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的社会比起那个时代肯定是进步了,尤其在城市,人们基本上可以做到自由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离婚,甚至有的人顶住压力,就是不结婚了,就独身,家长都没办法了。我记得有一次碰上一个小伙子,他说我们现在都是能不结婚就不结婚,能不生育就不生育,他说我们现在都这样。
我觉得特别令人欣慰的是,中国人,尤其是生活在城市化、现代化程度比较高的环境里的人们已经有了更多的选择。虽然父母急得要命,你看看北京、上海的相亲角,里面全都是父母在展示自己孩子的资料,希望给孩子找到一个配偶,希望他们结婚,但是孩子就是不着急,孩子在等待自己的爱情,或者说干脆就考虑独身了。我觉得现在人们的自由度还是大了许多。
所以我希望大家对社会的进步、对社会习俗的改变抱有乐观的态度。我们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大的选择空间,你可以选择等待爱情,去轰轰烈烈地谈一场恋爱,然后结婚;或者是你没有等到爱情,你就选择独身,也都不是完全不可能了。
第四讲《婚姻法》修订
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婚姻法》的修订对我们的影响。讲五个要点:第一个是1950年的《婚姻法》;第二个是1980年的《婚姻法》;第三个是2001年的《婚姻法》;第四个讲2011年《婚姻法》的一个小的修订;第五个讲2017年《婚姻法》的一个新的司法解释。
先来讲1950年的《婚姻法》。1950年的《婚姻法》是新中国建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由此可见这部《婚姻法》是多么重要,它的重心是对旧制度的批判,传递全新的观念,即反对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主张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主张男女平等。
这个新婚姻法的重点之一是“禁止重婚纳妾”。传统中国社会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妾制,所以可以说真正的一夫一妻制是从1950年的这部《婚姻法》之后才开始在中国实行的,这是一个重大的改变。当时有个别旧式婚姻保留下来,比如一个家庭中有一夫一妻一妾,仨人关系和谐过得挺好,愿意把这个婚姻保留下来,就按个案处理了。但是一夫多妻妾作为一个制度被废除了。
1950年的《婚姻法》还提出了“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所以这个婚姻法整个的基调是批判传统的一夫多妻妾制,反对买卖婚姻,主张结婚自由,实行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
第二个讲讲1980年的《婚姻法》。有两点值得注意,一个是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就可以判决离婚。另一个是确定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以感情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与当时的文化大背景有些关系。当时刚刚开始改革开放,此前一段时间,政治面貌、家庭出身成为男女择偶的关注点,比如说一些出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的知青,在插队时与农民结婚,或者找工人结婚,目的是为了改变孩子的出身和成分。这就造成了很多夫妻出现了感情问题,婚姻不幸福。改革开放以后,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走上了正轨,人们对家庭质量、婚姻质量的要求也随之提高,感情因素成为人们结婚的一个主要因素。世界上很多国家为争取“无错离婚法案”都做了很长时间的努力,所以1980年的《婚姻法》一步到位,在当时看来可以说是非常先进的。关于“无错离婚”问题,我们后边还会详细讲解。
1980年《婚姻法》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把计划生育的原则写进去了,这与当时中国人口增长压力太大有关。根据20世纪80年代初的统计,中国每年净增人口1100多万,每年必须增产几十亿斤粮食才能够吃,面对这种局势,政府采取了非常严格的计划生育的措施。
第三个讲讲2001年的《婚姻法》做出的改变,有三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这是为什么呢?与当时社会中出现的新现象有关。在2001年的时候,出现了很多包二奶、养小三的情况,所以法律专门做出这种规定,就是希望遏制住包二奶的风头。
2001年《婚姻法》的第二个要点是强调保护女性,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的条款,增加了女权色彩。后来国家还专门颁布了《反家庭暴力法》,这都是从女权角度对女性的保护。
2001年《婚姻法》的第三个要点,是在总则里增加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原则,强调夫妻要遵守忠诚承诺。为什么对这一点要特别强调呢?因为当时出现了大量的婚内出轨现象。2001年修改《婚姻法》的时候,针对这一条还引发了挺大的争议,争论的焦点在于要不要针对出轨现象恢复《通奸法》。由于恢复《通奸法》的提议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最后就只增加了夫妻有相互忠实的义务这一句话。
第四个我们来谈谈引起公众争议的2011年《婚姻法》的一个新的司法解释,就是房屋归属权问题。这个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婚前买的房子算婚前财产,谁出钱买房,产权归属其个人,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当时人们对此反应比较强烈,有人认为这个新的婚姻司法解释损害了女性的利益,它从名义上看是男女平等的,但实际上对男方更有利。
这种观点有没有道理呢?还是有些道理的。因为实际上更多的是男方买房,在离婚时女方就得不到房子了。我分析人们之所以会有这个想法,是从过去《婚姻法》对房子的规定来的。过去没有私人买房的情况,所有的房子都是分配的,所以以前的《婚姻法》规定,只要夫妻关系持续十年以上,离婚的时候夫妻就各有一半的房产。
那应该怎么看待2011年的这个关于房产的司法解释呢?我认为它基本上还是中性的内容,并不是说特别损害了女性利益的。举个例子,在北京购房的夫妻当中,有40%是女方付的首付,那么这个新的司法解释对这些买房的女方来说也是一个保护,它不是单方面保护男性的,只不过现在男方付首付的比例比较大一些,所以看起来新规定好像对男方更有利一些。
对于那些男方为购房人的婚姻,女方也可以有一些对策,比如说在房产证上把两个人的名字都加上,这就看妻子的协商能力了,还要看两人的关系。另外有些人买房子是把父母一辈子的积蓄都放进去了,如果离婚的时候房子被分走一半,对出钱买房子的父母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损害,所以新的司法解释对这部分出钱的父母还是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保护的。
第五个我讲讲2017年更新的关于彩礼的司法解释,其中规定,如果属于以下几种情况,那么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对方的彩礼,法院应当支持。有哪几种情况呢?第一种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种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第三种是婚前给了彩礼,但是导致给彩礼的一方生活困难的。总之,如果当事人最后没有登记结成婚,这个彩礼就可以申请返还。
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也是为了应对婚姻缔结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由于彩礼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农村,已经形成了一种婚俗,严格地说属于变相的买卖婚姻。判定是不是买卖婚姻的标准在于,如果彩礼是男方给到女方父母的钱,不是用在小两口身上,那它就属于买卖婚姻的性质了。所以新的司法解释的意思是,既然这是一桩买卖,如果这桩买卖最后没做成的话,预付款就应当返还。我觉得这完全是合情合理的,符合交易规则,也符合契约精神。
有人说《婚姻法》后面几次的修改,比起1950年的《婚姻法》,在保护妇女的方面好像不是特别有利,似乎让男性占了更多便宜。还有人跟国外对比,说国外规定离婚之后,男方要付女方多少赡养费什么的。我觉得应该这样来看,由于以前是一个男权的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女人结婚以后就成了家庭妇女,一旦离婚了,就会丧失生活来源,所以会刻意提出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住房分割上都要偏向女人。而中国《婚姻法》的几次修改和几次司法解释,都是以男女平等,即双职工、双收入这样一种基本的国情为基础,加以具体地修改的,所以在婚姻的立法思想里并不是特别注重额外地增加女性权益。这是修法的成因,而这样修法的效果则是鼓励女性参加工作,有自己独立的收入,而不是把婚姻当作安身立命的途径,像买长期饭票一样。所以我觉得这样的修法还是比较合情合理的。
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女性应该改变自己的择偶观,去选择那些尊重妇女人格的男人,那些愿意承担家务的男人,那些愿意为女性在家庭中的巨大付出承担更多经济责任的男人,而不是那些让女人放弃自己的工作和独立收入专职伺候他的男人,也不是那些自己打一份工却让女人打两份工(工作和家务)的男人。女人要依靠自己的独立工作、独立收入去争取与男人平等的家庭地位,而不是把自己的安身立命之途完全寄托在男人身上,那是传统女性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一个现代女性的生活方式。
第五讲单身浪潮
今天我们来谈谈单身浪潮这个话题:为什么有很多人不想结婚了。从全国的统计看,我们发现结婚率在持续走低。2018年一季度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结婚301.7万对,同比下降了5.7%。很多人都不想结婚了,而离婚率却在持续走高。同样是2018年的一季度,全国离婚170万对。如果看离结率,就是用170万对除以301.7万对,离结率高达56.3%。
这个数字相当惊人,显示了一种什么趋势?我觉得这个趋势真的值得大家关注了。在美国,离结率很多年保持在50%的水平上,就是说,美国所有的婚姻有50%是以离婚告终的。咱们中国的离结率一直还是挺低的,前几年还是37%,现在到了56.3%。
结婚率走低是有多种原因的,比如说有经济原因,结不起婚,现在大城市结婚要有车有房,要不然就没人愿意跟你结婚,人家觉得你经济实力不够。在中小城市、农村要交彩礼,小城市和农村几乎到了明码标价的程度,比如山东是十五万,十五万要交到女方家长处才能成婚。好多人就没这个经济能力,所以他就结不了婚,没有一个女人愿意跟他结婚。
相爱而不结婚的情况被戏称为“萨特-波伏娃模式”。萨特和波伏娃的不婚不是因为经济原因,他们俩相爱却不结婚,而他们的这种亲密关系模式闻名遐迩。他们为什么不结婚?这是因为他们有一个理念,那就是他们的亲密关系绝对不掺杂责任、约束和强制,而让情感可以自由流动。就是这样一种信念或想法,使得他们选择了终身只是同居而不结婚的生活方式。
举个例子,如果对萨特和波伏娃的关系比较关注,你会注意到他们关系中是有第三人的,还不止一次,双方都有过情人。波伏娃写了一本小说叫《女客》,这小说虽是虚构作品,但有真实经历的影子。《女客》里非常详尽地写了这样一个女孩,她怎么样认识了男主,男主又是看上了她什么,他们俩关系怎么样一点点地发展。萨特和波伏娃的关系当中有过这样一个第三人,波伏娃像小说中的女主一样,作为女方,她有点儿嫉妒,又不想约束对方,希望让萨特感到快乐,不愿意让他感到由于自己跟他的关系而受约束。这个小说写得十分有趣,其中对他俩关系的描写细致入微,令人感到这确实是一种人类亲密关系当中最前卫、最透彻、最彻底的想法。
人的感情是流动的,有时的确会有审美疲劳,会有厌倦的感觉,究竟为什么一定要把两个人死死地拘禁在一起呢?为什么一定要建立你完全属于我、我仅仅属于你的归属关系呢?
在他们两个人眼中,亲密关系当中最重要的是情感,而情感的流动是完全有可能的。波伏娃后来有一阵在美国也有情人,可能还不止一个。为什么这样的关系就不可以呢?为什么就必须坚决禁止呢?
萨特是这么著名的哲学家,波伏娃也是哲学家,他们对这些问题肯定会有非常深刻的讨论和彻底的思索,最后他们就选择了这种相处方式。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全世界很多的人都开始这么选择了,西欧、北美选择不进入婚姻的人在50%以上;有些国家非婚生子女所占的比例已经超过了婚生子女;在匈牙利结婚的人只占总人口的12%了,这当然只是最极端的例子。那么多的人都做出这样的选择,就连最看重婚姻的中国人也已经可以把萨特与波伏娃的选择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了。人类正渐渐进入这样一个多元选择的时代,可以做不同于传统的选择了。这种选择更多地发生在知识分子阶层、思想比较前卫的人们、大城市的人群当中。当然,不要说在中国,就是在西方,也会有很多人觉得这样不好,对此会有负面的评价,比如说这些做法是不负责任、自我中心等等。
我记得有这样一个事例,突显了东西方的观念差异。有个西方人跑到中国来,跟一个姑娘谈恋爱,两个人发生了性关系。过了一段时间,他们不再相爱了,这个男人提出分手,这个姑娘偏巧是一个处女,就觉得非常委屈,非常气愤,说你得给我个说法,你拿走了我的处女之身,怎么能不跟我结婚呢?中国很多女人都会这么想问题。这个思维逻辑把西方人吓得够呛,因为他们和一个人恋爱做爱,即便是与一个处女做爱,也都没有义务和她结婚。于是这个西方人就对他的同胞发出警告:千万不能跟中国处女谈恋爱,你要是非这么做不可,一定要准备跟她结婚,万一结不成婚,就要准备到时候她会跟你要个说法。
这个信息不同频的事例就是社会习俗和社会心理的差异造成的。中国人觉得两个人有了性关系就应该进入婚姻,应该从一而终,夫妻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这都是咱们中国的习俗。传统观念认为,只有这样做,你才是一个好男人、好女人。而西方人早就不这么想问题了,像匈牙利只有12%的人结婚,而剩下那近九成的人不可能不做爱。那就是说,你只做爱不结婚也不是坏男人、坏女人,大家自由地交友、相爱,有性有爱,然后自然平和地分手,并没有要因此负什么责任的观念。
这种观点在中国确实还是比较前卫的,毕竟社会习俗的改变是非常困难的,人们还很难接受这样的生活方式。但是,这种观念随着中国的单身潮、结婚率下降、离婚率上升在慢慢传播开来,人们对这种现象的评价会越来越中性,而不再那么负面。大家会越来越觉得,不管是主动选择还是被动陷入了单身的生活方式,都可以把它当作一种正常的生活方式接受下来,大家对独居的宽容度已经变得越来越高了。
第六讲单身族要做哪些准备
目前,单身不婚是一个世界潮流,有人叫它单身潮,但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一直不乏选择单身生活方式的人。最有名的有那些大哲学家、大文学家,康德、叔本华、尼采、卡夫卡,个个都是单身。他们当中有人会谈恋爱,但是恋爱没有成功,最后选择单身的生活方式。我们今天从单身潮的发展说起,重点谈谈如果你想选择终生单身不婚,要做好哪些方面的准备。
这次单身潮出现于20世纪的下半叶,首先从北欧国家开始,不婚的人口逐渐超过总人口的一半,渐渐向西欧北美各国蔓延。像在美国和法国,我看20世纪80年代的数据,单身人群只占30%上下,近年也是超过人口半数了。
中国的情况如何?在20世纪80年代,我看到的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是终身不结婚的人在人口中只占3.8%,即100个人里有不到4个人是终身不结婚的。到2018年,独居人口的最新数据是16%,中国的独居人口已有约2亿人了。虽然比例还不是太高,但是2亿这个数字还是挺震撼的。
首先说说一直以来人们都是出于什么原因选择不结婚的。我刚才举了几个例子,比如大作家卡夫卡,他曾三次订婚,又三次取消婚约,除了这几个未婚妻之外,他还和几位女性有过亲密关系。为什么最终没有结婚呢?卡夫卡说过这么一句话:“实际上,孤独是我唯一的目的,是对我的极大诱惑。”可以说他就是不喜欢固定的婚姻关系,而偏爱独处的生活方式。
再看哲学家叔本华,他对女性有着非常强烈的偏见,在他看来,女人的存在会阻碍他的思维,让他无法正常思考。他认为,女人总是要追求浪漫,容易情绪化,如果要哄女性开心,会浪费自己很多的时间,浪费自己花在学术上的精力,所以他也一直没结婚。
那么现在的年轻人不想结婚究竟有哪些原因呢?想回答这个问题不太容易,但是其中我们能看到最直观、最具体的一个原因就是离婚成本太高。这个离婚成本包括物质成本和精神成本,因为离婚的时候财产要分一半嘛,除非你有婚前约定。好多人就觉得如果婚姻破裂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损失的话,他的结婚冲动就会降低。而且精神上也很受折磨,有的人打离婚官司打得跟仇人一样。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很多人不想生育,这是一个现代化社会中出现的新想法,传统社会中人大多不会产生这样的念头。由于只有生了孩子,才有必要去营造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很多把孩子当成负担的人就觉得没必要结婚了,这样的情侣会觉得只恋爱不结婚也没什么不可以。
那么,作为单身族、不婚族,你要做好哪些准备?我给大家提四个建议。
第一个建议是,你尽管不结婚,自己过日子,但也要去经历爱情、亲情和友情。爱情是世界上那么美好的一个事情,如果你一辈子不经历是非常遗憾的,你应该去谈个恋爱什么的,当然恋爱不一定以结婚为目的,恋爱本身就可以成为目的。有的人的爱也许是精神恋爱,那就更加不以结婚为目的,也可能是因为违反婚姻规范、社会阶层差异等等各种各样的原因,你的爱情最终没有办法走进婚姻,但是对任何人来说,爱情都是不可缺少的。
另外,你必须要有两三个知己。知我者二三子嘛。有的人交友的门槛比较高,一辈子就交两三个朋友,知心朋友,可以无话不谈甚至是灵魂伴侣。不结婚的话,这种友情的亲密关系也可以给你很多快乐。
还有就是亲情了,比如说你跟父母兄弟姐妹的感情,都是非常重要的。还有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像很多的单亲父母,尤其是单亲妈妈,结婚生小孩之后离了婚,这时候你虽然是一个独居者,但是可以跟孩子相依为命,你也可以不用再婚。
总之,我对单身独居者的第一个建议就是,你要好好经营自己的爱情、友情和亲情,这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个,我建议经济上要独立,要有自己的事业。因为你如果不打算经历婚姻、生儿育女,你会有很多富余的精力,你最好有一个自己特别喜欢的事业,这也会让你的生活变得非常有乐趣。
像我前面举的那些大思想家、大哲学家,他们怎么都不结婚?虽然有的也是没碰上合适的人,但是他们的生活简直丰富得不得了,他们的精神生活、他们的事业,他们写书、他们作画,他们根本就没有感觉到生活中的孤独,也没有感觉到结婚的必要,甚至会觉得结个婚什么的是打扰。
如果你事业上发展得非常好,经济上也应该比较容易独立,有自己独立的生活来源,这样养老的问题也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以往中国人为什么人人都要生孩子?因为在前现代社会,尤其在农村,是没有退休金或养老金的,所以生孩子是一个养老的投资,将来你老了,丧失了生活来源,丧失了劳动能力,孩子是你的饭票,他是绝对要赡养你的。在传统时代,生孩子是养老的刚需。
我国《婚姻法》里不是规定子女要赡养父母么,但好多西方国家的法律当中并没有这一条,为什么它们没有中国就有?原因在于现代化国家,人们都有养老金,我们过去是个农业国,多数人都靠子女养老,而不是靠社会养老,也没有退休金、养老金。所以你要做一个单身族,必须安排好自己的养老金,设计好自己的养老模式,将来是在养老院养老还是居家养老?自己真正没有后顾之忧了,才能选择独身的生活方式。
第三个建议就是单身族要发展个人的兴趣,找到自己的生活情趣,把钱和时间花在生活情趣上,花在自己各种各样的爱好上,独自一人也活得很精致,对待生活也是一丝不苟的。我在网上看到一位单身人士讲他的生活,讲得很有趣。他说,我也打算不婚,现在日子过得太滋润,有闲钱,有时间,平时去兜风,喝下午茶,做点儿自己喜欢的美食,穿品质很好的衣服,经常看电影、看话剧,双休日和朋友逛街、远足,一年两次长途旅行,如果结了婚生了孩子,我就过不了这样的日子了。
我觉得从这段话里你可以看出来,这个人非常享受自己的生活,不像一般人印象中的单身人士,结不了婚就很孤独、很凄惨,只要你不仅经济上没有问题,精神上也不觉得孤独,独身的生活完全可以达到一个很完美的状态。
我给单身者的最后一个建议就是做好应对社会压力的心理准备。中国目前仍然处于从家庭本位向个人本位过渡的阶段,这种家本位的习俗和观念对单身者的压力还是很大的,甚至会面临社会歧视。所以你要是选择单身不婚,就要做好抗压的准备。可能你自己觉得很洒脱,但周边的压力还是会有的。特别是三十岁到四十岁这个年龄段,过了四十岁,大家反而不怎么问你了,懒得问你了,你自己也完全习惯了,活得更加潇洒了。
但是三十岁的时候,大家就会把你称作剩男、剩女,好像一到三十岁就响了一声警钟似的,告诉你,你剩下了。其实我特别反对剩男、剩女这种说法。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它有一个前提,就是人人都必须结婚,也就是俗话说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否则你就被剩下了。中国现在独居的人口才占16%,如果我们将来像西欧、北美那样占到50%以上的话,那你就无所谓剩不剩了,也许到那时单身人群是主流,结婚的反倒是非主流了,到那时压力就会小多了。
有单身焦虑的朋友们,大家大可不必对自己未来的人生感到担忧,你可以按照这四个方面评估一下自己的状况,考虑周全,然后去不断充实自己的生活,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生活形态。
第七讲婚姻制度会消亡吗
最近有朋友在微博上问我,听到很多人说以后就没有一夫一妻制了,好像都快没有必要结婚了,他现在虽然订了婚,可还是有点儿迷茫,不知婚姻的意义是什么。他说,婚姻这种人生大事,似乎意味着人只要一走进婚姻就不再是原来那个人了。
人们对于婚姻有各种各样的疑惑,那么今天我来讲一下婚姻制度会不会消亡这样一个题目,让你对未来亲密关系的多元化有个预先的了解,也希望帮你解决一部分疑惑。你可能会问,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那我们首先来看这样一个事实:
从统计上看,在西欧、北美,单身的人群规模越来越大。例如美国、法国在20世纪80年代还都只有30%的独居人口,现在全都超过了50%。北欧就更不用说了,北欧是最早出现这种情况的。
我们再来看东方,日本的独居人口也达到了40%,中国台湾地区同样是40%。在中国大陆呢,独居人口也超过了2个亿,占总人口的16%。虽然与西欧、北美比,咱们还远远没到50%那么高的程度,但是也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大家都不想结婚了,这是为什么?于是就出现了一种恐慌,或者说焦虑:这个婚姻制度是不是出了大问题,它会不会消亡呢?
首先,我要说,婚姻制度的确是出了大问题,或者说它在现代遇到了非常严峻的挑战。很明显,它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那为什么会这样?
我给大家分析一下,这里面主要有五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婚姻制度与人性之间有一种内在的紧张关系,因为它要求完全的一对一,白头偕老,可是人类的感情流动性是挺大的,比如什么喜新厌旧,什么七年之痒,就是说两个人待在一起的时间一长,就会有厌倦的情绪,有审美疲劳。而且在现代都市生活中,人们碰上外遇的机会也比以前大大增加了,婚外恋、移情别恋和婚姻制度要求的那种忠诚的一对一、从一而终之间有一种内在的张力。所以有好多人对目前这种对忠诚度要求极高的婚姻制度,会有排斥抗拒的心理。
第二个原因是人类的预期寿命已经大大延长。在传统社会,一般人均寿命只有三四十岁,而现在已经普遍提高到七八十岁,日本这样的国家已经到八十多岁了,中国也七十六岁了。当人只能活三四十年的时候,他刚刚来得及找到伴侣,生了孩子,往往是孩子还没长大,大人就谢世了。对婚姻还没来得及产生厌倦,人已经不在了,所以发生婚变的可能性就会比较低。可是到了现代,你得面对一个人五六十年这么过下去,这件事本身就是非常让人望而生畏的,这也是目前的婚姻制度让有些人难以忍受的地方。
第三个原因是现代社会男女平等了。在过去那种男权社会,男主外女主内,女人是不能到外面工作的,是不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也是没有独立收入的,所以嫁人是她唯一的生活来源,是她生存的必要条件,她一定要去结个婚,否则没有生活来源。进入现代社会后,女人可以有自己的事业,可以有独立的收入了,这个时候她就多了一个选择:她可以选择结婚,也可以选择单身,结婚不再是她唯一的生活来源了。于是有些女人就选择了不婚。
第四个是比较切近的原因:离婚的成本太高了。离婚的成本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物质上的,你的财产可能要少掉一半;另一方面是精神上的折磨,你看那些打离婚官司的、争夺孩子的,斗来斗去非常痛苦。在美国,离结率是50%,就是有一半的婚姻都会以离婚告终。中国现在的离结率也接近40%了,在北京、上海这些地方,离结率都超过60%。所谓离结率就是当年的离婚数除以当年的结婚数,北京、上海的离结率太高了。于是好多人就会想,如果婚姻要以离婚来结束的话,与其去经受这个痛苦,就不如干脆不结婚。这也是人们不愿意进入婚姻的一个原因。
第五个原因就是性的目的改变了。传统社会是家庭本位的社会,性的主要目的是传宗接代,就是生育,就是繁衍。基督教教义或中国的传统生育观都是这样的,都认为性活动如果为了快乐是不正当的,性活动最正当的甚至唯一正当的理由是生育。人类社会进入现代之后,性的目的就改变了,绝大多数的性活动纯粹是为了快乐。性的目的改变以后,大家就觉得不一定非得待在婚姻里头,待在婚姻里头性的对象毕竟是固定的,没有更多的变化和选择,所以好多人就不结婚了。
以上所说的就是单身潮为什么会出现,为什么大家越来越不愿意进入婚姻的五个原因。那么你可能会问,照这个趋势来看,将来婚姻制度真的会消亡吗?
按照我的推测,婚姻并不会彻底消亡,而是会走向越来越多元化的方向。所谓多元化包括五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就是目前这种一对一的从一而终的婚姻形式,它还会存在,但是适合进入这种婚姻的人,就是那些发生了激情之爱,然后两个人变得心无旁骛,海枯石烂心不变,一定要跟彼此过到底,就想终身厮守的人。我想将来如果说婚姻还会保留下来,就只适用于这样的人。
第二种形式是开放式的婚姻。开放式婚姻就是说我们两个人还是一对,但是我们在肉体上互相不约束,不严格禁止对方出轨。比如说在婚姻过了一半的时候,其中一人突然又爱上另外一个人,但是他也不想跟原配离婚,于是把第三者接纳进原有的婚姻,成为一种三人关系甚至四人关系的开放式婚姻。必须加以说明的是,开放式婚姻绝对不是一夫多妻制,区别在于,前者是男女平等的,后者是男权的,以男子为中心的。所以开放式婚姻的第三人、第四人是有男有女的;一夫多妻婚姻的第三人、第四人只是女人。
第三种形式是同居。不结婚,但是两个人是一对一的同居关系。相爱的时候,有性吸引力的时候就在一起,厌倦了就分开。这也是一种形式。
第四种形式就是单身。
另外第五种形式,我们叫作合同制婚姻,这个合同制婚姻也是有可能的,有的人已经提出了这种建议,大家都像听笑话一样。就是说像订立商业合同一样,两个人订一份婚姻合同,我们这个婚姻是一年期、两年期或者三年期的合同,到期的时候,这两人的关系就自动解除了,两人的亲密关系就失效了。如果你想继续保持亲密关系,那你可以再续合同、再续约。事实上这种合同制婚姻在法国已经有了,他们叫合约制婚姻,跟现在的婚姻的主要区别就在于离婚难度不一样。只要双方有一个人不愿意再继续了,那这个婚姻就无条件地终止了,不像现在还得打离婚官司。
回到一开始提出的问题:将来婚姻制度到底会不会消亡?我估计很可能最终还是这样一个多元化的局面。
如果你像那位订了婚的朋友一样,也站在婚姻的门槛上,你当然可以勇敢地走进婚姻,但是心里要清楚这种越来越多元化的趋势,要做好心理准备。
对于现代都市里的很多年轻人,我想你完全可以做出与传统婚姻不一样的选择。如果你习惯单身独居,你应当了解近年来的单身浪潮,了解将来单身人群规模的扩大。你可以不必对身上背负的一些来自传统的眼光和压力感到过于焦虑,努力去寻找和勇敢地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