、澳洲都是在40%上下。
中国的婚外性行为的情况如何呢?中国的婚姻出轨率经历了一个从少到多的戏剧性变化过程。我在1989年的时候做过一个调查,那时婚外恋的比例才6.4%,很低很低,这次调查是自诉的,就是说这些人在调查中自己承认出轨了。那出轨率为什么会这么低?是不是有人出轨了但是没说实话?我们也有这个怀疑,但是从当时的整个社会氛围来看,6.4%的确是有可能的。为什么呢?很多年轻人可能不知道,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这段时间,单位对婚内出轨的处置非常严厉,罪名叫作生活作风不好,会给行政处分,提工资、升职、任用都会受到影响。
改革开放以后,所有的行政处分基本上取消了,就是说单位不再管婚外恋的事了,所以估计目前中国婚外性行为的发生率应当也接近40%了。另外有一个近年的数据:在所有的离婚案中,有55%是婚外恋导致的,可以证明目前婚外恋比例是相当高的。
婚内出轨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呢?我觉得主要的原因有三个。首先就是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近几十年,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进入到都市化的社会生活当中,而都市社会和乡土社会不一样,它是一个陌生人社会,这就比较容易摆脱监督,导致婚外恋有比较多的机会发生。另外一个原因是,现代人对情感的要求增加了,也就是说除了过日子之外,还要有情感,如果不喜欢对方了,就会去找别人。情感因素在结婚理由中占的比重越大,外遇的可能就越多。第三个原因是,现代女性对性愉悦方面的要求比原来多了。有一个调查显示,60岁到64岁年龄组的妇女终身没有体会过性快感的占28%,新一代的女性中这种情况就很少见了,年轻女性的快感率能达到90%以上了。女性在受到婚外的性吸引和遭遇了婚内的不满足时,就有可能出轨。西方性革命之后,男女出轨率的差异大大缩小,原本男高女低的出轨率渐渐被女性追平了。
谈完出轨率的变化和出轨原因之后,第二个大问题就是,出轨之后要怎么面对,如何处理?出轨可以分为三种状态,第一种是精神不出轨肉体出轨;第二种是精神出轨肉体不出轨;第三种是精神肉体双出轨。由于每个家庭的原因都不一样,所以并没有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标准来应对出轨问题。但是我们还是可以讨论一下,在出轨问题上,在爱情、婚姻和性的问题上,什么是最合理、最符合人性的道德标准。
首先来谈谈肉体出轨。婚外性行为当然是犯错误的,是违背了婚姻的忠诚承诺的。但是有一种情况是可以被接受的,那就是婚内双方的重新约定。比如两个人的性可能不和谐,或者长期两地分居,但是两人还愿意维系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约定在不解除婚约的前提下允许对方与真实的第三者发生婚外性关系,这样的约定可以被视为破例而并不牵涉婚姻道德问题。
除了这种情况之外,背叛婚约性质的肉体出轨应该如何处置呢?离还是不离?我觉得这完全要看两个人的感情基础,看出轨一方的认错程度。如果说俩人感情挺好的,没有其他的感情问题,仅仅是一两次的肉体出轨,这个比较容易被原谅,婚姻也还没有到解体的程度,两个人还是相爱的,婚姻的感情基础并没有破裂。
第二种情况就是单纯的精神出轨,也就是所谓柏拉图式的恋爱,即婚姻一方对第三人发生了纯粹的精神恋爱。常常有网友问我,老公老是在网上跟一女的聊天,这算不算精神出轨?虽然这有点儿精神出轨的意思,但是这个家庭挺稳定的,婚姻关系也挺稳定的,他就是说句暧昧的话,我觉得这没什么。女性也会有这种情况,也有可能在生活中很欣赏一个特别性感的男人,在精神上甚至对他产生了爱恋,但只要还是忠实于婚姻的,没有跟对方发生过肉体关系,那就无可厚非。
第三种情况是精神肉体的双重出轨,这种情况非常容易导致婚姻解体。出现了这种情况怎么办?有三种可能的处置办法。
第一种就是直接离婚。
第二种处置办法就是出轨的这个人要承认错误,要深刻地检讨,认真地自我批判,然后征得对方的原谅,把婚姻关系继续保持下去。
第三种处置方式可能比较前卫,对大多数人并不适用,只有很少的人有可能做出这种选择,那就是开放式婚姻。假定夫妻双方有一个人对第三人发生了爱情,他不是随便玩一玩,也不是故意犯错误,而是真正发生了爱情,想建立亲密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关系特别好的夫妻,有可能在夫妻关系不变的前提之下,接纳第三人,即采取开放式婚姻的方式。
虽然这算是出轨问题的一个解决方案,但是太前卫了,多数人恐怕难以接受。即使在西方,能够真正接受这个做法的也是少数人。前面提到的夫妻双方约好的婚外性行为,其实也算开放婚姻的一种。在此类婚姻中,夫妻双方的关系很明确,是永远不会变的,但是夫妻二人约好,对对方的肉体出轨不加限制。比如说,你真的想去跟其他人发生关系,我也不反对。但是有一点要注意,这一约定必须是夫妻权利对等的,男女双方都不约束自己配偶的肉体出轨。不能说只是男的可以出轨,而女的不可以,只能在家里忍着。这种开放式婚姻与换偶活动有相似之处,区别在于换偶活动是夫妻双方约好的肉体的短时间一次性出轨活动。
在谈过三种不同的出轨情况以及三种处置办法之后,再说说法律与婚外性行为的关系。关于出轨的处理方法,一直以来都有不少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究竟要不要用法律惩罚婚外性行为。我记得在2000年,由于当时婚外恋出轨的现象大量增加,有一些人主张在修改《婚姻法》的时候恢复通奸法。其中一个专家稿主张在《婚姻法》中增加一条:夫妻双方有相互忠诚的义务,如果一方违背了忠诚义务,另一方有权诉诸司法解决。这个司法解决是什么意思呢?说白了就是让警察来抓奸。
这个提法一提出,立即引起巨大争议,当时人大法工委跟社会学界征求意见,我们全都表达了这个态度,就是绝对不能恢复通奸法。这种想法非常不妥,原因有以下三点:
首先,这是一个涉及结婚人口40%(婚外性行为比例)左右的行为,如果要求警察来介入,那么警力是明显不足的。如果设立了这样的法律,实际上又执行不了,或者只惩罚到少数没有逃脱的人,而让多数犯法的人逍遥法外,将会极大地伤害法律的严肃性。
第二个原因是,对于婚外性行为可以有两种立法态度,有一种是尽可能地让当事人有一个好的结果,比如很多西方国家设立了家庭伴侣关系法,用比较松散的伴侣关系来取代严格的夫妻关系,用这种做法来保护那些不想进入严格的一对一关系的人;另一种立法的态度,是从道德角度出发进行审判,主要目的是严厉地惩罚和打击出轨的一方。通奸法实际上是一个非常落后的东西,就像一些阿拉伯国家实行的石头刑,把那些通奸的妇女搁在街角让路人用石头打死她们,这是野蛮时代的产物。我认为道德审判的角度是不可取的,因为道德情绪会过于蛊惑人心,有可能令事态失控,最后变成非理性的宗教审判。
我的第三点考虑是,用国家权力来规范私人生活,真的合适吗?福柯说过,性是没有任何一种权力能够控制的资源。如果人们把处置婚外性关系的权力交给国家,无疑是缩小了我们每一个人自由生活的空间。
有位得过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叫作加里·贝克尔(garybecker),他曾经有一个说法:婚姻的契约可以是个性化的,每一对伴侣都可以根据他们自己对婚姻价值的理解,来规定彼此之间的承诺。所以说婚姻中的承诺不必那么死板,千篇一律。我希望所有的人都争做那60%忠实于婚姻的人,保持精神肉体的双忠诚。但在维系婚姻关系时,不要一味地紧盯,以为要终身厮守就千万得看好另一个人。其实可以去认真思考一下,你们两个人最根本的承诺、最根本的愿望是什么,如果是生活上的相互扶持,你们就互相照顾;如果是浪漫的感觉,你们就互相爱恋。如果能够满足这个根本的需要,相互的忠诚也会比较容易做到。
第五讲如何保持亲密关系的新鲜感
这一讲我来讲讲如何保持亲密关系的新鲜感这个问题。不管是结了婚的,还是没有结婚的伴侣,都会遇到一个问题,激情之爱好像有一个保鲜期似的,很快就变得不新鲜了。
针对这样一种激情消退的现象,社会学有各种理论。有人说激情之爱只能保持三个月,有人说十一个月,有人说十八个月,还有一种尽人皆知的说法叫作七年之痒,说再好的关系到七年的时候也都厌倦了。当初那样的幸福快乐,很激昂兴奋的感觉消失了,能够不讨厌对方好像就已经很不错了。
其实爱情变亲情这事儿,我后来一直也在想,爱情就像熊熊烈火,结婚以后或者是关系固定下来、柴米油盐来了以后,就变成涓涓细流了,这个火要是老在燃烧,那还不把一切烧成灰烬?难道保持激情是不可能的事情?后来我看到法国哲学家福柯说过这样一句话,说他跟他的同性爱人的激情是保持了终身的。我听了以后非常感动,真的有人可以把爱的激情保持终身。
应该怎样做才能像福柯一样一直保持关系的新鲜感?我给大家提三个比较实用的建议。
第一个就是两个人要做共同感兴趣的事情。比如一起旅游,一起参加某种体育运动,打球、游泳之类的。我还记得当初我和小波利用假期跑到欧洲去旅游。我们游览到海德堡,在一座很静的小山上,我们坐在一个木条凳上休息,我悄悄地把我们俩的名字刻在了木椅上(当然这是不文明行为了),就想着等到将来老了能不能再来看看,故地重游。我觉得旅游是一个特别有意思的事情,因为有新的景观,人文景观、自然景观,令人赏心悦目,有利于增加感情的新鲜感。
另外,可以一起看书、看电影,那就更好,是更加丰富有趣的精神活动。我记得年轻时我经常和小波做倾心之谈。我是搞社会学的,他写小说。可是他这个人很特别,对很多社会问题都有与众不同的看法。我喜欢就研究中的问题跟他聊天,他甚至会参与我的研究。比如我搞同性恋研究的时候,有一些特别年轻的研究对象,高中生、小男孩,会觉得和一个女人谈话有点儿发怵,这时候王小波就会去帮我访谈什么的。他看我在那儿写同性恋的报告,他有点儿技痒难耐就会说,“来,我给你写一段”,然后他就写了。后来等书出版以后,有明眼人就说,我怎么看这一段不像你的文笔。我说:“对,你看对了,确实是王小波写的。”由于小波是个文学家,他的文笔特别有特色,明眼人一下就看出来了。
看看现在很多夫妻,一回到家,男人在那儿看手机,女人在那儿看电视,俩人一点儿都不交流,我们比起这样的夫妻要略胜一筹。由此可知,夫妻双方能够谈得来是有助于婚姻保鲜的。夫妻的爱情可能会转化成亲情,但是如果夫妻关系中有友情的成分,感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夫妻也会越来越有共同语言。
第二个建议,就是夫妻的性活动要增加一点儿情趣。比如说到情趣用品店买点儿玩具来助兴。情趣用品的作用就是给性活动增加一点儿情趣。性活动不能总是那么枯燥乏味、千篇一律,就像一道菜再好吃,你每天吃同一道菜也会厌倦的。
我专门问过经营情趣用品的从业者。我原来以为他们的顾客应当主要是未婚的、单身的人,以为他们才需要情趣用品。她说不是的,有相当大的比例,大概占到一半,是夫妻买的。因此我建议夫妻去买点儿情趣用品,增加点儿情趣,做做游戏,玩玩角色扮演等等。我见过这么一个案例,有小两口都喜欢诗,他们常常做爱做到半截突然停下来,两个人来读一首诗,然后再接着做,非常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