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看这人名,完全是用黑墨水写的,写出后自行阴干。其余的字呈灰黑色,说明这是在写后是用吸墨纸吸过的。如果是一气写成,再用吸墨纸吸过,那么就不会有些字是深黑色的了。这个人先写人名,过了一会儿,才写地址,这就说明他不熟悉这个地址。这虽然是件小事,但是没有什么比小事更能说明问题了。现在让咱们来看看信。哈!随信还附了东西呢!"
"是的,有一枚戒指,他的图章戒指。"
"您确信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是的,这是他其中的一种笔迹。"
"一种?"
"是他匆忙写就的草书,和平时的笔迹不一样,可是我完全认得出来。"
亲爱的:别害怕。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已铸成大错,也许纠正它需要费些时间。请耐心等待。
奈威尔"这信是用铅笔在一张八开本书的扉页上写的,纸上没有水纹。嗯!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信的人大拇指很脏。哈!信封的口盖是用胶水粘的,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封这封信的人还一直在嚼烟草。太太,您敢肯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我敢肯定,这是奈威尔写的。"
"信和戒指还是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喏,圣科莱尔太太,事情很清楚了,虽然我还没把握说危险已经过去了。"
"那么他一定尚在人间了,福尔摩斯先生。"
"是的,除非有人精心伪造了笔迹,来引诱我们走入歧途。但那戒指并不能说明什么,它可以从他手上取下来!"
"不,不,这是他的亲手笔迹!"
"那就好。不过,它或许是星期一写的,直到今天才寄出来。"
"这倒有可能。"
"这么说,在这段时间里也可能发生了许多事。"
"您可别净打击我,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他准没出事。我们两个之间,有一种敏锐的感应。万一他遭到不幸,我应当会有感觉的。就在我最后见到他的那一天,他在卧室里割破了手,而我在餐室里,就感觉到出了什么事,所以马上跑上楼去。您想我对这样一桩小事都反应得这么快,那么对于他的死亡,我又怎么会没有感应呢?"
"您说的我见过很多,而且我也知道妇女的直觉或许会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论断更有用。在这封信里,您的确为您的看法找到了一个强有力的证据。不过,如果您的丈夫还活着,而且还能写信,他为什么还待在外面不回家呢?"
"我想不出原因,这很让人费解。"
"星期一那天,他离开您时,没有说些什么吗?"
"没有。"
"您在天鹅闸巷望见他时是不是非常吃惊?"
"是的。"
"窗户是开着的吗?"
"是的。"
"那么,他应该有可能叫您了?"
"是的。"
"但据我所知,他仅仅发出了不清楚的喊声。"
"对。"
"您认为他是在呼救吗?"
"是的,他双手挥舞着。"
"但是,那也可能是一种吃惊的叫喊——他出乎意料地看到了您,所以很惊奇,举起了双手,是吗?"
"有这种可能。"
"您认为是有人硬把他拽回去的吗?"
"他很突然地一下子就不见了。"
"他也可能是一下子跳回去了呀。在房里您没有看见其他人吧?"
"没有,但是那个可怕的家伙承认他曾在那里,还有那个印度阿三在楼梯脚下。"
"您当时看到,您的丈夫穿的还是他平常那身衣服吗?"
"是的,但没了硬领和领带。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露着脖子。"
"他以前有没有提到过天鹅闸巷?"
"从来没有。"
"他有没有抽过鸦片的任何迹象呢?"
"从来没有。"
"谢谢您,圣科莱尔太太,这些要点正是我希望弄得清楚的。先让我们吃点晚饭,然后睡一觉,因为明天也许要整整忙一天呢。"
她为我们准备了一间宽敞舒适的房子,两张床铺。经过这一夜的奔波之后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所以很快就钻到被窝里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却没有——当他心存疑难时,就会连续数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从各个角度来分析问题,直到水落石出,或是深信自己搜集的材料已充分时才肯罢休。我马上意识到:他准备通宵达旦地坐着。他脱了上衣和背心,换上一件宽大的蓝色睡衣,然后就在屋子里到处乱找,把床上的枕头以及沙发和扶手椅上的靠垫收拢到一起。他用这些东西铺成一个东方式的沙发,盘腿坐在上面,面前放一盎司味道很冲的板烟丝和一盒火柴。他嘴里叼着一只欧石南根雕成的旧烟斗,端坐在幽暗的灯光里,两眼茫然地凝视着天花板一角。蓝色的烟雾在他嘴边盘旋缭绕,冉冉上升。他一声不响,一动不动。忐忑的灯光,正照在他那山鹰般坚定的脸上。我不久就睡着了,而他就那样坐着。有时我从梦中惊醒,看见他还是这样坐着。最后,我睁开双眼,夏日的朝阳射进屋子里。那烟斗依然叼在他的嘴里,轻烟袅袅。屋里弥漫着浓重的烟雾,昨晚看到的一堆板烟丝,全都不见了。
"你醒了吗,华生?"他问道。
"醒了。"
"想不想早上驾车出去玩玩?"
"好的!"
"那么赶快穿上衣服吧。虽然谁都还没起,可我知道那小马僮住的地方,我们很快就会把马车弄出来。"他边说边咯咯地笑了起来,眼睛里闪着光芒,和昨夜那个苦思冥想的他判若两人。
穿衣服时我看了一下表。难怪还没有人起身,才四点二十五分。我刚刚穿好衣服,福尔摩斯就回来了,他说马童正在套车。
"我要检验一下我的理论,"他边说边拉上他的靴子,"华生,告诉你,你现在正站在全欧洲的最笨的糊涂虫面前!人们应该一脚把我从这儿踢到查林克罗斯去!不过我认为现在我已经找到了破案的钥匙了。"
"在哪里?"我微笑着问道。
"在盥洗室里,"他回答说,"我不是在开玩笑。"看见我将信将疑,他就继续说下去。"我从那里出来,已经把它拿出来放进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里了。走吧,伙计,去瞧瞧这把钥匙能不能开得开锁。"
我们轻步慢行走下楼梯,一出房间就沐浴在明媚的晨曦之中。套好的马车停在路边,那个衣服尚未穿好的马童在马头一侧等着我们。我们跃身跳上车,顺着伦敦大道飞奔而去。路上有几辆运载蔬菜进城的马车在移动,可是路旁两侧的一排排别墅仍然悄无声息,仿佛梦中的城市一样死气沉沉。
"从某些方面来看,这是一桩奇案。"福尔摩斯说着,顺手一鞭马车跑得更快了,"我承认我曾经像鼹鼠一样盲目过。不过晚些知道总比不知道强。"
当我们驱车经过萨里一带的街道时,城里最早起的人也才刚刚睡醒,探头到窗外看一眼曙光。马车驶过滑铁卢桥,飞快地经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急转弯,来到布街。警务人员都和福尔摩斯很熟,门旁两个巡捕向他敬礼。一个巡捕牵住马头,另一个便引我们进去。
"谁值班?"福尔摩斯问。
"是布雷兹特里特巡官,先生。"
"啊!布雷兹特里特,你好!"一位巡官走下石板坡的甬道,他身材高大魁伟,头戴鸭舌便帽,身穿带有盘花纽扣的夹克衫。"我想同你单独谈谈,布雷兹特里特。"
"好的,福尔摩斯先生,请到我屋里来。"
这是一间类似办公室的小房间,桌上放着一大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一架电话挂在墙上。巡官挨着桌子坐下。
"我能帮上什么忙吗?福尔摩斯先生?"
"我来是因为乞丐休·布恩。有人指控他与李镇奈威尔·圣科莱尔先生的失踪一案有关。"
"是的,他因此被押到这里来候审。"
"这我知道。他现在还在这里吗?"
"是的,在单人牢房里。"
"他捣乱吗?"
"不,一点也不捣乱。不过这坏蛋脏透了。"
"很脏?"
"对,我们只能强迫他洗了洗手。他的脸简直黑得像个补锅匠一样。哼,等案子结了,他必须得按监狱的规定洗个澡。真的,如果您见了他,就不会认为我夸大其词。"
"我很想见见他。"
"您想见他?那简单,请跟我来。这提包您就撂在这里吧。"
"不,我想我最好还是拿着。"
"好吧,请跟我来!"他领着我们走下一条甬道,打开一道上闩的门,从一条盘旋式的楼梯下去,下面就是一处墙上刷了白灰的走廊,走廊两侧各有一排牢房。
"靠右边第三个门就是他的牢房。"巡官说着往里瞧了瞧。
"他睡着了,"他说,"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们两人从隔栅往里望,那囚犯脸朝我们躺着,正在呼呼大睡,呼吸缓慢而又深沉。他中等身材,穿着和他的乞丐身份相称的粗料子衣服,贴身穿的一件染过色的衬衫从破烂的上衣裂缝处露了出来。正如巡官所说,他肮脏得令人难以置信。可是他脸上的污垢还是掩盖不了他那令人生厌的丑陋的面容: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露出三颗牙齿,像是一直在嗥叫,一头蓬松光亮的红发低低地盖着两眼和前额。
"很帅吧,是不是?"巡官说。
"他的确需要洗一洗,"福尔摩斯说,"我倒是有一个主意,而且还带了些家伙过来。"他一边说,一边打开那个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取出了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这让我大吃一惊。
"嘻,嘻!您真爱开玩笑!"巡官轻轻地笑了。
"如果您肯帮我个忙,悄悄打开这牢门,咱们很快就会让他变得体面一些。"
"行,这有什么?!"巡官说,"他这样子对于布街看守所实在是有碍观瞻。"他把钥匙插进门锁里面,我们悄悄地走进牢房。那睡着的家伙翻翻身子,又睡着了。福尔摩斯弯下腰,把海绵在水罐里蘸湿了,使劲地在囚犯的脸上上下左右擦了几下。
"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介绍,"他喊道,"这位是肯特郡李镇的奈威尔·圣科莱尔先生。"
当时的那种场面,我想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就像从树上或是海绵上剥了一层皮一样,这人脸上那粗糙的棕色不见了!他脸上横缝着的那道难看的伤疤也不见了,同时那显出一副可憎的冷笑的歪唇也消失了。福尔摩斯使劲一揪,他那头蓬松的红发一下子掉了。这时,从床上坐起来的是一个很清秀的人,他皮肤光滑,一头黑发,但是脸色苍白、愁眉不展,似乎心事重重。他揉了揉眼睛,定定神,打量了一下周围,仍然睡意蒙眬,不知所以。忽然他意识到被人识破了,不由得一声尖叫扑到床上,把脸埋进枕头里。
"天啊!"巡官惊叫道,"真的,他就是那个失踪的人!我看过他的相片。"
圣科莱尔转过身来,一副听天由命、满不在乎的架势,说,"是我又怎样?"他说,"请问,你们能控告我犯了什么罪呢?"
"控告你杀害奈威尔·圣……哦,除非他们把这案件当作自杀未遂案,否则还真不能控告你犯了这个罪。"巡官咧嘴笑着说,"哼,我干了二十七年警察了,这次可真该得奖了。"
"如果我是奈威尔·圣科莱尔先生,那么我就没犯什么罪。所以,我受到非法拘留。"
"你是没有犯罪,但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要是你对你妻子有更多信任的话,你也许会干得更好些。"
"倒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孩子,"圣科莱尔呻吟道,"愿上帝保佑,我不想让他们为我做过的事感到羞愧。天哪!这讲出去多让人难为情啊!我该怎么办?"
福尔摩斯坐到他身边,和蔼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如果法庭来调查这件事情的话,"他说,"当然就有可能会宣扬出去。可是,只要你能使警务当局相信:他们没有十分的把握控告你,我想没必要把你案子的详情公之于众。我相信,布雷兹特里特巡官会把你的供述记录下来的。这样,这案子就不用提交法庭审理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兴奋地高喊起来,"我宁愿遭受拘禁,唉,甚至是被处死,也不愿使我那见不得人的秘密成为家庭的耻辱,留给我的孩子们。
你们是至今为止唯一听到我身世的人。我是切斯特菲尔德小学校长的儿子,从小在那里受到极好的教育。青年时我特别喜爱旅行,喜欢演戏,后来在伦敦一家晚报当了记者。有一天,总编想要组织一系列反映大城市里乞丐生活的报道,我自告奋勇来提供这方面的稿件,这成了我一生历险的开端——我只有自己装成乞丐才能收集到写文章必需的素材。因为我当过演员,精通一些化装秘诀,而且曾因化装技巧的高超在剧场后台引起过轰动,所以化装对我很容易。我先用油色涂改脸的颜色,然后为了能引起人们的同情,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做了一个惟妙惟肖的伤疤,把嘴唇一边向上翻卷起来,然后戴上一头红发,配上适当的衣服,就在市商业区选定一个地方蹲了下来,表面上是火柴小贩,实际上是当乞丐。我这样干了几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竟然发现总共有二十六个先令和四个便士,这让我颇为吃惊。
写完报道后,我就把这些事置之脑后了。直到有一天,我为一位朋友做担保,没想到竟因此接到一张传票要我赔偿二十五镑。我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急得走投无路,这才忽然想起这段经历来。我央求债主给我半个月时间筹款,又向老板请了几天假,然后就化装成乞丐,到城里去乞讨。过了十天,我凑足了钱,还了这笔债。
这么一来,我懂得了:只要往脸上抹上一点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静静地坐着,一天就能挣两英镑,而如果再要我辛辛苦苦一星期却赚那点可怜巴巴的小钱,这怎么可能呢?是要自尊心还是要钱,我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金钱占了上风,我结束了记者生涯,一天天地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借着我那副可怕的面容打动人们的恻隐之心,挣了不少的钱。我的秘密只有一个人知道,那就是我住的天鹅闸巷那家下等烟馆的老板。在那里我每天早晨以一个邋遢乞丐的面目出现,到晚上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衣冠楚楚的浪荡公子。我出了很高的房租,所以他一直为我保密。
不久,我发现我积攒的钱已经很多了。我的意思不是说,任何乞丐在伦敦的街头,一年都能挣到七百英镑(当然这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我善于化装,巧于应对,而且对这两方面越来越精通。城里的人都很关照我,整天都有各种各样的银币源源不断地流进我的口袋,如果哪天少于两英镑,那就算是很不走运了。
钱越多,我的野心越大。我在郊区买了所房子,结了婚成了家,没有人怀疑过我的真正身份。我的亲爱的妻子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却不知道我究竟做什么生意。
上个星期一,我刚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无意中向窗外一望,忽见我妻子正站在街心,直视着我。我害怕极了,惊叫一声,连忙用手臂挡住脸,立即跑去找我的知交——那个印度阿三,求他阻止住任何上楼来找我的人。我听见妻子在楼下的声音,知道她一时还上不来,就赶紧脱下衣服,换上乞丐的装束,涂上颜色,戴上假发。这样,即使我妻子也认不出我来。不过马上我又想到也许她会在这屋子里搜查,那些衣服可能会泄露我的秘密。于是我忙把窗户打开,但由于用力过猛,竟又碰破了我清晨在卧室里割破的创口。平常我讨来的钱都放在一个皮袋里,这时我抓出其中的铜板塞在上衣兜里,衣服因装满铜板而变得沉甸甸的,我把它扔出窗外,随即就沉到泰晤士河里不见了。本来也想把其他衣服扔下去,但是就在此时,有些警察已经冲上楼了。我承认,我很欣慰他们没有认出我就是圣科莱尔,而是把我当作谋杀奈威尔·圣科莱尔的嫌疑犯逮了起来。
我当时已下定决心长期装作乞丐,所以宁愿脸上脏些也不愿洗。我知道我太太一定很着急,所以就取下戒指,乘警察不备,托付给那印度阿三交给她,还匆匆写了几行字让阿三一并带给她,叫她不必害怕。"
"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里,"福尔摩斯说。
"天啊!这一个星期她一定很痛苦!"
"我们看住了那个印度阿三,"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说,"我敢说,他要想把信寄出去又不被发现是很困难的。大概他把信又转托给某个当海员的顾客,而那家伙这几天又把它忘得干干净净的。"
"我想是这样的,"福尔摩斯点点头表示同意,"肯定没错。可是你从来没有因为行骗而被控告过吗?"
"有过几次,但是,那对我来说只是一点罚款而已。"
"不过事情必须到此为止,"布雷兹特里特说,"如果要警察局不声张出去,那么必须是休·布恩从此消失。"
"我已经最郑重地发过誓了。"
"要是这样,我想也就不必再深究下去了。可是,如果你再犯,我们就要把事实公布出来了。福尔摩斯先生,非常感谢您帮助我们查清这个案子!您能告诉我您是怎样得出这个答案的吗?"
"这个答案,"福尔摩斯说,"全靠了我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一盎司板烟丝。华生,我们现在坐车去贝克街,还能赶上吃早饭呢。"