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令堂去世。明日葬礼。特致慰唁。”它说得不清楚。也许是昨天死的。
养老院是在马朗戈,离阿尔及尔八十公里。我明天乘两点的公共汽车去,下午到,赶得上守灵,晚上即可返回。我向老板请了两天的假。事出此因,他无法拒绝。但是,他显得不情愿。我甚至对他说:“这并不是我的过错。”他没有答理我。我想我本不必对他说这么一句话。反正,我没有什么须请求他原谅的,倒是他应该向我表示慰问。不过,到了后天,他见我戴孝上班时,无疑会作此表示的。似乎眼下我妈还没有死。要等到下葬之后,此事才算定论入档,一切才披上正式悼念的色彩。
——《局外人》第一部
这是《局外人》的著名开篇,第一人称叙述者默尔索的特殊性格从第一句的语调里便可略见端倪。冷静,就事论事,隐隐冒犯的是人们的“司空见惯”。当我们等待着默尔索悲伤、缅怀、抒情时,他却在按部就班地向老板请假。不等老板将不满表达出来,他就愣头愣脑地替自己辩白。
程式化的致哀方式充斥于默尔索周围,但他的反应总是出人意料。在小说之后的情节里,默尔索几次想起自己的母亲,但是,在那个“法定”的哀悼时间里,他却不愿意面对母亲的遗体,也不肯解释理由;他没有在葬礼上流泪,但是守灵时他觉察到在场的人其实并不关心躺在他们中间的死者——这种“什么意义也没有”的寂静让他难受。显然周围的人对他的表面上的冷漠是有所觉察的,默尔索接收到了他们无声的指责。因此,他突然产生了一个滑稽的印象:“这些人似乎是专来审判我的。”这是“审判”这个词第一次出现在这部小说里。
随着故事的进展,我们渐渐发现,默尔索的特别是一以贯之的。表面上,他看起来平平常常、安分守己,平时甚至大体上是讨人喜欢的,因为他的老板在葬礼之后不久就问他愿不愿意被派往巴黎工作,而他的女朋友玛丽也一直在热烈地期待他求婚。但是,他的回应却始终“不识时务”地忠实于自己的内心。他拒绝了老板的升职,因为觉得“实在没有理由改变自己的生活”;同样,虽然他挺喜欢玛丽,也表示什么时候结婚都可以,却并不能确定这种感情是不是到“爱”的地步,于是诚实地回答她“也许不爱”,让玛丽很伤心。
简而言之,那些人们不假思索地遵守的东西,默尔索似乎总是出于本能地加以怀疑,拒绝像加入合唱那样应声附和。他对于体制、滥情、程式化,对于很多“必须”,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排斥。不过,默尔索并不是浑浑噩噩之人,更不是缺乏共情能力的反社会人格。从小说一开始,我们就能发现他对于周遭事物有很强的感受能力,对于泥土的清香、带着咸味的风、玛丽的身体都体察入微。比起工业化的、像机器一样运转的社会系统来,他显然对大自然,对直觉性的、身体性的东西更敏感。某种对于自我的诚实态度,让他无法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在人群中采取合适的、有利于自己的态度。举一个例子,默尔索几乎从来不懂怎么讨好人,在他的词典里,较高级别的赞扬,只不过是“有趣”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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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默尔索眼里,邻居雷蒙就是这样的人,因为他经常会讲几个“有趣”的故事,所以默尔索有兴趣跟他交往。小说故意没有清晰勾勒雷蒙这个人的背景,我们只是从后来的审判中隐约知道,此人以给妓女拉皮条为生,对外谎称“仓库管理员”。作为社会的边缘人物,雷蒙似乎较少受到束缚的行事作风要比那些一成不变的老板和同事更吸引默尔索,但他并没有意识到,雷蒙是多少带着一点目的来跟默尔索交朋友的——雷蒙希望默尔索能帮着自己“教训”一下不忠的情妇。
整个事件的线索始终处在混沌不清中。默尔索替雷蒙代笔写信,引诱那个女人过来挨了雷蒙一顿打,还惊动了警察。事后,默尔索跟着雷蒙一起去海滨木屋玩,一路上不时发现有人跟踪——雷蒙告诉默尔索,跟踪他们的那两个阿拉伯人,其中有一位是他的情妇的兄弟。海滩上,两拨人互相窥视,不时过招,雷蒙的身上还给划开了口子,场面剑拔弩张。
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在当时的法属殖民地阿尔及利亚,居住在那里的法国人与本土穆斯林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小说中的斗殴和对峙含蓄地指涉了这样的背景。理解了这一点,就能明白海滩上的火药味从何而来,为什么牵涉在其中的雷蒙和默尔索,从一开始就严阵以待。耐人寻味的是,在雷蒙与默尔索之间,本来默尔索的头脑一直都比雷蒙更冷静。当雷蒙嚷嚷着要拔枪把对方崩掉的时候,默尔索为了劝阻,把枪接过来放到自己身上,并且指出,只有当对方以多打少或者首先亮出凶器时,他才会拿出枪来帮忙。在默尔索把枪主动接过来的一刹那,读者都预感到了某种不祥的气息。
其次,我们要注意到,小说中反复描写当时的阳光是如何炽烈,对于默尔索的生理和心理造成怎样的影响。加缪写太阳照得默尔索头昏,睁不开眼睛,写强光照在默尔索脸上,就像打了他一耳光。随着情势越来越危急,阳光仿佛成了命运的推手,在每个关键时刻都愈发扰乱默尔索的情绪和判断力,诱惑他向荒诞的世界宣战。这样写,一方面是生长在阿尔及利亚的作家对环境特点的精准捕捉,另一方面也将气氛渲染得格外紧张、充满宿命,同时还为后面的审判做好了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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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只要转身一走,就会万事大吉了。但整个海滩因阳光的暴晒而颤动,在我身后进行挤压。我朝水泉迈了几步,那个阿拉伯人没有反应。不管怎么说,我离他还相当远。也许是因为他脸上罩有阴影,看起来他是在笑。我等他作进一步反应。太阳晒得我脸颊发烫,我觉得眉头上已聚满了汗珠。这太阳和我安葬妈妈那天的太阳一样,我的头也像那天一样难受,皮肤底下的血管都在一齐跳动。这种灼热实在叫我受不了,我又往前走了一步。我意识到这样做很蠢,挪这么一步无助于避开太阳。但我偏偏又向前迈出一步。这一下,那阿拉伯人并未起身,却抽出了刀子,在阳光下对准了我。刀刃闪闪发光,我觉得就像有一把耀眼的长剑直逼脑门。这时聚集在眉头的汗珠,一股脑儿流到眼皮上,给眼睛蒙上了一层温热、稠厚的水幕。在汗水的遮挡下,我的视线一片模糊。我只觉得太阳像铙钹一样压在我头上,那把刀闪亮的锋芒总是隐隐约约威逼着我。灼热的刀尖刺穿我的睫毛,戳得我的两眼发痛。此时此刻,天旋地转。大海吐出了一大口气,沉重而炽热。我觉得天门大开,天火倾泻而下。我全身紧绷,手里紧握着那把枪。扳机扣动了,我手触光滑的枪托,那一瞬间,猛然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一切从这时开始了。
——《局外人》第一部
加缪曾经公开承认,创作《局外人》受到过美国作家詹姆斯·m.凯恩的小说《邮差总按两遍铃》的影响。如果将这两部同样短小精悍的小说放在一起对比,你会发现,这种影响可能渗透在人物设置和语调上,但最集中地还是表现在《局外人》的前半部分对于事件节奏的把握上。在《邮差》中,杀人案的多处关键细节都出现了“两次”,在读者都以为人物将会逍遥法外的时候,上帝的邮差总会按响第二次门铃。而在《局外人》中,海滩上从双方对峙到阿拉伯人退缩,就好像有惊无险地躲过了第一次门铃,但是,紧接着,读者刚刚放下的心又给提上来。因为在叙事中,阳光的强度骤然增加,默尔索想逃避太阳的炙烤,找一片阴凉的地方歇歇,却发现阿拉伯人把那块地方占了。
就像好多电影里那种一触即发的场面一样,小说在这里的每一个动作都不是多余的。两个人同时把手伸向口袋,进退不过在一念之间,但灼热的阳光最终按响了第二次门铃。默尔索前进了一步,阿拉伯人马上亮出了刀子,于是默尔索扣动了扳机。他意识到,“一切从这时开始了”,意识到自己打破了这一天的平衡,也打破了海滩上的不寻常的、本来给他制造过幸福幻象的寂静。默尔索开了四枪,他觉得,这就像是在他的“苦难之门上急促地扣了四下”。
《局外人》第一部分对于整个杀人事件的刻画,示范了一个好故事的写法。我们从一开始就感觉到有什么重大的事情要发生,哪怕是流水账式的日常生活里也蕴含着某种异样的、山雨欲来的感觉。在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精心安排但又处理得非常自然的标记,看到细微的转折,最终一步步导向爆发。最终,当读者的注意力暂时处于松弛状态时,本来已经平静的局势突然又紧张起来,那个致命的动作迅疾发生。整个文本在行进的节奏、速度、控制力上的精心拿捏,使得最后一击充满强大的震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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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缪1913年生于阿尔及利亚,在阿尔及尔的贝尔库贫民区长大。加缪的祖上原是法国穷人,为谋生计跟随法国的殖民统治者移居阿尔及利亚。父亲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一战中入伍并战死沙场,留下孤儿寡母,以政府发放的抚恤金和母亲凭着帮佣得来的微薄薪水为生。这是一个典型的底层家庭,加缪在艰难拮据的生活中完成阿尔及尔大学的学业,而且终其一生都没有真正建立对于富裕的、文雅的阶层的归属感。成名之后,他声称“我过去是,现在仍然是无产者”。这样的生活状态和自我意识,对于加缪的创作当然影响至深。
有趣的是,在另一个层面,加缪的英俊形象、传奇经历和出众的体育文艺才能,却使其“脱离”底层,被长期消费,成为世界文坛上最具有时尚感的偶像符号——这种错位当然并非加缪的本意。哪怕从未读过加缪作品的人,都很难不注意到他那些宛如电影海报的肖像。加缪终身热爱足球,在大学里是校队主力,据说具有相当职业的水准,后来因为染上了肺结核而被迫放弃足球生涯。据说有朋友曾逼问他更喜欢足球还是戏剧,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这位又酷又帅的文坛偶像生前差点出演根据杜拉斯小说改编的电影,后来因为时间错不开才改由法国影星贝尔蒙多出演。与其风流倜傥的形象匹配的,是加缪对婚姻制度的悲观和排斥态度。不过他本人还是结过两次婚,有一对双胞胎女儿,婚内多次出轨。显然,对于婚姻,加缪也多多少少保持着“局外人”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