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的本质就在于“事件”和“行动”。从西方文学的源头开始,亚里士多德就认为,艺术的模仿只适合于戏剧,而戏剧(drama)一名恰恰源自希腊语的dran,意思就是“去行动”。汉娜·阿伦特说:
这种特殊的人类生活,其出现和消失构成了世间的事件,主要特征就是它本身也充满了各种事件,最后可以讲成故事,构成自传。正是这种生活(bios),不同于纯粹的生命(zōē),亚里士多德才说它“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行动(praxis)”。sup/sup
保罗·利科也认为:
叙事试图以创造性的方式加以模仿的,是行动和痛苦的混合,这构成了生活的基本结构。要记住亚里士多德对叙事的定义,“对一个行动的模仿”。因此,我们必须找到叙事在行动和痛苦的生活体验中找得到的支撑点。sup/sup
可是现在,《复仇》中的两个人,既不相爱,也不相杀,缺少了“事件”“动作”的支撑,叙事便只是状态性的(stative)而非行动性的(active),故事也就无可奉告了。
《野草》中,到处是这种凝固在动作里的雕塑。《死火》里的火的冰,“有炎炎的形,但毫不摇动,全体冰结,像珊瑚枝”。《颓败线的颤动》里的老妇,在深夜的荒野中,伟大如石像,连无词的言语也沉默尽绝。《复仇二》里的耶稣,遍地都黑暗了,十字架上的他腹部波动,而身躯不动,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着众人的可悯。即使是《过客》,只得走,息不下,却不知从何处来,向何处去,又何尝不是一尊移动的雕塑?
这一切就像《铸剑》,为砍下国王的头,先砍下自己的头。明明皮肤下有丰沛的鲜红的热血在奔流,却现身以干枯的形体。明明充溢着最高的轻蔑、憎恶、悲悯,却示人以死人似的眼光。明明蕴蓄着最强烈的冲动,却定型于一动不动的雕塑。借用竹内好的话说,这叫作“对行动的异化”:
文学是行动,不是观念。但这种行动,是通过对行动的异化才能成立的行动。文学不在行动之外,而在行动之中,就像一个旋转的球的轴心,是集动于一身的极致的静。sup/sup
《野草》正是写作的一个悖论性的存在。“不动笔诚然最好”,正如“最高的轻蔑是无言,而且连眼珠也不转过去”(《半夏小集》),最高的文学便是不写,用禅宗的话头说,写是不写,不写是写。用庄子的《寓言》说,言未尝言,不言未尝不言。一旦动了笔,就是在说话,就有了叙事,便落入下乘。那怎么办呢?《野草》采取了“非常道”的叙事策略,言其不言,写其不写,以“呜呼,我说不出话”,来说自己要说的话。张枣对《野草》的总结很到位:“鲁迅的整个文本,都在很牛地写他的失语。”sup/sup这些以沉默为底色的失语之语,到处是雕塑的不动之动,正与通篇的“无地之地”“无物之物”,以及“无词的言语”“无血的大戮”,形成完美的同构关系。总之,《野草》把叙事和故事都解构了,却实现了一种非故事的故事,反叙事的叙事。
四、决不粘连的单数
叙事的关键在于行动,《野草》却大幅度取消了行动。故事的焦点在于身份,《野草》也多方面瓦解了身份。本来嘛,“我是谁”的问题,即一个人的身份,在世俗的层面上,总是由一个人的社会关系来决定的,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身份是建立在他的社会归属之上的,由他所属的“类”“群”得到说明。身份即认同。英文里的identity,既可译为身份,也能译成认同。单个的人,要通过某种共同的尺度来追寻、确证自己与某一群人的同一性,这样才有希望被纳入一个更大的“群”里,分享其共同的价值观,从而获得一种“群”的身份,不管这个“群”是家族,是阶层,还是民族,怕就怕落了单。
但鲁迅偏偏是一个孤独者,一个落单的人,他的特点就是不合群。李长之说:“鲁迅在性格上是内倾的,他不善于如通常人之处理生活。他宁愿孤独,而不欢喜‘群’。”“这种不爱‘群’,而爱孤独,不喜事,而喜驰骋于思索情绪的生活,就是我们所谓‘内倾’的。”sup/sup但鲁迅的不合群,既有内倾的性格原因,也跟他早年接受到西方近代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有极大的关系。他留日期间所写的《文化偏至论》《摩罗诗力说》和《破恶声论》,便是“任个人而排众数”之作,高张个体的自觉,而抗拒集体性的目标和价值,痛恶“灭人之自我,使之混然不敢自别异,泯于大群”,排斥与一切非我的虚假同一:
真之进步,在于己之足下。人必发挥自性,而脱观念世界之执持。惟此自性,即造物主。
凡一个人,其思想行为,必以己为中枢,亦以己为终极:即立我性为绝对之自由者也。
是故将生存两间,角逐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文化偏至论》)
这就是鲁迅的“个”的自觉。固然受到章太炎“依自不依他”的观念的启发,但更多是来自尼采等欧洲的思想传统。伊藤虎丸对鲁迅取径于日本的思想谱系进行了梳理后,提出一个最根本性的问题,即“我们每个人是怎样‘自觉’到自己的?”——
而在这一点上,欧洲思想和宗教传统所孕育的“近代”精神生活及其产物(近代的各种思想和制度)向我们提示的,就是“人是作为‘个’而被自觉出来的”。就是说,人不是在家族、部族、村落、党派和国家等各个层次上自觉到自己是“社会”的“一员”的(具有责任意识的),而是直接站在绝对者(或“死的威严”)面前,自觉到自己并且具有责任意识的。即对于家族或国家等群体来说,“个人”决不是处在“部分”和“整体”之间的关系上的。这就是人作为“个”的自觉。人有了这种自觉,才能从一切既成的思想和意识形态当中独立出来,才能创造新事物,才能承受苦难、诱惑甚至是死亡和拷问的折磨,获得属于自身的“自由”。sup/sup
这种“群”与“个”的分野与对立,在《野草》中有一个具体而微的表现。我们都知道,鲁迅是一个精细的人,写文章极用心,不大可能出错,尤其是低级的文法错误。如果他出错了,而且相同的错误一再出现,那么我们便可以肯定,他是有意的。
比如说,我们写作文,人称要一致,前面用了单数,后面就不能用复数;前面用了复数,后面就不能用单数。小学生都懂得这个道理。但是,在《野草》中,这种单复数的前后不一致,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最显眼的就是第一篇《秋夜》:
枣树,他们简直落尽了叶子。先前,还有一两个孩子来打他们别人打剩的枣子,现在是一个也不剩了,连叶子也落尽了,他知道小粉红花的梦,秋后要有春;他也知道落叶的梦,春后还是秋。他简直落尽叶子,单剩干子,然而脱了当初满树是果实和叶子时候的弧形,欠伸得很舒服。但是,有几枝还低亚着,护定他从打枣的竿梢所得的皮伤,而最直最长的几枝,却已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的天空……
写到后面,作者莫不是忘了一开头说的,“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不会,否则他就不在这里先点明“枣树,他们……”了。但紧接着他就花生两朵,只表一枝,撇下了其中一株,仿佛枣树只是个单数的存在。这只能解释为鲁迅的潜意识里就坚拒合群,认为孤独者才有力量。
《野草》里,这样绝决不粘连的个体,所在多有:
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
然而你就是我所不乐意的。
朋友,我不想跟随你了,我不愿住。(《影的告别》)
翁——我单知道南边;北边;东边,你的来路。那是我最熟悉的地方,也许倒是于你们最好的地方。(《过客》)
客——我怕我会这样:倘使我得到了谁的布施,我就要像兀鹰看见死尸一样,在四近徘徊,祝愿她的灭亡,给我亲自看见;或者咒诅她以外的一切全都灭亡,连我自己,因为我就应该得到咒诅。但是我还没有这样的力量;即使有这力量,我也不愿意她有这样的境遇,因为她们大概总不愿意有这样的境遇。(《过客》)
复数迅速变成了单数,极为直观地演示了“人是作为‘个’而被自觉出来的”。过客一样的人,为影子所憎恶的人,给我以同情和布施的人,都不只有一个人,但作者只肯从单体的角度来谈论对方。因为对“群”的存在太敏感、太警惕,所以总是要把“个”从“群”里单独拈出,仿佛不愿意面对任何“众数”。
与个体的自我不一样,“群”强调同一性与归属感,各分子彼此没有面貌的差异,蹲在族群身份和群体价值的模糊影子里,不为祸始,也不为福先。在《随感录三十八》中,鲁迅早就贬斥过一种“合群的自大”。他说,个人的自大,就是独异,是对庸众宣战。合群的自大,是党同伐异,是对少数的天才宣战。合群者属于杜甫《白小》诗所谓“白小群分命,天然二寸鱼”,这种细小微末的东西,钱锺书解释说,是要大伙儿合起来才凑得成一条性命。但在鲁迅眼里,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整数,一个独立的存在。
五、难以指名的形象
但整数未必就不会化整为零。通过对叙事的阻碍与消解,和对自我身份的悬置,《野草》表现的是一个并不完整的自我,是“吾”与“我”在分裂状态下的对话。
《影的告别》是一个真实的“我”对另外一个虚假的“我”的告别。影子处于两难的境地,“我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如在黑暗里沉没”。主体分裂成两个“我”,“形”是有着整一的叙事、确定的身份的“我”,是在公众世界中的“我”,是无明的“我”,而“影”是本真的“我”,要回到黑暗中去,不愿在关于自我的虚妄叙事中占一位置。“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形”的“我”是与“天堂”“地狱”和“黄金世界”相关联的。在鲁迅看来,那个所谓的“黄金世界”,是一个“夷隆实陷”的世界,是以无数血泪构筑出的虚幻的世界。当“我”以主流的话语进行叙事,“我”就成为所谓“大我”的一部分,那正是“我”所不愿意的,因为那就叫庄子所说的“吾丧我”。
“影”与“形”的告别,是自我的内在分裂和相互否定。这在《墓碣文》中表现得更为明显,也更为恐怖惨烈。“有一游魂,化为长蛇,口有毒牙。不以啮人,自啮其身,终以陨颠。”“游魂”是一个分裂的自我,“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这里的“浩歌狂热”,就是在公众世界中,通过这种叙事所构成的自我,融汇到一个“大我”中去,融汇到一种民族或革命的宏大叙事中去。但你的“浩歌狂热”对于我是“中寒”,你的“天上”对于我是“深渊”,你的“一切”对于我是“无所有”,我只能“在无所希望中得救”。
王乾坤解释这几句话说,这是作者用所谓第二双眼睛(或第二视力)观照人生的结果。他借了这第二双眼睛,穿透凡庸的眼光,看到了存在的荒谬:
每一句的前一种状态都可以看作经验世界中的“无明”状态、执迷状态,后一种状态是第二双眼睛所看到的真实世界。这段话的落脚处在“于无所希望中得救”。无所希望便是对终极实体希望的消解,是对“有”的洞察。它一方面以“无所有”把“有”消解,同时它并不把“有”一概而“空”掉。sup/sup
作为认知主体的“我”如果能够感知“我”、分析“我”,那么“我”就变成了客体,也就造成了精神上的分裂。在分裂的自我中,当另一个自我来分析“我”时,本身的公正性、清晰性和科学性是不能保证的,因为它既做客体,又做主体,必然会相互影响:
……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创痛酷烈,本味何能知?……
……痛定之后,徐徐食之。然其心已陈旧,本味又何由知?……(《墓碣文》)
这是用最惨怖的方式呈现出来的追寻自我的过程。“就像人只有在无所希望中得救一样,没有究竟的生命之味才是本味,‘抉心自食’‘徐徐食之’的过程就是本味,‘创痛酷烈’本身就是结果;人在创痛酷烈中才能体验到存在,获得本真,才能知本味。”sup/sup
整本《野草》都是自我的问难与辩驳。若问在这其中“我”是谁?也许就是过客,但又不只是过客。“过客”与“老翁”和“女孩”是什么关系?首先是鲁迅与他人的关系,但往深层去看,未尝不可以把这三者都视为“我”之本身,只不过分属于“我”的不同面向。当过客问他们“前面是怎么一个所在”时,老翁的回答是“坟”,女孩的回答是“野百合”和“野蔷薇”。而无论是坟是花,都是鲁迅主观之内面精神的分裂。而在这些裂片中,总有一个自我占了上风,那就是更黑暗、更沉寂,也显得更真实的自我。
但是,难道真的有这样一个更真实的自我存在吗?我们真的可以认“沉默”的鲁迅为真实的鲁迅,而“开口”的鲁迅是虚假的鲁迅吗?持“回心”说的竹内好,想必是这样设定的:
我想像不出鲁迅的骨骼会在别的时期里形成。他此后的思想趋向,都是有迹可寻的,但成为其根干的鲁迅本身,一种生命的、原理的鲁迅,却只能认为是形成在这个时期的黑暗里。sup/sup
“根干的鲁迅”“骨骼的鲁迅”,与此相对的,自然会是“枝叶的鲁迅”“皮肉的鲁迅”喽。可这是典型的本质主义的思想方式,任何事物都被分解成多个层面,而认其中某一个或某几个层面为真、某一个或某几个层面为假。所谓“原理的鲁迅”,就是把鲁迅看成有自己秘不示人的源代码,然后,其所有的言行都在这个源代码上运行。可鲁迅的源代码究竟是什么呢?托尼学说?魏晋文章?或者,“就是思想上,也何尝不中些庄周韩非的毒”?我想,鲁迅这个人,也像他所写的小说人物,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吧?我们是无法找到一个“根干的鲁迅”或“原理的鲁迅”的,不仅因为不见得有,而且因为我们认定的鲁迅的“根干”和“原理”也总是“息息变幻,永无定形”(《死火》),而且“永是生动,永是展开”(《好的故事》),“徐徐幻出难以指名的形象”(《一觉》)。
于是,到头来,我们从拉康的自我又转回到佛家的自我。事实上,这两种自我本来就是殊途同归,而同归于虚无。佛教讲“诸法无我”,“他们认为流变的形成物是那些似乎存在的一切不存在的短暂存在,既没有永久性也没有同时性,没有一个固定点。自我就是自称为自我的短暂而又变化无穷的幻影。”sup/sup而拉康的“主体”或“自我”也是流动的、虚妄的,要依靠主体的想象才不断创造出统一性与连续性。在拉康看来,当幼儿从镜中看见自己的形象并第一次认定为“我”时,“这些瞬间创造出来的统一体,以及作为不断创造出来的自我,都是些虚幻之物,都是为化解人类生存中无法逃脱的匮乏、缺席与不完整性所作出的努力而已”sup/sup。所以说,拉康的自我同样是由各种镜像构建起来的,借用《死火》里的表述,它们都是“映在冰的四壁,而且互相反映,化成无量数影”。
《野草》中的形象是凝定的、坚固的,同时又是流动的、变化的,也许从根本上来说是虚无的。竹内好说《野草》中的各篇,“就像一块磁石,集约性地指向一点。这是什么呢?靠语言是表达不出来的。如果勉强而言的话,那么便只能说是‘无’”sup/sup。《野草》里的鲁迅,不断地在将自我的社会面清零,而突出其“内曜”与“灵明”。他似乎总是在做减法,削减一切多余的东西,削减动作,削减事件,削减叙事,不断内敛、收缩,结果成为了黑洞式的存在。一种超级致密天体,体积趋于零,而密度无穷大,有着超强的吸引力,物体只要一接近就会被吞噬,连光线也无法逃逸。用《影的告别》里的话再说一遍:“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