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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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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珍尼斯宝贝与獠牙一帮的短暂快活生涯

谋杀者的汉堡

就在这里上菜

你无须立天堂的门槛等待

那亳无作用的死亡

就在这个角落

你就死克翘了

美乃滋、洋葱、肉身的主宰

如果你希望品尝它

你必须喂养它

『你会再回来的。』

『等着瞧!』

史丹.莱丝,<德州套房>

珍克斯宝贝将她的哈雷机车飘到时速七十哩,狂烈的风势让她赤裸的白色手臂感到冰冻。去年夏天,当他们将她转变为不死者的一员时,她才十四岁,而她的『死时重量』是八十五磅。自从那时候开始,她就没有再梳理头发,没有那个必要。而她那两条金色的小发辫,正被风势扫到黑色皮夹克的肩膀後。她俯身向前,嘟起来的小嘴往下一扯,哺哺地咒骂着。她看上去狠劲非常,而且具有让人上当的可爱魅力。她那蓝色的大眼睛实际上是一片空洞。

『吸血鬼黎斯特』的摇滚乐从她戴的耳机里回流泄出来。所以,除了机车引擎的震荡、以及五个夜晚之前她从『枪炮城』一路行驰而来的孤寂感,她什麽都没有感受到。不过,有个梦境一直困扰着她。当她每个晚上睁开眼睛之际,那个梦境也刚刚退去。

在她的梦中,那对美丽的红发双胞胎总是会出现,而接下来,就会发生所有恐怖的事情。不,她一点都不喜欢这样,而且她是这麽地寂寞,简直快要抓狂。

獠牙帮并没有如同承诺所言的,在达拉斯的南方等她。她在墓场等候了两个晚上,然後才觉得大事不妙。他们决不可能把她一个人丢下不管,就一伙人到加州去。他们计画好要到旧金山去看吸血鬼黎斯特的演唱会,但是他们的时间非常充足。不,一定是发生了什麽事情。她就是感觉得到。

即使当她还是活生生的人类时,珍克斯宝贝还是可以感受到诸如此类的事情。如今,她以不死之躯所能感应到的,远超过生前的十倍以上。她知道『獠牙帮』遇到天大的麻烦。杀手与戴维斯从来不会甩下她不管。杀手说他爱她,如果他不爱她的话,那他干嘛把她变成不死族的一员?如果不是拜杀手所赐,她早就死在底特律。

当时她流血到怏死的地步。医生所操作的手术并没有失误,婴儿也已经拿掉了。但是,她也即将跟着死去,他切割到身体的某个部位,不过她因为海洛英的效果而晕陶陶的,根本不在意任何事情。接着,有意思的事情发生了。『她』浮升到天花板上面,看着自己的身体。但是,那并非药物的效果。看起来,好像有一大堆事情要发生似不知道他是这样称呼自己的。她只是知道,他并不是『活人』。除此之外!他看起来就像一般人:黑色牛仔裤、黑发、深邃异常的黑眼。在他的皮夹克後面,写着『獠牙帮』这些字眼。他坐在床边,弯身挨向她的身体。

『你真是可爱得很哪,小女孩。』那个皮条客也说过这些该死的赞美话语,在他帮她编头发、然後卷上塑胶发卷,让她上街拉客之前。

然後,哗:她立刻回到她的身体内,感觉到有某种温暖美好的事物流驰在她的身体周围。接着,她听到他说:『你不会死去,珍克斯宝贝,永远不会!』她将自己的牙齿搁在他的颈项,天哪,真是销魂无比!

不过,关於那『永远不会死去』的说法,她现在可不敢大过确定。

就在她放弃与『了牙帮』会合的希望、离开达拉斯之前,她看到瑞士大道上的聚会场所被烧毁成一堆馀尽。所有的玻璃都被爆破开来。在奥克拉荷马城也是如此。在这些屋子中的不死者,到底下场如何?况且,他们可是大城市的吸血一族,称呼自己为『吸血鬼』的聪明家夥呀!

当杀手与戴维斯告诉她,那群号称自己是『吸血鬼』的家夥们穿着叁件式西装、听古典音乐时,她简直笑翻天了。珍克斯宝贝认为自己可以笑到气绝为止,戴维斯也觉得那很滑稽?不过,杀手警告过他们,要小心这些家夥,不要靠近他们。

就在她独自启程到枪炮城之前,杀手、戴维斯、提姆以及卢丝,大家一起带她到瑞士大道的聚会场所。

『你要知道这种地方的所在地,』戴维斯告诉她:『然後避开它。』

他们告诉她每一个他们知道的、大都会的聚会场所。不过,直到他们在圣路易首度告诉她这地方时,他们才告诉她全盘的真相。

自从她跟着『獠牙帮』离开底特律以来,她真是快乐无比。他们靠着吸取路旁啤酒站的人们山收维中。提姆与卢丝都是不错的家夥,但是杀手与戴维斯是她特别的朋友,而他们是『獠牙帮』的领导者。

有时候,他们一伙会发现某个被弃置的小房屋,也许会有一两个流浪汉在里面。那些男人看起来有点像是她的老爹,戴着球帽,双手因为重度劳动而磨得非常粗糙。而『獠牙帮』就会在那些浪人身上举行一场飨宴。你总足可以一样过活,杀手告诉她,因为不会有什麽人去管那些流浪汉的死活。他们会快速地袭击,砰地一声,急促地饮血,吸食到最後一声心跳止息方休。这样地折磨这些人类并不有趣,杀手如是说,你必须为他们感到遗憾。做完你必须做的,然後,你放一把火把那屋子给烧了!或者把尸体拖到屋外去,挖个洞把他们给埋起文。如果,以上这些你都办不到,那就运用那小小的诡计,在你的指头上割一刀,以你的不死血液瞒天过海,弭合他们脖子上被噬收的伤口;然後,瞧瞧看,那两个圆形小洞就这样被补起来了!太妙了!根本不会有人猜得到是怎麽一回事。那样的死法看起来像是中风或心脏病发作。

从此之後,珍克斯宝贝像是参加一场华美的舞会。她可以驾驭一辆哈雷机车,单手提起一具体,打开车子的千斤顶。这一切都太神妙了!而在当时,她并没有那些要命的梦境。那些梦境是打从她到枪炮镇以後开始的。关於那对红发双胞胎,还有那个躺在祭坛上的女人。她们到底在搞些什麽呢?

如果她找不到『獠牙帮』的话,那该怎麽办呢?从现在起的两个晚上之後,吸血鬼黎斯特就要在旧金山登台献唱。而且,每个不凡的家夥都会集结於此。至少那是她所认为的,也是『獠牙帮』所想像的,而且,他们应该要一起过去。所以,与『獠牙帮』走散之後,她一个人前往那个鸟不生蛋的圣路易做啥?

该死的,她所希望的只是一切都如同往常。噢,血液倒是一如往常的鲜美,即使她现在必须独自行事,到某个加油站的钓取老男人。噢,要得,当她把手伸向他的脖子、血液流涌出来的时候,那滋味真是棒呆了!那是汉堡与薯条与草莓奶昔,那是啤酒与巧克力圣代。那也是大麻、古河硷与『草』。那滋味比上床乾一场要来得更棒,那是一切。

但是,当『獠牙帮』与她在一起的时候,一切都比现在更好。当她厌倦老芋头般的流浪汉,想要点青春鲜嫩的对象时,他们可以了解她。没问题,嘿,她所需要的就是个年轻的离家出走孩子,只要你闭上眼睛许个愿就成,杀手这麽说。就像他所说的,才一下子,他们就发现那个想要搭便车的少年,就在距离北边、某个叫穆索利的镇上几哩的大路上。他的名字叫帕克。那是个长满一头黑发的好看男孩,才十二岁,但是就他的年纪来说长得很高,下巴有点胡须,想要冒充十六岁。他爬上她的机车,然後他们把他载到树林里。之後,珍克斯宝贝躺在他身上,非常地温柔,接着,啪地一声,帕克就这样被了结。那的确星无比的美味!生鲜多汁。不过,当你长驱直入时,她还真的无法分辨那和老男人们有什麽差别。与老男人的话,还会有一番搏斗。那是优良的老男孩之血,戴维斯这麽说。

戴维斯是个黑人!同时是一个好看得要命的黑种不死者。他的皮肤上何一层金色的光晕,那种不死者的光晕。如果是一个白种的不死者,那会让他们看起来像是站在镁光灯之下。戴维斯还有着不可思议的美丽睫毛,既长又浓密;而且,他以黄金来打点自己的全身上下。他会在死去的猎物身上取走黄金制的戒指、手表、项炼等等。

戴维斯喜欢跳舞。他们每个不死族都热爱跳舞,不过戴维斯是其中最棒的舞棍。大概在半夜叁点的时候、饱饮血液并已把尸体料理妥常之後,他们会跑到坟场去跳个痛快。把收音机放在块墓地上,从中流泻出喧嚣火爆的音乐,他们会随着吸血鬼黎斯特的歌曲<壮丽的安息日>翩然起舞,那可真是首适合跳舞的歌曲呀。而且,天哪,那种滋味真是妙透了。扭动、转身、在空中旋舞,或者光是看着戴维斯与杀手舞动,以及卢丝绕着圈子转到不支倒地。这可真是货真价实的死者之舞!

如果那些大城市的吸血族不来这一套!那他们的脑袋一定有问题。

天哪,现在她多麽希望告诉戴维斯,她在枪炮镇时所做的梦。第一回的时候,开始於她坐着等候她母亲的行踪。对於一个梦境面言,那真是太过清晰那两个红发女子,以及那个躺在祭坛上的尸体,皮肤护黑巨乾瘪。在梦中的那个地方究是哪里?而且,那些盘子又是怎麽一回事。对了,有两个盘子,分别装盛着心脏与脑髓。所有的人们都围绕着尸体与盘子下跪。那真是个毛骨悚然的情境。自从那一回开始,她就不断地梦见相同的情景。要命,每当她闭上眼睛之後、从任何一个藏身的坑洞里醒过来之前,她总是被那个梦境缠身。

杀手与戴维斯会明白的。如果那个梦彰显任何意义,他们会知道是怎麽一回事。他们会教导她所有的事情。

当他们首度朝往南方的旅程、来到圣路易时,『獠牙帮』从大道上转向其中一条黑暗的街道。在那里,是被称为『私有领地』、有着铁门守护的地方。那是在西方中央大道的尽头,他们这麽说。珍克斯很喜欢那些高大的树木,在德州南方就没有足够的树木。在德州,几乎什麽都是不足够的。在圣路易,那些树木是如此的高大,以致於它们可以在你的头顶上打造一个屋顶。街道上充斥着沙沙作响的树叶声,而那些屋子都相当宽大,有着尖峰般的屋顶,灯光深邃而暗淡。那些聚会所的房屋都是以砖块砌成,杀手说它们有着摩尔式的拱门。

『不要靠近它们。』戴维斯说。杀手只是笑着,他并不害怕那些大城市的吸血族。杀手成为不死者已经有六十年,他相当高龄,几乎什麽都知道。

『虽然不必害怕,但是要小心他们会想要伤害你。』杀手说道,一边把他的哈电机车停在街口。他的脸形瘦长,一边的耳朵铁着金耳环,眼睛细长,显得思虑周密。『知道吗,遏是一个老旧的聚会所,自从本世纪开始就成立於圣路易。』

『但是,他们干嘛要伤害我们呢?』珍克斯宝贝不解。她对於那栋房子感到很是好奇,不知道生活在里面的不死者究竟在座什麽?他们的家具是什麽样子?还有,是谁付各种账单的钱,天哪!

透过窗,她似乎在其中一间的前厅房间看到吊灯,豪华巨大的吊灯。要命,这是生活!

『噢,他们通常都不点灯。』戴维斯读出她的心思,这麽告诉她:『你总不至於认为邻居们会以为他们是活人吧?看看车道上的那辆车,你知道是什麽品牌吗?波加提,宝贝。还有旁边的那一辆,是宾士。』

拥有一辆粉红色的凯迪拉克又有什麽不对?那是她的梦想:一辆马力超强的凯迪拉克,一加速就可以跑上一二○哩。不过,那就是让她遇到麻烦的原因:某个驾驶凯迪拉克的混帐把她载到底特律去。不能只因为你是个不死族,就表示你非得骑着哈雷跑车,每天睡在泥潭中吧?

『我们是自由的,亲爱的。』戴维斯又读出她的心思:『你不明白吗?全活在每个大都会的感觉,就像是随时随刻拖着个大行李箱。告诉她,杀手,谁都不可能要我住在那种房子,每天睡在地板下的棺材。』

他们全都加速起动车子。然而,到底是怎麽样的人住在那栋大房子内?他们会去看晚场秀,以及吸血鬼电影吗?戴维斯疾驰在路面上。

『事实是这样的,珍克斯宝贝,』杀手这麽说:『他们想要掌管一切。对於他们来说,我们是叛徒。他们认为我们没有当不死族的资格,而当他们造就一个新的吸血鬼,那是盛大的祭典。』

『就像是一场婚礼吗?』

他们两个笑得更厉害了。

『更精确地说,』杀手说:『更像是一场葬礼。』

他们的机车制造出太多噪音了。当然,在那栋房子里的不死族一定听得见。不过,要是杀手不怕他们的话,珍克斯宝贝也不会害怕。卢丝和提姆跑哪里去了,去猎食吗?

『重点是这样的,珍克斯宝贝,』杀手这麽说:『他们的规矩森严,而且想要告知全世界,他们会在演唱会的那一夜逮住吸血鬼黎斯特。但是你知道嘛,他们简直把他那本书当成圣经,使用他所撰写的所有语汇:黑暗赠礼、黑色技俩……我跟你说,那真是最愚蠢的事情他们既想要把那家夥活活烧死,但又把他的书奉为圭臬,像是《礼仪小姐手册》、《艾蜜莉邮报之类的》。』

『他们不可能逮住吸血鬼黎斯特的,』戴维斯嗤笑着:『不可能,小子。你杀不了吸血鬼黎斯特,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你知道嘛,以前有人尝试过,不过失败了。他简直是一只道道地地的不死九命猫。』

『该死的,他们的目的地和我们一样。』杀手说:『如果那头不死猫要我们的话,那就加入他的阵营吧』

珍克斯宝贝啥都不懂。她不知道什麽是《艾蜜利邮报》或《礼仪小姐》而且我们不早就是不死者了吗?况且,吸血鬼黎斯特干嘛要跟『獠牙帮』混在一起?意思是说,他是一个摇滚巨星耶,要命!他很可能有着私人房车,而且他是个那个好看的家夥,无论是死是活,光是那头迷死人的金发以及要人命的微笑,就足以让你冲上前去,把脖子伸出来贡献给他!

她试着去读吸血鬼黎斯特的书,关於所有不死族的历史,以及回归太古时代的纪事。但是,那里面有大多艰深的用字,没多久她就睡着了。

杀手与戴维斯告诉她,现在只要她愿意的话,她就能够以飞快的速度阅读。他们随身带着吸血鬼黎斯特的书,还有那本书的前传。她老是搞不懂书名真正的意思,大概是介於『与吸血鬼对话』、『与吸血鬼交谈』、或者『与吸血鬼会面』之类的。有时候戴维斯会把其中的段落读出来,怛是她还是不懂,真是的!那个不死族路易斯,或者管他是谁,在纽奥尔良被变成吸血鬼。整本书写的都是香蕉树叶、铁门,以及西班牙青苔。

『珍克斯宝贝,他们什麽都知道,那些欧洲的吸血鬼。』戴维斯这麽说:『他们知道这一切是怎麽开始的,而且,他们也知道假设我们愿意的话,可以永需不绝地活下去,直到数千年後变成石膏像。』

『哼,那可真是不得了,戴维斯,』珍克斯宝贝这麽说:『以现在来说,要走进一家便利商店,同时避免让那些人类瞪着沐浴在灯光下的你,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谁要长得像石膏像呢!』

『珍克斯宝贝,你不需要便利商店卖的任何东西。』戴维斯平静地说。他真是正中要害。

不管那些书本的话,她倒是爱透了吸血鬼黎斯特的音乐。那些歌曲给予她许多感触,尤其是那首关於『必须被守护者』。关於古老的埃及女王与法老王虽然老实说,在杀手为她解释歌词之前,她压根就不懂那在唱什麽。

『他们是我们所有不死族的父母,珍克斯宝贝,懂吗?我们每一个都来自於埃及女王他们的直系血统。他们之所以被叫做「必须被守护者」,就是说如果你摧毁了他们,也等於摧毁了每一个不死者。』

『黎斯特见过女王与父王,』戴维斯说道:『他在某个希腊岛屿护现他们,是以他知道了真相。籍着这些歌曲,他告诉每个人这就是真相。』

『而且,女王与父王早就不会移动、说话,或者饮血,珍克斯宝贝。』戴维斯这麽说,他看起来非常地深思熟虑,几乎有些悲伤。『他们就光是坐在那里瞪着两眼,持续了好几千年。没有人知道他们所知晓的一切。』

『也许他们什麽都不知道。』珍克斯宝贝作呕地说:『而且,这算哪们子的不朽啊!你说那些大都会的不死族可以宰掉我们,他们要怎麽样做能成功呢?』

『火焰与阳光就足以宰掉我们。』杀手以些微的不耐烦回答她:『不想听的话就不用理会我。当然,你可以和大都会的不死族战斗,你可是很强悍的。但是,事实是,大都会的不死族会非常怕你,就如同你畏俪他们。只要是碰上不认识的不死族,你就得和他们战斗。这是不死族的千年规训。』

当他们离开聚会所的房子时,她又从杀手那里得知一个巨大的惊喜:他告诉她开於吸血鬼酒吧的事情。那是在纽约、旧金山、以及纽奥尔良的某些光鲜场所。在那里,不死族在後厢房秘密聚会,而那些愚蠢的人类在前面跳舞喝酒。在那里,没有任何不死族可以开杀戒,无论是大城市的漫游者、古老欧洲的吸血族、或是像她那样的浪荡者。

『如果那些大都会的吸血鬼要对你动手,』杀手说:『你就跑到那样的地方去避难。』

『我的年龄还不足以进去酒吧呢。』她说。

那真是太绝了。杀手与戴维斯笑不可遏,从机车上摔了下来。

『口要你找到一家吸血鬼酒吧,珍克斯宝贝,』杀手说:『然後就丢给他们一道你独家的「魔眼」,说声「让我进去」就行啦!』

没错!她是有对一些人施加过『魔眼』,要他们遵照她的指令行事,那当然没有问题。不过,他们一群没有谁知道吸血鬼酒吧在那里,只是听过它的所在地而已。当他们终於要离开圣路易时,她的脑中塞满各种问题。

但是当她回到这个相同的城市时,她唯一在乎的事情只是赶快到那栋聚会房屋去。大都会的不死族,我这就来了如果她必须单枪匹马地闯关,还真要有洗乾净脖子的觉悟呢。

耳机内的音乐停止,录音带播放完毕。就在狂风怒号的景况,她无法忍受那股沈默。那个梦境又回返了:她看到那对双胞胎,士兵们逐步逼近。耶稣!如果她无法把梦境挡开,切的场景就会像是重复播放的录音带一样,再度上演开来。

以一手扶稳机车,她调整着夹克内的随身听,把录音带换面。『继续高歌吧!老兄!』她说着。如果自己能够听儿的话,她会知道在风声咆哮中、自己的声音是微弱的嘶喊。

对於『必须被守护者』我们能够知道些什麽呢?

有任何留给我们的解释吗?

要得,这是她的爱歌。这是她在枪炮城等着她母亲回来时、边听边入睡的那首曲子。并非歌词让她有什麽感触,而是他唱歌的模样,就像是布鲁斯史宾斯汀嚎叫入麦克风的嗓音,让你心神俱裂。

那有些像是某种哼唱。但是黎斯特还是在其中对着她唱。而且,还有某种稳定的鼓声,持续不断地通达她的骸骨。

『很好,老兄,现在你是我身边唯一的不死族。黎斯特,继续唱下去吧!』

再五分锺就到圣路易。现在她又想起了母亲,多麽奇异而可憎啊。

珍克斯宝贝并未告诉杀手与戴维斯,为什麽她要返家一趟。但是他们知道,他们了解一切。

她必须对她的父母下手,就在『撩牙帮』驰向西部之前。即使是现在,她依然没有後悔。大概,只除了她母亲死於地板上的那个奇异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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